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説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一、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核算體系,以《企業會計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基礎,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公司和各部門的財務作了具體規定,希望各財務人員結合自己的具體工作照此執行,並提出建議性意見,不斷改進和完善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集體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本辦法以《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原則》以及國家有關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以保證本公司的'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公司所擁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為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通訊設備、辦公設備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等均列入固定資產,入帳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資產數公司所有,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應按公司要求定期檢查和維護,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應設專人對固定資產加強管理,並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三章貨幣資金及往來核算的管理
一、現金的管理
(一)現金的開支範圍:
1、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獎金、支付各種個人勞動報酬。
2、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同意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3、出差人員必然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確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收入的現金應於當日存銀行,不得坐支。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帳户,及時掌握存款情況,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
(二)銀行支票必須專人管理,若未按規定填寫而被塗改、冒領的都由簽發人負責。
(三)領用支票限期收回,嚴格領用手續,建立領用登記、註銷制度。
第四章財務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
嚴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員須將事由及行程報公司領導批准,同時,途中不得隨意變更行程,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二、因出差、購物、辦理公務向財務部借款,須遵守下列規定:
1、借款人據實填寫《借款單》;
2、借款須經過批准:
a、根據用款情況須經領導批准;
b、各種借款應在使用結束後及時憑有效單據到財務部報銷。
三、職工個人因各種原因被有關部門處罰的罰款,一律不得向公司報銷。
四、各種有效憑證的報銷時間,一律不得超過憑證制單後兩個月,逾期不再報銷。
一、理貨員崗位職責
1、為所有的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微笑服務、禮貌用語、回答顧客諮詢、簡單介紹商品的性能、為顧客提供購物籃。
2、保障商品的銷售,及時對端架、堆頭和貨架上的商品進行補貨作業。
3、保證銷售區域的每一種商品都有正確地條形碼、正確地價格標籤。
4、做好理貨陳列要求,力求達到整齊美觀豐滿的效果。
5、做好銷售區域的衞生,保持購物通道的順暢,及時清除雜物。
6、進行商品的現場促銷,以提高營業額。
7、控制商品損耗,對特殊商品進行防盜處理,及時處理破包裝商品。
8、整理貨架庫存區和倉庫,做好庫存商品,標識清楚,碼放整齊,規律有序。
9、做好商品的先進先出,並檢查保質期。
10、負責整理好退貨商品,並填寫相關單據。
11、具備防盜意識,對易丟失商品和可疑人員予以關注。
12、參加本店的週期性盤點。
(一)理貨員的主要工作:補貨、理貨
(二)商品的陳列要求
1、每個單品整潔、平展、無縐皺。
2、商品之間間隙緊湊,無裸露層板,滿陳列。
3、貨架前排商品呈80度—90度,豎直陳列,貨架前排商品與貨架邊齊平。
4、商品前後陳列無粘連,橫成排,豎成行。
5、大類商品縱向陳列,小類商品橫向陳列。
6、大類商品,按包裝特點,分佈陳列,商品陳列,高低相近。
7、商品正面面向顧客,標價齊全、正確。
8、貨架、通道內乾淨無雜物。
9、堆頭整潔,商品豐滿、醒目,pop宣傳到位,貨架存貨安全、整齊,高低適中。
10、商品先進先出。
11、檢查標價籤是否正確,包括促銷商品的價格檢查。
12、商品與標價籤五對應。
13、補完貨後及時清理空紙箱。
14、必須做到及時補貨,不得出現有庫存、貨架上無貨的情況。
15、補貨時,不能影響通道暢通,不補貨時,通道上不能堆放任何商品。
16、破損及折包商品及時處理。
17、理貨時,應檢查商品條碼是否與標價籤五對應,貨物的正面是否面向顧客。
18、定期清理貨架衞生及商品衞生。
二、收銀員職責
1、嚴格執行顧客服務的原則和個人着裝標準。
2、為顧客提供快速、準確、微笑、主動、禮貌地服務,回答顧客諮詢,主動同顧客打招呼,堅決杜絕一切與顧客爭執的事件發生。
3、保持誠實的品質,嚴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則,快速、準確、安全地收取貨款,減少現金差異地發生。
4、負責所有商品的消磁工作,並協助防損檢查。
5、保證隨時有足夠的零錢找給顧客。
6、提高掃描的正確率和速度,以提高勞動生產率。
7、熟悉收銀機、驗鈔機、消磁板等設備的操作,能解決簡單故障,隨時準備好簡單耗材。
8、營業結束和營業前,負責收銀台區域的清潔衞生以及所管區域的商品陳列。
三、後台操作員的崗位職責
1、負責店內電腦系統的使用、維護和故障排除。
2、負責後台電腦的故障處理、價格變更工作。
3、負責店內各種報表的打印分發。
4、協助店內的商品盤點。
5、負責每日營業款的收繳以及零錢的兑換。
四、防損員的崗位職責
1、保證店內正常經營秩序,確保人員、財產、商品設施的安全。
2、防止偷竊並對盜竊行為依照公司規定處置。
3、負責落實上級有關消防規定,發現隱患及時與當地有關消防負責人聯繫,共同制定整改措施並報告店長。
4、負責賣場消防設備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協助店長對消防設施地檢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