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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3.03W

第一篇: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按照省局黨組關於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結合實際,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習宣傳《條例》情況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後,市局黨組非常重視,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利用黨組會、中心組學習日對《條例》進行了認真、反覆的學習和討論,充分認識到《條例》的頒佈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對於建立和建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於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對全系統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工作進行了統一佈置,特別強調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重點地學習。為保證學習效果,市局黨組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對《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縣(市)、區局黨組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二是要求系統人事幹部在自身學好的基礎上,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對《條例》學習的監督檢查。市局黨組還組織全系統各縣(市)、區局領導班子成員、人事幹部和全體黨員參加的《條例》知識考試,收到較好效果;三是把貫徹執行《條例》情況作為考核縣市局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對幹部選拔任用中發現嚴重違反《條例》問題的,年終考核視為不達標,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幹部精通《條例》、廣大幹部羣眾瞭解《條例》。

二、貫徹執行《條例》情況

近年來,市局黨組嚴肅認真地落實了《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共提拔、調整、任用幹部共21名,全部採用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形式,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嚴格掌握不走樣,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切實遵守不變通,嚴格執行了民主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眾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別是今年二月份,市局黨組結合系統科級領導班子人員和領導隊伍建設的實際,根據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於調動幹部積極性,有利於隊伍穩定的原則,拿出21個副科級領導幹部空缺職位,在全系統進行了公開選拔,此次幹部選拔任用,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幾點:一是嚴把五關。資格審查關,不符合報名資格的一律不得報名。全系統共有211人報名,經過人事、監察部門的資格審察,有5人不符合報名條件,取消報名資格;成績關,筆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3比例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2的不得進入民主測評階段;民主測評關,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黨組討論關,黨組成員一人一票,然後根據各環節積分,從高到低決定人選;全程監督關,這次公開選拔幹部,邀請省局派駐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嚴格程序。從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研究任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三是嚴格民主。把幹部羣眾滿意不滿意作為選拔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凡是民主測評不超過半數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對象。四是嚴格監督。此次公選工作,對公開選拔的每個環節全部張榜公佈,將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羣眾的監督之下。

整個選拔工作公開透明、嚴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寬用人視野、擴大選拔任用中的民主、為優秀幹部脱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激發領導幹部增強進取意識等到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

此次公選工作在系統內外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廣大幹部羣眾普遍反應選出的幹部政治業務素質高、羣眾基礎好,認為市局這次選拔幹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羣眾是滿意的,對《條例》的貫徹執行是充分的,從而在系統內部豎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創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營造了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任用幹部的氛圍。

三、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情況

市局黨組嚴格執行《條例》,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省局《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考試實施辦法;面試實施辦法;考試面試登統程序、民主推薦和考察任命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職試用、考察預告制度,從而增強了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透明度,完善了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和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置於羣眾監督之下。

特此報告

第二篇:關於永寧鎮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關於永寧鎮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

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市委組織部:

按照貴部轉發中共陽江市委組織部?關於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春組通?2014?32號),我鎮結合實際,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情況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情況

?幹部任用條例?頒佈後,我鎮非常重視,把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利用黨委會、中心組學習日對?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認真、反覆的學習和討論,充分認識到?幹部任用條例?的頒佈是我們黨關於建立和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的基本規章,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用制度規範行為”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2014年5月以來,我鎮共提拔了13名股級以下幹部,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嚴格按照民主推薦、考察工作實績、充分醖釀、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的程序進行,把住了選人用人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杜絕了用人上的 1

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幹部羣眾對選拔任用的幹部是比較滿意的,對提拔的幹部是認可的。

二、學習宣傳《幹部任用條例》情況

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我鎮對學習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工作進行了統一佈置,特別強調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重點的學習。為保證學習效果,我鎮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開鎮黨委會,鎮班子成員帶頭學習,增強了學習貫徹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熟悉了內容要求,進一步明確了今後做好乾部工作的原則和程序。二是召開鎮工作會議,對?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鎮機關各辦公室提高對?幹部任用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學習貫徹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三是要求人事幹部在自身學好的基礎上,加強對各辦公室學習的監督檢查。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做到了班子成員掌握?幹部任用條例?、人事幹部精通?幹部任用條例?、幹部羣眾瞭解?幹部任用條例?。

三、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

近年來,我鎮認真落實了?幹部任用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嚴格掌握不走樣,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切實遵守不變通,嚴格執行了民

主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眾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目的。一是嚴把四關。資格審查關,預提幹部必須經過人事、監察部門的資格審察;民主測評關,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黨委會討論關,班子成員每人一票,從高到低決定人選;全程監督關,選拔任用幹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保證選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嚴格程序。從資格審查、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研究任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三是嚴格民主。把幹部羣眾滿意不滿意作為選拔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凡是民主測評不超過半數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對象。四是嚴格監督。我們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每個環節實施全程監督,將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羣眾的監督之下。選拔任用工作公開透明、嚴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為優秀幹部脱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

四、加強監督檢查,做好自查自糾

我鎮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在?幹部任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制度,從而增強了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透明度,完善了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和制度。羣眾普遍反映選出的幹部政治業務素質

高、羣眾基礎好,選拔幹部是比較公正的,羣眾是滿意的,從而在鎮機關內部樹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創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營造了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任用幹部的氛圍。我鎮高度重視對直屬單位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鎮組織部門每年都對新提拔的幹部信息資料進行認真的建檔、審查,收到良好的效果,沒有出現羣眾反映選人用人上失察、不公正的問題。

五、存在的問題和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來,我鎮在學習和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還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和宣傳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學習不夠、理解不深、把握不細的問題;二是嚴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適合科學發展觀要求以及不同層次、不同職務特點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還不夠完善,對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工作上,顧慮比較多,力度不夠大;三是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還存在薄弱環節,有待進一步強化。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以這次檢查為契機,加大對?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加快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繼續深入學習宣傳?幹部任用條例?進一步抓好貫

