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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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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幹部選拔自查報告

幹部選拔自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xx年上半年,縣人民醫院公推公選副院長3人,選拔縣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縣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分別各1人,在選拔的幹部中已取得本科學歷6人,大專學歷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認真學習《條例》精神,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對幹部的培養力度,努力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高度重視,深入學習。一是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落實,把此項工作做為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推動我縣衞生事業的工作不斷前進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抓好。二是加強領導,認真學習。積極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黨員、機關幹部以“xxxx”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形式,認真學習《條例》精神,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堅持全面把握《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切實增強了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二)建立健全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提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局首先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公示制》,認真落實了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進一步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局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幹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幹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把人選準用好。

(三)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擇優充實衞生系統領導幹部隊伍。一是強化程序意識。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條例》的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制定了嚴格的選拔任用程序,一絲不苟的執行空崗預告、民主推薦、民主評測、民主評議和考察預告、任前公示、黨組票決等工作程序,並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堅持羣眾路線與組織考察並舉的原則,注意全面考察幹部的德、能、勤、績,做到了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二是拓寬(轉載需註明來源:)選拔幹部渠道。為充實衞生系統領導幹部隊伍,拓寬幹部選拔的範圍和途徑,採取了公開招考的方式,面向全縣衞生系統提供職位廣納人才。與此同時,嚴把“入口關”,對報名條件進行嚴格的規定,對筆試合格者還進行嚴格的政治審查,確保招錄德才兼備的人才壯大衞生系統領導幹部隊伍。08來,通過公推公選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選人,任命人,為更多優秀年輕人才脱穎而出提供條件,有力的充實了醫療衞生單位領導隊伍力量。

(四)加大培養力度,全面加強機關建設。一是注重培養,營造良好環境。我局領導班子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全面落實《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高度重視對幹部的培養工作,注意提高領導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積極鼓勵各級幹部參加省、市、縣培訓,xx年,就派出名幹部參加由省、市、縣舉辦各類專題研究班、培訓班,選派名同志參加全縣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二是加強機關建設。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基礎上,我局突出以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三型”機關為統領,以樹立新的學習觀念為先導,弘揚求真務實、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説、寫、組織、協調的能力,努力建設朝氣蓬勃、奮發有為、開拓創新、勤學善思、務實高效、追求卓越、廉潔奉公的機關幹部隊伍,全面增強了我局機關的凝聚力、創造力、競爭力和戰鬥力,在機關中形成人心思進,求真務實的良好作風,促進了機關建設不斷向前發展,為機關整體素質的提升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保障,推動我縣衞生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創造新業績。

三、存在問題及工作打算

我們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着對《條例》學習、掌握還不夠透徹,配套機制不夠健全,選拔範圍過窄等問題。今後,我們將按照《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幹部任用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衞生事業發展需要的用人機制。一是改進和完善幹部考察的方法。根據不同職務的不同職責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考察標準,積極探索拓展幹部考察的深度和廣度,擴大羣眾的參與面,自覺接受羣眾監督,確保把人選準、用好。二是加大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的力度。通過制度創新、方法創新、手段創新,不斷提高公開選拔的科學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進中層幹部競爭上崗。三是積極探索調整不稱職幹部的有效措施。對在年度考核、幹部考察中,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堅決予以調整,解決好乾部能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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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支行關於深入開展幹部選拔自查報告

**支行關於深入開展幹部選拔

任用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市分行黨委組織部:

根據 [2014]22號文件《關於認真落實 [2014]50號文件精神深入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的通知》的具體要求和佈署,我行於2014年9月2日—9月4日對**支行2014年以來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總省市行幹部選拔作用制度和幹部監督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總體情況

**支行2014年以來共提拔中層幹部7人,其中:2014年提拔2人,分別為客户經理部經理***,計財信息部經理***;2014年提拔4人,分別為綜合管理部經理***,客户經理部經理**,營業室副主任***,勞動路分理處主任***民。我行不存在因考核不稱職等原因免職幹部、受紀律處分撤職、留用察看或開除幹部。

二、制度執行情況

我行能夠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在幹部的選拔任用、民主推薦、醖釀人選、黨支部討論、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審計和任免等方面規範操作,按程序辦事,各種競聘材料齊全。幹部提拔均經過制定競聘方案、自願報名、公佈競聘崗位、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支部會議討論、公示等規定程序,並上報 1

