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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局關於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8.32K

【概述】

生態環境局關於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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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生態環境局關於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2020年,我局在工委、管委會和省生態環境廳的正確領導下,在洋浦司法局具體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根據《關於報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的通知》(浦司字﹝2020﹞19號)要求,現將本單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認真履行黨政職責,高度重視學法用法

(一)學法用法職責高度重視。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始終將依法行政作為“一把手”工程,牢牢記心上、抓手上、落實處、做到了涉法工作逢會必講,涉法工作優先安排。定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憲法和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學法用法制度落實到位。局領導班子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領航定向,不斷強化學法用法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局所有領導幹部都要參加憲法法律知識考試,對沒有取得行政執法證的領導幹部要求申請執法證,並且堅持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

二、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履職效能

(一)深化制度改革。推行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印發了《洋浦經濟開發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簡化審批,擴大審批改革試點範圍,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同時,開展區域評估工作,由落户項目免費使用數據,減少項目環評成本,大幅縮減項目環評時長。截至目前共辦理行政許可70件。

(二)提升服務效能。建立企業聯絡員制度,與全區重點企業結對子,常態化為企業提供環境管理方面的指導,提高企業環境綜合管理能力。

三、完善重大執法制度,落實依法決策機制

2020年1月14日,我局制定並印發了《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明確負責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法制審核流程,明確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方式、時限、責任情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是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四、深化執法體制改革,持續提升執法水平

(一)主動公示執法主體。通過洋浦官網主動公開我局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

(二)健全落實行政執法制度。我局制定並印發了《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和更新機制制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制度》等等執法制度,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合理確定檢查比例和頻次,營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環境。截至目前,我局出動執法人員400餘人次,立案企業2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28家次,下達決定書4份,罰款6萬餘元;共受理羣眾投訴120件,已全部辦結,辦結率100%。

(三)建立健全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制度。我局建立了環境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辦機關相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實現了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無縫銜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通過建立聯席會議、信息互通和工作協作、建議落實反饋等制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形成環境執法合力。

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加強環境法治氛圍

在洋浦普治辦的全面指導下,我局認真組織開展了系列宣傳和活動,進一步推動了全民參與的環保社會法治體系建設,促進了濃厚的輿論氛圍和良好的社會環境的形成。

(一)加強法治宣傳。以“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月為契機,通過懸掛宣傳橫幅、開展領導幹部法治講座、微信公眾號建立“憲法法律宣傳專欄”、“以案釋法”等方式弘揚憲法精神,加強國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傳和普及。

(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結合“六?五”環境日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制定宣傳活動方案,通過懸掛橫幅、企業環境法律責任講座、危險廢物管理和排污許可後執行培訓班、環保宣傳進企業等形式進行普法,提升公眾、企業等對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認知度。同時聯合海南日報社,做好《強化環境治理守護碧水藍天——2020年“世界環境日”特刊》洋浦專版組稿有關宣傳策劃、採訪及業務指導、數據提供等工作,充分展示、體現洋浦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的新舉措、新亮點和新成果。

六、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進步,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少法制審核人員。在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方面,缺少人員,未設立法制審核機構,開展法制審核的人員需要取得國家相關法律資格證書,極大增加了法制審核制度有效執行的難度。

(二)執法人員持證不足。目前,我局執法崗位有4名執法人員持有執法證件,其中,因受編制限制僅有1人執法證件為省人民政府頒發,其餘3名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為省生態環境廳頒發。由於執法人員身份的特殊性,導致在現場檢查和現場查封、扣押及作出具體環境行政行為時,使我局工作人員難以規範化開展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以貫徹十九大精神為核心,以習近平同志治國理政的思想為指引,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規範依法行政行為,踐行新發展理念,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為自貿港建設創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生態環境。

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