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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分局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74W

【概述】

生態環境分局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總結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mamiss001”為你整理了這篇生態環境分局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總結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2020年,我局認真貫徹全面深化依法治國理念,通過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規範決策、嚴格執法、強化行政監督,進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職責和依法行政水平,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彙報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強工作組織領導

制定了《仲愷生態環境分局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實施細則”任務清單》、《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督導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法治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規範,提升環境執法水平

(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在執法過程要求在行政執法、查封扣押、送達處罰文書等容易引起爭議的活動中全過程錄像。同時,按照市生態環境局統一部署,常態化抓好“雙公示”系統數據錄入工作。2020年以來,累計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數據歸集平台等錄入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674條。

(二)實施重大行政處罰集體討論制度。修訂《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分局行政處罰重大案件審議辦法》,2020年以來,共召開案審會10次討論27宗案件。為了維護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全年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3次,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全面推進環境保護政務公開。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在網站信息公開欄,公開職責職能、辦事指南、法律法規、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多種信息,並將行政許可、處罰信息統籌報送“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對違法企業在信用、信貸、專項資金申請方面起明顯的震懾作用,對部分符合條件的受處罰企業辦理了信用修復。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在網站及時掛網公佈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對納入決策目錄事項按照“一事項一清單”原則建立工作台賬,並要求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等程序。2020年以來,我分局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目錄3項,目前1項已完成運行、2項正推進建設中。

三、民生導向,優化環境監督管理

(一)嚴格環境執法處罰。2020年以來,我分局進一步加大環境監察執法力度,截至目前(10月31日),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9174人次,檢查企業(污染源)1800家,利用節假日、夜間等時機展開環境執法聯合行動39次,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超標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治污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處罰27宗,責令停產整治2宗,處罰金額315.05萬元,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同時,落實“兩法銜接”工作,2020年我局共錄入“兩法銜接”系統5宗案件,5宗案件均第一時間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部分案件採取與公安聯動方式,邀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有力打擊環境犯罪。同時,嚴格抓好環評機構處理處罰,2020年共受理環評機構違法行為立案7宗、下達環評處理決定書6宗(1宗不予處罰),其中,生態環境部交辦1宗環評抄襲案件,已依法嚴格進行處理處罰,對環評編制單位進行失信記分10分並處以罰款。

(二)切實迴應環境信訪。牢固樹立羣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紮實做好涉環境信訪調處工作,落實環保投訴熱線24小時值班制度,暢通“12369”等各種投訴渠道,及時辦理各類污染糾紛和矛盾,確保做到“早排查、早化解、早控制、早解決”。今年以來共受理環境信訪投訴1552宗,處理率和辦結率均達到98%以上,較好地調處了陳江變電站、潼湖生態園及多處廢氣噪音擾民等羣眾反映強烈的信訪事項。

(三)積極應對行政複議訴訟。認真落實行政機關出庭應訴制度,堅持行政首長出庭制,行政負責人帶頭履行行政應訴職責。今年以來,市法制局審議我局3宗行政複議案件,其中1宗企業撤訴,2宗維持處罰決定。惠州市中院審議我局二審案件1宗,已維持我局處罰決定;惠城區法院審議我局一審案件3宗,目前正審議中。

(四)支持企業發展,優化監管柔性化。堅持以守護環境安全為工作重心,對故意違法、惡意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造成環境危害的企業嚴格進行頂格處罰。,今年以來,共責令關閉企業2家(東方魅力娛樂城、榮大五金)。同時,嚴格落實“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理念,探索開展生態損害追償,建立健全生態損害工作機制,探索開展全市首宗生態損害賠償案件磋商工作,目前已向市中院遞交起訴進行訴訟追償。積極支持企業穩定發展。,今年以來,先後在全市率先發布實施《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優化生態環境執法的通知》、《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對環保領域常見的環評審批、投產驗收、生產排污共3類5種情形,如符合違法行為輕微、違法行為主體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等具體情節的免予處罰。

四、創新形式,加強學法普法教育

(一)積極開展領導幹部學法普法教育。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學法,中層以上幹部在分局局務會上進行2期環保法律法規的授課,組織全體在職在編人員參加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並安排所有執法人員參加廣東省行政執法系統考試。

(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制定了《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2020年“誰執法誰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全面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深入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普法宣傳貫徹到分局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執法全過程,加強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生態文明思想,深入開展“憲法”宣講活動,建立以案釋法制度,做好分局幹部職工的學法工作,不斷提升轄區羣眾的環保意識。

2020年以來,開展“每會學法”活動8次、民法典及“新固廢法”等專題宣傳5場次,組織行政複議訴訟現場庭審旁聽活動6場次,印發分局普法工作簡報5期、並組織各類“法律六進”深入普法活動近30批次,取得了一定的法治建設成效。

五、優化服務,推進數字政務工作

完善政務服務事項。按照市區政務中心部署,對納入廣東省政務服務系統的200多項行政事項進行完善,按規範壓縮審核時限、精簡辦理流程,不斷辦理事項的在線網辦率,紮實推進電子印製集成辦理流程。推進部分事項下放。對專業技術要求低、鎮辦能承接的行政處罰、公共服務事項進行下放,目前,已按照市級部署將11項擬下放的行政處罰事項組織了專門的集中培訓。此外,及時高效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2020年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16件,全部按時間節點完成。