市分行黨委討論通過。在討論過程中不搞一言堂,一把手也不搞家長制,而是充分聽取與會同志的意見,客觀評價擬提拔的同志,並採取少數同意多數的方法,避免了用人失察和獨斷專行。我們通過競聘上崗的辦法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讓有能力的年輕同志脱穎而出,讓真正能幹事、會幹事的同志走上領導崗位,促使他們多幹事、幹好事。

三、存在問題

一是對所有幹部的任免,應給予職工相應的監督權。

二是要加大對幹部工作業績的考核力度,對業績好的大力提拔,對業績不佳的則謹慎使用,以充分體現幹好幹壞不一樣的用人機制。

三是由於受幹部職數編制的限制,有些工作業績較好的同志不能及時走上領導崗位進行鍛鍊,不利於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對自查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採取紮實有效的措施,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儘快加以糾正,以更加嚴謹的態度和工作作風執行好《條例》,為全行業務經營的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障。

第三篇:幹部選拔工作自查報告

關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情

況的自查報告

根據?關於開展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情況檢查的通知?(柳組通?2014?161號)文件要求,我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有關會議,佈置自查工作,對我公司2014年7月以來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幹部選拔任用基本情況

我公司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嚴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一下稱?條例?)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有關要求。2014年7月至2014年10月我公司新提拔中層幹部5人(其中:正職2人,副職3人),在選拔過程中,我們嚴格執行了民主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眾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目的。

二、深入學習?條例?,推進“四項監督制度”貫徹落實

我公司認真做好?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和貫徹工作,按照“領導幹部熟悉,組織人事幹部要精通,幹部羣眾要了解”的要求,把學習和宣貫?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利用各種機會,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學習和宣傳,重點加強了領導幹部和組工幹部的學習。同時,我公司還通過組織學習教育、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幹部任用工作的政策運行、知人善任的能力,確保?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一是黨支部帶頭學,利用黨支部理論中心組學習等多種形式學習?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精神統一思想。二是人事幹部深入學,積極組織政工、紀檢幹部對?條例?和有關規定進行了專題學習,從而增強了全體政工、紀檢幹部學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自覺性。三是中層幹部全面學,將?條例?和有關規定發到全體中層幹部手中,通過對?條例?和規定的學習,讓全體中層幹部充分認識到?條例?和規定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

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

(二)切實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廣泛宣傳,並採取多種形式,不斷豐富學習活動內容,掀起學習宣傳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熱潮。一是召開專門學習會議。利用召開的公司中層幹部會議和黨支部會議開展集中學習和專題討論,通過對四項監督制度以及幹部任用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分析和探討,加深了幹部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二是舉行制度內容測試。為提高黨員幹部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積極性,檢驗其學習成果,我公司由黨支部牽頭,組織全公司幹部職工開展了一次“四項監督制度”知識測試。三是開展自查自糾。按照四項監督制度內容,以“嚴謹務實、知錯就改”的態度,對公司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一次自檢自查。通過檢查幹部選拔任用提名是否規範,幹部考察是否科學到位,幹部任免是否依法依規、業務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認真進行查找分析、總結反思,夯實了公司的組織基礎。我公司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從未出現 “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帶病上崗”、“帶病提職”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通過開展內容豐富的學習宣傳活動,使大家充分認識到“四項監督制度”是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工作實踐的科學總結,是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創新,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學習宣傳“四項監督制度”對於健全和強化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

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具有非常最要的作用和意義。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後工作思路

我公司在貫徹執行?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條例?及“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和宣傳仍需進一步加強;二是亟需建立和完善一套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幹部考察考核體系;三是對貫徹執行?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常化監督檢查有待進一步強化。

今後工作的思路:一是繼續堅持政治堅定、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任用幹部,形成廣納羣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二是繼續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將選人用人引入競爭機制;三是堅持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用人原則,達到組織滿意和羣眾滿意的用人目標。四是堅持依靠羣眾,信任羣眾,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黨放心、羣眾滿意的幹部。

第四篇:縣委組織部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自查報告

中共aa市委組織部:

2014年7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實施,省、市委組織部又相繼制定了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我縣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認真落實省委提出的“十用十不用”的要求,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增強活力為重點,着力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與時俱進、奮發有為,執政為民、堅強有力,結構合理、朝氣蓬勃的領導班子,為實現xx新跨越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作用工作檢查的通知》(廣組通〔2014〕48號)的要求,認真對貫徹幹部工作各項制度、幹部工作創新、建立幹部監督工作長效機制等情況進行了自查。

一、認真學習幹部制度,領會精神實質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相繼頒佈後,我縣及時進行了傳達,有的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還專門向各單位和領導幹部印發了700冊《條例》。縣委中心學習組對《條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進行了專題學習;縣委組織部在內部職工中進行了集中學習培訓,逐條逐款進行了解讀,把條款熟記於心;對全縣學習貫徹《條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見,並派出輔導員對鄉鎮、縣級機關的學習進行輔導,同時跟蹤檢查學習情況;在縣電視台舉辦了4期《幹部任用條例》專題講座;與縣紀委共同舉辦了黨內法規、知識競賽,聲勢大、效果好,在全縣掀起了學習黨內法規、知識的熱潮。通過廣泛深入學習宣傳,讓幹部制度入腦入心,使全縣幹部尤其是縣委領導和組織部門幹部牢固樹立了幹部制度意識,領會幹部制度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內涵,按制度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以制度為準繩,以科學民主的機制選拔任用幹部

在幹部工作中,我們嚴格按《幹部任用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選拔任用幹部,執行了六項基本條件和七項任職資格,嚴格履行了民主推薦、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聯合考察、個別醖釀和書記辦公會醖釀相結合、常委會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職的程序,遵守了幹部任用“四個絕不允許”、“六個不準”的十條禁令,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我們不斷擴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增強幹部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貫穿於始終,落實在幹部選拔任用的各個環節,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調動了廣大幹部羣眾參與幹部選任的積極性,在幹部工作中讓羣眾真正享有“四權”,體現羣眾意見和意願,有效地克服了以前選人用人上的神祕色彩和封閉化運作,實現了選人用人上的開放和內容上的民主,體現了選人用人上的公道正派。

1、嚴格任職資格條件,選最優秀的人。我們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中堅持按德才標準選人,把政治立場堅定、文化水平高、組織協調能力強、實績突出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堅決不予任用,杜絕依關係親疏、個人好惡作為評判標準選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如鄉鎮企業局趙清學同志年齡超過了提拔年齡界限,查證屬實,不予提拔;再如在檢察院班子配備中,確認縣檢察院尹代勇同志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沒有任用。

2、民主推薦,選羣眾最信賴的人。充分相信羣眾,充分依靠羣眾,認真落實羣眾公認原則。根據《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於近期對民主推薦領導幹部工作程序進行了完善,出台了《規範民主推薦幹部工作程序》等文件,公開了選拔任用幹部工作流程。在推薦環節,堅持了署名推薦,基本杜絕電話、口頭推薦人選的情況,把提名權真正交給羣眾,進行民主推薦,選出羣眾最信賴的領導幹部。

3、科學考察,準確識人。在考察中實行聯合考察制度,如聯合縣人大常委會對由其任命的縣級各局局長,聯合縣委政法委對公、檢、法、司系統擬提拔的幹部,聯合縣委宣傳部對教育、衞生系統擬提拔的幹部進行了考察,尤其是在每一次幹部考察中都聯合縣紀委(監察局)對幹部廉政情況進行考察,對幹部進行多角度、廣範圍、深層次的考察和全面準確地評價,由縣紀委(監察局)作出廉政鑑定,鑑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減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誤。實行考察預告制和考察結果反饋制,在考察前,把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考察時間、考察內容、考察組成員名單、聯繫電話和意見反饋地點等有關情況,通過在考察單位傳閲、在政務公開欄張貼、開會等方式進行了預告。考察結束後,考察組把考察對象的主要德才表現、主要不足和缺點等反饋給單位黨組(黨委),部分地反饋給本人。實行差額考察制度,在2014年縣級機關換屆時,考察對象人數超過擬任職人數40%以上,拓寬了選人範圍,更有利於選拔到優秀人才。實行考察責任制,考察組對考察工作負責,賦予了考察人員權力,也明確了責任,提出了考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責任追究辦法,使考察人員在考察中有調查瞭解情況的足夠空間,同時又給考察人員念“緊箍咒”,防止考察人員為所欲為。根據職位特點,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綜合運用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閲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瞭解,科學分析各方面情況,全面、客觀、準確識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組寫出署名的書面考察材料,並向組織部彙報,提出任免建議。嚴格執行離任審計制度,將審計作為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委託縣審計局無一例外地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考察對象尤其是黨政“一把手”進行了離任審計。去年以來,對30餘名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論沒有問題方納入幹部任用建議方案。