徹落實。

二是從整體上不斷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步伐。

三是切實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中共永寧鎮委

2014年5月18日

第三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執行總結

自2014年頒佈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來,我們廠結合胡錦濤同志在全國貫徹《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基礎,對照《條例》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自查自檢,找問題、找差距,邊貫徹、邊改進,使我廠幹部工作較快的與《條例》的新標準、新要求接軌。在進一步加快乾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實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和探索。

一、以宣傳、學習作為貫徹《條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認識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嚴格貫徹實施。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我們搞好乾部工作的標準線,是幹部工作的基本依據和基本法規。宣傳、學習、貫徹好《條例》是我們廠黨委要求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的一項重要工作。

宣傳好、學習好《條例》是貫徹好《條例》的前提和基礎,我們從實際出發,分兩步進行。第一方面是通過幹部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廠報《一線通》是我廠自辦的一份小報,每旬一期,首先我們抓住一線員工非常喜愛她的特點,對《條例》進行連載、解疑。其次通過在廠主頁設立專題的方式,建立網絡課堂,方便大家查詢和利用業餘時間自學。第三通過電視台對組織(人事)幹部進行學習貫徹《條例》專訪,來擴大《條例》的影響。第二方面是組織正規的學習和考核。首先我們通過組織專門會議,由相關領導進行講解和要求,充分體現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其次通過組織專題知識競賽、閉卷考試等形式來考核,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幹部深入學習《條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這些工作,我們切實做到了讓領導幹部掌握《條例》,讓組織人事幹部精通《條例》,讓普通黨員幹部瞭解《條例》,讓廣大羣眾知道《條例》,為《條例》的順利貫徹執行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奠定良好了的基矗

胡錦濤同志在貫徹《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就《條例》頒佈的重要意義,曾做過精闢的論述。我們要求每一名幹部都要深刻認識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在《條例》的貫徹實施方面,堅持做到“四不”,即“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一是堅持《條例》規定的六條原則,從講政治、講黨性的高度,準確理解並始終遵循這些原則,以保證幹部工作的正確方向。二是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六項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特別是要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堅持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標準定取捨,按德才選賢能。三是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嚴格把好“六關”,即“推薦提名關、考察關、審查關、討論彙報關、任前公示關和失誤失察責任追究關”。四是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的十條紀律,增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法紀觀念,堅持公道正派。

二、以貫徹執行《條例》為原則,健全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積極構建適合自身特點的幹部選拔任用的完整制度體系。

《條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有十二項制度,但對十二項制度大多隻是作了原則規定,這就需要我們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和具體情況,以《條例》為原則,繼續探索,積累經驗,逐步完善。

《條例》規定的十二項制度中,如任職前公示制、任職試用期制、幹部交流制度、幹部任職迴避制度等,我廠過去一直在執行,只是需要根據《條例》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還需要我們結合實際,研究制訂。一年來,我們先後根據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幹部辭職制度、幹部降職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迴避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等有關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在堅持《條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十二項制度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建立了公開選拔制度、競爭上崗制度、幹部考察預告制度、差額考察制度、黨委會討論與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以及幹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關規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適合我廠幹部隊伍特點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體系。

今年以來,我廠成功進行了兩次副科級幹部競爭上崗的具體操作,通過競爭選拔出9名優秀的副科級幹部走上了領導崗位。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的改革措施。廠黨委要求,公開選拔工作既要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又要充分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此,我們將在選拔工作中堅持以下幾點:一是堅持向社會公開。公開選拔的範圍、數量、條件、方法以及各階段工作的進展情況等,通過一定形式向全社會公開,增加透明度。同時,我們還公佈了監督電話,使整個選拔工作置於大家的監督之下。二是堅持逐輪篩選,好中選優。筆試、面試、考察各環節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佈,做到先定原則後定人,真正體現平等競爭、公正競爭。三是堅持嚴格的工作紀律,加強監督,保證選拔工作的公正性。這兩次公開選拔工作,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我們在兩個方面有所創新。一是在考試內容和題型的設計上,更加註重針對領導幹部的要求和特點實際。如在筆試和麪試中,主要測試領導幹部平時掌握的必備知識,測試思維、應變、表達和處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發覆習提綱,不引導應聘者去死啃書本。考出真水平,避免了高分低能現象。二是將在公開選拔工作中配套運用考察預告、瞭解幹部八小時以外情況、試用期制等近年改革的新成果。通過公平公正的選拔,確保了提拔人選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保證了提拔的能人盡其才、努力工作,落聘的心服口服、不揹包袱。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今後全廠幹部選拔任用上我們將逐步完善,進而全面推進各項制度的實施。

三、堅持以對黨和人民負責的態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擴大民主監督的有效參與。

江澤民同志在2014年“七一”重要講話中提出,要認真落實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這為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

用工作的民主參與指明瞭方向。《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在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和監督等各個環節堅持了擴大民主的基本方向,進一步體現了擴大民主的要求。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準確識別幹部,選準用好乾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誤的需要。我們的幹部,生活工作在羣眾之中,幹部的是非功過,羣眾看得最清楚。只有通過羣眾的廣泛參與,在幹部工作中傾聽民聲,尊重~,集中民智,才能選拔出黨和人民滿意的幹部。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需要。使那些拉關係、走後門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無疑。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黨同人民羣眾聯繫的需要。在幹部工作中走羣眾路線,把那些人民羣眾滿意和擁護的幹部選拔上來,就是對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最大維護,就能夠取得人民羣眾的信任和支持。我們學習貫徹《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必須深刻認識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幹部工作中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為了靠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現走過場的現象出現,我們堅持在幹部討論決定中嚴格履行程序,黨委討論決定幹部任用,必須保證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充分討論,改變舉手表決的老辦法,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這樣真正做到了討論幹部由集體作出決定。這些規定是黨委委員的民主權力得到了充分發揮,增強了班子成員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感和參與意識。有的委員説,這樣改革幹部選拔任用程序,我們才真正的感到手中的權利實實在在,也感到自身責任的重大。

