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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6.95K

【概述】

2020年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被切”為你整理了這篇2020年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2020年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2020年,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堅持依憲行政、依法行政為主線,以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重點,以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為基礎,以推動公安民警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為關鍵,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為標準化、執法管理系統化、執法流程信息化,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強。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推進依法治市進程

一是完善了黨委領導法治建設工作機制和程序。市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黨委成員任副組長,局屬各部門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市局黨委在推進法治政府工作的領導核心作用。

二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把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列入公安機關各級黨委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專題學習《民法典》。市局黨委帶頭開展理論學習,堅持每月中心組學習不少於2次,組織6期370餘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開展政治輪訓,各級公安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明顯提升。

三是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納入單位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緊緊圍繞公安重點工作,對標對錶,落實責任,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

(二)嚴格落實“三項制度”,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探索建立了“313”工作機制(印發了“三項制度”、梳理了1個流程圖、健全了3個清單)。

一是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制。明確了法制審核主體、範圍、內容和程序等,行政違法行為大大減少。二是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為全市公安機關一線執法執勤民警配備執法記錄儀1650餘台,配備執法記錄儀採集站70餘台,進一步規範信息採集、存儲、調取、查閲流程,實現對現場執法活動全程記載。三是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託市政府門户網站及新媒體的運用,公示1個流程圖(行政權利流程圖)及3個清單(權責清單、“普法”責任清單、“雙隨機一公開”系統清單),行政執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羣眾獲得感普遍增強。

(三)加強普法宣傳,推動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一是做好民法典的學習準備工作。邀請市民法典宣講團副團長、**師範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周小桃教授到我局進行專題培訓。公安機關作為國家治理和社會服務的組織者、參與者和推進者,《民法典》與公安工作緊密相關,學好《民法典》,切實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為履職盡責打下堅實基礎,更好地增進人民福祉。

二是積極推行法律要求與實戰應用相結合的執法培訓模式。在培訓工作中繼續圍繞案件辦理、規範使用辦案區、出庭應訴等方面,對《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重點講解,目前共開展培訓15期民警800餘人次,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民警的程序意識、證據意識、訴訟意識、法律意識,助推民警規範執法;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以“三能”達標活動為載體,深化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工作,全力助推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

三是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建立黨委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重點對象學法用法繼續加大與經濟發展、羣眾生產生活、社會和諧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大力開展有關經濟社會秩序尤其是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和農民工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不斷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法律知識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與法治觀念。目前我局開展了“守護新時代美好生活”1.10宣傳日、“1.13”禁賭日、“4.15”全民國家安全日、“5.15”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6.26”禁毒日、“12.4”憲法宣傳日、憲法宣傳週等集中宣傳活動,並不斷探索宣傳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等渠道宣傳與人民羣眾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預防犯罪的常識等,引導公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正當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四)緊抓公安改革不鬆懈,執法公信力顯著提升

一是加強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和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應用。根據《關於全面應用“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成立了由局黨委委員、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局屬科通、法制、警保、刑偵、督察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加大對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使用的推廣使用。

二是因地制宜,全力抓好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及派出所辦案區升級改造。緊緊圍繞工作部署,切實把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作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着力點和突破口,為深入推進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全覆蓋工作紮實開展,**市公安局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台了《**市公安機關案管中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市公安局關於深入推進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全覆蓋工作方案》《**市公安局關於成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工作專班的通知》等文件。

三是穩步推進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出台《**市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規則》,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堅持偵查部門承擔案件辦理責任、法制部門承擔執法監督責任原則,進一步理順辦案部門與法制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明確各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

四是加強與檢、法聯席協調。為確保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及時溝通解決刑事司法中遇到的問題,市、縣兩級公安機關與檢察院、法院會商案件50餘次,就案件管轄、案件定性、特殊人羣羈押、涉案毒品稱量鑑定等方面存在的分歧達成共識,及時解決基層執法重點、難點問題。強化與檢、法機關協作配合,共同推動各類專項鬥爭深入開展,有效地形成打擊合力,提高打擊的法律效果。