4、充分醖釀,民主決策。根據考察情況、考察組的建議和擬任職位特點,由組織部部務會討論確定幹部任用建議方案,提交書記辦公會研究,最終確定幹部任免初步方案;在縣委常委會召開前,把幹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給縣委常委,充分醖釀;在常委會上,與會常委和列席人員充分發表意見,最後由常委無記名投票表決,形成幹部任免決定,或提出推薦、提名意見,或上報審批。杜絕了以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書記辦公會研究、常委圈閲代替常委會研究決定幹部任用,在幹部討論決定環節真正實現了民主。如在2014年12月的常委會上,與會人員認為擬提任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衞大隊大隊長的杜躍斌有經濟問題,羣眾意見較大,最終不予提拔。

5、廣泛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對提拔的和由非實職轉任實職的科級幹部在討論決定後,下發任職文件前,通過黨政網、縣電視台、擬任免對象所在單位、人員流動量大的公共場所等媒介和場合進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間,認真受理了幹部羣眾的信訪,以不放過任何一件信訪案件的態度,對反映出的問題深入調查核實。對一些組織部不能獨立調查的問題,組織部還與縣紀委(監察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查準、查實。待查得水落石出,確認所反映的問題查無實據或不足以影響任用的,方辦理任職、提名或推薦手續;查證屬實,影響幹部任用的,暫緩或不辦理任職、提名、推薦手續。如對反映檢察院黃波有經濟問題的信訪件進行調查,認定基本屬實,不予任用;對反映教育局楊金有作風問題信訪件進行了調查,認定言過其實,該同志存在開玩笑較為隨意,不分場合、不分對象,不影響任職,對其進行了誡勉談話,予以任用;對反映大兩鄉杜躍斌缺乏工作藝術,打罵幹部的信訪件進行了調查,認定是捏造事實,屬虛假舉報,正常任用。

6、誡勉談話,崗前培訓。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提名或推薦手續。任職後,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部聯合對任用的幹部進行誡勉談話,打好“預防針”,提高“免疫力”。對新任科級幹部全部進行了為期1周的培訓,豐富領導知識,提升領導能力。

7、嚴肅工作紀律,報告幹部任用重大事項。嚴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秉公辦事,不存在臨時動議、突擊提拔和擅自破格提拔、越級提拔、提拔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幹部的情況。按照在非換屆期間一次性調整幹部數量較大,調整幹部超過30人的,上報審批同意後討論任免的規定,在2014年12月,因空缺領導職位較多,工作需要,一次性擬調整幹部超過30人,達44人,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後方討論決定任用。

三、開闢綠色通道,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領導班子

為促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xx縣拓寬選人視野,開闢綠色通道,大力推行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繼2014年公選後,2014年又公選了3名科級領導幹部,2014年再次公選了6名科級領導幹部;在黨政機關內部,實行競爭上崗制度,對非經競爭上崗上報的擬任中層幹部,不予任用。在公開選拔幹部工作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不事先內定人選;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廣納賢才,唯才是舉;嚴格按公選政策規定和工作方案開展公選工作,不弄虛作假;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避免以分取人和高分低能。通過公開選拔,吸納了優秀人才充實領導幹部隊伍,增強了領導班子的活力。

四、突出實績,選拔事業型幹部

我們在幹部選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礎上,把實績作為幹部選拔任用中至關重要的取捨標準,堅持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形成有為才會有位的用人導向。把那些心繫羣眾、事業心強、撲下身子幹工作,上級下達任務完成好,為羣眾做實事、做好事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提供更廣闊的舞台;讓那些忘記羣眾、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彙報型、號召型、安於現狀、長期不在狀態、跑官要官型幹部讓位失位,沒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