四、以對幹部負責、對人民羣眾的利益負責的態度,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做好後備幹部的教育監督工作。

長期以來,我廠黨委十分重視對後備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我們認為,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後備幹部隊伍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基礎,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確定後備幹部工作中,一是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六項基本條件為依據,把好後備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關。從關鍵崗位、知識層次高、實踐經驗較豐富的、優秀的年輕幹部中確定後備幹部,要注意達到選擇面大,視野寬廣的要求。二是注意完善結構,選拔後備幹部要綜合考慮年齡結構、知識、專業、經歷、氣質方面的諸多因素,注意今後提拔使用時,能否與班子其他成員形成優勢互補、性格氣質相容、通力協作的領導集體。

在後備幹部確定以後,我們重點考慮對後備幹部的教育和培養。現在有的幹部感覺自己是後備了,對自己的要求卻放鬆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組織上又不及時教育和監督,聽之任之,就很容易出問題,甚至出大問題,其結果必然是害了幹部。因此,加強幹部教育培養工作,是關心愛護幹部的重要措施,對幹部進行經常性地提醒和防微杜漸,是對幹部最大的關心、最好的保護和最真誠的幫助。《條例》對後備幹部的培訓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對領導幹部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促使他們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實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勵”,增強自我約束和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是我們組織(人事)部門的責任和義務。條例頒佈一年來,我廠本着培訓形式要多樣化的原則,對後備幹部進行了多方面的教育,如舉辦網絡專題培訓班,系統學習了《經營管理者管理理念與技巧》的相關視頻講座21個課時。通過學習《慕綏新的悲劇與自白》等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選送幹部進黨校和行政學院學習等等。同時,對教育培訓過程中發現的工程大隊好班子,後備幹部輪崗鍛鍊等好做法、好經驗,作為培訓教材進行了大張旗鼓地宣傳。通過教育培訓,確保了後備幹部隊伍的素質,也保證了貫徹執行條例的順利進行。

以上是我廠在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過程中的一些做法和幾點體會,不足之處敬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第四篇:關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彙報

接到《關於做好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工作情況檢查的通知》後,區委對此高度重視,對做好迎檢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對全區選拔任用幹部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和自查。現將我區自《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佈以來的貫徹執行情況彙報如下。我區處級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共335職,其中正處138 職,副處197職。目前全區共配備處級幹部331人,其中正處136人,副處195人。區委直管領導班子共有68個。其中,街道辦事處17個,鎮鄉5個,系統黨委為5個,區直委辦局41個。2014年7月以來,區委先後調整班子177個,調整幹部256人,其中,提拔處級幹部93人。在提拔的幹部中,正處級32名,副處級61名。一、學習貫徹執行《條例》工作情況2014年7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佈後,道里區委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並結合道里區實際,制定措施,狠抓落實。重點在推進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識、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機制等方面入手,將《條例》貫穿和體現在識人、選人、用人和管人的各個環節中,收到顯著效果。(一)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思想認識上取得新突破1、抓學習,提高領導幹部貫徹《條例》的自覺性。區委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和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一是區委常委帶頭集中學。 首先,常委會和中心組採取集中輔導、座談討論、專題研討等形式學習《條例》,付智君書記帶頭做專題輔導。每位區級領導都能自覺學習《條例》,用《條例》精神統一思想。其次,區委召開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及時傳達中央、省、市委會議精神,部署學習貫徹《條例》任務,在“兩風”建設集中教育活動中,把《條例》作為學習檢查重要內容,作為從源頭上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重要措施來抓。區委還將貫徹執行《條例》的有關要求,納入到區第八次黨代會工作報告之中,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狠抓落實。今年,中央下發5+1文件後,區委立即召開中心組學習會,並擴大範圍,吸收區二級班子黨政一把手參加,區委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作了中心發言。二是組織發動全面學。 下發了《中國共產黨哈市道里區委員會關於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通知》。全區分區級、處級、科級和一般幹部四個層面進行學習貫徹。區級和二級班子幹部還將《條例》主要原則內容張貼在辦公室,並充分運用牆報、展板以及村有線電視和無線廣播網等形式大力宣傳。三是查找不足專題學。 在“黨風”建設集中教育活動中,區委分別召開了常委會、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公開查擺貫徹執行《條例》和幹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召開黨政領導幹部、老幹部、民主黨派等方面十幾個座談會,徵求意見和建議。還先後五次下發1500餘份涉及6個方面、40多個問題的調查問卷,徵詢意見,並針對反映的幹部工作存在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分析,積極加以整改。四是搭建平台活化學。 區委組織部圍繞《條例》內容,編寫了一套知識問答題,在全區二級班子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中,開展了《條例》知識問答活動。同時,還參加了市委組織部組織的《條例》知識賽活動。有效地促進了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更好地學習掌握《條例》內容。五是結合輔導系統學。 在2014年舉辦的兩期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研討班、三期二級班子領導幹部進修班上,深入學習研討了《條例》意義、內涵、具體規定等內容,區委組織部圍繞主要領導如何貫徹執行《條例》進行了輔導講座,全區二級班子和基層幹部也都開展學習輔導活動,主要領導帶頭進行了學習輔導。2、抓責任,提高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條例》的緊迫感。區委建立了三級貫徹執行《條例》責任制和區二級班子、專兼職幹部三個層面的監督隊伍,確定區委書記第一責任人,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主管領導具體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把貫徹執行《條例》列入全區黨的建設的重要目標進行考評,出現問題追究黨政主要領導責任,並作為考察班子、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3、抓案例,提高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羣眾監督的堅定性。為了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的認識,警示幹部,結合“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集中教育活動,開展案例分析活動,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特別是中組部通報的鄭元盛、張型魯、鄭澤生、馬德等案例,進行深刻剖析,查找危害,追朔根源,聯繫實際,提高對選任幹部堅持正確導向重要性的認識,也使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受到了一次學習貫徹《條例》必要性、迫切性的教育。(二)以學習貫徹《條例》,在選拔任用幹部標準和原則具體化上取得新突破1、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 兩年來,在幹部提拔任用上,我區始終堅持以《條例》精神為指導,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重政績,重“公論”,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幹事、能幹事優秀的幹部選拔到了各級領導崗位。在調整的幹部中,主要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條例》,能夠頂住方方面面壓力,堅持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領導幹部。組織部結合“兩風”和“樹組織人事幹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動,開展做“公道正派”組工幹部大討論活動,使組工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作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顯提高。按照5+1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幹部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了幹部工作。兩年來,區委調整二級班子一把手101人次,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質強、能力水平高、善於駕馭複雜局面、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團結同志、廉潔自律、羣眾威信高、統帶能力強的優秀幹部選配到了黨政主要領導

