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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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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用心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檔案管理的法規、條例。

二、遵守各項檔案業務規章制度。

三、維護檔案的完整、系統和安全,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改善檔案保護技術,嚴守國家機密。

四、用心開展諮詢服務;熱情接待檔案利用者,迅速、準確帶給所需檔案和資料。

五、深入基層,開展對兼職檔案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檔案鑑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領導主持下,由校辦、檔案室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與負責該門類的專、兼職檔案員組成鑑定組,按照分工,個人初鑑、羣眾審查,具體工作由檔案室組織。

二、對在整理的歸檔材料,要以全面的、歷史的和發展的觀點鑑定其價值,準確把握歸檔範圍和保管權限,有異議時由鑑定組裁定。

三、檔案到達開放期,由鑑定組作出是否向社會開放的決定。

四、檔案保密期滿,由鑑定組作出是否變更密級或解密的決定。

五、檔案存留期滿,由鑑定組提出銷燬或延長保管期限的意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存、毀。

六、銷燬檔案前登記造冊(註明題名、數量、鑑定時光、參加鑑定人員);銷燬時由3人執行;事後在清冊上註明銷燬日期並簽字;清冊歸檔。

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保證資料完整,使會計檔案基礎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佈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集團檔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計檔案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它既是本單位檔案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全部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很重要的基礎工作,各級領導應高度重視,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各級機關的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對所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第五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和電算軟盤資料),應由財務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定成冊。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彙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

第七條會計賬簿。會計賬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第八條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會計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説明書等。

第九條其他會計檔案包括:

(一)文書部分:

1、各種經濟合同、協議、擔保書契約及其附件;

2、年度財務計劃,年度財務工作計劃,年度財務工作總結,年度財務決算編審工作的要求,財政、財務工作會議文件及資料;

3、各種財務分析資料(包括資金分析、經濟活動分析、成本情況分析);

4、各種調查報告和典型經驗

5、資信證明;

6、重點工程決算資料;

7、各種投標保函;

8、城建制劃轉、撤銷、合併單位的全部交接資料。

(二)表單部分:年度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報表(包括統計、質量、勞動工資、安全生產、設備情況、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財務檢查報告;國庫券和其他債券分配和統計報表;會計人員統計表、會計人員考試情況統計表;會計人員考核資料;會計證登記表;職稱評定審批表;會計達標升級申報、驗收、審批表;先進會計審批表;報廢后的固定資產卡片;各種台賬、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

(三)電算化部分: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一併管理。

第十條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採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一類憑證、二類賬簿、三類報表、四類其他會計檔案)、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彙編裝訂成冊),並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第十一條

會計檔案編號級次:2/2/2/4,即大類/年度/類別/流水號。

第十二條

大類是指會計內容的大類:01憑證、02賬簿、03報表、04其他檔案……。

第十三條

年度是指會計內容發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條

類別是指大類下的分類,憑證類別以月份劃分01一月、02二月……;賬簿類別分為01資產類、02負債類……;報表類別分為01主表、02附表、03內部管理報表……;

第十五條

其它檔案類別分為:99其它。

第十六條

流水號是指按會計內容的發生時序,連續編制號碼。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憑證,應編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應編為0408xxxx0。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裝訂

第十七條

會計憑證的裝訂。每月裝訂一次,須在次月10日前裝訂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按憑證彙總日期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彙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閲保持數字完整;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髮放單是否隨附齊全;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複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用“三角兩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兩個針眼,實行兩眼一線並在憑證上方和左側面各走兩次線後再到背面打結,結釦應是死的,並放在憑證封皮的裏面。記賬憑證裝訂完成後,要根據三角裝訂的大小進行完全包角,由裝訂人在記賬憑證側面註明年、月、憑證種類和起始號碼,並在包角處的裝訂線封籤處簽名或者蓋章。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2-2.5釐米,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閲。

第十八條

會計賬簿的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後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按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二)活頁賬簿裝訂要求: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質好的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三)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在本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由會計主管人員和經辦人簽章。

(四)賬簿裝訂後的其他要求: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會計賬簿的封口要嚴密,封口處要加蓋有關印章。封面應齊全、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第十九條

