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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建築工程法規課程論文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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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建築工程法規課程論文新版多篇

建築工程法規論文範文:《淺談建築法規課程教學模式改革》 篇一

摘要:《建築法規》是高職院校建築類專業中一門重要的課程,其教學任務是在學生掌握基本建築法規知識的基礎上,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及運用法律解決建築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目前,傳統的教學模式已不能滿足教學和社會的需要,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和創新,以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並提高教學質量。

關鍵詞:建築法規 問題 教學模式改革

《建築法規》這門課程涵蓋了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包括建築企業資質、專業人員執業資格、工程發包與承包、工程招投標、工程勘察設計等方。建築法規專業性較強,內容繁雜,且工科學生普遍重理輕文,法律基礎薄弱,對於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難以理解,導致課程氣氛沉悶。教師如果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將會嚴重影響教學效果。

1 《建築法規》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教學方法單調

傳教式、填鴨式教學是目前教學的主導方法,學生在學習時過多地依賴教師講授,自主學習能力低。在缺乏互動思考的教學過程中,學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規的內涵,不能與實際工程建設相結合,無法實現教學目標。

1.2考核方式單一

《建築法規》的考核方式以試卷為主,一般是平時成績

30%,期末考試成績70%。這樣的考核方式導致了課程學習變成了應試教育。學生為了應對考試,對課程內容死記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無法全面反映學生運用法律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這也與我們的課程設置相違背。

1.3重點內容講解不突出

《建築法規》以《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城鄉建設法規》、《工程勘察設計法規》等為主線,並結合其他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對我國建築法律制度作了全面而簡潔的陳述。這門課程涉及的內容較多,且都能為學生將來從事建築相關工作提供強有利的法律支撐。但由於課時量較少,一般為32個學時,教師無法對內容進行全面地講解。在教學過程中,有些教師不具備建築行業的工作經歷,分不清哪些知識是重點內容,只能按照教材的順序進行講解,重點內容不突出,導致學生無法準確的掌握重要的知識點。

1.4案例講解阻礙大

在目前的教學中,教學以流水線的方式進行,老師先講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再結合案例進行講解,但由於學生法律基礎薄弱,對於法律法規專業術語無法理解,進而無法進行案例分析,最後只能由老師自己分析。但隨着知識講解的增多,學生對知識點會產生混淆,並逐漸失去耐心,導致教學質量下降。

2 《建築法規》教學模式改革

目前, 填鴨式的教學方法已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培養既精建築,又懂法律的複合型人才是《建築法規》課程新的人才培養目標。這就要求教師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上,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進行改革,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進而提高教學質量。

2.1教學內容設計改革

首先,在課程內容上要更注重對實用技能的學習和運用,即便是理論知識也要考慮它的實踐性,改變以往過多的理論授課,教師應在講授理論知識過程中穿插課程討論、案例分析,增加課堂實踐教學環節。比如在講授《招標投標》這一章節時,可以讓學生觀看有關視頻,然後對招投標中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分析。其次,把課程設計為模塊化教學,將課程內容分為基礎理論知識、工程建設從業制度、工程建設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合同、建築監理安全和質量管理法規、建築法律責任及違法救濟六個大的模塊。同時,針對不同的教學對象,安排不同的教學內容和學時。

2.2教學方法改革

《建築法規》的授課對象為法律基礎薄弱的工科學生,因此在教學方法上,除了傳統的教學方法外,還要採用其他教學方法,把學習由單純的理論積累變成由知識向能力轉化的過程。

2.2.1任務驅動法

任務驅動教學是一種新興的建築法規教學方法,主要讓學生在任務的驅動下,開展相應的教學活動,使教學內容從易到難、從簡單到複雜,順序漸進地完成各項任務,讓學生更好地吸收相關知識。如在講解工程建設程序的內容時,給學生布置一個任務,讓其在課堂上把工程建設的程序進行排序,通過任務的完成來考察學生對知識點的掌握程度。

2.2.2問題式教學法

問題式教學方法就是以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為線索,並把這一線索始終貫穿整個教學過程。教師先提出問題,學生進行討論並拿出解決的方案,然後教師有針對性地進行講解。也可以由學生提問,在同學之間展開辯論,老師在學生辯論的基礎上做小結,給出意見。

2.2.3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法

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法強調以人為本,教師要側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引導,重視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教師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創設問題情境,讓學生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案例中,並通過角色扮演將自己置於問題之中進行分析,探求解決的方法,改變了以往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現狀,有利於學生能力的培養。

