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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精彩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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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精彩多篇

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篇一

會計核算中心是一項集服務、管理與監督為一體的新型管理模式,其在行政事業單位的應用,不僅能深化財產收支改革、規範財務人員的行為操作、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還對公共資產的調控影響重大。但就目前而言,實務工作中的會計核算中心在內部控制制度上仍存在着諸多問題。如何完善核算中心的內部控制制度仍然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1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作為一項集三位於一體的財產管理模式,會計核算中心的應用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安全意義重大,但目前其內部控制制度上卻依然存在着問題,如工作人員思想認識不足、工作程序不合理等,都是造成會計核算中心在實務操作中問題頻發的重要原因。

1.1人員上的問題

現如今,不少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管理層對會計核算中心和內部控制管理的重視度不足,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基本知識與運行模式一無所知,甚至只重視業務範圍的擴大,強調經費使用的審核,而忽視了會計核算中心的內控管理,這些因思想認識不足所導致的偏頗行為直接阻礙了會計核算中心的進一步運用與發展。除了管理層之外,財務工作人員的素質不均衡也是導致會計核算中心出現問題的原因之一。人才是工作成功的根本與關鍵,這一準則對會計核算的內部控制也不例外,高業務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素質財務工作人員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還對保障財產支出的安全負有全責。然而,現在的財務工作者素質往往參差不齊。在職業道德上,不少會計目無法紀,為了自身利益對賬目弄虛作假的現象層出不窮,使得核算中心的內控監督難以進行。在實務工作中,將工作重點僅侷限於形式的規範上,對支出票據的完整填寫、審批程序的合理合法、支出標準符合規定過度重視,卻忽視了票據內容的真實性,有時即使發現內容不合規的異常票據也因擔心工作繁瑣而故意放任,這都導致了財務工作中不合理規的現象發生,白白造成了單位財產的流失。

1.2操作中的問題

除了財務工作者的認識不足、素質參差不齊等人員問題外,會計核算中心內控制度在實務操作中也問題不斷。不少事業單位在核算移交後便鬆懈了資產管理的後續工作,甚至連材料明細單的檢查、往來賬目的核對和固定資產的台賬備錄等工作也相繼取消,為集體財產的流失埋下了隱患。在實務工作中,會計核算中心的財務人員常常身兼多職,既要處理報賬與審核憑證,還要進行記賬、結算等核算工作,並隨時監控審核流程,工作任務繁重複雜。工作程序的繁多與嚴重不合理造成了財務人員工作上的疏忽,比如結算單位送來的會計報表本應進行相應的時間複核,卻常常因工作時間太緊而被疏忽。而一人多職的混亂現象不僅降低了工作者的辦事效率,還造成了監督機制的缺乏,極容易導致財務工作出現漏洞。此外,在執行部門預算中,會計核算中心僅僅控制總額,而未對款、項、目、節等進行分類細控,也是實務工作中存在的常見問題。財務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只基於指標情況對項目支出與賬務處理的總額進行控制管理,卻忽視了與單位預算項目的銜接,造成了支出分類指標形同虛設,直接導致了經費混用、不合理費用報銷、擠佔公用經費的現象頻繁發生。

2加強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針對目前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上的問題,我們應做到正確認識,不能因出現問題就裹足不前,而應從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彌補措施,為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參考。

2.1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查報賬系統

會計核算中心工作性質特殊,不但關係到財政工作的正常運行,還關乎行政事業單位的生存與發展。因此,會計核算中心的內控制度除了必須嚴格遵循財政部門頒佈的各項規章法則外,還必須完善合理的工作制度和查報賬系統。對審核憑證進行抽查的傳統制度造成了很多問題賬務的遺漏,嚴重影響了會計審核部門公平、公正的形象。因此,建立全面的複核制度不但能有效減少會計處理中的錯誤率,還能避免傳統側重形式忽略內容的不合理監督方式,在確保財產資料真實準確的情況下,做到了形式與內容的雙管齊下。基於財務人員工作任務的繁重複雜,施行定期的輪崗制度既有益於減輕工作人員的負擔、保障崗位不會被空置,又有益於會計人員熟悉不同單位不同崗位的財務狀況和操作技能,在提升了財務工作者業務水平同時,避免了從業人員受金錢誘惑從而腐蝕墮落的現象發生,從而優化了會計核算中心的內部控制環境,提升了整體的內控水平。另外,在電算化高度發達的今天,完善遠程查報賬系統不僅能建立高效地工作運營機制,還能通過設置操作密碼與權限,明確崗位職責,防止越級操作的現象發生。

