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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55W

根據市委組織部要求,近期,我單位對****年度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情況進行了全面地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年,我單位黨組先後研究任用科級幹部*人,均為提拔任用,均為正科級領導職務。

二、主要做法

一是以學習為前提,領會精神實質。按照“領導幹部熟悉,組織人事幹部要精通,幹部羣眾要了解”的要求,抓好學習教育。一是黨組帶頭學,利用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等多種形式學習《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相關文件,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精神統一思想。二是人事幹部深入學,積極組織政工、紀檢幹部對《條例》和有關規定進行了專題學習,從而增強了全體政工、紀檢幹部學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自覺性。三是中層幹部全面學,將《條例》和有關規定發到全體中層幹部手中,通過對《條例》和規定的學習,讓全體中層幹部充分了解和認識到《條例》中規定精神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四是全委(局)上下同步學,利用機關理論學習、民主推薦幹部等機會,組織幹部職工逐章逐條學習幹部選拔任用文件,保障幹部羣眾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同時以“講嚴立”、“兩學一做”常態化等專題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引導廣大幹部增強遵守紀律的自覺性。

二是以實績為原則,科學推選幹部。我委(局)始終堅持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等規定,落實中央“20字”好乾部標準和安徽省委、馬鞍山市委的用人要求,樹立鮮明的用人導向。在幹部選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礎上,把實績作為幹部選拔任用中至關重要的取捨標準,堅持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形成有為才會有位的用人導向。把那些心繫羣眾、事業心強、撲下身子幹工作,上級下達任務完成好,為羣眾做實事、做好事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提供更廣闊的舞台;讓那些忘記羣眾、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彙報型、號召型、安於現狀、長期不在狀態、跑官要官型幹部讓位失位,沒有立足之地。結合平常工作檢查和年度考核,設定實績考評指標,對幹部實績一併考評,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評價,把確認的實績納入幹部實績檔案。在評先評優工作、尤其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把實績作為一項硬條件,比功勞,比實績,在同等條件下,對勞苦功高的幹部優先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實績考評制度的實行,有效地增強了幹部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危機感、緊迫感,激勵幹部奮發圖強,腳踏實地做工作,認認真真幹事業。

三是以制度為準繩,規範任用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辦事,做到未經民主推薦的幹部不考察,未經組織考察和考察有問題的幹部不提交黨委討論,與會班子成員達不到規定的人數不研究,未經集體討論和任前公示的幹部不任命。嚴把“六關”:一是嚴把民主推薦關。召開幹部職工大會,對擬任人選進行民主推薦。在民主推薦過程中,始終堅持“用發展衡量實績,憑實績任用幹部”的原則,切實營造唯才是舉的用人環境。二是嚴把資格審查關。對擬任人選的年齡、學歷、工作年限、任職年限等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取消。三是嚴把民主測評關。把幹部羣眾滿意度作為提拔任用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通過。四是嚴把組織考察關。對擬提拔任用的幹部德才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能否堅持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勝任任職崗位工作要求。五是嚴把公示關。把被考察對象基本情況、簡歷、考察組成員、反應情況聯繫方式等內容予以公告,把選拔任用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職工的監督之下,切實增強了羣眾的民主參與意識。六是嚴把討論決定關。堅持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原則,局黨組書記帶頭髮揚黨內民主,不搞一個人説了算,不搞臨時動議,嚴格按照《條例》辦事。

四是以自律為動力,自覺接受監督。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委(局)始終嚴肅組織紀律,把好人情、關係關,未出現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班子成員帶頭執行幹部選任政策法規,時刻堅持自警自律,並做到思想上正確認識監督、感情上真誠歡迎監督、行動上自覺接受監督。同時,要求全委(局)上下在幹部選任工作中,務必做到不為人情所縛、不為關係所擾、不為壓力所懼、不為私利所惑,嚴禁拉關係、走後門等現象和打招呼、發短信拉票等行為的發生,公正、公平選拔推薦“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幹部。建立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年底組織科級幹部集體述職述廉活動,在具體操作中,注意把握好述前準備、述職述廉評議和述後整改等重要環節。嚴格執行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探索建立擬提拔科級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工作制度,做到亮曬個人事項、深化公開內容,以公開促廉潔。堅持執行幹部談話制度,把談話細化為工作談話、任免談話、警示談話和誡勉談話。委(局)黨組在做出幹部任免調整後,黨組書記或分管負責人、紀檢組長均與調整的幹部進行任前談話,從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存在問題

一是學習政策法規不夠系統深入。對着條例學條例,方法比較簡單,對條例的研究不夠透徹,從實際出發,做到堅持原則與靈活處理相結合,規範程序與注重實效相統一。同時,當前發展改革和價格工作任務艱鉅、業務繁重,委(局)領導班子精力主要集中在業務工作上,對幹部進行集中教育的力度還不夠,對幹部選拔任用政策宣傳的頻次也不夠,導致少數幹部業務優秀、成績突出,但對幹部政策法規掌握不多、理解不透。

二是因合併造成幹部配備超標。由於2015年機構改革,原兩家單位進行合併,編辦在核定我委(局)科級幹部職數後,出現科級幹部超職數現象。具體為:副科級實職3名,2018年底實有4名;副主任科員5名,2018年底實有8名。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幹部特別是年輕幹部的成長空間和工作積極性,缺乏為激勵培養優秀年輕幹部搭建平台、脱穎而出的條件。

三是幹部人員結構不盡合理。年齡結構老化較為嚴重,在17個科室主要負責人中,40歲以下人員僅佔11.8%,45歲以上的人員佔了58.8%;特別是50歲以上的人員佔了總數的35.3%,超過了1/3。人員年齡結構的相對老化,難以滿足當前和今後發展改革和物價工作的高標準、高要求和高強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後,我委(局)將以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為目標,從習總書記提出的好乾部“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五個方面,規範選拔任用工作行為。

一是學習政策法規。在學習領會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貫徹執行的力度上下功夫。繼續將幹部工作政策法規列為委(局)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鞏固效果。督促組織人事幹部深入學習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質,對幹部工作政策法規熟練運用。在全委(局)深入開展學習活動,努力營造學政策、守規矩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增強全體幹部團隊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

二是緊抓幹部管理。進一步加強全系統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管理,培養機關後備幹部,協助上級配好基層領導班子。抓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各項規定和要求的落實,認真落實各類各項幹部政策。突出羣眾監督機制。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則,對羣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認真調查核實,特別是對擬提拔公示幹部的舉報,查處報結,為委(局)黨組提供用人決策依據,同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回覆反映人。

三是完善制度建設。規範選人用人,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完善幹部任前公示制、競爭上崗制、公開選拔制和公開推薦制。完善幹部日常管理機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實行談話誡勉制度。對既存在一定問題,但又不足以給予黨紀、政紀處理的幹部進行的超前提示和預警。追究選拔任用幹部失誤,明確在幹部推薦、考察、任用等各個環節所負的責任,實行工作失誤追究制,規定幹部在做出錯誤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必須給予責任追究。

四是探索科學機制。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進一步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提高幹部自身素質和綜合和能力。積極與組織、人事部門溝通,爭取關心支持,暢通委(局)幹部成長渠道,搭建擇優成長平台,加大激勵力度,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發改和價格事業發展需要的人才梯隊,進一步提高隊伍整體的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