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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規章制度流程(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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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規章制度流程(新版多篇)

內部控制規章制度流程 篇一

根據《關於印發養老保險內控制度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社險發(20__)22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基金管理,我局對基本養老保險內部控制制度認真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控制

1、建立健全了比較完善的組織決策控制制度。我局內設統籌科、退管科、居保科、工傷生育科、財務審計科(信息科)和辦公室,對每個科室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各科室制定了業務工作制度,針對每項業務工作制定了具體的辦理程序。在工作中,制訂了一系列的組織決策制度,針對不同的情況,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進行研究決策。對重大的問題由主要領導審批決策或者集體研究。在崗位設置上,會計出納分設,業務與財務分離,基金徵收實行計劃與徵收分離。在業務經辦中,實行經辦人員初審、科室負責人複審、分管領導審批的制度,實行不相容職務分離,相互監督制約。目前,上述制度都得到了較好的執行。

2、強化授權管理。對各項業務辦理均實行了嚴格的授權管理,我局對機關管理制度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制定了業務工作制度,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養老基金的退付轉移等17項業務全部進行了授權管理,明確規定哪些業務由科室人員直接辦理,哪些需要業務需要送主要領導審核,哪些業務需要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對每項業務都有明確的授權。在授權管理中,體現了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執行與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3、強化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員招錄中,根據崗位要求,設置招錄人員條件,一律實行公開招考。在人員管理中,我局制發了雲社險發〔2009〕26號文件,對每個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作了進一步細化,強化工作考核,嚴格開展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強化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制度,每月至少組織職工集中學習一次。

二、業務運行控制

1、完善業務規程。依據現行社會保險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本縣實際,明確了參保登記、繳費申報及繳費基數核定、賬户管理辦法和工作制度,確保具體業務操作之間都形成了內在的制約關係。

2、加強參保登記管理。建立了《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單位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等不同羣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經辦程序和審核、審批辦法作了明確的規定,尤其是針對涉及補繳1995年12月31日以前養老保險費的審核審批作了更為嚴格具體的要求。所辦養老保險登記、申報業務,符合《養老保險操作規程》要求。

參保人員死亡時,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辦理個人帳户繼承情況等方面都符合規定。

3、嚴格經辦程序,加強基金徵繳。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規程(試行)》的要求,對各業務環節的經辦範圍、程序、要求和辦理時限進行了明確的規,對參保單位進行稽核。例如,統籌科定期將企業月繳納的養老保險申報表、明細表等,送財務審計科複核,並根據財務傳遞的到帳信息及時登記各種台帳,確定專人保管。

強化個人賬户管理,按規定利率記息,終止繳費者除建立標識外封存其個人賬户。

4、辦理退休審核業務時,堅持實行退休人員檔案“兩審制”,即檔案先由業務人員初審,再由分管領導複審,做到手續完備,資料齊全。同時明確了崗位職責,退休審核崗位與待遇計算崗位相分離,計算退休待遇時,堅持專人辦理,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複核,確保退休信息錄入數據與退休審核審批資料一致。

5、養老待遇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支付審批程序健全完善。每月養老待遇的月結算形成的各類支付計劃,堅持由科室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複核;離退休人員及兩類人員的死亡待遇辦理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並堅持由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複核。

6、做好領取養老待遇的資格認證工作。目前,各鄉鎮(街道)社保所的人員已完全到位,我局組織了業務培訓,將認證工作下伸到各鄉鎮(街道)社保所,由各社保所進行生存認定,填好表冊,報我局處理。

7、在職參保人員流動就業時,能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手續。包括在統籌範圍內流動時,轉移的個人帳户檔案符合要求;跨統籌範圍流動就業時,能按有關規定轉移個人帳户基金。

建立了業務檔案管理制度,對業務檔案資料按規定歸檔保管。

三、基金財務控制

1、制定基金管理制度。按照《社保基金財務制度》、《社保基金財務制度》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目標考核制度》、《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並在工作中認真執行。加強預算管理,按規定編制年度預算。