處。(五)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擴大民主完善機制上取得新突破我們認為,要使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執行,並取得理想效果,還必須建立制度實施的科學機制。首先,試行了領導幹部公開選拔機制。 目前,領導幹部產生的方式主要有選任制和委任制。我們認為:相對而言,選任制更為集中和直接地體現民主的精神。去年,區八次黨代會後,為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改善結構,為實現道里區在全市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建設一支奮發有為、能擔重任的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區委根據道里區發展需求,確定了經濟、城建和文祕政務三個類別10個副處級崗位,向全區公開選拔副處級幹部。這項工作歷時近兩個月的時間,獲得了圓滿成功,達到了預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組織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廣泛組織發動,深入宣傳動員。在全區公佈了條件,公開了崗位類別。三是嚴格程序,全程公開,全程監督。即公開公選領導類別、數量及條件,公開報名結果、筆試結果、面試結果、考察結果、擬任人選和最後結果。整個過程都由區紀委同志全程監督。每個階段結束後,公選工作領導小組都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選出的10名幹部在新的崗位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全區產生了良好的反響。其次,建立了民意的運用機制。 我們把民意結果作為幹部選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一是在推薦幹部上體現民意。選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做到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進行考察,民主推薦票不集中,羣眾公認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為考察對象。二是在考察幹部上體現民意。在考察中儘可能擴大羣眾參與的範圍和程度,不僅瞭解機關和基層幹部羣眾的意見,還了解服務對象以及原工作單位的意見,使考察更加客觀全面。我們還堅持每年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一次年終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幹部提出提拔、交流、誡勉、降職等意見。三是在黨委決策上體現民意。黨委在討論決定幹部時,認真分析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度不夠、意見分歧較大的擬任人選不討論;對多數羣眾不贊成的堅決不任用;對多數羣眾不滿意的,及時進行調整;對羣眾評價差、考核中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的領導幹部,降職或免職;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討論,科學集中,慎重決策,確保選準用好乾部。四是在教育幹部上運用民意。我們還將民主推薦、民意測驗和考察情況,在領導同幹部談話時,及時向幹部本人反饋,發揮民意結果對幹部的激勵教育作用,促進幹部健康成長。第三,建立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監督機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區關於實施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的實施辦法”。二是建立了選拔任用幹部檢查抽查制度。區委組織部每年都要對基層黨委貫徹落實《條例》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操作的幹部任免,矯正不規範的操作。第四,建立相關責任追究機制。 一是考察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因個人能力原因或不堅持原則而造成考察失實失真的,視其情節嚴重,取消考察資格或調離組織部門,直至追究相應責任,以強化工作責任心,增強識人的科學性。二是用人失誤責任追究機制。在考核準確的前提下,因盲目贊成或反對某項人事任免而導致用人決策失誤,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追究決策成員的個人責任。在抽查基層做出的所有用人決策時,查看每個與會成員的個人意見是否如實記錄,是否有本人簽名。若多次出現用人決策失誤,就要追究具體人的責任。藉此制度,促進用人決策時,把對事業負責與對自己負責結合起來,認真慎重地行使用人決策權,杜絕隨意性,增強公正性。二、存在的問題一是幹部培訓和教育相對滯後。隨着機構改革一些同志剛剛走上領導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領導崗位,崗位變化快,而培訓的速度還跟不上幹部崗位變化的要求,個別領導對《條例》的學習還不夠,幹部政策、選拔任用的程序標準還不甚瞭解。二是幹部考核的標準和方法還比較單一。分類考核的標準還沒有規範起來。考察幹部不稱職和不稱職界限不夠具體。三是幹部監督的途徑和手段有待深化。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還仍然是目前幹部監督工作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對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還不夠,有些社區對幹部瞭解的情況還不多,或者是瞭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願説,有些幹部不能夠主動參與社區活動,接受社區監督。四是幹部監督管理的基礎工作還需要加強。《條例》中規定“確定考察對象時,應當把民主推薦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同時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因為推薦票必須達到多少的規定比較模糊,缺乏衡量標準。有個別單位領導為多出幹部,在羣眾中有意引導,還有個別單位由“組織”出面通融説情,統一口徑揚美蓋醜,想使並不十分優秀的幹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幹部得到提拔。這些單位的做法與正常的單位舉薦有着本質上的區別,與黨的幹部路線根本不相容。三、今後工作打算1、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力度。 學習貫徹《條例》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理論聯繫實際,把學習《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大精神結合起來,與黨風廉政建設、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創建發展型班子活動結合起來,與解決幹部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專題進行《條例》講座,對全區二級班子成員和組織人事、紀檢和幹部監督員普遍進行培訓,召開學習貫徹《條例》專題民主生活會、研討會、專題報告會,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同時,通過會議、簡報、專題、經驗交流和廣播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條例》的能力和工作水平。2、加大創新干部監督工作的力度。 做好新世紀、新階段的幹部監督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着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堅持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一起抓,加強對主要領導用人上的監督,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不斷改進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3、加大監督檢查《條例》貫徹執

