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當前位置:蒙田範文網 > 論文 > 論文精選

淺談酒文化論文多篇

欄目: 論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4W

淺談酒文化論文多篇

淺談酒文化論文 篇一

論文關鍵詞:漢代;酒文化

論文摘要:飲酒是中國古老的飲食風俗,它滲透着中華民族的性格和精神寄託。中國酒文化源遠流長,到漢代飲酒之風盛行形成了獨特的酒文化。

我國的`酒的歷史源遠流長,在龍山文化遺址中發現有尊、高腳杯、小壺等陶器都是用來釀酒和飲酒的。西周時設有“酒正”、“酒人”掌管有關釀酒和酒令,釀造“五齊三酒”以供天子祭祀。到了漢代釀酒業得到進一步發展,“飲酒之風”盛行形成漢代獨特的酒文化。

漢代飲酒風氣盛行。飲酒大量被認為是豪爽的行為,蓋寬饒赴宴遲到主人責備他來晚了。蓋寬饒曰:“無多酌我。我乃酒狂。”光武帝時的馬武為人嗜酒,闊達敢言經常醉倒在皇帝面前。釀酒業有巨大的利益,因此國家對其實行官營政策。武帝太九年級年春二月,初榷酒酤。當時酒是必需品,實行官營後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因而後來的統治者改變了官營的政策。王莽時罷酒酤詔曰:“夫鹽,食餚之將;酒嘉會之好;鐵田農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藏,此非編户齊民所能家作,必仰於市。”這就放鬆了國家對酒類等專營,有利於釀酒業的發展。

當時的酒的種類眾多有米酒、果酒、桂花酒、椒花酒等。河北滿城的劉勝墓中出土有“稻酒十石”、“黍上尊酒十五石”等題字的陶缸,説明了酒的種類很多。漢景帝時的穆生不嗜酒,元王每置酒常為穆生設醴。這裏的醴就是一種米酒。

當時的貴族和官僚將飲酒成為“嘉會之好”每年正月七年級皇帝在太極殿大宴羣臣,“雜會萬人以上”場面極為壯觀。太極殿前有銅鑄的龍形鑄酒器,可容四十斛酒。當時朝廷對飲酒禮儀非常重視,高祖竟朝置酒無敢喧譁失禮者。

對於普通百姓來説婚喪嫁娶,送禮待客,節日聚會是暢飲的大好時機。孝宣帝五鳳二年秋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兩千石或擅為繁苛,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招。由是廢鄉黨,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勿行苛政。”充分説明了酒在當時的重要性。

在漢代酒還用作實行仁政的工具。孝文帝即位後下詔曰:“間者諸呂用事擅權,欲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户酒,酺五日。”酺五日的意思是聚飲酒五日,按照漢代律法規定三人以上無故羣飲酒罰金四兩。這是國家對百姓的一種賞賜。孝文帝元年三月詔曰:“年十八以上賜米、酒、肉;九十以上賜帛絮”孝宣帝本始元年春正月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户牛酒。百户牛酒是對女性户主家庭的賞賜,標準是每百户賜一頭牛,十石酒,每户合百錢左右。

酒還用來犒賞軍士,劉邦當年進入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秦民大喜,爭持羊酒食獻享軍士”。武帝初置四郡保邊塞,兩千石治之,鹹以兵馬為務酒禮之會,上下通焉,吏民通焉。臧宮率兵屯駐駱越。越人“其渠帥乃奉牛酒以勞軍營。”爰央為司馬“乃悉以其裝買二石醇醪會士卒飲。”

漢代還有鄉飲的儀式,鄉飲是古代的一種宴飲風俗,起源於上古時代氏族集體活動,周代鄉人因時而聚會,是在舉行射禮前的宴飲儀式。儀式嚴格區分長幼尊卑,升降拜答都有規定。這種聚會有舉薦賢士以獻王室的意義所以一般選擇吉日舉行。成帝永嘉二年,春,三月博士行“鄉飲酒禮”。每年三月學校在祭祀周公、孔子時也要舉行盛大的酒會。“明帝永平二年三月郡、縣、道行鄉飲酒於學校皆祀聖師周公、孔子。”當時的鄉飲儀式非常受重視,伏湛為光武時的大司徒“以為禮樂政化之首顛沛猶不可違。是歲奉行鄉飲酒禮,遂施行之。”