2、加強基金收支管理。養老保險基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專户管理的規定,資金存入規定銀行。養老、工傷、生育分別建賬、分別核算,憑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記賬,更正會計錯誤有依有據。

3、加強社保基金財務對賬工作,勞動保障、財政、地税、銀行、審計等部門聯合發文,建立完善社會保險基金對賬機制,從體制、機制上規範了對賬行為。指定由出納負責核對支出户銀行賬户,由會計負責核對財政專户銀行帳户、核對税務徵繳數額、核對業務實收實撥及業務計劃數,使銀行存款賬户與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相符,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一致,做到賬賬、賬表、賬單相符。

4、建立崗位責任制。根據工作需要建立了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規定了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崗位相分離。會計負責管理財務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會計檔案資料保管等工作,出納負責轉賬支票的填開、日記賬的登記等工作,出納不得登記涉及收支、債權債務等會計業務。

財務專用章由會計專人保管,財務人員私章由本人各自分別保管,領導印章由辦公室保管 ,杜絕一人保管全部財務印章。

四、信息系統控制

1、已按照國家及重慶市有關社保信息系統建設標準,規範建立了業務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已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

2、我局已明確了系統管理員、業務人員的職責和權限,並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工作需要分配業務人員的權限。

3、我局養老保險業務信息的錄入、修改、訪問、數據維護等都是按照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操作管理規範進行的。

4、我局已建立了計算機房安全管理制度,業務系統已與外部互聯網進行了完全物理隔離。堅持按時備份制度,我們是堅持每天對業務數據加以備份的,市局已建立遠程備份機制,對計算機病毒實時進行檢測,並及時更新殺毒軟件,以確保數據安全。

五、內部控制的監管

1、我們根據勞動部及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制定了雲陽縣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已設立了內審稽核部門,並配備了內審稽核人員。

2、內控制度以通知的方式發我局各科室,由財務審計科牽頭執行,制定了工作計劃,開展了內審及內控工作,工作筆錄由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3、我局對各項業務進行了定期檢查,如財務審計科對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進行復審,現發問題及時向業務反饋,提出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4、建立風險評估制度,制定風險處置預案,同時加強信息披露管理。

我局通過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了權力的制約和責任追究,規範了業務行為,提高了數據信息質量,確保養老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絕了養老基金被貪污、截留、挪用等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但經過自查還存在以下不足:如信息系統控制方面感到技術力量跟不上,人才嚴重不足等。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從而推動社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二

一、院長辦公會議

院長辦公會議是院行政領導成員集體研究、解決全院行政業務重要問題的決策性會議。內容包括:

1、會議研究事項:

(1)研究制訂貫徹落實上級衞生行政部門的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決策的意見。

(2)根據上級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研究和制訂醫院工作有關的規定、制度。

(3)研究制定醫院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以及醫院年度財務預算及調整事項。

(4)醫院行政、技術、人員編制和機構的設置與調整、專業技術人員的競聘上崗,人員招聘等。

(5)醫院基本建設方面的重要問題,重大設備的投資及大型器械的添置等。

(6)討論、分析醫院階段性工作情況,研究確定主要對策和措施並作出部署。

(7)需要向上級衞生主管部門請示報告的重要事宜。

(8)其它需要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的重要事項。

2、會議程序:

(1)會議由院長召集和主持。院長不在崗時,如有急需研究的問題可委託一名副院長召集和主持會議,院辦公室主任記錄。

(2)會議每週一上午召開,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全體院領導及指定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蔘會,也可根據實際悄況,召開擴大的院長辦公會。

(3)會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對討論的每一個問題,允許與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形成決議後,持不同意見者可以保留意見,但行動上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4)對討論的問題一般由主持者根據討論情況作出決定意見,如果對議題意見明顯不統一,可暫緩討論。特殊情況下或必須作出明確意見時,院長有權作出決定。

(5)與會者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到會時,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6)嚴格執行會議保密紀律,凡會議研究決定事項在未公開期間,與會人員要嚴守祕密,涉密文件資料須妥善保管,對會議討論中有不同的意見不得在會後向外散佈。

3、決議貫徹:

(1)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領導分工組織實施。

(2)會議決定的事項,應做到件件落實,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應由分管責任人按時向院長和院長辦公會議報告。

(3)醫院辦公室要認其做好會議決議的催辦、督辦工作,適

時予以檢查考評並向分管院領導報告。

二、院週會

1、院週會內容主要包括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及文件、院長辦公會議的決定,通報近期工作情況及安排部署現階段重點工作等,是將上級工作精神及院長辦公會決策傳達給全院職工的重要媒介。

2、會議由院長主持,醫院辦公室召集。每週召開1次,一般在每週一下午舉行,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全體院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及指定的有關人員參會。

3、凡參加會議的人員應準時到會,辦公室做好人員考勤。開會時,通訊設備必須調至靜音狀態。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由科主任及時傳達會議精神,並對所部署的工作切實貫徹落實。

5、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急診手術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的,要向院長請假,向辦公室報備。公差(包括學習、培訓)除外。

6、科室負責人不能參會的,要派科裏其他人員參加,聽取會議精神。

7、違反會議紀律者,按照醫院規定處理。

三、科務會

1、科務會內容主要包括傳達院週會精神,通報科室近期工作並就下階段重點工作進行部署等,是科室負責人行使管理職責、推進科室工作的主要媒介。

2、會議由科室負責人主持,科室內全體人員參會,安排專人記錄。一般在院週會召開後1天內舉行,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3、凡參加會議的人員應準時到會,開會時,通訊設備必須調至靜音狀態。

4、參加院週會的人員要真實、完整地向科室人員傳達院週會精神。科室負責人對院週會安排的涉及本科室的內容,要在科務會上認真部署,切實落實。對科室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重點強調。

5、會議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的,要向科室負責人請假。公差(包括學習、培訓)除外。

6、違反會議紀律者,各科室按照醫院規定處理。

四、多部門聯席會議(協調會)

1、多部門聯席會議是為完成臨時性任務或解決醫院出現的、需要多個部門合作完成的任務而設置。

2、多部門聯席會議要有明確的議題,有明確的牽頭部門及牽頭負責人。牽頭部門或醫院辦公室負責通知各部門負責人按時參會,各部門任務明確。

3、多部門聯席會議一般隨時召開,不固定時間。

4、會後牽頭部門負責人會後總結,交院辦公室留存。

5、各部門負責人因事不能參會者,要安排科室人員參會,確保所負責任務落實到位。

6、違反會議紀律者,按照醫院規定處理。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三

1、學校行政例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行政會議的決定,佈置階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務,研究完成任務的方法、途徑與要求,交流、檢查工作完成情況,使學校各項工作穩步有序地按計劃進行。

2、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出席對象為學校中層及以上班子成員。

3、行政例會原則上每週週五召開一次。

4、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出席情況嚴格考勤。

5、會議主要內容應事前通知,與會人員應做好會前準備,並認真參加討論,學校重大決定必須在行政例會上討論決定。

6、佈置的各項工作應明確、具體,各部門應積極接受任務,按要求和時限保質保量並創造性地完成。

7、會議應做好記錄並存檔,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認真做好傳達或轉達。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四

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校長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佈置階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務,對學校工作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使學校各項工作穩步有序的進行。

一、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也可由校長委託一名校領導主持召開。

二、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出席對象為校級領導、年級管委會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

三、學校行政工作會議每週舉行一次,具體時間為每週五下午上班時間,地點在三樓會議室,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或變動原定日程。

四、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者要履行請假手續。

五、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彙報上週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並根據學校學期工作計劃提出下一週工作安排,包括工作開展的實施方案和需提交會議研究的問題。

六、辦公室整理材料,制定下一週學校周工作安排表。

七、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並做好每次辦公會議材料(議題批件、會議材料)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八、各負責人做好本部門未出席會議人員的傳達工作。