會計報表的裝訂。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後,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謹防丟失。第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修補後,完整無缺地裝訂;第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説明、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各種會計報表、會計報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第四章財務信息化檔案

第二十條數據資料管理與保密。計算機內數據文件及其備份和作為會計檔案資料打印輸出的各種憑證、賬冊、報表,應按有關財會制度使用、保管。

(一)現金記賬憑證及日記賬的輸出及保管。現金收付業務要做到當日業務當日清。現金記賬憑證一律由專職會計人員將審核無誤後的原始憑證按分錄當日輸入計算機並打印出現金日記賬頁,審核後交現金出納人員核對現金庫存,相符後出納員及主管負責人在賬頁上蓋章,按月編頁碼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年終將各月現金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妥為保管。

(二)銀行記賬憑證、賬冊的輸出與保管。有關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把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並打印銀行日記賬,以保證銀行出納當日業務當日清。銀行賬頁經出納審核無誤後,出納和主管會計簽字蓋章,按日裝訂成冊,年終將各月銀行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並加蓋封印,妥為保管。現金、銀行記賬憑證可採取彙總的方式,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三)轉賬憑證的輸入、輸出與保管。有關會計人員應及時將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並打印輸出,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四)科目彙總表、賬簿打印時間。現金、銀行日記賬每天打印。銀行餘額調整表每月打印一次。總分類賬和各種明細分類賬每月打印一次。現金、銀行存款、轉賬記賬憑證的科目彙總表每本打印一次,並同該本記賬憑證一起裝訂。會計報表、計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時間打印輸出,經有關財會人員審核無誤後簽字生效。

(五)其他。由機器打印輸出的會計檔案發生缺損時,必須補充打印,並要求操作人員在打印輸出的賬頁上簽字蓋章,財務主管簽字蓋章認可。

第二十一條數據備份管理。會計核算數據必須經常進行備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準備三套軟盤循環使用,隔日進行備份,以避免意外和人為錯誤造成對工作的干擾。需要做備份的包括系統設置文件、科目代碼文件、期初餘額文件、本月賬務文件、報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統的數據文件。機內憑證及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報表,應視同會計資料按月做兩套軟盤備份,交會計檔案保管員分別放置在不同地方妥為保管。

第二十二條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存檔手續: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必須有會計主管的簽章才能存檔保管。為保證備份數據的安全,備份軟盤必須貼上寫保護標籤,裝入盤套,放進硬盒,存放在安全、潔淨、防熱、防潮、防磁的場所。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等書面形式的會計檔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辦法管理。隨計算機配置的操作系統、各類應用程序軟件、購買的商品化會計核算系統軟件,軟件的備份磁盤,作為會計檔案保管。各類會計檔案的出借,必須經過會計主管審批同意並簽章,如果對備份磁盤的操作可能危及該備份磁盤的完整性,應制作該備份磁盤的複製件,使用複製件進行操作。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偽造、非法塗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備份磁盤等的行為,將受到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條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如果保管人員有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後才能離開。交接時移交人與接替人應按會計檔案目錄逐一點交。如發現會計檔案有短缺,應由移交人負責找齊,如有丟失,移交人應查明原因,承擔責任。點交清楚後應由雙方在移交表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經上級審計和財務部門審查後,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交上級檔案或財務部門保管。

第二十五條被合併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合併單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併入單位。雙方經辦人按移交清冊進行點交後,雙方經辦人和負責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上級檔案和財務部門派員監交。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條公司級以上機關應設會計檔案室。沒有條件設立會計檔案室的單位,應設會計檔案專櫃,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移交檔案部門保管。年度終了時填制的會計檔案目錄送檔案部門一份備查。其他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條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收集歸檔。存檔前,經辦人要整理裝訂,分類填制會計檔案目錄,寫明案卷號,一切手續完備後,保管人員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的存放應該做到:防火、防潮、防蟲、防鼠、防黴變質。不允許隨便堆放,保證會計檔案完整無損。

第二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保管年限表執行。保管年限期滿後方能銷燬。會計部門保管的其他會計檔案,各種契約、重點工程決算資料,會議記錄本永久保存;其他檔案按其使用價值各單位自定保管年限: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