按照漢代的禮俗當別人進酒時,不讓倒滿或者一飲而盡,通常認為是對進酒人的不尊重。灌夫與田蚡有矛盾,灌夫給他倒酒時被田蚡拒絕了,灌夫因此罵座。

當時男女宴飲時可以雜坐,劉邦回故鄉當地的男女一起在宴會上“日樂飲極歡”。西漢時供人宴飲的酒店叫做“壚”僱傭幹活的店員叫“保傭”當時司馬相如與卓文君就在臨邛開了一家酒店。“相如與俱之臨邛,盡賣車騎,買酒店,乃令文君當壚。”

按照當時宴飲的禮俗主人居中,客人分列左右。大規模宴飲還分堂上堂下以區分貴賤,呂公當年宴飲“進不滿千錢者坐之堂下。”由此可以看出當時禮儀制度的嚴格。

酒在漢代用做醫療用途,酒有“百藥之長”的稱號。當時有菊花酒、茉莉花酒等藥酒。長沙馬王堆漢墓中出土的《養生方》和《雜療方》中記載了利用藥物配合治療的藥酒的方劑。張仲景的《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也有大量的記載。

參考文獻:

[1]班固。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20xx.

[2]范曄。後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20xx.

[3]田昌五、安作璋。秦漢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xx.

[4]秦永州。中國社會風俗史[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xx.

淺談酒文化論文 篇二

近年來,隨着白酒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和中國加入WTO步伐的逐步推進,作為中國傳統行業代表白酒如何直面挑戰,參與竟爭。文化行銷已成為競爭的重要手段,所以有關酒文化的話題逐漸多了起來,各種酒類促銷活動常冠以“文化酒”的名稱出現在消費者面前,專家學者和普通公眾也對酒文化表現出濃厚興趣,酒文化這一中國傳統文化似有被髮揚光大之勢。但究竟什麼是酒文化,酒文化又有哪些特徵,尤其是在新世紀的今天,如何把酒文化賦予新的內容各方面的看法並不一致,甚至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認識。帶着這一問題,記者日前走訪了以出產文化名酒“百年孤獨”和“百年喜慶"酒聞名的百年制酒有限公司經理潘好龍先生。

得知記者來意後,潘先生開門見山,侃侃而談:“目前,酒類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各種促銷活動花樣繁多,其中以酒文化切入的活動不在少數,這本是件好事,無可厚非。但問題是,由於對酒文化狹義的理解或指鹿為馬者有之,張冠李戴者有之,牽強附會者更有之,使酒文化失去了本來的含意,陷入商業炒作的誤區,也使公眾對酒文化的認知出現很大偏差。今年年初爆發的傳統白酒與新型白酒之爭,表面上看是酒的生產工藝之爭,背後反映的卻是對酒文化理解的不同。這種狀況不能不令人擔心。”

潘先生強調,每個時代、每個國家、每個地區乃至每個企業都有獨具特色的酒文化。但酒文化作為一個文化概念,其基本含義應該是特定和統一的。酒文化因酒而生,酒是酒文化的物質載體和產生土壤,沒有酒談不上酒文化,僅有酒也不成其為酒文化,既有酒又具文化屬性才能稱之為酒文化。但酒文化並不是酒和文化的簡單相加,而是酒與文化的有機結合,是在生產、銷售、消費酒的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酒文化的主體是人,是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正是由於人的不斷創造,酒文化才得以豐富和發展。沒有人,酒文化既沒有產生的可能,更沒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是説,酒文化作為一種文化形態,是和人的創造性勞動聯繫在一起的,是為了滿足人們對於酒的物質和精神需要而存在的,體現着對人的文化關懷。據此,並考慮到人們在生產、銷售和消費等階段對於酒的文化需要之不同(生產階段強調品質,銷售階段強調品牌,消費階段強調品位),我們不妨用“品質、品牌、品位”作為酒文化的內在“指標”。其中品質是核心,品牌是靈魂,品位是層次。只有符合這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並實現了三者的有機統一,才稱得上是完整意義上的酒文化(即品質+品牌+品位=酒文化)。