九、與會者遵守會議紀律,注意保密工作。

十、需查閲原始會議記錄時,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就地查閲,不得外借。

內部控制規章制度流程 篇五

(一)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強化內部控制意識

營造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首先要強化單位領導的內部控制意識,讓單位的領導真是認識到內控在事業單位中的作用。單位領導對內控的重視程度直接決定控制環境的好壞。同時,還要將這一意識貫徹落實到全體員工的工作中,並與單位實際情況相結合,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全體職工在管理層的引導下,應認真執行內部控制工作,同時對內控工作進行監督、反饋,以調動單位各個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承擔內部控制責任的意識。

(二)完善內控制度建設,加強內控機構的權威性與獨立性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並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眾多規章制度息息相關。事業單位在健全內控制度的同時,還應完善與之相關的其他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內部控制的有效實現。除此之外,事業單位還應強化內控制度的其權威性和獨立性,對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運行的有效程度定期作出評價,在發現問題時,應及時糾正。

(三)建立完善的集體決策和議事機制

事業單位的決策權應該受到相關機構的監督,比如,事業單位應對重大事項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並對其進行風險分析,在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程序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最終決策應通過黨組會、辦公會或部門與科室聯席會討論決定。事業單位採用集體決策制,可以有效的規避錯誤和風險。

(四)加強財務管控和業務過程的協同,強化資產管理

事業單位應把業務過程和財務管控有機地結合起來,讓財務控制滲透到業務活動的每個環節,只有這樣,才可能避免業務過程中的舞弊。

事業單位還應加強固定資產的盤點,組織專門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對盤盈、盤虧、報廢、損毀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視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事業單位應依據清查中出現的問題,不斷修改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內控制度。小型事業單位要設立專門的崗位,配備專、兼職的人員管理財產,大型事業單位要設立專用設備管理部門,並配備相應的管理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負責專用設備的驗收和日常的設備維護以及報廢設備的技術鑑定。

(五)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監管,健全監督機制

事業單位在將預算外資金繳入財政賬户的同時,也關心相關財政部門讓它支多少、怎麼支的問題,這就決定了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機制要與支出機制的建立相聯繫。事業單位在收入方面,要合理合法;在支出方面,應體現以收定支,核定支出基數,並借鑑預算內一些有效的方法來建立一整套的開支標準、考核依據及管理制度。健全監督機制,確保專款專用,對不合理的支出能及時發現、及時糾正,堵塞漏洞,防止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發生。

(六)開展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工作,保證控制目標的實現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應由事業單位全體管理者和工作人員共同利用系統化的方法來進行。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過程中,首先,應設立全面的評價指標,評價指標全面滲透到評價單位內部控制的全過程,涉及所有業務和全體人員;同時,評價指標要以事實為基礎,指標結構科學、清晰、合理,評價指標要具有獨立性,保證評價各個環節獨立。對內部控制制度自我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結合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特點制定改進措施。

(七)緊跟時代腳步,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推動內控建設

事業單位不能與現代化相脱節,要緊跟時代變化,大力採用現代化信息技術來提高內部控制的水平。結合現代化技術,對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手段和方法進行及時的更新和補充,實現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朝着現代化、科學化的可持續方向發展。

(八)選拔合格人才,強化內控人員業務能力

事業單位在設立健全的內控機構後,配備的人員不僅要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同時還應具備良好職業道德。事業單位應成立一支應變能力強且專業技能紮實的人才隊伍,並對此進行定期的業務培訓或者專業進修,加強他們對風險的分析、應對能力,以及面對全新業務時的分析和應用能力,提高內部控制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道德意識,成為“又紅又專”的合格人才。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六

摘要:對調節財務核算與成本控制起着重要作用的會計核算中心,在方方面面中影響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對財產支出的深化改革、支出行為的規範以及公共財產的調控方面均有極大的幫助。但目前作為新型管理模式的會計核算中心在內部控制制度上仍存在着諸多問題。因此如何完善核算中心的內控制度仍然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為此,主要基於會計核算中心的現狀,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探究出現問題的原因所在,並嘗試提出針對性的建議措施,旨在為其今後的進一步發展與完善提供參考。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