(五)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卓有成效

一是狠抓嚴打整治,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力推進“平安涼都”建設。2020年,我局重點深入開展好“掃黑除惡”、打擊“盜搶騙”、打擊“黃賭”違法犯罪、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打擊“食藥環”違法犯罪等來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不斷提升羣眾安全係數。

二是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期間,我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第一時間在青年突擊隊、查控卡點等前沿陣地成立80個臨時黨支部,組建黨員先鋒隊,帶領廣大黨員民警衝鋒在第一線,奮戰在最前沿,構築起紅色防疫牆。全市4000餘名黨員民警、輔警積極響應,志願投身戰疫一線,通過巡邏車播放、進村居講解等方式向廣大人民羣眾宣傳疫情防控知識。

三是以“大調解”為抓手強化矛盾糾紛化解。2020年,我局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重要範疇,深入推進警民聯調,強化對涉及徵地拆遷、移民安置、涉法涉訴、非法集資等領域的矛盾糾紛的依法排查化解,依法規範信訪秩序,引導羣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

四是着力轉變職能,加強依法行政,狠抓行政管理服務。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規範執法活動,保證做到執法主體、執法程序的合法性;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我局進駐市級政務服務中心業務,簡化辦事程序,落實便民措施。根據**市公安局權責清單、貴州省“全省通辦、一次辦成”事項清單(第一批)對我局進駐貴州省網上政務大廳事項進行清理調整,刪除調整事項61項,保留事項53項;加強公安窗口建設。按照“全省通辦、一窗辦成、一次辦成”的“貴人服務”標準,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安窗口建設;提高監管效能,動態調整我局“雙隨機一公開”“一單兩庫”數據。按照《關於在全省公安機關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建立“一單兩庫”的通知》和《省公安廳關於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全面做好隨機抽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調度的通知》(黔公辦[2017]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認真梳理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我局執法人員名錄和檢查對象名錄進行及時更新;主動服務發展。堅決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以“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和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兩項重點責任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為牽引,出台了《**市公安機關加強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工作機制》。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以來,我局的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執法理念存在偏差。個別領導和民警法治觀念不強,對公安執法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充分,在推進規範執法辦案進程中,少數民警職責履行意識、辦案程序意識等不強不清,對待當事人態度不耐心、言行不規範等。二是執法方式不適應。不能準確把握寬嚴相濟精神和文明執法要求,不注意執法方式和執法技巧,機械執法、執法不規範等問題還時有發生。三是監督管理仍有缺口。執法公開度、透明度尚不能達到的要求,使得羣眾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的渠道還不夠寬泛和通暢。

下一步,我局將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落實,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樹立法治理念,堅定法治信仰,為執法規範化建設提供思想保障。堅持教育引導、典型引領、實踐養成相結合的方式,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廣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內植於心、外踐於行。要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一關鍵,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使各級領導幹部始終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實增強法治意識,自覺踐行法治原則,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權威。

(二)創新培訓模式,優化隊伍結構,為執法規範化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堅持“服務實戰、應用實戰”的原則,把執法培訓工作與“實戰、實用”結合起來,從理論學習、實物操作、警務技能、信息化應用等重點內容入手,採取集中教育、跟班見習、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狠抓日常執法培訓,逐步強化民警實戰應對能力。以崗位練兵活動為手段,大力開展法律知識考試,實現以考促學,以考促練。同時持續抓好公安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和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撐。

(三)嚴格執法管理,落實執法責任,為法治公安建設提供動力支撐。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責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級執法部門和執法單位的權力,明確職責權限,防止權力濫用。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切實增強民警責任意識,保證各項工作規範有序,取得實效。進一步健全廉政執法制度,依法規範民警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企業等的接觸、交往行為,嚴禁私自接受可能影響執法公正的宴請和禮物,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

**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