2.2加強工作人員內部控制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加強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工作素質是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正常施行的前提條件,而內控意識的增強與工作素質的提升與領導部門的宣傳和專業性的培訓是密不可分的。財會部門對內控制度重要性的宣傳,可以調動起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端正工作態度。而加強專業性培訓不僅能鞏固工作人員關於會計核算中心的相關知識,還能熟練其操作技巧,提高業務工作水平。要加強專業性培訓,除了要定期展開學術知識講座外,還要在實踐中隨時教育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使從業人員的能力得要潛移默化的提升。在講座中,要求每個員工都要參與其中,加強交流聯繫。講座內容應涉及到核算中心內控工作的各項注意事項,而主講人員可以是財務科的領導工作者,也可以是經驗豐富的會計師。講座結束後,還可以組織討論與交流,成員之間相互探討工作經驗與培訓體會,以鞏固所學知識。而在平常實踐工作中對財務科工作人員進行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培訓任務。部門內部應定期組織專業技能考核評比,使工作人員隨時警惕會計核算中心內控工作可能出現的問題,注意審核工作的規範性,嚴格監控自己的行為,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工作,以便將會計核算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2.3創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監督環境

配合相應的財務內控制度,行政事業單位還可成立監督小組,以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擔任組長,按照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進行監察,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查找原因,最終解決問題,以便糾正會計核算過程中的偏差與失誤。通過統管單位與會計核算中心對收支的相互監督,檢查票據、備用金與固定資產及材料的實地情況等及時瞭解資金的入庫情況,以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和信息的真實安全。而想加強監督機制,創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是關鍵。會計核算中心對核算單位的監督控制都是在一定的控制環境中進行的,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核算中心的工作效果,良好的內控環境除了整體工作氛圍的融洽外,還包括公正廉潔的財務工作作風。

3結束語

就現今情況而言,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中雖仍有諸多問題存在,如工作人員思想認識不足、工作程序不合理等問題,但筆者相信通過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和創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監督環境,能夠全面提高會計核算中心的內控水平,為促進財務工作的進一步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篇二

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是任何組織管理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任何組織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和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發現和糾正錯誤,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措施和程序。從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開始加大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推動作用,內部控制理論研究不斷深入,取得了很大進展,有關內部控制方面的規定也逐漸出台,對明確和規範企業的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職責和行為,提高管理效益,保護資產安全和完整,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由於其單位性質的特殊性,大都存在着管理鬆弛,內控弱化,資產流失,營私舞弊,損失浪費等問題,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就顯得尤其重要。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涉及單位內部各個部門,貫穿於單位內部的各項工作,必須根據行政事業單位的性質和特點建立適合的內部控制系統。內部控制系統應包括貨幣資金控制系統、收入支出預算控制系統、對外投資控制系統、固定資產控制系統、財會電子信息化系統、會計崗位設計控制、會計業務環節及核算控制。

一、內部控制制度在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中的作用

(一)保護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信息越來越成為政府管理部門、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進行宏觀調控、投資決策、以及評價財務狀況的重要參考依據。

行政事業單位通過內部控制程序實施職責分工、建立內部互相牽制制度,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各部門各司其職,互相協調和制約,避免了工作有誤時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的現象。健全、有效、嚴格的內部控制能夠保證各項經濟業務真實、完整的記錄下來,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二)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產都屬於國有資產。在瞬息萬變的社會環境下,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安全、完整是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標和責任所在。通過對財產物資的驗收、保管、領用、清查、記賬等環節的控制,來防止損失浪費,提高使用效率,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三)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通過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督促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並確保貫徹執行。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員素質低

