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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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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鄉鎮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總結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米飯糰”為你整理了這篇鄉鎮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總結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按照《鳳岡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和《中共鳳岡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鎮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我鎮推進法治建設職責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強化學習,健全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精神。

1.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精神。

一是鎮黨委政府認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每年將學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二是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貴州“大扶貧、大數據、大生態”三大戰略行動,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列為重點工作,針對花坪實際和全鎮各部門的情況,每年召開會議,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點,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列入重要內容,用於指導各部門、各村社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2.建立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

一是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肅違法責任追究,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決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二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三是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四是加強行政複議工作,依法化解行政爭議,從2017年至今花坪鎮 無行政行為經複議後被變更的案件,無行政訴訟中鎮 政府敗訴案件。五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決策機制。對鎮政府的難點問題、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重大事項,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進行決策前合法性論證,並集體討論決定,杜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個人意願專橫獨斷。近幾年來,無一起因決策失誤或侵犯羣眾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六是堅持政務公開,擴大黨內民主。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設置固定的公開欄,定期公佈應公示的內容,廣泛聽取羣眾意見,自覺接受羣眾監督,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不斷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七是堅持依法執政,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的職責。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資格制度。組織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證考試,要求從事執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備執法資格,鎮政府及各部門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近幾年,未發生不作為或越權行政的情況。八是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範執法程序,嚴格依法行政。

3.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公信力。

一是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會公佈行政執法主體,對行政執法主體進行全面清理,杜絕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行政機關擅自委託執法的現象。嚴禁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對被聘用的公益性人員嚴禁履行行政執法職責。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執法證執法。二是鎮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公佈的執法依據,將執法職權進行分解,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執法職責、權限層層分解到每個執法機構、執法崗位,並明確具體的執法責任,切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三是建立定期梳理執法依據和分解執法職權制度,根據執法依據的制定、修改和廢止情況,及時調整執法職責,明確執法責任。四是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五是健全和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對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行使執法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進行評議考核。六是建立行政執法監查記錄制度,不斷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每年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七是強化廉政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堅持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促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依法行政工作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責任的落實。八是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肅違法責任追究,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決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責任的落實。

二、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鳳岡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明確的法治政府建設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壓減權責清單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80個工作日內。加強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建設,推進項目審批服務“一網通辦”。完善權力、責任、負面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擴大承諾辦理事項範圍,對不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涉企審批事項,納入清單管理。推進“減證便民”,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二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理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邊界,我鎮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全部掛鈎。三是加強市場監管。推進“證照分離”,拓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適用範圍,壓縮公告時間。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評價、信用聯合懲戒、信用綜合監管機制,依法開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列入、移出工作。四是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6個,配齊配強專職人民調解員1人,重點協調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關係、醫患關係,交通事故等方面引發的矛盾糾紛。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網格化管理已經全覆蓋,基本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五是優化公共服務。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最多跑一次”目標,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分類受理比例達80%以上。六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配合縣主管部門,加強生態環境領域規範性文件及制度制定,重點推動防治環境污染、破壞生態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完善了生態環境監管和應急保障體系,持續強化生態環保執法。配合縣主管部門加大對

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辦力度。七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配合縣主管部門依法打擊妨害疫情防控、製假售假、造謠傳謠、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和法律服務,及時防範化解因疫情引發的矛盾糾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完善規範性文件制定機制。規範制定調研、申報、審查和制定前評估等環節,合理配置資源,科學制定規範性文件。完善了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機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和審查清理工作,經清理我鎮 未有要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法行政規範性文件,

3.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強行政決策制度建設。完善決策制度和程序,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依法決策。二是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進行論證。逐步完善部門或委託第三方評估、專家諮詢論證、公眾參與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請了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參與鎮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顧問參與了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

4.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配合縣主管部門,圍繞建立健全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目標,理順行政執法體制。配合縣主管部門,優化行政執法隊伍,合理配置執法人員崗位,進一步夯實基層執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按照省、市行政執法部門制定的統一行政裁量權事項清單、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行為。三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門,持續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着力推進事前、事中、事後公開的執法關鍵環節音視頻痕跡留存與可回溯管理。四是認真貫徹落實《貴州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配合縣主管部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強化評查結果運用和共享機制。五是配合主管部門,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動態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紀律約束機制。六是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方面的投入。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鈎。

5.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是完善監督制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二是認真執行向鎮人大主席團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鎮政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反饋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縣審計等部門,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公共資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四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6.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完善行政調解、裁決、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健全行政調解制度,配合縣主管部門開展了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二是嚴格執行《鳳岡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施辦法》和《遵義市重大行政爭議訴前溝通協調辦法(試行)》, 鎮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100%, 行政訴訟敗訴率為0。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鎮政府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每年至少舉辦兩期法治專題講座。完善了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和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實了“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單位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在縣組織的七五普法考核驗收中取得了較好成績。二是配合縣組織部門加強對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將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領導幹部任職的重要參考。依法組織新任命公職人員進行憲法宣誓。

8.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一是鎮人民政府及鎮各工作部門自覺接受鎮黨委的統一領導,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結合實際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法重點工作。二是鎮人民政府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年度報告工作,並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人民羣眾監督。三是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鎮人民政府領導幹部政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