行的力度。 加強監督檢查,是確保《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的重要舉措。我們要把監督檢查工作放在黨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成果來衡量監督檢查工作的成效。充分發揮幹部監督部門和專業幹部及監督員的作用,把幹部監督工作與區委重要目標結合起來,進行專項考核,同時根據全區重點工作和幹部工作重點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乾部監督巡視制度,以正面教育為主,以預防為主,以事前監督為主,防患於未然,及時發現苗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另外,對違反貫徹執行《條例》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和糾正,對羣眾舉報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瞭解和處理。4、加大幹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的力度。 我們要把制度建設作為貫徹執行《條例》長效措施來抓,要建立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更好地預防和解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按照省、市委要求,重點要進一步完善貫徹執行《條例》的制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察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等等。同時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區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單位一把手是直接責任人,加強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設,使幹部監督工作有的放矢,監督有力,使貫徹執行《條例》的監督檢查工作落到實處。中國共產黨哈市道里區委組織部2014年7月20日

第五篇:關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彙報

接到《關於做好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工作情況檢查的通知》後,區委對此高度重視,對做好迎檢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對全區選拔任用幹部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和自查。現將我區自《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佈以來的貫徹執行情況彙報如下。我區處級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共335職,其中正處138 職,副處197職。目前全區共配備處級幹部331人,其中正處136人,副處195人。區委直管領導班子共有68個。其中,街道辦事處17個,鎮鄉5個,系統黨委為5個,區直委辦局41個。2014年7月以來,區委先後調整班子177個,調整幹部256人,其中,提拔處級幹部93人。在提拔的幹部中,正處級32名,副處級61名。一、學習貫徹執行《條例》工作情況2014年7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佈後,道里區委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並結合道里區實際,制定措施,狠抓落實。重點在推進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識、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機制等方面入手,將《條例》貫穿和體現在識人、選人、用人和管人的各個環節中,收到顯著效果。(一)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思想認識上取得新突破1、抓學習,提高領導幹部貫徹《條例》的自覺性。區委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和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一是區委常委帶頭集中學。 首先,常委會和中心組採取集中輔導、座談討論、專題研討等形式學習《條例》,付智君書記帶頭做專題輔導。每位區級領導都能自覺學習《條例》,用《條例》精神統一思想。其次,區委召開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及時傳達中央、省、市委會議精神,部署學習貫徹《條例》任務,在“兩風”建設集中教育活動中,把《條例》作為學習檢查重要內容,作為從源頭上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重要措施來抓。區委還將貫徹執行《條例》的有關要求,納入到區第八次黨代會工作報告之中,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狠抓落實。今年,中央下發5+1文件後,區委立即召開中心組學習會,並擴大範圍,吸收區二級班子黨政一把手參加,區委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作了中心發言。二是組織發動全面學。 下發了《中共哈市道里區委員會關於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通知》。全區分區級、處級、科級和一般幹部四個層面進行學習貫徹。區級和二級班子幹部還將《條例》主要原則內容張貼在辦公室,並充分運用牆報、展板以及村有線電視和無線廣播網等形式大力宣傳。三是查找不足專題學。 在“黨風”建設集中教育活動中,區委分別召開了常委會、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公開查擺貫徹執行《條例》和幹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召開黨政領導幹部、老幹部、民主黨派等方面十幾個座談會,徵求意見和建議。還先後五次下發1500餘份涉及6個方面、40多個問題的調查問卷,徵詢意見,並針對反映的幹部工作存在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分析,積極加以整改。四是搭建平台活化學。 區委組織部圍繞《條例》內容,編寫了一套知識問答題,在全區二級班子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中,開展了《條例》知識問答活動。同時,還參加了市委組織部組織的《條例》知識賽活動。有效地促進了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更好地學習掌握《條例》內容。五是結合輔導系統學。 在~年舉辦的兩期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研討班、三期二級班子領導幹部進修班上,深入學習研討了《條例》意義、內涵、具體規定等內容,區委組織部圍繞主要領導如何貫徹執行《條例》進行了輔導講座,全區二級班子和基層幹部也都開展學習輔導活動,主要領導帶頭進行了學習輔導。2、抓責任,提高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條例》的緊迫感。區委建立了三級貫徹執行《條例》責任制和區二級班子、專兼職幹部三個層面的監督隊伍,確定區委書記第一責任人,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主管領導具體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把貫徹執行《條例》列入全區黨的建設的重要目標進行考評,出現問題追究黨政主要領導責任,並作為考察班子、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3、抓案例,提高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羣眾監督的堅定性。為了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的認識,警示幹部,結合“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集中教育活動,開展案例分析活動,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特別是中組部通報的鄭元盛、張型魯、鄭澤生、馬德等案例,進行深刻剖析,查找危害,追朔根源,聯繫實際,提高對選任幹部堅持正確導向重要性的認識,也使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受到了一次學習貫徹《條例》必要性、迫切性的教育。(二)以學習貫徹《條例》,在選拔任用幹部標準和原則具體化上取得新突破1、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 兩年來,在幹部提拔任用上,我區始終堅持以《條例》精神為指導,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重政績,重“公論”,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幹事、能幹事優秀的幹部選拔到了各級領導崗位。在調整的幹部中,主要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條例》,能夠頂住方方面面壓力,堅持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領導幹部。組織部結合“兩風”和“樹組織人事幹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動,開展做“公道正派”組工幹部大討論活動,使組工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作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顯提高。按照5+1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幹部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了幹部工作。兩年來,區委調整二級班子一把手101人次,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質強、能力水平高、善於駕馭複雜局面、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團結同志、廉潔自律、羣眾威信高、統帶能力強的優秀幹部選配到了黨政主要領導崗位。另外,為了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區委下決心把機關優秀年輕領導幹部向基層主幹線傾斜和充實,有13名年輕幹部配備到農村鄉鎮街道和經濟部門任領導幹部。為加快年輕後備幹部的成長速度,採取公開選拔的方式,破格選拔了10名副處級領導幹部。在調整配備教育局領導班子時,依據《條例》規定,大膽改革處級幹部選拔方式,在多層面推薦的基礎上,面向全區、面向全市進行了公開面試選拔,進一步樹立了正確的幹部導向。2、堅持選人用人標準,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為本,注重政治標