內部控制制度是由人建立的,還要由人來執行,因此,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素質的高低決定着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效果。如果員工在心理上、技能上、行為方式上未能達到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對控制制度、控制目標、控制程序、控制措施誤解、誤判。那麼,即使內部控制制度再健全,恐怕也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而行政事業單位因為多年來積澱下來的工作不積極、不主動、缺乏責任心、得過且過,往往造成制度執行的偏差、打折,造成內控制度形同虛設。

(二)內部控制意識薄弱

目前大多數的行政事業單位仍處於傳統的管理方式,習慣於行政指揮,往往是一把手説了算,輕視內部控制制度,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學的管理方法,無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現象較為突出,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十分薄弱。在工作中遇到具體問題往往不按規定程序辦理,使內部控制失去了應有的嚴肅性。

即使單位內部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也只是制定了一些書面文件,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的難度。這主要是單位管理者對內部控制認識不足,以及組織機構和人員素質等控制環境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起來力度不夠,崗位職責、職權劃分不夠明確,起不到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作用。

(三)行政事業單位權利制約失衡

由於行政事業單位的特殊性,往往會出現一支筆現象。對領導層往往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權利制約機制要求出納、會計、會計主管、事後監督要完全分離。以起到相互制約、相互牽制、查錯防弊和防範核算風險的作用。

但目前,由於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部門的會計人員不足或者業務水平較低,難以按崗位配置人員以達到有效制衡。如有的會計人員即從事出納工作又從事記賬,即掌控支票又掌控支票印鑑等。這是會計核算中經常發生案件的重要原因。

(四)缺乏評價、監督機制

目前,財政部門僅對企業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規範》,還沒有形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整體框架,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就缺乏統一的標準和體系,致使檢查監督和評價都沒有可參照的條文,監督和檢查就流於形式,效果不理想。在內控制度的涉及和評價上,往往各自為政、就事論事。同時,建立內控制度是一個涉及單位內部方方面面的大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協調,但往往是領導説了算,制衡機制不健全,缺乏對決策層的約束監督。

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措施

(一)提高人員素質

現代社會是人才競爭,服務的競爭,但歸根結底還是人才。只有高素質的人才,才能創造出優質的服務。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關鍵在於人的專業素質和道德水平。因此,加強人才培養,提高員工各方面的素質是內部控制能否得到有效執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根據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現狀,之所以內部控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主要原因往往是單位負責人沒有帶頭執行。單位負責人沒有充分認識內部會計控制在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範欺詐和舞弊行為,實現單位經濟目標等方面的重要性。或者內部控制只對下不對上。也有的負責人認為,內部控制不能創造效益,還佔用人員,增加成本,因此,對內部控制不是十分重視。但是《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負有執行《會計法》的法律責任,提高單位負責人的內部控制意識,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就尤為重要。同時提高全體人員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各自的`責任,建立有效的相互制衡、激勵、獎懲機制,形成單位內部會計控制人人蔘與,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制度

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其主要工作是監督本部門的方針政策執行情況。內部審計部門的缺失,是造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力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單位內部應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有效地行使監督權。要正確認識內部審計的職能,科學合理地設立內審機構,使其保持必要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然而,由於我國長久以來行政事業單位都不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審計人員和會計人員互相兼任,使內審部門根本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因此,要想充分的發揮內審的作用,就必須使內審人員獨立出來,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直接對領導層負責。同時加強內部審計制度建設,高素質的人才、完善的制度,二者的有機結合才能發揮出內審的作用。

(四)加強內部牽制制度

內部牽制是指對具體業務進行分工時,不能由一個人或者一個部門獨立完成一項業務的全過程。在設計建立內部牽制制度時,要優先明確哪些是不相容的。內部牽制制度由不相容職務分離、適當授權、相互制約等環節組成,要明確規定各個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使不相容崗位和職務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如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檔案、保管、收入,費用、賬務登記等;審批人員不得記賬;銀行印鑑不能有一個人保管等等。同時,對重要崗位建立輪換機制,根據不同崗位的重要程度,嚴格執行崗位輪換制度,通過換崗工作的交接,揭示出內部控制制度上和管理上的缺陷。

