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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06K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為加強學校檔案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務處、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證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祕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羣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校黨政辦公室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德育活動檔案包括班主任檔案,各項學生活動的方案、實施及班主任、學生獎懲記錄檔案,由政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教學檔案包括教務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衞生檔案、教師培訓檔案等由教務處、教科室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總務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總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7.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8.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9.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防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10.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閲制度。借閲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閲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並在本室查閲。查閲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工作,嚴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努力創建合格檔案資料室和先進檔案資料室。有關檔案在存電腦的同時應及時刻錄成光盤,注意保存,防止丟失。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為不斷加強學校檔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據依法治檔的原則,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它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二、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須經統一分類登記、編目、科學管理,妥善存放,並制訂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三、設立檔案庫,配置專業存檔箱櫃,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黴變、無蟲蛀、無差錯。

四、對已過保管期限,需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清理造冊,報校領導批准。

五、檔案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六、屬保密範疇內的檔案,利用者須報經校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閲,查閲檔案時與利用目的無關的章節,請勿翻閲或摘錄。

七、凡有需查閲檔案者,查閲時不得把案卷拆散、塗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八、利用者如須摘錄、複印有關檔案,一般的經檔案員同意,重要的機密檔案須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摘錄。

九、外來人員需利用本單位檔案的,需持單位介紹信,並註明利用目的,經校領導同意,方能查閲。

十、做好檔案利用記錄工作,檔案員有權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義務向檔案室反饋利用效果。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分管領導職責

1、分管領導負責機關檔案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學校檔案工作的宏觀建設,努力提高檔案工作科學管理水平,確立檔案為學校和部門服 務思想。

2、把檔案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定期研究、檢查、督促,確保完成檔案工作任務。

3、根據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支持、解決檔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

4、關心檔案室和檔案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表揚和獎勵作出貢獻的檔案人員,以促進、提高檔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積極性。

二、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檔案法》及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熱愛檔案工作,努力學習檔案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制度,規劃草擬本學校檔案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3、按規定做好文書檔案的工作和平時的歸檔工作。

4、集中統一管理本學校全部檔案,做好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收集、整理、鑑定、統計工作。

5、熟悉本學校室藏檔案,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熱情接待查檔人員,按規定辦理借閲手續,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6、認真做好庫房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安全。

7、開展檔案行政執法檢查,對違反《檔案法》的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處理意見。

8、完成領導和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三、兼職檔案人員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檔案法律法規,協助專職檔案員在學校開展檔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增強全體教師歸檔意識。

2、認真參加學校年度文件材料歸檔等檔案業務活動,注意收集本部門工作所產生的檔案材料,依照分類隨時歸入有關卷夾盒內。

3、每學期末按照要求對本部門所收集的檔案進行整理、裝訂,並向檔案室移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1、學校成立專門的檔案資料室,專人負責管理各類檔案。

2、凡家長學校所開展的所有活動,都必須有資料積累,並及時把資料歸併成冊,分類裝訂。

3、教師在家長學校活動中的教案、隨筆、個案分析等都分門別類裝訂成冊,交送資料統一保管。

4、家長會簽到單、學員名冊、優秀學員名冊等按學期分類裝訂,送資料定保管。

5、資料室工作人員應盡心盡職,做到資料裝訂分門別類,存放整齊有序,不漏收、漏裝資料。

6、加強學校領導對資料室的管理,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及時提出完善意見。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校舍檔案是維護學校權益,查勘維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學校建設歷史的重要資料。為了加強校舍檔案管理,更好地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的收集

要充分認識校舍檔案收集的意義,在思想上重視採取多種方法、途徑加以收集,檔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歸檔和日常收集兩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確歸檔範圍、時間、要求。

2、應有積極態度和主動精神,不能坐門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員會,副本存學校。

4、當撤銷學校的校舍檔案,應全部移交給市教育委員會。

二、校舍檔案管理

1、邊鑑定邊整理,按要求進行分類、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裝訂,案卷的排列,案卷目錄的編制等工作。

2、嚴格遵守檔案整理工作原則。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繫,利用原有基礎,便於保管和利用。

3、檔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礎。

4、檔案的整理必須便於保管和利用。

三、檔案的保管

按要求設立庫房,庫房的要求達到“十防”,按要求設置保管設備,材料要達到防光、防塵及有害氣體對檔案的直接危害。檔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錄一致,移出檔案要説明原因、移往何處、時間、數量、名稱。

四、檔案的移交

交接雙方必須根據案卷目錄清點核對,並在交接收據上簽名蓋章,其收據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一份,會計一份。