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仍有待加強。重結果、輕程序的情況仍然出現,少數個別人員不重視執法證考試,未能通過考試,對分局整體執法工作調配產生了影響。

(二)部分科室對重大決策理解不到位,特別是使用大額財政的事項。未能結合分局的實際情況及時上報重大決策事項,對重大決策的程序有牴觸情緒,認為會影響效率。

(三)誰執法誰普法的意識仍有待加強。部分科室、人員對誰執法誰普法理解不準確,認為普法宣傳是法規科、綜合科的任務,不未能在日常工作貫徹落實普法要求。

(四)專業法律人才欠缺。國家全面推行依法治國方略,企業、公民法律意識急速上升,違法成本高成為懸在企業頭頂的一把利劍,行政複議、訴訟率高企會成為今後的常態,但目前我局在編幹部無法律專業人才,只能依賴法律顧問應對當前局面,對推行依法治國方略缺乏專業知識保障。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制定分局2021年度法治建設建設工作方案,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理念,加強法治意識培育,堅決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加強幹部職工學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是繼續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制定分局2021年度法刺客宣傳工作方案,重點抓好“新固廢法”等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宣傳。此外,提前謀劃做好分局執法人員的學法培訓以及以村居為重點的普法宣傳工作,不斷創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設成效。

三是繼續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實法律顧問駐點制度,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要求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對重大案件執法現場提供法律支持服務,要求法律顧問跟隨執法人員外出行政執法,為行政執法提供現場法律建議服務;落實行政執法公示、法治審核、全過程記錄三項制度,落實“放管服”要求,優化營商環境。

四是依法做好行政處罰、環評機構處理處罰各項工作,不斷完善法制審核流程。對於故意非法排污、情節惡劣的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予以處罰,持續保持環境高壓態勢,同時,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標準,對於符合行政處罰免責情形的,及時督促企業整改提升,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五是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追償機制。及時與上級保持緊密溝通,深入領會貫徹廣東生態環境損害追責實施方案精神,對發生突發環境應急事件、涉嫌環境污染罪等造成較大環境損害的環境違法案件作為線索,及時督促責任科室履行追償程序。

六是繼續落實做好雙公示信用數據報送及政務事務系統梳理、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事項報送工作,同時,配合市區落實下放鎮辦事項的督促指導工作。此外,按照市區部署,督促落實分局執法人員及幹部職工的學法考試。

七是繼續抓好人大政協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按照人大政協辦責任分工,及時彙總相關單位辦理意見並按要求反饋落實。

附件:

自查表

填報單位 :仲愷生態環境分局 填報時間:2020年11月20日

類別

項目內容

數據

備 ? 注

一、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1、自行組織的有領導幹部參加的學法普法及依法行政講座和培訓(場數)

30

不包括參加統一組織的學法普法活動

重大

行政決策

2、是否制定並向社會公開本單位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3、重大行政決策通過門户網站、微博、微信、報刊、座談會等三種以上方式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的比例

規範性文件

4、年度內印發的本單位起草主辦的區政府規範性文件(件)

無規範性文件

5、年度內,是否按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對本單位設立以來以本單位名義印發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經梳理納入處理範圍(包括保留、廢止、修改)的文件數量(件)

行政執法

6、在執法實踐中,是否已在處罰決定書、告知書等執法文書明確説明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

7、在辦理業務時是否仍然向羣眾和企業索要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材料

8、是否在官方網站公佈權責清單

9、是否在官方網站公佈執法全過程記錄事項清單

按要求落實

限於用音像記錄某些現場執法活動的執法事項或環節

10、是否在官方網站公佈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

對納入清單的執法決定事項,應當開展法制審核

11、是否在官方網站公佈執法和辦事流程

12、是否在官方網站公佈行政執法結果

目前限於公開雙隨機抽查情況及結果、行政處罰結果、行政許可結果

13、持有行政執法證的人員(人)

22

14、本年度作出的行政處罰(件)

27

15、本年度辦理的行政許可(件)

608

五、依法行政監督

16、年度內,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數量

16

包括主辦件與會辦件

17、是否按規定編制、公佈部門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

18、年度內,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件)

0

19、是否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電郵、網址等投訴渠道

六、化解

行政爭議

20、2020年本單位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存在不答辯問題的案件數(件)

0

限於行政訴訟

21、2020年本單位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存在不應訴問題的案件數(件)

0

限於行政訴訟

22、2020年本單位不反饋司法建議採納情況的來文件數(件)

0

包括各級司法機關發來的司法建議

23、截至目前,本單位尚未履行完畢法院生效行政裁判、並且沒有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的案件數(件)

0

不限於2020年度,包括以前積案

24、截至目前,本單位尚未履行完畢法院生效行政裁判、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又違反協議未按約定履行的案件數(件)

0

包括單位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

25、年度內行政訴訟中本單位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數(件)

4

26、本單位公職律師數(人)

0

27、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件)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