為此,我們建立並實施了幹部實績考評制度。結合平常工作檢查和年度考核,設定實績考評指標,對幹部實績一併考評,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評價,把確認的實績納入幹部實績檔案。在評先評優工作、尤其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把實績作為一項硬條件,比功勞,比實績,在同等條件下,對勞苦功高的幹部優先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對實績不突出,羣眾反映較差的幹部,進行誡勉談話,給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無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幹部作降職、轉任非實職、轉任非重要職務處理。

實績考評制度的實行,有效地增強了幹部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危機感、緊迫感,激勵幹部奮發圖強,腳踏實地做工作,認認真真幹事業。

五、圍繞產業選幹部,選好乾部促發展

xx縣本屆縣委、政府確立了經濟發展的十大支柱產業。這些支柱產業對於拉動xx經濟增長,促進全縣經濟跨越式發展意義十分重大。我們積極探索,大膽實踐,提出了圍繞產業選幹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幹部配班子時,把是否有利於產業發展作為決策的一個重要標準,着力建設一支開拓創新,適應產業建設需要,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素質高、能力強的幹部隊伍,為全縣的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1、給“舞台”。有為還需有位。在不突破編制和職數的前提下,明確了產業發展縣級主管部門和產業發展重點鄉鎮的部分職位專門用來選拔適應產業發展的幹部,做到專業對口,人崗相宜,並且規定這些職位原則上不得安排非專業幹部。如在縣企業工委、鄉鎮企業局、農業局(茶葉辦)、畜牧局、水利局、經貿局等縣級部門和東河鎮、嘉川鎮、普濟鎮、九龍鄉、龍鳳鄉等鄉鎮明確了領導職位用來選拔專業幹部,讓專業人才有位,有施展才華的空間。

2、修訂任職資格條件。我們認為產業發展與市場緊密相聯,要把產業做大做強,就必須把產業當作企業來經營,走市場化運作之路,幹部的專業知識、市場營銷知識和經營管理能力尤為重要。因此,對每一個專業職位,除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外,還結合產業發展需要和職位特點,制定了科學合理的任職資格條件,除了與其他職位共同的德才要求外,重點突出了專業知識、市場營銷知識和經營管理能力要求,並修訂了職位説明書,對不具備以上資格條件的不予任用。

3、不拘一格選拔幹部。堅持“英雄不問出處”的觀點,不拘一格選拔幹部。認真落實“兩個面向”,面向縣內,盤活現有幹部存量,尤其是注重從經濟工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選拔幹部;面向縣外,積極建設人才流入窪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招才引智,廣納賢才。去年縣級機關換屆期間, 從縣外引進3名專業人才擔任林業局、物價局、糧食局等局的正副局長,引進20餘名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科級和股級幹部。

4、放手使用幹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對幹部不吹毛求疵,用辨證的觀點、發展的眼光看待幹部的優點和不足,信任幹部,重視幹部,放手使用幹部。按照產業發展對幹部的要求,深入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健全公開招考、招聘、競爭上崗等制度,給有利於產業建設的幹部施展才華的廣闊舞台,把產業幹部選拔到重要崗位上,甚至是黨政“一把手”崗位上挑大樑,擔重任,推動產業發展。在去年的縣級機關換屆和部分鄉鎮班子調整中,選拔20餘名善謀發展、能抓產業建設的幹部到產業發展縣級主管機關和重點鄉鎮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其中任“一把手”的有4名。

5、以人為本,激發幹部投身產業建設的熱情。一是用具有挑戰性的事業吸引人。讓有利於產業建設的幹部任實職,握實權,能夠支配產業建設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讓其在工作中實現人生的價值。二是用適當的待遇慰勞人。探索建立收益柔性分配機制,允許幹部尤其是企業幹部、專業技術型幹部以知識、技術、能力為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積極鼓勵和支持黨政幹部、企事業單位幹部辭職創辦、領辦產業項目;設立產業發展貢獻獎,逐步制定科學的獎勵辦法,對在產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予以重獎;解決產業幹部在住房、就醫、家屬工作、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後顧之憂。三是用濃烈的感情温暖人。建立了縣級領導幹部聯繫幹部和產業制度,注重交流溝通,加強感情聯絡,瞭解掌握工作在產業建設一線的幹部所想、所盼、所需,及時疏導思想上的困惑,妥善解決工作上的難題。