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彙總憑證其中: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二、會計賬簿類3日記賬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4明細賬5總賬6固定資產卡片7輔助賬簿8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

三、會計報表類9主要財務指標快報10月、季度會計報表11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12會計移交清冊1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14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記總賬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級主管部門的彙總會計報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備註

第七章會計檔案借閲的批准權限

第三十條公司財務部門內部人員借閲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會計檔案存在檔案部門檔案庫的,到檔案庫借閲,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其他部門借閲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要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准,方能借閲;會計檔案存在檔案庫的,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准,方能借閲。

第三十二條外單位人員查閲會計檔案。要持單位介紹信,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方能借閲。

第三十三條借閲會計檔案應在財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的檔案庫(室)內查閲。須拿出檔案庫(室)時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准,必須攜帶出單位的要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

第三十四條需要借出財務部門或檔案庫的會計檔案,必須辦理借閲手續,在“會計檔案借閲登記簿”上進行登記,歸還時還應註明歸還時間。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燬

第三十五條公司級單位會計檔案的銷燬。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共同對應銷燬的會計檔案進行鑑定,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後,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銷燬清冊審批表”。報經總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批准並派人監銷時,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燬。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會計檔案的銷燬。應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對應銷燬的會計檔案共同進行鑑定,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審查後,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銷燬清冊審批表”。報經市檔案局、財政局和建設銀行市分行批准並派人監銷。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燬。

第三十七條會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的銷燬。應由會計部門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銷燬清冊審批表”。報經檔案、審計部門鑑定、審批和監銷。

第三十八條基層單位會計檔案的銷燬。應由財會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銷燬清冊審批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查後,報經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查批准,並派人監銷,方能銷燬。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應銷燬時,其中有的原始憑證還有使用價值的,例如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業務的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確無使用價值時再銷燬。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相關賬表

檔案管理的方法措施 篇三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職責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務必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保存複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税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保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複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保存一份。特殊狀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保存原件。

7、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複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於查找。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務必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狀況,確定檔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務必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檔案借閲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閲。

2、借閲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閲檔務必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3、借閲檔案,務必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光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能夠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閲時光、借閲單位或借閲人,以便查閲和催還。

6、借閲檔案資料者務必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複印、不得拆封、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閲,務必借閲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務必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務必保留的儘量留複印件,其餘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保存。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1、總則

1、1為了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公司的發展和經營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公司各個部門以及個人在從事工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價值和利益關係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資料和記錄。

1、3公司所有部門和個人均有保護公司檔案的義務。

1、4公司的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方式,共同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於公司在經營中的借鑑和利用。

1、5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管理。

2、檔案管理的機構與職責

2、1公司的檔案工作實行部門收集保管,辦公室統一歸檔的原則。

2、2公司辦公室為公司檔案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公司的檔案資料實行統一的歸檔和日常管理,並對公司各部門的檔案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具體工作由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員負責。

2、3公司各部門為檔案管理的分管部門,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檔案資料。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均應指定專人(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保管本部門的檔案資料並督促其及時歸檔。

2、4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員和各部門的兼職檔案員均為公司的檔案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名單須報到辦公室進行備案,各部門的檔案工作人員如有變動須及時通知辦公室。

2、5檔案工作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或離職時,應將其經辦或保管的檔案資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嚴禁擅自帶走或銷燬。

2、6所有檔案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祕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檔案內容。

3、檔案管理

3、1檔案的歸檔

3、1、1公司應歸檔的檔案資料包括:行政文書檔案、人事檔案、營銷業務檔案、財務檔案、設備儀器檔案、生產技術資料檔案和基建項目檔案等。

3、1、2對於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各部門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部門的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3、1、3除人事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其它檔案資料均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分類,立卷和歸檔管理。人力資源部的檔案管理亦遵循本制度。