一、“品質”誤區

首先是“品質”誤區。酒的“品質”是指酒的色、香、味、質地等,所有這些雖與酒產地和酒的生產歷史有關,但主要與技術和工藝的先進程度有關,與生產過程中藴涵的科技和知識含量有關。但有的人過分強調所謂“好山好水出好酒”,把酒產地的某些物質條件如水質、空氣等因素絕對化。也有人把酒廠或酒窖的歷史拿來作為酒質的證據,甚至為此不惜從故紙堆裏、從民間故事裏“尋根求源”,或請一些“文物專家”和“權威部門”來“考古”、“挖掘”和“鑑定”,以與死去百年、千年的古人攀上親戚,拉上關係,併名之曰酒文化源源流長。酒的發展早已經過“作坊酒”和“工業酒”階段,進入“科技酒”階段,一些物質條件完全可以依靠科技手段創造出來,大可不必一切靠天。神化“好山好水出好酒”,與所謂"窮山惡水出刁民”一樣不理智和缺少現實依據,除表明其思想意識仍停留在農業經濟時代外,還可能對酒行業的發展產生方向性誤導。如果説“地理決定論”還有一定道理,“歷史決定論"顯然沒有依據。美國的歷史短,但現在很發達,中國的歷史長,目前卻明顯落後,就足以説明問題。當然,這裏絲毫沒有否定歷史之於酒文化的重要性,而是説,在知識經濟時代,抱着歷史不放,甚至沾沾自喜,自鳴得意,是沒有任何前途的。只有不斷採用新工藝和新技術,才能真正提高酒的內在品質。新型酒是如此,傳統酒也是如此。不把精力用到提高酒的科技含量上,而是埋頭於尋找所謂“風水寶地”和“吃歷史”,最終結果是不難想象的。

二、“品牌”誤區

其次是“品牌”誤區。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品牌”的重要性。對於企業來説,品牌就是形象,品牌就是旗幟,品牌就是利潤。但如何經營品牌文化,卻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嚴格説來,品牌是知名度和美譽度的結合,兩者不可偏廢。過去,企業多以提高質量為主要發展手段,信守所謂“好酒不怕巷子深”,忽視了廣告宣傳的功效。現在許多企業不惜斥巨資進行廣告宣傳,而對酒的內在品質注意不夠。還有人將名字、包裝等當作品牌本身,刻意求新、求奇甚至求感官刺激,什麼披金戴銀、妖怪出洞、神仙下凡之類的品牌滿天飛,包裝和外觀也越來越花哨和離譜。所有這些都是對品牌的片面理解。就實質而言,品牌是個產品市場定位問題。只有找準市場,正確定位,才能確定品牌的文化取向,賦予產品更多的文化內涵,也才能樹立起真正的品牌形象。一個品牌的形成,必須建立在加強市場調研,充分研究消費者心理和消費習慣,準確細分市場,正確定價的基礎上。否則品牌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現在一些企業不是在市場調研上下功夫,而是熱衷於一夜成名,做一些表面文章,結果適得其反。這方面的教訓很多,值得認真汲取。無可否認,品牌也有個外在形式問題,比如名字、包裝等。但形式要有內容來決定,必須以對產品準確定位為前提。只有這樣,才能賦予名字、包裝等更多的文化底藴和精神內涵。總之,經營品牌文化是一項系統工程,切不可顧此失彼,更不能投放失當。

三、“品位”誤區

最後是“品位”誤區。“品位”不同於“品味”,前者是指某事達到的人文高度和水準,主要側重其社會價值,如“某節目的藝術品位很高”,而後者是指“嘗試滋味”,主要強調個體感受,如“經專家品味,認為酒質優良”。酒作為情感交流、精神表達和文化張揚的介質,體現的是人的價值取向。飲酒時,每個人的品味可以也應該有所不同,但品位卻有高有低。“借酒消愁”和“借酒撒瘋”不在一個檔次上,“把酒抒懷”與“划拳行令”也不在一個水平上,“以酒會友”與“以酒行賄”更不可同日而語!可見,生活中許多人錯把“品位”當“品味”了,結果造成酒文化整體品位不高。應當指出是,企業對此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些企業則在引導消費方面存在明顯的市場化色彩。如過分宣揚酒的社會功利性,所謂送禮佳品云云,或強調高檔、至尊,把一種帝王之氣、等級觀念強加給消費者,好像喝XO就高貴,喝二鍋頭就貧賤,對人們的消費心理產生誤導。我們認為,在當前人們對酒文化還知之不多、不深的情況下,企業應當承擔起宣傳酒文化,進一步提升公眾酒文化品位的責任,為發展和繁榮酒文化做出應有的貢獻。

潘先生最後指出,上述誤區之所以出現,一方面與人們對酒文化的認識水平不高有關,另一方面也市場經濟還處於初級階段有關。中國的酒文化要獲得發展,必須正視並努力克服這些誤區,把增加酒的科技含量,明確酒的市場定位,提升公眾的文化品位作為主要任務來抓。只有這樣,中國酒才有希望,才能從容應對即將到來的洋酒衝擊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