(五)加強內部控制的監督與評審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相對獨立的審計部門,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內審人員的責任不再侷限於監督單位的內部控制是否被執行,而是通過獨立的檢查和評價活動,針對內部控制的缺陷、管理的漏洞,提出切合實際的建議和措施,促進管理當局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同時還應藉助政府和社會的外部審計力量對內部控制的雙重監督。總之,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要綜合運用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模式,運用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才能真正健全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篇三

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實踐中逐步產生、發展和完善起來的。它是一種強調以預防為主的制度,目的在於通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防止錯誤和舞弊的發生,來提高管理的效果及效率。單位內部控制是單位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是指單位為履行職能、實現總體目標而建立的保障系統,它由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評估、內部控制活動、信息及其溝通和內部控制監督等要素組成,並體現為與管理、財務和會計系統融為一體的組織管理結構、政策、程序和措施等,是單位為履行職能、實現總體目標而應對風險的自我約束和規範的過程。但是,現階段在事業內部控制方面,存在着不少漏洞,內部控制制度本身也不是很完善。通過分析內部控制中出現的漏洞與問題,探討加強與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對策措施。

一、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總的來説還是比較好的,但目前還存在着一些問題。事業單位的機制不像企業那麼靈活,會計人員系統學習過專業技術的比較少。很大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沒有經過專業培訓。,許多人對內控有片面的理解,認為所謂會計監督不過就是“照章辦事”,就是“挑毛病”、“找別人的錯”,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所以執行比較滯後。

(一)、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存在薄弱環節。事業單位不是以生產經營和盈利為目的,而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或賦予其行使某項職能,使其有穩定得收入來源。可以看出:事業單位最重要的特性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長期已來形成了事業單位重視公共服務的管理,不重視財務管理、經濟管理的管理格局。主要表現在組織機構職責權限界定不清、不相容職務未能分離等方面,存在管理死角。內部控制意識不強,是許多單位領導缺乏對內部控制知識的基本瞭解,對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的認識不夠,抱着有沒有無所謂的態度比如,有的單位負責人簡單地將財政的部門預算控制等同於內部控制,認為有了部門預算就無所謂內部控制體系了。在實際工作中,更有許多單位的負責人僅僅把財會部門當成“錢袋子”,多數單位的會計人員僅僅扮演“付款員”的角色,無權參與單位的重要決策乃至業務管理活動,對單位重要決策的過程和結果均不瞭解。

(二)、預算管理不完善,管理水平急需提高。財政申請資金的事業單位,受現行財政預算管理的制約,使得有些事業單位的內控制度的執行有偏差。如財政預算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的預算,完全按統一的定額進行核定,而不考慮不同事業單位、不同工作特點的經費需求。造成有些事業單位很難按照財政批覆的預算執行。同時,也影響其他項目資金按核定預算執行,進而制約了內部會計控制要求的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考核等要求目前,大部分單位預算存在這麼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財政佈置的部門預算與單位內部綜合預算無論是編制時間還是編制範圍都不一致,需做兩次預算。二是預算的執行上,沒有建立相應的跟蹤、分析和評價制度,對各部門的各項預算經費難以做出準確、具體的分析評價,對資金的使用效益也難以正確、完整的評價,目前,基本上只進行基本的、總括的分析評價。三是預算執行中還存在預算內容不實、預算約束不強和預算執行不了的情況。

(三)、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困難重重,審計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先離後審,審任脱節”。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都是離任後,才委託審計部門進行審計,這種事後審計,使審計工作陷於被動。未經審計,照樣可以升職。對查出的問題也不好處理,審計結論難以落實,審計容易走過場,起不到威懾作用,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顯得無足輕重。二是經濟責任劃分困難,特別是任期經濟責任難以界定,因此難以做出準確的審計評價。