6、在產業建設中大力培養幹部。圍繞產業建設,以提高經營管理能力為重點,採取把專家請進來,把幹部送出去,輪崗交流等多種形式,加大幹部教育培養力度,優化wto、經濟管理、法律、計算機網絡等知識,提升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管理項目的能力,着力培養一批懂經濟、善管理的幹部,成為產業建設的主力軍。去年以來,邀請省內法律、煤炭、水泥、化工、畜牧、林業、旅遊業等方面的專家對350餘名幹部進行了培訓,送到縣外參加培訓的幹部有90餘名,縣內輪訓產業幹部180餘人。挑選素質好、有產業發展經驗和培養前途的幹部到縣外掛職鍛鍊。今年選派4名幹部分別到省內大型企業和市級機關掛職鍛鍊,學習先進的觀念和管理經驗。積極組織幹部參與經貿洽談會。今年組織茶葉重點鄉鎮負責人和茶葉骨幹企業經營者赴成都參與經貿洽談會,拓展xx茶葉市場。

圍繞產業選幹部,選好乾部抓產業。我縣通過有益的探索,營造出有利於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熟悉市場經濟規律、善於經營管理的幹部脱穎而出的用人環境,初步形成了一支門類相對齊全、素質較高、結構基本合理的產業發展幹部隊伍,有力地推動全縣產業蓬勃發展。

六、優化結構、優勢互補,增強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

我們把着力優化幹部結構,實現優勢互補,增強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切入點。

一是青年幹部和中年幹部合理搭配,切實優化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一方面,敢於並善於起用年輕幹部,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班子中適當配備年富力強的中年幹部,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為班子把脈掌舵。去年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級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了黨政“一把手”年齡一般控制在40週歲左右,縣級機關繼任的行政“一把手”,男性年齡不超過50週歲,女性不超過48週歲;縣級機關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過45週歲,女性“一把手”不超過40週歲;鄉鎮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過40週歲,女性“一把手”不超過38週歲。在縣級機關繼任副職,男性不超過48週歲,女性不超過46週歲;新提拔的副職,男性不超過43週歲,女性不超過41週歲。鄉鎮新提拔的副職,男性不超過40同歲,女性不超過38週歲。嚴格執行到齡不提名制度。

二是重視幹部的專業特長,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的專業知識結構。在幹部選拔時,在考察中加大對文化水平、業務知識和專業特長的綜合評估,按照單位職能、工作性質、崗位目標要求來選配專業知識特點、能力素質類型與崗位相匹配的幹部;在領導班子組成上,充分考慮各成員間知識、專業合理搭配,彙集各方面人才。規定了新提拔的黨政“一把手”年齡在30歲以下的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新提拔的副科級領導幹部必須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三是注重班子成員的心理素質和性格特點,逐步優化領導班子的心理素質和個性氣質結構。以往對班子內部產生矛盾,鬧不團結或班子軟弱渙散、缺乏戰鬥力尋找原因時,更多地歸結為工作方法、思想覺悟等到問題,而忽視了班子成員個性氣質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不同的個體組成了領導班子集體,自2014年機關換屆開始,充分了解掌握幹部的個性氣質特點,力求根據領導職位的性質、職責特點選擇具有與之相適應的個性氣質的幹部;同時,力求在班子搭配上達到剛柔相濟,個性氣質相融互補,有利於成員合作共事,維護領導集體的整體性、一致性。

七、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幹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1、推薦幹部民主化進程有差距。注重組織推薦和領導幹部個人推薦,對羣眾推薦和個人自薦宣傳不夠,推薦環節民主意識不很強。通過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民主推薦程序來規範幹部推薦工作。

2、有時考察幹部不夠深入細緻。表現在考察人員在考察工作中有時測評面、談話面不夠寬,瞭解情況不全面、不深入、不細緻,對考察對象的情況掌握不夠準確,考察材料空洞不具體。通過嚴格實行考察責任制、聯合考察、加強考察業務培訓等措施來改進考察工作,力求考準、考實。