3、1、4公司各部門(人力資源部除外)的檔案工作人員應於每年的12月20日將本部門本年度的檔案材料移交到辦公室。

3、2檔案保管

3、2、1公司所有檔案資料均進行專人、專櫃管理。

3、2、2檔案管理員應做好檔案資料的立卷、案卷排列和編制案卷目錄等工作。具體的立卷工作,相關部門的檔案工作人員應配合檔案管理員進行。

3、2、3檔案工作人員應做好案卷的準確、及時歸檔,並根據檔案的密級和保管期限的不同,分類進行管理。

3、2、4檔案工作人員應參照國家的規定和公司,對檔案資料進行密級劃分,並確定保管期限,上報董事會,經批准後執行。

3、2、5所有檔案資料劃分四個密級:普通級、祕密級、機密級和絕密級。具體劃分標準見。

3、2、6檔案工作人員應注意檔案資料的保護工作,檔案的存放地點要做到“八防”:防塵、防潮、防火、防盜、防鼠、防蟲、防黴、防光。

3、2、7對於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3檔案的查閲、借閲

3、3、1公司員工查閲、借閲檔案時,應嚴格辦理查閲(借閲)手續,由檔案管理員對查閲(借閲)人、所查閲檔案名稱、查閲(借閲)時間和歸還時間進行詳細登記。

3、3、2查閲(借閲)密級檔案時,如查閲人為中知曉範圍外的員工或公司外部人員,須填寫,經檔案管理員審核,批准人審批後方可進行查閲(借閲)。公司員工不得查閲(借閲)檔案內容與本身工作無關的檔案。

3、3、3檔案查閲(借閲)的批准權限:普通檔案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祕密級檔案由行政總監審批;機密級檔案由總經理審批,絕密級檔案由董事長審批。

3、3、4原則上檔案原件概不外借,檔案室可對常用的檔案資料複製副本,供需要部門借閲,副本在使用部門使用完畢後,由檔案室回收、保管和銷燬,其處理等同於檔案原件。

3、3、5查閲、借閲公司檔案者應愛護檔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標記、標誌和塗改,不得損壞檔案。

3、3、6嚴禁公司員工未經允許私自對檔案資料進行復印和複製,否則將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4檔案的銷燬

3、4、1對於超過保管期限或確已失去價值的檔案,檔案工作人員應定期銷燬。銷燬前,檔案管理員應將銷燬檔案3、4、2清單上報辦公室主任,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批准人批准後,方可銷燬。

3、4、3任何人不得私自銷燬檔案。普通檔案和祕密級檔案的銷燬由總經理審批,機密級和絕密級檔案的銷燬由董事長審批。檔案的銷燬具體見。

3、4、4檔案銷燬時應有2人以上進行現場監督,嚴禁私自銷燬檔案。

4、附則

4、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4、2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4、3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牴觸的制度以本制度為準。

4、4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實用的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全公司的檔案管理。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部門檔案管理。

3、管理原則

分類分部門管理,行政部統一監管。

4、職責與權限

4.1各部門必須設兼職的檔案管理員,規範部門檔案管理。

4.2行政部不定期對各部門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有權進行處罰。

5、檔案的分類

(1)證照類:如營業執照及各類證照。

(2)文件類:分外來文件和內部文件。

(3)制度類。

(4)合同類。

(5)計劃總結和會議紀要類。

(6)財務類。

(7)圖紙類:工藝文件、圖紙、説明書等。

(8)人事管理類:人事檔案、培訓記錄、健康檔案、安全、消防等等。

6、檔案的歸口存放部門

(1)公司級檔案存放在行政部。

(2)其它檔案由歸口部門負責存放。

7、檔案建檔要求

建立檔案時要有檔案編號和檔案目錄。

8、檔案裝訂

檔案須裝訂成冊保存,某些特殊珍貴的手稿、照片等,採用卷盒、相冊等保管。

9、保存年限

原則上公司重要檔案永久保存,進行檔案銷燬時經公司領導批准。

10檔案日常管理

10.1借閲

10.1.1借閲手續

(1)各部門經辦人員因業務需要借閲檔案時,應出示經公司領導批准的《檔案資料借閲登記表》,經辦人在公司借閲登記表上簽字後方可借閲。

(2)檔案歸還時,檔案管理員填寫歸還日期。

10.1.2檔案借閲審批權限

(1)證照類:由公司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2)文件類:由行政部審批,財務、技術類等重要文件借閲須由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批准。