會計核算中心是一項集服務、管理與監督為一體的新型管理模式,其在行政事業單位的應用,不僅能深化財產收支改革、規範財務人員的行為操作、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還對公共資產的調控影響重大。但就目前而言,實務工作中的會計核算中心在內部控制制度上仍存在着諸多問題。如何完善核算中心的內部控制制度仍然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1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作為一項集三位於一體的財產管理模式,會計核算中心的應用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安全意義重大,但目前其內部控制制度上卻依然存在着問題,如工作人員思想認識不足、工作程序不合理等,都是造成會計核算中心在實務操作中問題頻發的重要原因。

1.1人員上的問題

現如今,不少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管理層對會計核算中心和內部控制管理的重視度不足,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基本知識與運行模式一無所知,甚至只重視業務範圍的擴大,強調經費使用的審核,而忽視了會計核算中心的內控管理,這些因思想認識不足所導致的偏頗行為直接阻礙了會計核算中心的進一步運用與發展。除了管理層之外,財務工作人員的素質不均衡也是導致會計核算中心出現問題的原因之一。人才是工作成功的根本與關鍵,這一準則對會計核算的內部控制也不例外,高業務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素質財務工作人員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還對保障財產支出的安全負有全責。然而,現在的財務工作者素質往往參差不齊。在職業道德上,不少會計目無法紀,為了自身利益對賬目弄虛作假的現象層出不窮,使得核算中心的內控監督難以進行。在實務工作中,將工作重點僅侷限於形式的規範上,對支出票據的完整填寫、審批程序的合理合法、支出標準符合規定過度重視,卻忽視了票據內容的真實性,有時即使發現內容不合規的異常票據也因擔心工作繁瑣而故意放任,這都導致了財務工作中不合理規的現象發生,白白造成了單位財產的流失。

1.2操作中的問題

除了財務工作者的認識不足、素質參差不齊等人員問題外,會計核算中心內控制度在實務操作中也問題不斷。不少事業單位在核算移交後便鬆懈了資產管理的後續工作,甚至連材料明細單的檢查、往來賬目的核對和固定資產的台賬備錄等工作也相繼取消,為集體財產的流失埋下了隱患。在實務工作中,會計核算中心的財務人員常常身兼多職,既要處理報賬與審核憑證,還要進行記賬、結算等核算工作,並隨時監控審核流程,工作任務繁重複雜。工作程序的繁多與嚴重不合理造成了財務人員工作上的疏忽,比如結算單位送來的會計報表本應進行相應的時間複核,卻常常因工作時間太緊而被疏忽。而一人多職的混亂現象不僅降低了工作者的辦事效率,還造成了監督機制的缺乏,極容易導致財務工作出現漏洞。此外,在執行部門預算中,會計核算中心僅僅控制總額,而未對款、項、目、節等進行分類細控,也是實務工作中存在的常見問題。財務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只基於指標情況對項目支出與賬務處理的總額進行控制管理,卻忽視了與單位預算項目的銜接,造成了支出分類指標形同虛設,直接導致了經費混用、不合理費用報銷、擠佔公用經費的現象頻繁發生。

2加強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針對目前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上的問題,我們應做到正確認識,不能因出現問題就裹足不前,而應從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彌補措施,為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參考。

2.1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查報賬系統

會計核算中心工作性質特殊,不但關係到財政工作的正常運行,還關乎行政事業單位的生存與發展。因此,會計核算中心的內控制度除了必須嚴格遵循財政部門頒佈的各項規章法則外,還必須完善合理的工作制度和查報賬系統。對審核憑證進行抽查的傳統制度造成了很多問題賬務的遺漏,嚴重影響了會計審核部門公平、公正的形象。因此,建立 ua 全面的複核制度不但能有效減少會計處理中的錯誤率,還能避免傳統側重形式忽略內容的不合理監督方式,在確保財產資料真實準確的情況下,做到了形式與內容的雙管齊下。基於財務人員工作任務的繁重複雜,施行定期的輪崗制度既有益於減輕工作人員的負擔、保障崗位不會被空置,又有益於會計人員熟悉不同單位不同崗位的財務狀況和操作技能,在提升了財務工作者業務水平同時,避免了從業人員受金錢誘惑從而腐蝕墮落的現象發生,從而優化了會計核算中心的內部控制環境,提升了整體的內控水平。另外,在電算化高度發達的今天,完善遠程查報賬系統不僅能建立高效地工作運營機制,還能通過設置操作密碼與權限,明確崗位職責,防止越級操作的現象發生。