五、查閲和借閲

1、首先辦理查閲或借閲手續,外單位查閲或借閲須持介紹信和領導批准手續。

2、查閲或借閲,只允許在檔案室進行。

3、查閲或借閲不允許摺疊、塗改、轉讓他人閲覽、缺頁等,嚴守保密規定,歸還時清點清楚。

4、查閲或借閲時,嚴禁吸煙、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檔案。

六、檔案保密

檔案室必須有安全保證,措施到位,查閲、借閲必須在檔案室內查閲。閲後不能亂説,閲覽時不能隨便翻閲和抄錄。對無用的材料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批後,二人以上人員監銷。

七、清銷

1、清銷之前,首先由管理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檔案進行統計,如發現確實因污染、損壞等原因造成無使用保留價值,經鑑定小組的鑑定同意後方可清銷。

2、清銷應有二人以上人員監銷,以防失泄機密。

3、要遵守保密規定,堅持杜絕任意和自銷燬文件或賣給廢物收購站。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六

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忠於職守,遵守紀律,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檔案業務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二、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湖北省檔案工作條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本系統(行業)有關檔案工作的法規及規章,認真履行本單位各項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對造成檔案損毀、丟失、泄密、擅自複製等瀆職行為的,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根據《檔案法》及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熟悉本單位和本系統業務工作,瞭解本單位各類文件材料的形成過程,掌握分類方法、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

四、切實做好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工作,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力爭達到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五、同鑑定小組其他人員一同定期對室藏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認真鑑定分析,對已失去保管價值的檔案提出銷燬意見,造具銷燬清冊,寫出鑑定分析報告,經領導批准後和有關人員一起進行認真負責的銷燬。

六、保持庫房的整潔衞生,檔案框架排列有序。認真做好檔案“八防”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經常核對檔案資料,做好記錄,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保護方面的事故,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壽命。

七、編制科學的檢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況,積極做好諮詢服務工作和檔案利用工作,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堅持做好查借閲登記和利用效果登記,編制利用效果實例和檔案信息。

八、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利用室藏檔案編寫一些有價值的檔案資料,以滿足單位領導和各項業務工作的需要。

九、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科研課題鑑定會、設備開箱驗收會、基建工程竣工驗收會等活動,認真接收上述活動形成的應該歸檔的文件材料,並在有關文件上簽名蓋章。

十、做好檔案的統計工作,建立統計台帳,及時、準確地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填報機關檔案工作統計年報及其他調查統計表。

檔案保管制度

一、庫房內檔案要根據不同門類和載體,區分不同價值分別編好序號,科學地系統地排列上架,認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較寬裕的檔案庫房,配備了標準的能滿足需要的檔案櫃架,案卷裝具符合國家標準。

三、保持庫房整潔衞生,檔案櫃架排列整齊,檔案存放位置正確,索引規範。室內嚴禁吸煙、點燈、用電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庫內無黴、蟲及雜物堆放現象。

四、嚴格按照“八防”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檔案保管條件。添置必要的設施設備,並充分發揮其作用,堅持做好室內温濕度調控,按照通風降温四原則隨時開窗通風或開機降温去濕。在檔案櫃內要存放防蟲、防黴藥品,定期更換。

五、要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保證各種設備的完好無損,若發現設備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和排除。

六、庫房和檔案櫃架的鑰匙必須專人保管,不得丟失和亂放,更不能隨便轉借他人。檔案人員每天下班時要堅持檢查電燈、電路和門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各種門類的檔案進入或移出檔案室,必須造具清冊,履行交接手續。每半年對室藏檔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清理核對,做到目錄和庫存相符,確保檔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損壞或丟失,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

九、按照《全宗卷規範》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續全宗卷內容,使全宗卷內容全面、規範、完善。

檔案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規,遵守保密紀律,明確保密職責,維護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檔案的密級劃分、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和規定辦理。保密檔案及文件材料,要妥為保管,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三、檔案庫房設施應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裝鐵門(防盜門)鐵窗,凡遇重大節假日應提前對庫房的安全保密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不該説的國家祕密不説,不該知道的國家祕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祕密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祕密不記錄。

五、不準私自或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複製、使用、存放、銷燬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不準將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六、不準借閲祕密檔案資料,查閲祕密檔案或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並限於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閲覽,不得抄錄和帶出,不得向別人透露祕密文件的內容。

七、不準攜帶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外出開會、參觀、學習、遊覽、探親、訪友和辦私事,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密部門審查批准,同時指定專人保管。

八、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國家祕密。

九、定期進行保密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不誰隱瞞泄密事件,對於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員或事件要及時報告,並視其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檔案鑑定銷燬制度

一、成立檔案鑑定小組,鑑定小組由本單位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檔案人員及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

二、鑑定小組以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檔案價值鑑定原則和標準為準繩,以檔案的保管期限為依據,及時組織對到期檔案進行鑑定。