2.2.4工程項目教學法

為啟迪學生的思維,教師可以在課堂教學中,選取1-2個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項目,將該項目從前期階段到驗收保修階段可能出現的問題編寫成案例,打亂教材章節順序,按照工程建設程序來編排,並在課堂上按此順序講解,使課程內容具有一致性和連貫性,也使學習更貼近工程項目建設實際情況。

參考文獻:

[1]盧士華。案例教學法在建築法規課程教學中的應用探討[J]。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9(09)。

[2]王晗璋。任務驅動-建築法規教學中的重要一環[J]。研究與探討,2013(11)。

[3]由力。高職教育法律課程的探索與創新[J]。教育教學研究。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3(02)。

[4]李秀紅。高職院校建築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探討[J]。天津職業院校聯合學報,2012(10)。

. 相關法律法規在遺產周邊環境問題上的不足和建議 篇二

就中國目前相關法律法規的現狀來看,存在問題頗多。以下是作者在總體控制的概念上總結的幾點共性以及提出的建議。

3.1、缺少專項法律或明確針對環境問題的法律

缺少關於建築遺產周邊環境保護的專項法律或着重環境方面的法律。雖然中國早早地形成了以歷史文物建築、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三個級別的保護概念體系,但是與國外相比卻很少有明確針對建築遺產周邊環境,特別是近現代建築遺產周邊環境的專項法律條目,在相關遺產保護法規中短短的幾條規定無法對諸多問題和指令面面俱到。相對於法國在 1943 年就頒佈了《紀念物周邊環境法》,中國直到目前還沒有相應的遺產環境保護法規。

只是在某些法律的條文中單純以“歷史文化街區”“舊城風貌區”的環境保護等字眼一帶而過,具體的環境問題只提到了相關建設控制區的建設以及污染的治理和處罰。這種以文物保護單位主體為核心的保護體系在今天的城市日新月異的建設中越來越呈現出它的弊端。大量歷史風貌區由於沒有法律的保護而被拆除或破壞,或者被開發成一座座的“孤屋”,而失去了周邊環境的建築遺產就變得毫無意義。

這些相關周邊環境保護工作的缺失與缺少專項法律支撐有直接的關係。

現有法律條文中對於遺產環境保護的可操作性不強。如《文物保護法》中第18條規定:“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並予以公佈。”“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後,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准。”這條規定雖然對建設控制地帶有所提及,但並沒有具體的量化規定,建設控制地帶到底有多大,相鄰建築是改建還是拆除,都主要由地方政府做出最終決定,浮動性過大。相對於英國和法國有關建築遺產周邊環境規定的遺產本體周圍 500 米半徑自動生成,並嚴格控制建設,我國的法律條文在可操作性上相對較差。

3.2、運用缺乏靈活性

中國大多數關於建築遺產周邊環境的法律在實際運用中缺乏靈活性。目前中國建築遺產的周邊環境仍然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規劃和建築規範,大到建築密度、容積率,小到日照、消防。這些有時會對建築遺產周邊環境的空間格局造成破壞,甚至影響遺產本體的歷史價值。

比如,有些傳統的街巷、衚衕就因為無法滿足當前關於消防通道的寬度而被迫拆除或拓寬。

其實,在這些問題上應該適當的靈活一些,法國、英國等西方國家在規劃政策制定上都有明確條例,即在歷史城區內,可以靈活調整土地性質、建築密度、容積率等規劃指標。

已有部分城市的法規中針對了這一點。例如,《天津市風貌建築保護條例》中規定:“歷史風貌建築和歷史風貌建築區的消防設施、通道,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範予以完善、疏通;確實無法達到現行消防技術規範的,應當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消防機構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但在全國範圍內來看,仍然不算完善。

3.3、缺少對國情和現狀的調查分析

對一個國家的法律法規而言,其制定和修改往往源自自身社會和經濟的變革。例如,歐洲建築遺產的保護很大程度上可能源自戰爭對教堂等歷史建築的破壞,而法國在建築遺產周邊環境保護中關注對“景觀地”的保護則來自工業革命的污染。日本起步相對較晚,由遺產本體的保護髮展到對古都和遺產周邊環境的保護,再發展至歷史街區。這些同樣值得我們去借鑑。目前中國對遺產環境的認定和保護雖然有所涉及類似的層次,但似乎較多的是學自國外的經歷,缺少針對本國國情的逐步界定。

3.4、其他問題

當前中國有關近現代建築遺產和周邊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還存在着執行力度不足、問責懲罰尺度不當等諸方面的問題。在中國今年經濟快速增長的大背景下,城市面貌日新月異,這對於一些近現代建築遺產和周邊環境來説無疑是一場災難,甚至一些已經在錄的文物保護單位都不能倖免。而所謂的懲罰往往只是以罰款或責令重建的形式解決。這些都體現了當前法律法規執行力度的不足和相關制度的漏洞。

