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公司內部的有效管理,使公司各項工作快捷、高效、有序開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安排
1、會議時間:周工作例會時間為每週一日下午14:00點,月度工作例會時間為每月3日下午14:00點(如遇節假日及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會議地點:北京辦公室會議室。
3、會議主持:辦公室主任。
4、記錄人員:辦公室文員。
5、參會人員:公司各部門員工。
6、發言順序:辦公室、財務、運營。
二、會議程序
1、公司各主管領導、各部門經理髮言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⑴彙報上一階段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各項費用執行情況、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採取的相關措施等。
⑵對上一階段未完成工作説明原因,提出完成時間。
⑶對本階段工作進行總體安排。包括:經濟指標及費用預算、重點工作安排、完成措施及工作責任人。
⑷提出需要其他部門配合完成或需公司領導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由總經理對本月的工作進行講評,佈置和安排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3、其他需要在會上傳達或討論的事項。
三、會議要求
1、各主管領導及部門經理在會議前做好會議書面發言準備工作。彙報工作時應思路清晰,數據準確,文字簡明扼要。
2、參會人員應按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確因有事不能到會的,應至少提前2小時向公司主管領導請假並得到批准,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3、會場應保持安靜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手機必須調為振動狀態,確需拔打、接聽電話時應離開會場。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