準。區委在貫徹《條例》的實踐中,認真堅持幹部選拔任用標準,同時結合道里區發展實際,針對幹部需求實際,在調整幹部之前,提出調整原則和細化標準。重點看幹部是否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看幹部能否身體力行“三個代表”,看幹部是否清政廉潔,勤政為民。二是突出以績取人,注重羣眾“公認”。區委在選用幹部過程中,打破了過去論資排輩的傳統觀念,堅持看政績和貢獻,立體看、交叉看、全面看。把羣眾“公認”作為考察提拔幹部的重要一環,充分體現羣眾“四權”。堅持民主推薦、~測驗、差額考核、考前預告、任前公示,充分讓羣眾參與意見,對多數羣眾不認可的幹部不使用。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賢。為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選好人、用好人,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始終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為衡量幹部工作的重要標準,不遷就、不照顧,不拘一格選拔優秀年輕幹部。重德才兼備,不求全責備;重台階不唯台階;重素質和實績,不任人唯親,真正體現黨的幹部路線。(三)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嚴格程序把好“五關”上取得新突破兩年來,我們深深體會到,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和標準確定後,程序嚴格很重要,只有嚴格按程序辦事,把好“五關”,才能減少和消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差錯和失誤,保證選拔工作質量。l、嚴把“推薦關”。 根據《條例》的要求,區委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幹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礎環節,不準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在去年民主推薦全區50個班子92名幹部調整中,為充分體現推薦幹部工作的民主、公開、公平、公正,全區組織了三個層面民主推薦。一是基層民主推薦。區委召開了二級班子主要領導工作會議,對民主推薦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單位按照《條例》要求進行民主推薦,並在推薦結果彙總表上由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報送區委組織部;二是區委組織部組織民主推薦。區委組成7個推薦組,由正處級領導幹部帶隊,深入全區各二級班子進行民主推薦;三是區委組織集體推薦。召開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對現職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現崗位勝任程度進行了民主測評,對擬提拔正、副處級幹部進行了集中民主推薦。在整個民主推薦過程中,始終堅持“用發展衡量實績,憑實績任用幹部”的原則,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幹事業、幹成事業的幹部推薦上來,切實營造了唯才是舉的用人環境,樹立了重政績、重公論的用人導向,得到全區上下的一致好評。2、嚴把“考察關”。 兩年多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考察是準確識別幹部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在嚴格把好考察關上,着重抓好六個關鍵環節。—是注重考察組長政治上的可靠性。每次考察,首先選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組成考察組。讓優秀的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並對考察組成員進行培訓,明確考察的標準、方法、步驟和要求。二是注重羣眾參與和考察的廣泛性。為了考察的真實和準確,我們實行了考前預告,發揮羣眾“四權’作用,試行了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辦法,對全區5個班子擬提拔人選和後備幹部按照1:3的比例進行了差額推薦,根據推薦結果,進行了差額考察。並注意傾聽離退休老同志、民主黨派等方方面面意見,同時,結合幹部考察還審計了48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三是注重公正考察防止談話範圍的傾向性。在公選中,實行了“量化打分’的辦法。一是量化民主測評結果。將考察人選所在單位幹部羣眾對考察對象10個測評要素的評價意見,分別確定為優、良、中、差四個檔次,並規定出四個檔次的分值範圍。二是量化考察組意見。各考察組在充分考察、聽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通過署名打分的方式,對被考察人進行綜合打分,彙總後形成考察組意見分。三是量化考察結果。將民主測評結果分、考察組意見分,按照5:5的權重比例綜合計算形成考察成績。考察過程中的各種量化成績均以百分計,按權重係數折算後,計為總成績。考察組按有關要求和幹部名冊指定考察談話人員,防止片面性和傾向性。四是注重針對性。在調整幹部時,我們都要制定《考察方案》和意見,按照不同戰線,不同層次,不同職位特點,有針對性實施考核辦法和內容,因崗施策,按崗考核,進一步增強了考察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五是注重考察工作的經常性。我們把幹部考察工作不僅限於集會考察、年終考察、提拔考察,更注重日常考察和圍繞中心工作、重點工作考察。在防“非典”鬥爭和“兩風”建設教育活動,組織部組織考察組跟蹤考察,收到好的效果。六是注重考察範圍的全面性。在考察中,不僅考察幹部的工作圈,服務對象圈,還延伸到生活圈和交際圈,深入到社區進行考察。3、嚴把醖釀關。 我們把醖釀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重要的方法和程序。對擬任用的幹部在民主推薦和考察的基礎上,在上區委常委會之前,廣泛徵求意見,進行充分醖釀。主要把住三個主要環節,一是個別醖釀,對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區委主要領導,組織部負責同志在區領導層之間對擬任人選進行個別溝通、徵求意見,二是在個別醖釀的基礎上,召開書記辦公會進行醖釀。三是在區委常委會召開前,將擬提拔幹部名單交區全紀檢委及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溝通,徵求意見。4、嚴把討論決定關。 討論決定在整個選拔任用工作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區委不折不扣地堅持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原則。區委主要領導帶頭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不搞個人説了算,不搞臨時動議,嚴格按照《條例》辦事。做到沒有經過組織部門考察的不上會;區委常委人數未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會;對部門和羣眾反映幹部問題沒查清的不上會;應徵求而未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的不上會。常委會上由組織部逐個介紹擬任人選的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每位常委在充分發表意見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5、嚴把監督檢查關。 幾年來,區委把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的監督管理機制,作為抓長效監督的重要舉措,一刻也不放鬆。一是把對執行《條例》的監督關口前移。變事後檢查監督為事前、事中監督,變被動監督為主動防範,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兩年來,在選拔的科、處級幹部的工作中,把監督檢查工作貫穿每個重要環節和全過程,進一步提高了選用幹部質量,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選拔工作程序和擬選任對象的問題,收到較好效果。二是把對《條例》情況