(3)制度類:由行政部審批。

(4)合同類:由公司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5)計劃總結和會議紀要類:由行政部審批。

(6)財務類:由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7)圖紙類:由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8)人事管理類:人力資源部審批。

10.1.3借閲人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損壞、複印所借檔案。

10.1.4借閲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歸還所借檔案資料。借用檔案原則上當日必須歸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七天。

10.1.5若人為丟失或損壞檔案,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行政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行政或經濟處罰。

10.2銷燬

10.2.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公司批准,不得銷燬公司檔案。

10.2.2銷燬前按照清冊清點,銷燬時由行政部監督銷燬,銷燬後相關人員在清冊上簽名,並將監銷情況存檔。《檔案銷燬審批表》由行政部永久保存。

10.3移交

10.3.1需要進行移交的檔案,需由檔案員編制《檔案移交登記表》,報公司負責人審核批准並指定其監交人後,方可進行移交。

10.3.2移交前,按照清冊清點;移交後,在清冊上簽字,《檔案移交登記表》一式兩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並永久保管。

11、如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公司對其進行行政、經濟處罰,嚴重時移交司法機關。

12、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檔案管理的方法措施 篇五

1、養殖場應當依法向縣畜牧獸醫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作為養殖檔案編號。

2、養殖場養殖免疫檔案,需完善以下內容: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生產流水日報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表、飼料添加劑使用記錄、獸藥使用記錄、獸藥疫苗採購記錄、藥物添加劑及限用添加劑使用記錄、生產銷售記錄、飼料採購記錄、標識使用記錄等。

3、養殖場需妥善保管養殖免疫檔案,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動物防疫條件情況和防疫制度執行情況向發證機關報告,養殖檔案保存時間不得低於2年。

4、養殖場所停業後,於停業後30日內將《動物防疫條件》交回發證機關注銷。

5、《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丟失的,於15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檔案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確保機電設備資料、檔案的完整,為設備維護維修提供支持。

2.適用範圍

適用於xx花園機電設備資料、檔案的管理。

3.內容

3.1機電設備資料的管理

3.1.1機電設備資料原件統一由管理處兼職資料員保管,需標識清楚。

3.1.2常用的機電設備資料可複印一份保存於機電值班室按班移交。

3.1.3機電設備資料的借用需經機電主管批准後到管理處兼職資料員處借閲,並及時返還。

3.1.4發生設備資料缺頁現象由管理處兼職資料員報管理處主任嚴肅處理。

3.2機電設備檔案的管理

3.2.1機電設備維護維修檔案由機電主管統一集中保管。

3.2.2機電設備大中修檔案長期保管直到設備報廢一年後銷燬。

3.2.3機電設備維護維修檔案的借閲須辦理借閲手續,並按時歸還。

3.3機電設備資料、檔案應保存通風良好,乾濕度正常的房間。

3.4機電設備資料、檔案應半年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七

(一)檔案工作制度

1、檔案工作是測繪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須有一名領導分管。

2、檔案人員應及時將上級檔案部門的有關指示向分管領導彙報,以便及時瞭解檔案工作動向,掌握房產測繪檔案工作。

3、檔案工作由分管領導負責,對檔案員進行業務指導,在檔案移交時檢驗案卷質量。

4、遵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測繪檔案應集中存放在測繪檔案室,實行統一管理。

5、根據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結合單位檔案工作的實際適用測繪實際的保管期限表、歸檔範圍等。

6、建立以檔案員為骨幹的檔案工作網絡,定期檢查。

7、編制各種檢索工具、參考工具,積極為測繪管理提供便利,及時做好登記和統計工作。

8、檔案人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不斷更新業務知識,使測繪檔案工作更趨規範化、科學化。

(二)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檔案法》和《保密法》規定的各項條款,依法辦事;認真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指導各部門的立卷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按時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努力提高案卷質量。

3、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和登記、統計等基礎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檔案情況。

