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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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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職責部門

1、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院級文件檔案的管理工作。

2、部門(科室)指派專人兼任檔案管理員,負責部門(科室)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變動須及時辦理交接並通知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

3、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指導與監督各部門檔案管理的實施情況。

4、部門(科室)負責人負責審批本部門(科室)普通文檔的借閲申請,其它文檔的借閲申請由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審批。

5、機密文件借閲、所有文件的複製及銷燬申請由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審批。

檔案收集、歸檔

1、凡醫院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與附件、批覆請示、轉發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辦(人事行政部)統一歸檔管理,發文複印件按規定由收文部門各自歸檔。

2、各部門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門文祕集中統一整理、歸檔。

3、一項工作分別由幾個部門(科室)參與辦理形成的`文件、決議,由主辦部門(科室)負責收集整理,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歸檔。

4、部門(科室)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紀要與有關材料由本部門(科室)收集、歸檔。

5、醫院召開的工作會議文件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收集、歸檔,並由會議組織部門(科室)指定專人將會議材料、聲像檔案等向院辦(人事行政部)辦理歸檔手續。

6、醫院員工外出學習、考察、調研、參加上級單位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需將文件歸檔的,應及時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歸檔。

檔案立卷

1、檔案管理員應使用檔案盒(或文件夾)根據文件類型將檔案分別立卷,統一存放至檔案櫃中。

2、檔案立卷應使用歸卷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條文必須簡明確切。

3、案卷類目編制原則:含醫院全稱和經辦部門全稱,按上(醫院全稱)、下(經辦部門全稱)排版;根據文字量,也可以按左(醫院全稱)、右(經辦部門全稱)排版。

4、案卷類目名稱需根據5.3款標準,採用標黑一號字體打印,粘貼於檔案盒(或文件夾)左側距頂部3釐米處。

5、歸檔的文件資料須按年度分別立卷,立卷必須核對歸檔文件的完整性、準確度,對存在缺陷的文件資料要責成有關人員收集齊全後再行立卷歸檔。

6、歸檔文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要求,目錄清楚、字跡工整、圖樣清晰,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筆和複寫紙複寫。

7、部門(科室)經辦的文件原則上應於收、發文後一個月內完成歸檔;醫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須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檔案目錄編制

1、檔案文件編號原則: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為醫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醫院簡稱對照表》),A3A4為兩位數年份號,B1B2為部門(科室)代字(大類)號,C1C2為文件類型(小類)號,D1D2為兩位數檔案序號。以上代字為漢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現代女子醫院的行政部為經辦部門,歸檔文件類型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則檔號為:JX06—XZTZ—07。

2、檔案管理員應在檔案盒(或文件夾)首頁位置設立《檔案目錄》(附件10.1)。

3、所有歸檔文件必須在首頁面右側用口取紙標記文件編號,並按順序將檔案信息登記在《檔案目錄》中,以便查閲。

4、《檔案目錄》內容應包括目錄序號、文件編號、文件標題、頁數、發文單位、發文日期、經辦人、歸檔編號、備註等項目。

檔案保管權限、期限與類型

1、檔案保管權限

1.1財務部檔案由財務部保存;

1.2人事部檔案由人事部保存;

1.3醫院證、章、信由總經理(院長)指定負責人保存;

1.4其它各類檔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保存。

2、檔案保管期限

2.1財務檔案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的保管期限執行。

2.2醫院證、章、信及相關文件資料屬永久保存檔案。

2.3政府職能部門授予、發放的各種許可證書、等級證書、資格證書、獎狀、獎章、獎盃、錦旗等原件屬永久保存檔案。

2.4本醫院的歷史沿革、重要事項記載及反映本醫院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屬永久保存檔案。

2.5普通文檔保管期限為3年至5年。2.6保密文檔須於失效當日即刻銷燬。

3、文檔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檔分為文字與電子兩種方式保存。

3.2計算機存儲的涉密文件應採取加密保護措施,文件密碼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設定,並須將該文件路徑及密碼報院辦(人事行政部)備存,並保證其真實性。3.3機密文檔以書面或實物形式保存。

4檔案類型

4.1行政檔案,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複印件);對內、對外收、發的《通知》、《決定》、《函》、《總結》、《報告》等各類正式公文;各項重要活動的組織流程、領導講話稿、聲像圖片等相關資料;各部門(含財務、醫務科室)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流程等;院級會議的會議紀要、決議;醫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計劃彙總表;《辦公房屋租賃合同》、或自置房屋產權證等固定資產檔案;購置車輛所有權證、購置税證、保險、行駛證(複印件)等車輛管理檔案;對外簽訂的各類購買(租賃、服務)性質的合同文件;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文件、資料。

4.2人事檔案,包括:全院員工個人信息資料(花名冊);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勤打卡數據;工資、社保等薪酬相關資料;招聘表格、人才庫等相關資料;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文件、資料。

4.3財務會計檔案,包括:各類審計帳冊及報表;各類會計帳冊及報表;固定資產資料;其它須保存文檔。

4.4藥械設備檔案,包括:設備台帳;設備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報告;設備保修卡、保修協議及維修聯繫方式;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設備更新改造記錄;設備管理制度;其它應保存的設備資料。

4.5醫療檔案,包括:檔案內容由醫療管理部門提供。

檔案查閲與複製

1、總經理有權查閲醫院所有檔案。

2、部門(科室)負責人有權查閲本部門(科室)所有檔案。3其他員工因工作需要應經過審批方可借閲有關檔案。

4、文檔查(借)閲應在檔案保管部門(科室)進行登記,機密文檔及權限外查借(閲)須辦理審批手續。

5、查(借)閲或複製除財務類、人事類以外的檔案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並進行相關登記。