二、加強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一)、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推進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是維護財經紀律、抓好增收節支、強化財政管理職能的重要措施。針對當地具體情況,在國家已經出台的加強對內部會計控制的相關條款的基礎上,以單位會計管理制度為載體,統一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控制制度》,通過制定不同方面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形成一個相對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使單位在內控方式、技術、手段等方面有章可循,形成內部會計機構和崗位設置合理、職責權限劃分明確、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各崗位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通過該制度的全面實施,減少資產損失風險,切實規範會計行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會計人員的培訓,單位內部控制的成敗關鍵在於人員素質的高低程度,其素質控制的目的在於保證工作人員具有忠誠、正直的品質和勤奮、有效的工作能力,從而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它對財會人員的素質有更高的要求,不僅要求專業技術性強,政策性、法制性強,並且還需要有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通過培訓,使行會計人員知識和技能得到不斷更新、補充、拓展,進一步掌握內部財務管理控制制度和財政政策,支持和督促會計人員遵循會計職業道德,增強會計法制觀念,提高守法意識和財務管理水平,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責權利。

(二)加強預算管理。、預算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貫穿整個單位的業務活動,加強預算管理是確保業務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是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的條件保障。在管理中,一是在部門預算編制環節,要在實施綜合財政預算的基礎上,努力做到零基預算和細化預算。特別是在編制支出預算時,應從單位當年實際需要出發,結合當年財力狀況,核定具體支出額度,明確各項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二是在部門預算執行環節,應進一步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應在支付環節強化預算執行,防止隨意超預算、擴大預算範圍等行為的發生。

(三)領導重視在制定內部控制有關規定時,、要明確單位負責人應負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使單位由上而下共同執行內部控制要求,從而推動內部控制的健康發展。還可以在事業單位內部推行法人經濟責任制,將責任風險直接與決策層掛鈎。經濟責任制即按領導分工予以縱橫監控,規定職責,相應授權,從而實現各盡其職、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控制目的。同時,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和約束。也應把內部控制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來抓,可以把內部控制的好壞作為領導政績的一個方面。

總之,單位的內部控制是一項不斷推陳出新、任重道遠的工作。隨着時代的不斷變化,內部控制制度也要跟着不斷的修改,以達到其有效性,切實控制各種漏洞的發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發展的情況下,事業單位的建設也面臨着新的挑戰,為保證事業單位的正常運行,除了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內控制度外,更要使內部控制適應時代發展,做到與時俱進。

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篇四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工作,提高政府採購效率,構建規範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現就規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採購人)政府採購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有效制衡的單位政府採購內控機制。

1、落實應採盡採。 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即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應納入政府採購。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採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的部分適用政府採購;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採購的,統一適用政府採購。應當實行政府採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採購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支付採購資金,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涉及國家安全和祕密的採購項目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認定,採購人應及時報財政部門備案。

2、嚴格依法採購。 採購人要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採購理念,嚴格遵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開展政府採購活動,落實採購主體的相關職責。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採購項目,不得違法規避政府採購程序。

採購人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依法實施政府採購。對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在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採購人應當按照內部採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自行組織採購。

3、建立內控機制。 採購人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明確採購、財務、業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相關部門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崗位職責,分設需求制訂、採購文件審核、組織評審、合同驗收等不相容崗位,嚴格政府採購內部流程控制。

採購人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政府採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管理、履約驗收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

採購人應加強對採購項目採購文件、採購合同、質疑答覆意見的審核,相關文件應在本單位相對應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核後作出。

4、建立糾紛處理工作機制。 採購人應認真應對、妥善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以及舉報案件,建立預防和溝通機制,依法化解糾紛,避免爭議升級;採購人在處理採購糾紛時應當依法依規並充分徵求本單位法制機構或委託律師的意見進行明確答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舉報,答覆的內容不得迴避供應商詢問、質疑和舉報的實質性內容。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答覆質疑的,須在答覆意見書發出前進行書面確認。

對供應商因答覆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答覆而發生投訴事項的,採購人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對供應商提出的投訴事項進行處理。

5、加強檔案管理。 採購人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妥善保管每項採購活動的文件和資料。對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活動完成後,採購人應督促採購代理機構將採購項目的文件和資料移交其歸檔保存。