4、做好檔案的利用服務工作,編制多種檢索工作和參考資料做到調卷及時迅速、準確無誤。

5、做好檔案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安全防護工作,維護國家的檔案不受損失。

6、刻苦學習檔案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努力實現檔案管理科學化、現代化。

7、遵守保密制度。未經批准,不得利用職權擅自擴大檔案的利用範圍,不得泄露檔案的機密和內容,確保檔案機密的安全。

(三)檔案資料歸檔制度

1、凡是委託測繪的成果及圖紙、草圖等均屬歸檔範疇。

2、各種資料的形成積累立卷和歸檔工作是檔案員的任務之一,應列檔案員的職責範圍,建立崗位責任制,同時搞好檔案集中和統一管理工作。

3、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均應整理立卷後歸檔,由檔案室統一管理,不得分散在部門或個人手中。

4、每月底以前,檔案員必須將上一年度檔案材料按要求整理立卷歸入處室檔案,並將其檔案材料存放檔案室。

5、凡歸檔的案卷必須編制歸檔檔號、案卷號、填寫案卷目錄及卷內文件目錄,做好向檔案室移交的準備工作。

6、部門移交案卷時應經檔案室工作人員驗收,移交時應履行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冊。

(四)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努力創造條件實現檔案現代化管理,使庫房管理更趨科學化。

2、庫房由檔案人員負責管理,並負責每天檢查門窗電的開關情況。

3、庫房必須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光線、防塵等基本保護條件,並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明確各類檔案的界限,實行分類分櫃存放保管。

5、庫房必須具有專用櫥櫃,並被有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非檔案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查閲檔案不得在庫房內進行。

7、庫房內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證庫房的整潔。

(五)檔案保密保衞制度

1、保守檔案機密是每個檔案工作人員的神聖職責。

2、檔案室設專用檔案庫房,配置專用檔案櫥櫃存放檔案。

3、檔案室內應設置閲覽檔案室,建立監閲制度,防止失密、泄密。

4、檔案庫房和檔案櫥櫃必須明確專人管理,鑰匙由專管人員使用。檔案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5、檔案人員不得將機密文件、檔案資料帶回家,或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

6、不得擅自翻印、複印上級機密文件或資料,不得在私人通信或普通電話中涉及檔案機密;不準向無關人員談論、泄露有關檔案內容。在立卷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一律按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7、非檔案人員不得進入庫房,不得在庫房中接待親友。

(六)檔案資料借閲制度

根據《檔案法》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外單位查閲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

2、查閲各種檔案必須在查閲室進行,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帶走。

3、凡查閲利用本單位重要的機密檔案或在一定範圍內控制使用的檔案,應經單位領導同意。

4、檔案嚴格控制借出,如確因工作需要,應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借出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天。借閲期間,要確保檔案的安全。

5、利用檔案者,必須注意保守機密,不得任意瀉漏和向外公佈。

6、查閲檔案,必需注意保護檔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圈點。批註、勾畫、污損,更不得拆卷抽取;撕毀原件,違者將依據《檔案法》規定追究責任。

7、對利用檔案產生了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典型事例,利用者責任向檔案室提供信息反饋。

(七)檔案銷燬制度

1、檔案銷燬必須經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

2、凡需銷燬的檔案必須編造清冊,並撰寫包括:本單位和卷宗的簡短歷史情況、銷燬檔案所屬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數量和詳細內容、鑑定的情況和銷燬的理由等內容的書面報告。

3、銷燬檔案時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監銷,在銷燬清冊上註明“已銷燬”字樣和日期,並需簽名蓋章以示負責。

(八)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庫房和檔案櫃、資料架要統一編號,檔案、資料要按全宗和分類順序排列整齊,

重點檔案和一般檔案要分別保管並定期檢查,對破損和模糊不清的檔案、資料及時修復和複製。

2、認真落實檔案庫房的八防措施。庫房內嚴禁吸煙和存放易

燃品,庫房內外放置滅火器材,以應急需;庫房門窗要裝置防盜設備,及時關開、上鎖,鑰匙由專人專櫃保管,不得隨身攜帶;經常清掃、整理庫房內外和櫥架內外的清潔衞生;注意觀測庫房温濕度,儘量控制在規定標準;每年四月份放置一次殺蟲劑,並視情況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鼠咬蟲蛀。