6、查(借)閲或複製財務檔案、人事檔案須由總經理審批。

檔案的銷燬

1、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依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編制銷燬計劃及清單,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核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

2、總經理審批同意銷燬計劃後,必須指派兩名(含)以上監銷人員監督檔案銷燬過程,並進行簽字確認。

3、銷燬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並將所銷燬檔案在有關目錄中註銷。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於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複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並及時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複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閲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燬(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閲。

2、檔案的查、借閲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閲,只能在檔案室閲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閲,須填寫《查、借閲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閲。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閲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閲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閲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准後借閲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閲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複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閲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閲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閲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複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閲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燬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燬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銷燬。

4.3經批准銷燬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登記》和將要銷燬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刻苦學習、不斷提高文化和業務水平、適應工作的需要。

二、負責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三、做好檔案資料的整理、編目、鑑定、保管、統計、編研和系統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積極提供利用,做好諮詢工作,嚴格執行保密和檔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強檔案室管理,做好温濕度記錄,年終對室藏檔案資料進行全面地核對清理,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保持室內整潔,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做好檔案保密工作,是每個檔案工作者的神聖職責,為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增強黨性觀念,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嚴格遵守《檔案法》和《保密法》的規定,做好檔案的安全、保衞、保密工作,做到不該説的不説,不該記的不記,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談論檔案中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有關內容。

(三)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閲制度,對不符合正當手續的利用者,不查檔不借檔。檔案人員不經領導批准,不允許擅自為自己的親戚朋友提供檔案資料。

(四)工作人員不準私自將檔案帶出館、室外,不準帶領非本館、室工作人員入庫房。

(五)工作人員閲卷要堅持隨用隨提,下班時應及時入庫,未使用完畢的,可暫入櫃或抽屜,嚴禁堆放在桌面上。

(六)對違犯本制度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和行政處分;構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一、集中統一管理本機關的全部檔案,做到專人、專室、專櫃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

二、加強庫房管理,防盜、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須的保護設備。

三、定期對室藏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檔案的安全。

四、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集登記工作,做到目錄與室藏檔案相符。

五、定期對檔案進行鑑定,準確地判定檔案的存毀,銷燬失去價值的檔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機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二人在指定的地點監銷,禁止擅自銷燬檔案。

六、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毀壞和丟失的,按《檔案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 篇六

檔案工作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在檔案管理工作中,嚴格遵守以下制度:

為了將本單位檔案完整齊全地收集、保管起來,建立起內容豐富、結構合理的館、室藏結構,更好地為單位業務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務,制定本制度。

(一)歸檔範圍

凡是反映本單位工作或業務活動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之範圍。

1、上級機關制發的屬於本單位主管業務並需執行的文件,普發的非主管業務但需執行的法規性文件,上級召開的需貫徹執行的會議主要文件以及上級領導針對本單位的重要講話、指示等。

2、本單位黨、政、工、團、人事、財會、保衞、基建和業務(經濟)、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內部機構形成的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

3、同級單位和非隸屬單位制發需要執行,業務或工作聯繫密切以及檢查本單位工作制發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屬下級單位報送的重要的工作計劃、總結、請示、幹部任免、典型材料、統計報表和法規性備案文件材料。

5、本單位重要活動,重大事件以及專門業務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單位和個人其他有重要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圖書、實物等。

(二)歸檔時間

需要歸檔的文件材料,一般按年度進行整理、歸檔。即須在當年上半年內,將上一年度本單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屬於歸檔範圍的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按照規定,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再由檔案人員進行規範整理和實行集中保管。

對於專業方面的專門文件、特殊載體的文件如基建檔案等,可以適當延長收集歸檔時間,但也要在辦理完畢後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三)檔的基本要求

1、歸檔進室的文件材料須齊全、完整、準確,即每年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頁數等,不得殘缺不齊。

2、歸檔進室的文件材料應系統、條理、規範,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規律,保管期限區分準確、分類科學、組卷合理,卷內文件排列有序、條理清楚。

3、歸檔進室的案卷技術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寫內容齊全準確,格式規範,統一打印;案卷裝訂整齊美觀,案卷排列及編號符合規定。

4、機關單位發文應普遍建立“兩套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撤銷單位的檔案都要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區檔案館移交。

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篇七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其中: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處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處及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公司檔案業務歸屬綜合處,由綜合處指定人員兼職負責。各處、各部門指定人員兼職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3、公司檔案管理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公司檔案工作制度、條例統一管理公司的檔案;各處、各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參照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門或本單位的檔案資料。

4、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5、公司檔案管理人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業開發、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企業須保留的,綜合處保存複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的有關請示報告及上級領導批覆,屬付款性質的,由財務處保存原件;屬人事問題的,由勞資員保存原件;屬工程項目的`,由工程處保存原件。其他重要報告,在企業資料歸檔範圍內的,連同有關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移交檔案室。歸檔範圍外的請示報告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經理保存一份,財務處及業務處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財務處保存原件。

7、公司級的收文、發文等文書資料均由綜合處歸檔。

8、其它體系認證要求保存的記錄、文件均按規定保存。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辦公室應有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處、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負責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檔案借閲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閲。

2、借閲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須經檔案所屬部門負責人批准。借閲檔案材料,屬借閲部門經辦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借閲非本部門經辦的檔案材料,須經綜合處處長批准。閲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綜合處處長批准。

3、借閲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綜合處長報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閲時間、借閲單位或借閲人,以便查閲和催還。

6、借閲檔案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不得任意轉借或複印、不得拆卸、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