3、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還未完全消化。我縣領導幹部職位呈現絕對空缺,相對超配的特點,全縣有空缺職位33個,其中縣級機關18個,鄉鎮15個;超配職數11個,全部在鄉鎮。超職數配備幹部的原因在於,為了加強對年輕幹部的教育培養,從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了18名幹部到有利於運用其專業知識、發揮其特長的鄉鎮任職。對此,我縣從嚴控制領導幹部職數,已經在以前的幹部微調中消化了7人,另11人計劃在今年底幹部微調時,通過轉任消化。

4、個別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和個別公務員經商辦企業。縣企工委副書記何達兼任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縣農工委姚國華開辦鞋業公司,縣委辦吳長英停薪留職在成都經商。我縣認真實行政企分開,已免去何達縣企工委副書記職務,姚國華、吳長英二同志已辭去公職。

5、“凡進必考”原則堅持不夠好。1998年以來,我縣從企事業單位未經考試調入黨羣口的幹部有58人,參加全省組織的不符合“凡進必考”原則進入公務員隊伍人員考試,最終錄用為黨的機關工作者的有37名。對於另外21名幹部採取以下措施分流:一是回原單位;二是安排到其他事業單位;三是轉為工勤編制。我縣以此次清理不符合“凡進必考”原則進入公務員隊伍人員為契機,嚴把公務員隊伍入口,堅持“凡進必考”原則,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黨政幹部隊伍。

八、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幹部監督管理

1、認真堅持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制度。選聘了13名黨性觀念強、作風正派、熟悉黨務工作的在職科級領導幹部和離退休幹部為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加強聯繫和溝通,充分聽取他們對幹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幹部工作水平和質量。

2、認真堅持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一個季度與紀檢、監察、審計、人事、信訪等部門召開座談會,分析幹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幹部任用工作監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使紀律檢查監督、經濟責任監督、羣眾監督與組織監督緊密結合,進一步增強幹部監督工作合力。

3、建立擬提拔幹部工作實績公示制度。黨政網上、擬提拔幹部所在單位對擬提拔幹部進行實績公示,把公示 情況作為幹部任前公示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拓展公示內容,擴大羣眾知曉面。

4、建立了班子建設季報制度和談話制度。鄉鎮黨委、縣級各部門黨組(黨委)每季度書面彙報重點工作和亮點蕘,尤其如實報告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並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對有較嚴重問題的領導班子,組織部專門同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談話,督促抓好整改。

5、健全領導幹部隊伍內部相互監督機制。認真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屬重大決策必經集體討論,由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嚴格黨內民主生活,進一步提高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

6、健全乾部監督管理的羣眾參與機制。嚴格選拔領導幹部民主推薦制度,認真堅持民主測評和民意調查制度,完善領導幹部信訪、舉報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幹部監督管理。

中共xx縣委組織部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中層幹部選拔任用情況自查報告

本文作者:寫作交流 好範文原創投稿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選拔任用幹部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自《條例》頒佈以來,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科學規範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大幅度提高。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學習選拔任用條例。

過領導帶頭學,全體同志堅持學,我們認真學習了《條例》和中央近年來頒佈的一系列法規性文件、《公務員法》等重要內容,不斷強化學習效果,擴大宣傳面,不斷增強領導幹部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自覺性。

二、堅持選拔任用程序。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堅持幹部任用條件,嚴格幹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啟用想幹事的人,重用會幹事的人,培養能幹事的人,調換不幹事的人”。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辦事,認真把握好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關鍵環節,嚴格落實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期制,自覺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保證了選拔任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薦一名中層幹部為局黨組成員,推薦了兩名副局級後備幹部。

三、嚴格選拔任用監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局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幹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幹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把人選準用好。

四、加大幹部培養力度。

我局領導班子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全面落實《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高度重視對幹部的培養工作,注意提高領導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積極鼓勵幹部參加省、市檔案部門組織的培訓和組織部組織的幹部教育培訓,並派出兩名幹部到信訪局和石帆鎮掛職鍛鍊,營造良好的學習鍛鍊氛圍。

五、存在問題及工作打算

我們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着對《條例》學習、掌握還不夠透徹,配套機制不夠健全,中層幹部超職數等問題。今後,我們將按照《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檔案事業發展需要的用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