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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6W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24小時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脱崗,原則上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四、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五、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二

1.報警處理程序

(1)接到報警信號後,應帶上通信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如對煙感因灰塵等原因報警排除時,應用酒精棉擦乾淨,並認真做好記錄。

(3)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迅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向保衞處有關人員和值班領導報告,對不能自行撲救的火災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5)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狀態。

(6)交接班時應將當日記錄交待清楚,確需對消防控制櫃測試的,要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有倆人以上相互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2.日常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脱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喝酒,打私人電話,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聊天,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白天不準躺在牀上休息和睡覺。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對參加者視情況,可適當給予加班補助。

(6)輪值巡視人員應每天不少於對樓內6次巡查,發現閒雜人員和收廢品、推銷人員要及時制止並勸其離樓。要認真查看消防設施,發現失靈、損壞、丟失部件應及時上報和維修。

3、以上適用於防盜報警處理程序和日常管理制度。並實行防火。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 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 護管理》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 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 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 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 “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 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四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於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2520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並顯示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並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並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並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並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説明、設備使用説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啟動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説明着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着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築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佈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築物的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並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採用中文標註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於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並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並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採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採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乾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並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並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捲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捲簾和常開防火門,並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並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並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並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於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並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製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後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後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後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並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後,該指示燈應常亮並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於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消防控制室人員的配備

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由於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設備必須有專人24小時監控,處理各種報警信號,操作消防設備,以便早期發現火災,早期撲救,使人機有機的結合在一起,立足於自防自救;

2、每班不應少於1人:出現報警信號後,嚴密監視,處理其它報警信號及在需要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

3、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

4、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消控中心內嚴禁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

二、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基本素質要求

1、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週歲之間。

2、熱愛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3、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三、消防控制室人員的職責

1、嚴守工作崗位,認真觀察消防監控系統及聯動設備的運轉情況。

2、熟悉消防監控系統及聯動設備的工作原理,能夠排除一般故障。對於不能排除的故障,應立即請工程技術人員及時進行修復。

3、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及事故處理程序。

4、一旦出現報警,應立即與報警部位的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繫,迅速查清報警原因並做好記錄。

5、確認火災發生後,應立即報警並啟動相關滅火設施,按火災處理程序圖向有關人員進行彙報。

6、每班應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表”。

7、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中心。

8、每天對消控中心設備進行測試,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9、做好對手電筒、對講機的充電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和人員制度

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由於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設備必須有專人24小時監控,處理各種報警信號,操作消防設備,以便早期發現火災,早期撲救,使人機有機的結合在一起,立足於自防自救。

2、出現報警信號後,一人負責出現場確認,一人仍在消防控制室執機,嚴密監視,處理其它報警信號及在需要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

3、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

4、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5、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7、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8、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法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9、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10、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11、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增色接班手續。

1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雜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監控中心設施運行檢測制度

1、每天接班時對各種保安器械對講機、手電筒的充電情況,器械及設施是否完好,有損壞報修弱電班。

2、每天接班時檢查監視系統是否正常,並用系統操作控制枱每個監視探頭切換一次,有異常報工程部及時維修。

3、發現煙感報警、防盜系統報警,立即移動監視系統跟蹤,一人留守,一人到現場查看,如是誤報,對講機通知留守值班員按復位程序操作。

4、每天一次配合工程部進行一個樓層的煙感模擬報警測試

5、每月一次配合工程部進行進消防泵,噴淋泵系統進行測試。

6、每半年配合工程部對排煙、風機、消防聯動櫃的各項操作功能進行測試和檢查。

7、配合工程部對檢測項目作詳細記錄。

8、每季度對電監員進行消防系統和監視系統操作的培訓和考核。

六、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分24小時三班制度。

2、每班8小時工作制,負責做好消控中心值班工作,並做好記錄。

3、每班一人負責監控閉路電視、接聽電話、對講機通信聯絡等任務。

4、服從領班每個月考勤排班制度,上班時間禁止請假外出,用餐時必須輪流用餐,必須保證有一個人在控制中心值班。

5、上班時間禁止用本中心電話私用閒談。

6、禁止帶私人用品或易燃品在本中心存放。

7、未經批准,禁止參觀。

8、當消防報警時,應迅速通知巡邏保安趕到報警地點。查明原因,同時報領班及部門負責人。

七、消控中心設備定期檢測制度

為了使酒店的消防設備能夠更長的使用壽命,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更加有效的運行,特制訂本制度:

1、噴淋泵、消防栓泵、噴霧泵每半年試啟動一次。

2、排煙機、送風機每月試啟動一次,並聯動相關樓層的排煙閥、送風閥。

3、室內消防栓每年開啟一次。

4、應急照明、滅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

5、緊急廣播、噴淋進水閥、噴淋瀉水閥、空調防火閥每半年開啟一次。

6、消防電梯、水力警鈴每季度試運行一次。

7、消防電源和非消防電源每年切換一次。

8、消控中心的主機設備每季度檢查、維護一次。

以上設備工程部及內保部應按以上要求安排檢修、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八、噴淋末端放水制度

為了使噴淋自動滅火系統能夠更加有效的運行,在發生緊急情況下各系統聯動功能能夠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1、噴淋泵每季度試啟動一次,啟動時常用噴淋泵和備用噴淋泵應同時試運行,確保常用泵和備用泵處於正常狀態。

2、噴淋末端放水應每季度試開一次,同時應確保水力警鈴處於可工作狀態。

3、放水時工程部人員在水泵房查看噴淋泵是否聯動啟動,噴淋泵是否在規定壓力內啟動或停止。

4、各樓層的末端放水裝置每年應輪流測試一次。

5、各樓層進水閥和瀉水閥位置:

進水閥:1號樓1F-5F

2號樓1F-5F

3號樓1F-2F

4號樓1F-8F

瀉水閥:1號樓1F-5F

2號樓1F-5F

3號樓1F-2F

4號樓1F-8F

九、程控指揮電話操作程序

1、當程控電話機的鈴聲響起,該點的紅色指揮燈亮起。將隨機話筒提起,按下該指示燈左邊的紅色按鈕,既可通話,解除通話時將隨機話筒放下既可。

2、如果需要同某一地點通話,可提起隨機話筒,按下該點按鈕,既可通話。解除通話將隨機話筒放下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