2.2加強工作人員內部控制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加強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工作素質是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正常施行的前提條件,而內控意識的增強與工作素質的提升與領導部門的宣傳和專業性的培訓是密不可分的。財會部門對內控制度重要性的宣傳,可以調動起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端正工作態度。而加強專業性培訓不僅能鞏固工作人員關於會計核算中心的相關知識,還能熟練其操作技巧,提高業務工作水平。要加強專業性培訓,除了要定期展開學術知識講座外,還要在實踐中隨時教育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使從業人員的能力得要潛移默化的提升。在講座中,要求每個員工都要參與其中,加強交流聯繫。講座內容應涉及到核算中心內控工作的各項注意事項,而主講人員可以是財務科的領導工作者,也可以是經驗豐富的會計師。講座結束後,還可以組織討論與交流,成員之間相互探討工作經驗與培訓體會,以鞏固所學知識。而在平常實踐工作中對財務科工作人員進行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培訓任務。部門內部應定期組織專業技能考核評比,使工作人員隨時警惕會計核算中心內控工作可能出現的問題,注意審核工作的規範性,嚴格監控自己的行為,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工作,以便將會計核算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2.3創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監督環境

配合相應的財務內控制度,行政事業單位還可成立監督小組,以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擔任組長,按照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進行監察,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查找原因,最終解決問題,以便糾正會計核算過程中的偏差與失誤。通過統管單位與會計核算中心對收支的相互監督,檢查票據、備用金與固定資產及材料的實地情況等及時瞭解資金的入庫情況,以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和信息的真實安全。而想加強監督機制,創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是關鍵。會計核算中心對核算單位的監督控制都是在一定的控制環境中進行的,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核算中心的工作效果,良好的內控環境除了整體工作氛圍的融洽外,還包括公正廉潔的財務工作作風。

3結束語

就現今情況而言,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中雖仍有諸多問題存在,如工作人員思想認識不足、工作程序不合理等問題,但筆者相信通過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和創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監督環境,能夠全面提高會計核算中心的內控水平,為促進財務工作的進一步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工作,提高政府採購效率,構建規範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現就規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採購人)政府採購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有效制衡的單位政府採購內控機制。

1、落實應採盡採。 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即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應納入政府採購。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採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的部分適用政府採購;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採購的,統一適用政府採購。應當實行政府採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採購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支付採購資金,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涉及國家安全和祕密的採購項目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認定,採購人應及時報財政部門備案。

2、嚴格依法採購。 採購人要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採購理念,嚴格遵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開展政府採購活動,落實採購主體的相關職責。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採購項目,不得違法規避政府採購程序。

採購人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依法實施政府採購。對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在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採購人應當按照內部採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自行組織採購。

3、建立內控機制。 採購人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明確採購、財務、業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相關部門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崗位職責,分設需求制訂、採購文件審核、組織評審、合同驗收等不相容崗位,嚴格政府採購內部流程控制。

採購人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政府採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管理、履約驗收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

採購人應加強對採購項目採購文件、採購合同、質疑答覆意見的審核,相關文件應在本單位相對應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核後作出。

4、建立糾紛處理工作機制。 採購人應認真應對、妥善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以及舉報案件,建立預防和溝通機制,依法化解糾紛,避免爭議升級;採購人在處理採購糾紛時應當依法依規並充分徵求本單位法制機構或委託律師的意見進行明確答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舉報,答覆的內容不得迴避供應商詢問、質疑和舉報的實質性內容。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答覆質疑的,須在答覆意見書發出前進行書面確認。

對供應商因答覆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答覆而發生投訴事項的,採購人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對供應商提出的投訴事項進行處理。

5、加強檔案管理。 採購人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妥善保管每項採購活動的文件和資料。對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活動完成後,採購人應督促採購代理機構將採購項目的文件和資料移交其歸檔保存。