的檢查經常化、規範化。區委先後印發了《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程序》《關於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的實施意見》和《公示舉報問題調查處理辦法》(試行),根據市委組織部部署,區委每年向全區下發《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在各單位自檢基礎上,區委組成檢查組進行抽檢和全面檢查。並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制訂整改措施。區委每年與二級領導班子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為重要檢查監督重要內容之一。三是建立健全監督體系,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區委對幹部監督隊伍建設非常重視,建立了由德高望重的局級離休老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人士等人員組成的幹部監督隊伍,強化了幹部監督工作的統一協調和宏觀指導。同時,建立了組織部、紀檢委、監察局、人事局、審計局等部門參加的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經常溝通,加強監督信息反饋,對領導幹部和選拔任用幹部實施監督。如某局班子主要領導間經常意見不統一,工作不配合,有些工作滯後,甚至違規操作,造成一定後果,羣眾反映較大,兩名主要領導被免去現職。(四)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加強監督管理的制度建設上取得新突破首先,進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薦制度。 《條例》明確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旨在擴大羣眾的參與權、選擇權,拓寬選人知人渠道。探索了差額推薦、多層面投票推薦和推薦結果分析的辦法。我們把多層面推薦的結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數,又不簡單地“以票取人”,對於推薦票達到一定數量或比例後,一視同仁地列入差額考察人選,通過考察進行比較鑑別,好中選優。其次,進一步健全了幹部考察制度。 一是實行了考察預告制度。我們將被考察對象、考察組成員、反映情況聯繫方式等內容予以公告。區委組織部負責接待來信、來訪、來電,對反映的問題都進行認真的調查核實。“考察預告制”的實施,打破了幹部工作的神祕感,在較大程度上擴大了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二是實行了差額考察制度。依據《條例》,遵循《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我們制定出台了《關於選拔任用幹部實行差額考察的意見》(試行),明確提出了實行幹部差額考察的目的和意義、差額考察的基本方法等,進一步規範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結合工作中實際遇到的情況,研究確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三必差”和“三不差”的工作原則。“三必差”,即:對確定的後備幹部實行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對擬提拔幹部實行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對重要崗位擬提拔人選的確定實行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三不差”,即:對單位或部門較小、人員較少、條件不成熟的不實行差額考察;一個單位符合提拔條件人選較少的不實行差額考察;單位或部門雖然有部分人選符合提拔條件的學歷、任職年限要求,但依據平時掌握,現實表現並不突出,工作業績平平,不符合提拔條件,不實行差額考察,不搞醜小鴨與白天鵝做“陪襯”差額考察的做法。三是述職制度。在常規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我們要求被考察對象在一定範圍內向幹部羣眾彙報任職期間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接受羣眾的評議和測評。這樣不僅有利於羣眾比較全面瞭解被考察對象履行職責的情況,也有利於考察其基本能力。四是八小時以外考察制度。根據新時期幹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新特點,我們把考核的觸角延伸到了考察對象家庭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區,瞭解考察對象八小時以外的現實表現,全面深入地瞭解情況。第三,進一步規範了幹部任用制度。 一是常委會票決制度。按照省、市委要求,區委常委會決定的幹部任免事項一律採用了“無記名投票表決制”。書記和常委一人一票,每票效力均等,按得票多少決定下步的任免,真正體現了按多數人意見辦事的要求。二是任前公示制度。我們對提拔的93名處級幹部都按要求進行了公示。通過落實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進一步堅持了正確的用人導向,改變過去選拔任用工作的“暗箱操作”為“陽光操作”,防止了幹部的“帶病上崗”,增強了羣眾的民主參與意識。同時,我們將公示制引入後備幹部的管理之中。打破以往後備幹部不公開的做法,將擬確定的後備幹部名單印發全區,接受羣眾的評價、監督。經公示後建立了260人的後備幹部隊伍。第四,強化了幹部管理與監督制度。 一是與執法執紀部門聯繫通報制度。為及時掌握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執法執紀情況,由組織部牽頭建立了與區公安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紀委(監察)、區人事局、區審計局、區司法局、區信訪辦等有關部門聯繫通報的工作制度。以解決長期困繞我們的“監督眼線狹窄、監督資源奇缺、監督方式落後、監督手段原始、監督效果不如人願”的老大難問題。二是幹部監督信息員制度。根據幹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了自覺接受各界對選拔任用幹部的監督,聘請了10名德高望眾的離退休老領導、知名人士為我區幹部監督信息員,建立了信息員工作制度,在大規模調整幹部、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幹部時,都要邀請他們參加,徵求他們的意見。三是羣眾監督舉報制度。注意傾聽羣眾對二級班子及成員的反映,讓羣眾監督二級班子及成員的工作、作風以及廉政情況,並規範了羣眾上訪接待、信件接受處理、登記交辦、報結、反饋等相關制度,保證羣眾監督落到實處。(五)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擴大民主完善機制上取得新突破我們認為,要使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執行,並取得理想效果,還必須建立制度實施的科學機制。首先,試行了領導幹部公開選拔機制。 目前,領導幹部產生的方式主要有選任制和委任制。我們認為:相對而言,選任制更為集中和直接地體現民主的精神。去年,區八次黨代會後,為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改善結構,為實現道里區在全市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建設一支奮發有為、能擔重任的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區委根據道里區發展需求,確定了經濟、城建和文祕政務三個類別10個副處級崗位,向全區公開選拔副處級幹部。這項工作歷時近兩個月的時間,獲得了~成功,達到了預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組織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廣泛組織發動,深入宣傳動員。在全區公佈了條件,公開了崗位類

