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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局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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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局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思路

生態環境局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生態環境局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突出抓好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紮實推進“八大標誌性戰役”、“三十個專項行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關鍵性進展。藍天保衞戰實現歷史突破。在全省首個建立中心城區“大氣污染防治管家服務體系”,實現精準治污;成立大氣污染防治專職巡查組,對大氣污染源進行24小時無間斷、常態化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轉辦督辦;中心城區扭轉了空氣環境質量排名靠後的窘境,2019年市中心城區PM2.5、PM10年均值為29微克每立方米和5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別下降19.4%、12.1%,降幅均為全省第一,空氣優良天數比例91.2%,同比上升4.1%,空氣質量列全省第二,首次優於國家二級標準,實現歷史性突破,文明市長在省環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典型發言,贛州大氣治理的“三鐵經驗”得到煉紅省長高度肯定。碧水保衞戰碩果累累。地表水環境質量位居全省首位。年初召開水質分析會議,按流域特徵全面分析地表水水質現狀,存在問題和水質提升路徑,並通過預警提醒、通報、約談等方式,突出整治超標水、降類水,2019年未出現劣V類水,全年國考、省考斷面優良率分別為96.79%、96.96%,遠高於考核目標值。飲用水安全有效保障。中心城區外8個縣(市、區)建成縣級以上備用水源,省級考核的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高達99.27%。黑臭水體整治卓有成效,投入近5億元推進黑臭水體整治,全市5處黑臭水體整治全部完成。其他重點工作深入開展。全市新(改)建污水管網124.5公里,19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全部完成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並安裝在線監控。淨土保衞戰縱深推進。土壤污染詳查紮實推進,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快推進,固廢危廢監管持續增強,鎢渣處置渠道得以疏通,《鎢渣處理處置地方性規範(指南)》編制完成,爭取生態環境部支持實行鎢渣水泥窯協同處置豁免政策,建成投運信豐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中心項目、會昌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協同處置項目及贛州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等項目,全市土壤環境安全事故連續四年保持“零發生”。

(二)環保督察整改取得突破性進展。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省環保督察反饋的共101個問題,完成整改27個,其餘基本達到序時進度要求,其中7個通過銷號,銷號數量全省第二;全面規範和加快信訪件整改銷號,在全省率先出台信訪件銷號辦法,環保督察轉辦屬實的1034件,已解決922件,解決率89.2%。

特別是5個重點、難點問題得到突破性進展。稀土尾水處理站建設問題,7個稀土尾水處理站(龍南縣5個、定南縣2個)已全部建成運行,均實現達標排放,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函件指出3個處理站存在的問題均整改到位。瑞金萬年青環境污染問題,水泥廠內部整改已經到位,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簽訂協議533户,佔總任務數的92.5%,拆除房屋282户,累計發放補償資金2.27億元;贛縣紅金工業小區搬遷問題,第一批、第二批共102家企業已完成搬遷,已投入資金20億元左右;廢棄稀土礦山治理問題,應拆除的69個車間已全面拆除,限期整改的80個車間中全部完成整改。市一水廠水源地一級保護內排水口整改全面啟動,合流排口治理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47%,一二水廠取水連通工程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全市整改工作得到中央環保督察辦、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的充分肯定。

(三)農村污水治理亮點紛呈。克服工作任務極端繁重的情況(全省需整治建制村3300個,我市承擔1840個建制村的整治任務,佔全省總任務數的56%),累計爭取中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15億元,率先在全省開展專項規劃整治,目前全市20個縣(市、區)均已正式啟動,共整治建制村1493個,佔全市建制村的43%。大力興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在790個農村中建設生活污水處理站點812個,數量居全省首位。同時,注重在實踐創新中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贛南經驗”,如石城縣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模式,引進第三方負責項目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統一維護,妥善解決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後期運維的問題,得到了生態環境部的肯定並作為全國典型經驗進行推廣。此外,在崇義縣、信豐縣開展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試點,在瑞金市、上猶縣開展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均取得良好成果。

(四)綠色生態示範創建再創佳績。崇義縣繼去年被評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後,今年再次被評為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尋烏縣、石城縣創建省級生態縣工作通過考核驗收,還有8個鄉鎮和10個村獲得省級生態鄉鎮和省級生態村命名。

