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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體育局關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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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教育體育局關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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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和布小林主席在全區法治政府建設電視電話會議講話精神,依法履行職能,健全決策機制,全力推進教體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旗教體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旗教體局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自檢自查工作,力求發現並改正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環節,掌握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同時,對未完成和漏項任務重點督辦,分析原因提出對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旗教體局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賀佔平同志為組長,以黨組成員、副局長蘇春同志為副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落實中央《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自治區實施方案,落實重點任務,着力解決“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的短板、弱項,推動法治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各項工作中的落實取得實效。旗教體局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黨組集體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總責。黨組定期組織學習黨的十九大關於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依法治國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年度召開2次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聽取彙報、研究工作、決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項。主要負責人承擔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中層幹部的關鍵作用,努力增強教體系統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的能力,堅決抵制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進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機制,充實法制專業人員,提高教體機關法制工作水平。

(二)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做到日常公開與年度公開。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和鄂爾多斯政務服務網作為政務公開重要陣地,伊金霍洛旗教育體育微信公眾號作依託,高度重視政務公開與網站建設,在發佈機制上,旗教體局堅持公開與保密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了不因強調公開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強調保密而不敢公開。嚴格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公開預決算執行情況、教體系統日常動態、組織機構、政策解讀、工作報告等多項內容進行了公示,法律要求的事項要及時全面的公開,相結合、公示欄公開與平台公開相結合。着重加大主動公開信息力度,堅持把信息公開作為服務社會的重要舉措,以推進電子政務作為打造陽光政務的重要手段。

(三)合理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結合教體機關按綱施訓要求,制定年度法制學習培訓計劃,將黨內法規列入學習內容。落實教體機關集體學法制度,努力提高學習效果。領導幹部集體學法不少於2次,行政執法人員學法時間不少於15天。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情況將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同時,上半年,圍繞“提升幹部素質能力,推進教體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舉辦為期3天的教體系統幹部法律培訓班。結合當前形勢任務,邀請相關專家教授對主題教育內容進行專題輔導,為做好新時期教體工作奠定了理論基礎、提供了行動指引、拓展了工作視野。深化法制宣傳教育“五進”工作,2020年,旗教體局組織全旗各中國小、幼兒園積極開展法律教育2次。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結合不同年齡段孩子的接受能力,選擇最佳的教育方式方法,從而達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四)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據旗司法局的要求,旗教體局制定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對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梳理整合。並及時在伊金霍洛教育體育微信公眾號予以公佈。

(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為加快推進內蒙古行政執法監管平台系統推廣應用工作,推進“互聯網+監管”,創新行政監管方式,提升執法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根據《伊金霍洛旗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伊金霍洛旗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伊涉企組發[2020]1號文件精神,按照旗委政府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統一部署,旗教體局積極配合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對於目前監管的118家校外培訓機構及8所民辦幼兒園按一定方式和比例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依據事先確定的抽查事項清單,對檢查對象實施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依法予以公開。

(六)規範梳理並向社會公開權責清單。按照全市統一安排,開展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工作,對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對旗教體局權責清單進行了重新梳理,經旗政務服務局及司法局審核後在旗政務服務網上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截至目前,調整梳理後旗教體局現有114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行政許可11項、行政確認8項、行政給付4項、行政獎勵4項、行政處罰56項、行政強制措施0項、行政強制執行0項、行政徵收0項、行政監督檢查20項、其他行政權力11項。立足旗教體局職責職能,會同相關業務科室開展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互聯網+監管事項目錄清單編制工作,完成了事項認領,並編制了實施清單,經旗政務服務局審核通過。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並在旗政府網站公開,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權責清單調整工作。

(七)進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旗政府服務局關於開展“四辦五減”的工作要求,旗教體局積極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對權力事項進行比對校核,進一步做好權力事項動態調整和辦事指南信息更新工作,所有審批事項均由15個工作日縮減為3個工作日。積極參與“四辦五減”及“一窗辦理”工作,認真做好教體系統行政審批全流程應用。

(八)嚴格規範執法流程。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持續推廣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台應用,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要求,依法開展教體系統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九)優化公共服務。建立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完善清單內容並對外公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定化。

二、存在的問題

2020年旗教體局在法治政府建設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有不足之處亟待解決。

(一)在聘請法律顧問中存在問題。法律顧問能夠為行政執法工作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配合處理違法案件、參與法制宣傳,對民事和行政案件提出指導性意見,對行政執法重大決定和重大決策及簽訂各種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所以,法律顧問至關重要,但旗教體局目前尚未落實該項工作,預計於2021年初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充分利用法律顧問優勢,有針對性地指導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注意細節,提高行政執法工作質量。

(二)單位執法人員執法證問題尚未解決。由於旗教體局編制短缺,執法人員均為在冊非在編人員,身份不符合國家執法證辦理要求,故存在執法人員無執法證的情況。

(三)由於旗教體局無執法經費,因此執法人員未配備相應的執法設備,如執法儀等。“三項制度”的具體落實存在問題。

三、2021年工作計劃

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科學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明確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各項目標,分步驟、有重點地組織實施,確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面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