建築工程法規論文範文:《淺談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與發展對策》 篇三

摘要:而且要求施工企業通過成本管理提高建築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就必須以成本管理為核心。

關鍵詞: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

我國國內建築工程建設市場現在是“僧多粥少”的局面,竟爭十分激烈,隨着國外工程建設承包商的進入,無疑會加劇這種竟爭。建築工程的激烈竟爭,主要表現為對工程項目的竟爭。而工程項目一般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能否中標取決於企業能否為業主提供質量高、工期短、造價低的建築產品。建築施工企業在項目中標,接到施工任務時,建築產品的價格是確定的,這就要求施工企業不但要在規定工期內,以合格質量完成工程項目,而且要求施工企業通過成本管理提高建築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所以建築施工企業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就必須以成本管理為核心,向成本要效益。採取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強工程項目的成本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效率,追求最佳經濟效益,是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的當務之急。

一、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的相關概念及構成。

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是指施工企業結合建築本行業的特點,以施工過程中直接消耗為對象,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項目從開工到竣工所發生的各項收支進行全面系統的管理,以實現項目施工成本最優化目的的過程。建築工程項目管理的最終目標是企業效益,而成本的高低則直接影響效益的多少,因此,工程項目成本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項目成本按生產費用計入成本的方法劃分,可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按成本控制需要,從成本發生的時間來劃分,可分為預算成本、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

二、我國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國當今尚處於經濟發展階段,有大量的工程等待建設,施工企業為了快速擴張,普遍採用了粗放型經營戰略。工程項目是施工企業生產經營的前沿陣地,是企業管理的落腳點和企業經濟效益的源頭,抓好成本控制,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是項目管理的根本目的。

目前,我國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項目經理的成本意識較弱。目前,不少工程項目開工前沒有編制項目成本計劃,或即使有編制,也不重視施工組織設計中降低成本的措施。項目經理關心利潤,卻對成本開支狀況較少過問,有的項目經理管理靠經驗,個人説了算,缺乏健全的規章制度,管理基礎工作不落實,如領料無限量,用工無定量,費用開支無標準等,導致成本管理失控,以致出現虧損時找不出問題的原因,更提不出應對的措施。

(二)缺乏成本的事前和事中控制。當前,許多項目部的成本管理缺乏事前和事中的控制和管理,僅僅在項目結束或進行到相當階段才對已發生的成本進行核算,那時已為時過晚。

(三)缺乏必要的成本管理環節。有些項目缺乏必要的成本管理環節,不進行成本預測和計劃,管理存在隨意性,對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的計劃與核算功能不重視。有些項目成本計劃和實施“兩張皮”,沒有依據成本計劃進行成本控制,或由於成本計劃編制質量不高,無法依據成本計劃進行成本控制,使成本管理走向形式化。

三、我國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的相應對策。

為了解決我國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建議採用以下幾方面對策:

(一)加強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加強管理人員尤其是中高層管理者在新理論、新思想及新方法上的教育學習,增強競爭環境中的危機意識、管理意識和創新意識。建立健全管理創新與技術進步的激勵機制,以營造鼓勵創新與技術進步的環境來贏得持久的競爭優勢。

(二)建立規範、完善的成本管理體系。

遵循民主集中制、標準化和規範化的原則,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制度。以項目經理為項目成本管理主體的領導核心,以全體施工人員為主體,形成成本管理體系。對成本管理體系中的每個部門、每個人的工作職責和範圍要進行明確的界定;賦予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以充分有效地履行職責;在責任支配下完成工作任務後,需要用一定物質獎勵去刺激,徹底打破過去那種幹好幹壞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格局。這樣層層落實,逐級負責,使項目成本管理工作做到責、權、利無空白,無重疊,事事有人管,責任有人擔,一切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形成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加強質量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管理過程中,採取先進的技術措施,走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道路,確定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工藝技術,憑藉技術優勢來取得經濟效益是降低項目成本的關鍵。首先,制定先進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合理佈置施工現場,不斷提高工程施工工業化、現代化水平,以達到縮短工期、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的目的。施工方案應包括四大摘要分析可行性並經甲方同意和簽證後方可實施。最後,加強施工過程中的技術質量檢驗制度和力度,嚴把質量關,提高工程質量,杜絕返工現象和損失,減少浪費。

總之,一個建築施工企業要立足於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必須把工程項目成本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管理意識,注重人員的培訓提高,建立健全成本管理體系,方能以質優價廉的建築商品贏得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