三、鑑定工作結束後,要寫出鑑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意見,由鑑定小組負責人簽名並註明日期,對無保存價值需要銷燬的檔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冊,提出銷燬報告,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報送有關檔案部門備案,然後方可銷燬。

四、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鑑定後,確有保管利用價值需延長保管期限的,應重新規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從第一次鑑定的年限算起

五、經過鑑定,對延長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組卷,要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鑑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要及時向領導彙報,責成有關責任人負責修改、補充。

六、銷燬檔案時,監銷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由檔案室和有關業務部門派員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七

一、學校檔案實行統一領導、綜合管理、專人負責的管理辦法,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將檔案據為已有。

二、檔案室做到專室、專櫃、專夾,配備必需的工作設施,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挪措檔案室設備。

三、按照《檔案法》和檔案工作程序,嚴格做好檔案的鑑定、立卷、登記、歸檔、移交、銷燬等工作。

四、學校幹部職工查閲檔案要認真履行借閲登記手續,不得損壞,散開漏頁,劃圈塗抹,並按期歸還。

五、學校檔案不向外人借閲,特殊情況需經學校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辦理,但必須在閲文室內並在專職檔案人員的監督下抄錄有關內容或出具有關證明。

六、定期做好檔案的統計、分析和編研工作,要圍繞工作的需要和針對本校各處室工作的特點,編制出有使用價值的資料彙集及檢索工具,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綜合效益。

七、經常性地做好庫房管理工作,嚴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蟲、防塵和防止有害氣體及微生物對檔案的侵蝕,學校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八、做好安全保衞、防特、防盜工作。嚴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丟失或毀壞的,要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篇八

一、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杜絕以各種形式泄露檔案材料中有關保密的內容。

2、各類檔案材料必須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專(兼)職人員進行集中管理。

3、嚴禁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需保密的檔案資料的借閲,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4、經批准銷燬的檔案材料和不需要歸檔的材料,應指定專人進行銷燬,不得當廢紙處理。

5、檔案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下班、外出時認真清理、存放好檔案和關窗、落鎖制度。

6、檔案人員一旦發現檔案材料有丟失情況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採取措施進行查找,並追查責任。

二、立卷歸檔制度

1、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並按有關規定向檔案室移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佔為己有或擅自處理。

2、學校檔案室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五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學籍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後立卷歸檔。科技檔案、基建、科研檔案和設備、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後和設備、儀器安裝試用後立卷歸檔。

3、學校檔案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個保管期限。

4、卷內文件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覆;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分結果。

5、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後;印本在前、底稿在後;批覆在前,請求在後。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和複寫紙書寫,並拆除卷內金屬物。

6、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7、文件材料歸檔後,檔案人員應本着便於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並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8、歸檔文件目錄分保管期限裝訂並編制目錄。

三、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庫房需保持適宜温濕度,適時通風降温。

2、檔案庫房須安裝防盜門,防盜窗和雙保險鎖,庫房照明必須使用白熾燈。

3、嚴禁在庫房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對庫內照明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4、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向領導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6、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

7、檔案室管理人員進出檔案室應隨手關門,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入內。

四、檔案查閲制度

1、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各方面的查檔需求,充分發揮檔案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2、檔案人員要熟悉家底,瞭解需求,掌握規律,做到主動、及時、準確提供利用。

3、本單位工作人員查閲其所屬業務檔案,需經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查閲並有責任及時將查閲檔案利用效果反饋給檔案室。

4、凡外單位查檔者必須持有該單位的介紹信,註明查檔內容和用途,履行登記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的方可查閲。

5、檔案一般不許外借,確因工作需要經有關領導同意,辦理借閲手續,方可借出。但必須按期歸還。如超過規定時間還需借用,應辦理續借手續。

6、凡查、借閲者對所查借閲的檔案材料,應確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毀、拆卷、劃線、打圈、塗改、剪頁、水濕、煙燒,以保證檔案的完好無損。

7、利用者必須遵守保密規則,所查、借閲的檔案材料,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準複製、拍照和對外公佈。凡摘抄的有關檔案材料,用後一律交檔案室保存。

8、借閲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當面清點。

9、如遇借閲人員將檔案丟失,應及時報告檔案室,寫出書面材料,利於採取補救措施。

五、學校檔案的鑑定、銷燬和移交制度

1、學校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關於檔案鑑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

2、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燬意見,並填寫銷燬清冊,報學校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銷燬。

3、銷燬時應指定二人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方可執行銷燬。

4、檔案專(兼)職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移交手續時,應將全部檔案材料清點後,交予新的負責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5、交接檔案材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有關人員簽字,並註明交接時間,案卷數目等,以備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