二、規範採購行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

6、強化預算管理。 採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採購項目的政府採購預算,落實採購項目資金來源、明確採購需求、細化採購品目至《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最末一級。列入年初政府採購預算的採購項目,採購人應嚴格按照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執行並依法對執行結果負責。

採購人更改、調整已批覆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品目、採購數量、預算金額或新增政府採購項目等,須在批准的部門預算支出總額內相應調整、追加政府採購預算,並填報《政府採購預算調整申請審批表》(附件一)。未納入年度政府採購預算或未進行調整或追加政府採購預算的,不得實施政府採購。

年終未使用的政府採購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結轉,預算指標被收回的,取消已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預算指標同意結轉使用的,採購人按照結轉後下達的政府採購預算執行,適用新預算年度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7、嚴格計劃管理。 採購人應根據經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適時申報政府採購計劃和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計劃的採購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保持一致。

採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包括項目建設規模、產品配置標準、產品技術參數和合理市場價格等。並根據政府採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申報政府採購計劃前詳實編制完整、真實、合理、有效的採購需求。

為保障需求制定的科學合理,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採購需求包括且不限於在望城區政府採購網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複雜項目可以就確定採購需求在望城區政府採購網上公開徵求意見。

採購人採購工程及與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以及財政部門認為應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的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財政投資評審,並根據財政投資評審的結論確定項目政府採購計劃的預算金額。

8、嚴格審批管理。 政府採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採購人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報經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同意後,按照財政部《政府採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簡稱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向區財政部門提交《長沙市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二)及相應材料進行審查並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採購人提出的申請理由應當充分,資料應當齊全,擬採用的採購方式應當符合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所列情形。

對公開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以及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採購項目,擬採用非招標採購方式的,採購人在公開招標程序結束後,按照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提交《望城區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三)及相應材料報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和區財政部門審批。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採購人應按《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__]119號)規定,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審查並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出具進口產品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意見和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9、規範代理行為。 採購人納入平台管理的項目,需要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等採購方式的,採購人一律委託經財政部門登記入庫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組織採購。採購人選擇委託採購代理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委託對象的執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費情況。

採購人應當在項目採購計劃下達後2個工作日內與採購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依法明確委託代理事項及項目履約驗收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採購文件、推薦供應商、確認評審報告、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等採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得委託採購代理機構行使。

採購人應當在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的同時向採購代理機構提供明確的項目採購需求,代理機構依法依規對採購需求提出書面修改建議或意見的,採購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書面回覆。

政府採購項目代理服務費由採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採購人應在招標(供應商邀請)公告和項目採購文件中將代理服務費的限額和收取方式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

10、規範專家抽取。除財政部規定的情形外,評審專家應從政府採購專家庫中抽取,項目評審專家抽取人數應當符合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重大項目或技術複雜、專業性極強的項目,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難以滿足評審要求的,由採購人提出申請,按照參加評審專家人數不低於1:3的比例推薦相應專業類型專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隨機抽取使用。

招標文件論證、進口產品論證、單一來源採購論證,不需在政府採購專家庫抽取,自行委託的專家應當具備相應專業水平和相應資質。對進行單一來源採購論證的,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3人;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5人。

11、公平設定準入條件。 採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款和《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一款的規定明確參與政府採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或者為實現政府採購政策功能而設定的條件才可作為特定資格條件。

採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格條件和特定資格條件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將註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税額以及生產廠商的授權等條件設定為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採購市場。

在依法實施非招標採購活動中,對外發布邀請公告或推薦供應商、資格審查、確定參加採購活動供應商和評審等環節,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2、嚴格採購文件審核。 採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採購文件審核把關,並對採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採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品牌產品,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供應商和特定品牌產品的技術規格,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限制和排斥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

對實施招標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採用相應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採用最低評標價法;採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一、前言

內部控制工作依賴一系列制度規範,具有較強的制度性,實質是事業單位為了實現發展目標,促使決策最大程度的執行,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得到保障。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是保證資產的安全性、經營管理的合法性及行為的合規性,保證財務報告等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鑑於事業單位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特殊屬性,加強內部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十分必要。在新時期,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本文致力於分析我國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探討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和完善我國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二、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工作存在的幾點問題