(五)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按照總書記保持戰略定力的要求,從嚴開展生態環境監管執法。2019年全市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378起,處罰金額4060.8919萬元;辦理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87件,其中查封扣押56件、限產停產15件、移送行政拘留11件(拘留8人)、移送污染犯罪刑事拘留5件(拘留8人)。堅決不搞“一刀切”,杜絕簡單粗暴執法,在全省地級市率先出台《關於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意見》,企業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六)生態環境系統修復治理走在全省前列。累計投入138.43億元用於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治理水土流失面積885平方公里、崩崗35座、持證礦山619公頃,19家礦山企業列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廢棄稀土礦山治理“尋烏模式”得到中宣部部長黃坤明及省委書記劉奇的高度認可,財政部江西監管局對試點績效評價結果為“優”。創新實施東江流域生態補償項目,投入33億元用於東江源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共拒絕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高污染、高能耗等不利於環保的項目462家,出境廣東斷面水質呈改善趨勢,2018年尋烏興寧電站斷面穩定Ⅱ級達標,成效得到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和廣東省的成分肯定,成為跨省流域生態補償工作的典範。目前,第二輪補償協議已經正式簽訂。

(七)生態環保基礎短板加快補齊。大力實施投資總額達135.8億元的《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完成投資51.3億元,信豐縣和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中心城區建設城市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黑煙車抓拍監控系統、8個縣備用水源項目、7個水質自動監測站等一大批治根本的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成投運。

(八)生態環境機構改革激活一池春水。市本級機構改革全面完成。市生態環境局1月24日正式掛牌成立,機關內設科室於6月份掛牌,市本級行政編制增加36%,內設科室增加40%。縣級生態環境機構垂改工作積極推進。縣級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生態環境監測站全部掛牌成立並平穩運行,人員編制已按要求到位,18個縣級生態環境機構人員編制同比新增353名,同比增加62.92%,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大大增強。

(九)服務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依法取消5項涉及環評行政許可中的4項,僅保留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絕大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也下放至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跨區域及污染物排放量較大項目仍由市級審批)。大幅減少編制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數量,登記表由審批制改為告知性備案,2019年市級審批項目不到60個,佔比5%。最大限度爭取省級審批權限下放,目前,我市與省會城市南昌享受同等級別的審批權限,全市“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有序推進,按行業推進我市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年下發排污許可證1656張,有效促進全市經濟綠色轉型發展。降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全面取消環境評估費、環境監測費、排污費等所有對企收費事項,深入企業進行面對面交流,收到的4件企業訴求事項全部辦結。

(十)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進一步壓實。“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紮實開展,緊扣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局黨組班子成員開展集中學習11次,針對生態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確定調研主題並形成高質量調研報告5篇,主題教育期間推動解決了黃沙尾水處理站“四合一”論證等重難點問題,成效得到省委巡迴指導組的肯定,在全市主題教育總結大會上得到炳軍書記肯定。成功迎接市委第六輪巡察“回頭看”並強力推進反饋問題整改,反饋的15個問題已整改到位14個。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意見精神,持續深入整治生態環境領域“怕、慢、假、庸、散”頑疾,嚴肅查處環保系統違紀行為和腐敗問題,全市生態環保領域政治生態保持風清氣正。

此外,我市環境信訪維穩、環境宣傳教育、污染源普查、蘇區振興等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贛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2019年市生態環境局榮獲全省首批及時獎勵先進集體,被省委省政府通報嘉獎。根據目前與省生態環境廳的對接情況,2019年全市生態環境各項考核指標大部分居於全省前列,綜合考核進入全省前三。

二、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是環保督察整改的收關考核之年,市生態環境局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生態環境廳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為底線,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重點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環保督察整改、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示範創建、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全面完成環保督察整改目標任務,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努力打造革命老區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贛州樣板”。

(一)繼續抓好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強化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環節監管,嚴格落實每日調度工作制度,及時準確掌握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的動態實際情況,確保醫療廢物“應收盡收、應處盡處”;盯緊醫療污水排放關口,加密水質應急監測,繼續落實日查日報制度,指導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點和接納定點醫院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規範處置醫療污水,保證達標排放;繼續實行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每日巡查、每日報告制度,重點巡查威脅水源安全的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傾倒等問題,加密對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關注餘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徵指標監測,確保疫情期間飲水安全。