別。三是嚴格程序,全程公開,全程監督。即公開公選領導類別、數量及條件,公開報名結果、筆試結果、面試結果、考察結果、擬任人選和最後結果。整個過程都由區紀委同志全程監督。每個階段結束後,公選工作領導小組都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選出的10名幹部在新的崗位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全區產生了良好的反響。其次,建立了~的運用機制。 我們把~結果作為幹部選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一是在推薦幹部上體現~。選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做到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進行考察,民主推薦票不集中,羣眾公認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為考察對象。二是在考察幹部上體現~。在考察中儘可能擴大羣眾參與的範圍和程度,不僅瞭解機關和基層幹部羣眾的意見,還了解服務對象以及原工作單位的意見,使考察更加客觀全面。我們還堅持每年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一次年終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幹部提出提拔、交流、誡勉、降職等意見。三是在黨委決策上體現~。黨委在討論決定幹部時,認真分析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度不夠、意見分歧較大的擬任人選不討論;對多數羣眾不贊成的堅決不任用;對多數羣眾不滿意的,及時進行調整;對羣眾評價差、考核中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的領導幹部,降職或免職;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討論,科學集中,慎重決策,確保選準用好乾部。四是在教育幹部上運用~。我們還將民主推薦、~測驗和考察情況,在領導同幹部談話時,及時向幹部本人反饋,發揮~結果對幹部的激勵教育作用,促進幹部健康成長。第三,建立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監督機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區關於實施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的實施辦法”。二是建立了選拔任用幹部檢查抽查制度。區委組織部每年都要對基層黨委貫徹落實《條例》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操作的幹部任免,矯正不規範的操作。第四,建立相關責任追究機制。 一是考察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因個人能力原因或不堅持原則而造成考察失實失真的,視其情節嚴重,取消考察資格或調離組織部門,直至追究相應責任,以強化工作責任心,增強識人的科學性。二是用人失誤責任追究機制。在考核準確的前提下,因盲目贊成或反對某項人事任免而導致用人決策失誤,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追究決策成員的個人責任。在抽查基層做出的所有用人決策時,查看每個與會成員的個人意見是否如實記錄,是否有本人簽名。若多次出現用人決策失誤,就要追究具體人的責任。藉此制度,促進用人決策時,把對事業負責與對自己負責結合起來,認真慎重地行使用人決策權,杜絕隨意性,增強公正性。二、存在的問題一是幹部培訓和教育相對滯後。隨着機構改革一些同志剛剛走上領導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領導崗位,崗位變化快,而培訓的速度還跟不上幹部崗位變化的要求,個別領導對《條例》的學習還不夠,幹部政策、選拔任用的程序標準還不甚瞭解。二是幹部考核的標準和方法還比較單一。分類考核的標準還沒有規範起來。考察幹部不稱職和不稱職界限不夠具體。三是幹部監督的途徑和手段有待深化。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還仍然是目前幹部監督工作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對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還不夠,有些社區對幹部瞭解的情況還不多,或者是瞭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願説,有些幹部不能夠主動參與社區活動,接受社區監督。四是幹部監督管理的基礎工作還需要加強。《條例》中規定“確定考察對象時,應當把民主推薦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同時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因為推薦票必須達到多少的規定比較模糊,缺乏衡量標準。有個別單位領導為多出幹部,在羣眾中有意引導,還有個別單位由“組織”出面通融説情,統一口徑揚美蓋醜,想使並不十分優秀的幹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幹部得到提拔。這些單位的做法與正常的單位舉薦有着本質上的區別,與黨的幹部路線根本不相容。三、今後工作打算1、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力度。 學習貫徹《條例》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理論聯繫實際,把學習《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大精神結合起來,與黨風廉政建設、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創建發展型班子活動結合起來,與解決幹部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專題進行《條例》講座,對全區二級班子成員和組織人事、紀檢和幹部監督員普遍進行培訓,召開學習貫徹《條例》專題民主生活會、研討會、專題報告會,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同時,通過會議、簡報、專題、經驗交流和廣播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條例》的能力和工作水平。2、加大創新干部監督工作的力度。 做好新世紀、新階段的幹部監督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着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堅持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一起抓,加強對主要領導用人上的監督,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不斷改進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3、加大監督檢查《條例》貫徹執行的力度。 加強監督檢查,是確保《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的重要舉措。我們要把監督檢查工作放在黨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成果來衡量監督檢查工作的成效。充分發揮幹部監督部門和專業幹部及監督員的作用,把幹部監督工作與區委重要目標結合起來,進行專項考核,同時根據全區重點工作和幹部工作重點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乾部監督巡視制度,以正面教育為主,以預防為主,以事前監督為主,防患於未然,及時發現苗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另外,對違反貫徹執行《條例》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和糾正,對羣眾舉報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瞭解和處理。4、加大幹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的力度。 我們要把制度建設作為貫徹執行《條例》長效措施來抓,要建立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更好地預防和解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按照省、市委要求,重點要進一步完善貫徹執行《條例》的制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察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

制度等等。同時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區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單位一把手是直接責任人,加強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設,使幹部監督工作有的放矢,監督有力,使貫徹執行《條例》的監督檢查工作落到實處。中共哈市道里區委組織部~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