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仍存在很多問題,比較突出的包括思想認識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受重視、會計核算不規範、財務控制存在漏洞、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執行制度缺乏力度、崗位分工不合規定等。

(1)思想認識明顯不到位,不夠重視內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很多事業單位領導及財務部門對會計內部控制不重視,也有許多單位的“一把手”缺乏對內部控制知識的瞭解,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夠重視。還有些單位領導認為會計內控是財務部門的事,與其他部門無關,財務部門想實施會計內控但得不到領導及其相關部門的支持,因而無法堅持。

(2)會計核算工作隨處存在不規範的情況,財務控制漏洞很多。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存在單位原始憑證管理工作不規範的情況,同時其賬務核算處理工作也缺乏標準,相關複核制度以及審批制度缺乏,直接影響記賬以及對賬工作。與此同時,還存在材料管理問題。

(3)內控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力度不足。有的單位制定了一些會計內控制度和辦法,在實際工作中,因為制度陳舊,導致制度難以第一時間執行,甚至有些單位根本沒有執行。或者,有些事業單位在結合實際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了內控制度的建立,但在實際執行的時候,會因為高層領導的意願,就改變制度的執行,許多個重要環節執行的時候被省略辦理,權責不清。這導致內控制度執行力力度缺乏,制定的制度以及相應的辦法都沒有得到切實有效的落實。

(4)崗位分工不合規定,防範功能難以發揮。《會計法》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有明確的從業資格及專業能力要求,有些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較低,缺乏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辨別和拒絕能力,在執行會計制度、法規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偏差和錯誤,從而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有些在組織機構和崗位設置時,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沒有得到執行,或是在機構和崗位設置上體現了相互分離的原則,但在實際運行中沒有按照相互分離的原則實施;有些相關人員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不能按制度原則辦事,導致內部控制的防範性功能不能得到充分運用。

三、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強化的措施

1.加強領導,增強內部控制意識

良好的內部控制既能糾錯防弊,又能提高管理效率,起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監督的作用。按照《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範》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是單位財務與會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對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負主要責任。因此,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首先應將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性與對單位負責人的業績考核結合起來,強化單位負責人的第一責任主體意識和會計法規意識。使他們主動參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內部會計控制工作落到實處。其次,財會部門要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建立健全會計內控的責任意識。再次,相關部門要強化內控意識,實施會計內控不僅是財務部門的事,有關經濟業務涉及所有部門都是內控的範圍。因此,單位內各部門都應具備內控理念,與財務部門共同承擔內控責任。

2.日常管理工作需強化,實現會計工作的規範化發展

在實際工作中,崗位之間存在相互牽制的作用,這個作用可以通過網絡信息系統來實現強化。防止錯誤以及弊端的存在,堅持防範於未然的原則,在上述的基礎上加強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在實際工作中需遵守相應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運用標準化及規範化的會計處理方法處理單位業務工作。

3.內部控制制度得到健全,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改善

內部控制制度不盡完善,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利用情況、人員增減情況、開支水平等。在實際落實單位內控工作的過程中,要善於發現問題,並對以往發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實現內部會計控制工作的不斷完善。所以,在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制定與完善的過程中,需要密切結合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性。

4.促使內部審計工作得到進一步強化,促使財政監督管理力度得到強化

審計部門要在開展實際工作的過程中,對單位完成內控制度的工作進行定期的評價,及時發現內控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及問題,在分析問題的基礎上進行對症下藥的整改,在強化審計工作的過程中推動內控工作的不斷完善。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指導力度及檢查力度,從根本上提升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以及效率。如果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違反相關財經制度、違反內控制度的單位,就要在分析其嚴重性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規規定進行嚴罰處理,促使監督以及管理的力度得到有效的提升。

在實際工作中,要想事業單位經營管理的合法和合規、資產安全得到保障,就需要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並不斷總結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科技手段完善財務制度和內控制度,切實從根本上滿足事業單位實際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