(二)全面完成環保督察整改任務。突出整改重點難點問題。市一水廠水源地排水口整治工作,上半年要完成一二水廠取水連通工程,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一水廠水源地排水口治理工程;瑞金萬年青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工作,按整改方案要求搬遷到位;贛縣紅金工業園搬遷工作,6月底前完成規模以上企業搬遷工作,10月底前完成贛縣區紅金工業園一期範圍內所有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搬遷成果驗收;贛州稀土礦山(一期)環評變更、地下水污染防治、應拆除車間的恢復治理和保留車間的整改等難度大的問題,要跟蹤督辦,確保達到時序進度,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完成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和信訪件銷號。對還沒有整改到位的37個問題要掛圖作戰,定期調度,採取通報、約談、移交問責等處理措施,督促所有問題整改達到序時進度要求,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實施問題和信訪件銷號集中攻堅行動,分批次推進銷號,年底前實現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及轉辦信訪件基本完成銷號。

(三)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藍天保衞戰方面,建築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全面完成377家“散亂污”企業整治;淘汰城市建成區所有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完成中心城區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或能源替代;着重抓好各縣餐飲油煙問題整治及中心城區規模以上餐飲業油煙淨化設施正常運行;嚴禁野外焚燒,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實行市縣建成區全年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大力實施精準治污,強化中心城區五區聯防聯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提升空氣優良天數比例。碧水保衞攻堅戰方面,突出整治超標、降類水體,鞏固消滅劣V類水成果,特別是一季度出現水質超標的崇義、南康、龍南、定南、信豐一定要查清、整治污染源,必要時要上工程性措施,確保水質只能變好、不能變差。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取締違法入河排污口。加大水源地保護力度,完成縣級及以下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及問題整治,建成龍華江水廠—中心城區備用水源和各縣備用水源,保障飲水安全。淨土保衞攻堅戰方面,推進土壤環境詳查,完成耕地土壤環境分類清單編制及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地塊調研,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完成省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2020年底前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強化危廢監管,推進鎢渣運輸和水泥窯協同處置豁免政策落地實施,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和水平,確保全市土壤環境安全可控。

(四)持續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加快推進東江流域生態補償項目實施;基本完成生態環保基礎設施三年行動計劃;加大生態示範創建力度,全南、尋烏、石城等地要爭取創建國家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或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大餘、上猶等地要爭取創建省級“兩山”基地或省級生態縣,切實通過創建來推動治理能力、保護水平的提升。

(五)助力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服務企業(項目)復工復產,統籌抓好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提高審批效能方面,要開展環評編制提速行動,對環評從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進度行為,實行專人跟蹤調度,情節嚴重的將列入年度環評機構考核“黑名單”。對屬於縣級審批的重點項目,各地要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即報即辦,決不能拖延審批時間。要儘快研究制定贛州市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正面清單,清單內的項目按行業分類實施豁免審批、應急審批或告知承諾制審批等特殊政策,推動加快重大項目建設。統籌調劑總量方面,對相關污染物總量能夠在市縣兩級統籌解決的,全部按照“即報即辦、先辦後統、全市統籌”的原則給予審批;需要省級統籌調劑的,各地要報市局彙總、協調解決。同時,各地要積極推進污染物總量減排,加大落後產能淘汰,為新上的更加環保、更加綠色的重大項目騰出總量空間。優化監管方式方面,要制定贛州市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有關要求,採取差異化生態環境監管措施。2020年底前,對與疫情防控物質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守法意識強、管理規範、已安裝在線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企業,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對復產復工企業出現輕微違法行為並及時糾正的,不予行政處罰,督促儘快整改,並審慎向社會公開。

(六)大力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一是完善環委會制度,壓實生態環境責任。充分運用環委會這一平台,抓好市縣環委會的運轉,落實黨委、政府和各部門的生態環保責任,要開展制定黨委機關和政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責任、壓實責任。二是構建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排污許可全覆蓋的要求和“摸清底數、排查無證、分類處置、整改清零”的工作步驟,4月底前完成24個行業的清理,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許可發證和登記任務,全面實現“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的工作目標,從嚴落實排污企業生態環保主體責任。三是嚴格落實生態環境責任追究制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領導幹部生態環境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實行生態環境領域誠信“黑名單”動態管理。健全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和懲處力度。四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贛州數字環保二期項目建設,實現生態環保智慧決策。開展縣級以下水源地監測,建設一批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完成水站建設任務,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加大生態環境風險防控化解力度,開展重點領域應急演練。着力培養選拔高素質生態環境幹部,推薦市縣兩級幹部到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跟班學習,加大市縣幹部交流使用,努力打造一支生態環保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