3、對檔櫥、架要經常進行保養,防止鏽蝕,保持美觀清潔。

4、檔案人員每年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作記錄。

(九)檔案統計與彙報制度

檔案統計,是掌握情況,分析和研究檔案工作問題的一種有利工具。加強檔案統計工作是提高檔案科學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標誌。為進一步加強檔案統計工作,特製度如下統計制度。

1、辦公室要指定專人兼管檔案統計工作;負責全校檔案構成、檔案利用、檔案工作人員構成、檔案室基本概況等情況的統計工作;負責上級檔案部門需要的各種報表的填報工作。

2、抓好檔案統計的原始記錄工作。檔案的登記是檔案統計的基礎,應結合實際,做好各項原始材料的登記,主要包括下述內容:卷內目錄、案卷目錄、檔案收進、移出登記、檔案利用與利用效益登記。

3、建立健全統計台帳,掌握檔案的收進、整理、利用、移出、銷燬和室內各種情況數據,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各種報表。到年末各類檔案的增減數據應做到類別清楚、數字準確無誤。

4、上級檔案部門需要的各類報表,要按時間要求,準確無誤地報出,所報各類數據不得弄虛作假。

5、統計人員要將統計工作穿插在檔案的接收、整理、鑑定、移出、銷燬、利用等各項日常工作中進行,隨時保證檔案與帳目相符;每年底對本年度的各類數字要進行綜合統計,形成完整的統計資料。

怎樣做好檔案管理 篇八

1.人力資源信息管理

1.1為保障合理配置人才,公司行政人事部組建人力資源信息中心,並做好人才儲備工作,即建立內部人才和外部人才信息庫。

1.2內部人才信息庫是對公司內各類管理或專業人才進行動態掌握,包括對員工簡歷、考核資料、培訓記錄以及其它材料的整理歸檔。外部人才信息庫是在本公司外部人才市場上,對公司目前需求或預期需求的各類管理或專業人才,尤其是同行業甚至競爭對手的人才的信息收集情況。

1.3公司將藉助現代化的人力資源管理軟件,逐步實現人力資源管理信息化。

2.人事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2.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事檔案工作的歸口管理。

2.2人事檔案管理必須嚴格確保材料保密。

3.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

3.1一級檔案為本辦法所指人事檔案,是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

3.2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複印件備查材料

4.人事檔案分類

第一類:履歷材料;

第二類:自傳材料;

第三類: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類:學歷和評聘材料;

第五類:政治面貌材料;

第六類:獎勵材料;

第七類:處分材料;

第八類:錄用、任免、聘用、轉業、工資、待遇、出國、退休、退職材料及各種代表會代表登記表等材料;

檔案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檔案工作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以下簡稱)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企業檔案,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企業應遵守,依法管理本企業檔案,明確管理檔案的部門或人員,提高職工檔案意識,確保檔案完整、準確和安全。

第四條企業檔案工作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中央管理的企業制定本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和辦法須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五條企業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企業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保管、利用、鑑定、銷燬、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並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監督、指導本企業所屬機構(含境外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六條企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具有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第七條企業各部門負責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並定期交本企業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第八條歸檔的文件材料應完整、準確、系統。文件書寫和載體材料應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規範。歸檔的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材料一併歸檔保存。

第九條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檔案保管期限,劃定檔案密級。

第十條企業採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並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檔案和涉及商業祕密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按有關規定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批准後進行監銷。

第十二條企業做好檔案統計工作。國有大中型企業應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有關報表。企業認真做好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檔案現代化應與企業信息化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企業檔案部門應積極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第十五條企業必須為政府有關部門、司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提供真實、準確的檔案。

第十六條企業提供利用、公佈檔案,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發生變動,應按做好檔案的處置工作。

國有企業破產,破產清算組應妥善處置破產企業檔案;國有企業分立,檔案處置工作由分立後的企業協商辦理。

第十八條企業對在企業檔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文件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塗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燬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直接責任者,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其他有關企業檔案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規定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