二、規範採購行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

6、強化預算管理。 採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採購項目的政府採購預算,落實採購項目資金來源、明確採購需求、細化採購品目至《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最末一級。列入年初政府採購預算的採購項目,採購人應嚴格按照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執行並依法對執行結果負責。

採購人更改、調整已批覆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品目、採購數量、預算金額或新增政府採購項目等,須在批准的部門預算支出總額內相應調整、追加政府採購預算,並填報《政府採購預算調整申請審批表》(附件一)。未納入年度政府採購預算或未進行調整或追加政府採購預算的,不得實施政府採購。

年終未使用的政府採購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結轉,預算指標被收回的,取消已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預算指標同意結轉使用的,採購人按照結轉後下達的政府採購預算執行,適用新預算年度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7、嚴格計劃管理。 採購人應根據經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適時申報政府採購計劃和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計劃的採購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保持一致。

採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包括項目建設規模、產品配置標準、產品技術參數和合理市場價格等。並根據政府採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申報政府採購計劃前詳實編制完整、真實、合理、有效的採購需求。

為保障需求制定的科學合理,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採購需求包括且不限於在望城區政府採購網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複雜項目可以就確定採購需求在望城區政府採購網上公開徵求意見。

採購人採購工程及與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以及財政部門認為應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的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財政投資評審,並根據財政投資評審的結論確定項目政府採購計劃的預算金額。

8、嚴格審批管理。 政府採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採購人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報經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同意後,按照財政部《政府採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簡稱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向區財政部門提交《長沙市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二)及相應材料進行審查並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採購人提出的申請理由應當充分,資料應當齊全,擬採用的採購方式應當符合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所列情形。

對公開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以及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採購項目,擬採用非招標採購方式的,採購人在公開招標程序結束後,按照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提交《望城區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三)及相應材料報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和區財政部門審批。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採購人應按《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xx]119號)規定,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審查並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出具進口產品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意見和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9、規範代理行為。 採購人納入平台管理的項目,需要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等採購方式的,採購人一律委託經財政部門登記入庫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組織採購。採購人選擇委託採購代理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委託對象的執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費情況。

採購人應當在項目採購計劃下達後2個工作日內與採購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依法明確委託代理事項及項目履約驗收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採購文件、推薦供應商、確認評審報告、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等採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得委託採購代理機構行使。

採購人應當在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的同時向採購代理機構提供明確的項目採購需求,代理機構依法依規對採購需求提出書面修改建議或意見的,採購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書面回覆。

政府採購項目代理服務費由採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採購人應在招標(供應商邀請)公告和項目採購文件中將代理服務費的限額和收取方式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

10、規範專家抽取。除財政部規定的情形外,評審專家應從政府採購專家庫中抽取,項目評審專家抽取人數應當符合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重大項目或技術複雜、專業性極強的項目,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難以滿足評審要求的,由採購人提出申請,按照參加評審專家人數不低於1:3的比例推薦相應專業類型專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隨機抽取使用。

招標文件論證、進口產品論證、單一來源採購論證,不需在政府採購專家庫抽取,自行委託的專家應當具備相應專業水平和相應資質。對進行單一來源採購論證的,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3人;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5人。

11、公平設定準入條件。 採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款和《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一款的規定明確參與政府採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或者為實現政府採購政策功能而設定的條件才可作為特定資格條件。

採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格條件和特定資格條件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將註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税額以及生產廠商的授權等條件設定為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採購市場。

在依法實施非招標採購活動中,對外發布邀請公告或推薦供應商、資格審查、確定參加採購活動供應商和評審等環節,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2、嚴格採購文件審核。 採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採購文件審核把關,並對採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採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品牌產品,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供應商和特定品牌產品的技術規格,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限制和排斥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

對實施招標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採用相應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採用最低評標價法;採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八

一、資金管理

(一)、財務預算與管理鄉屬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實行統一管理,收入與支出根據各單位收費、經營等實際情況編制預算收支方案,再由鄉鎮政府與鄉財政所結合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預算方案。

(二)、現金、存款管理

1、鄉財政所設立資金結算統管賬户,統一管理各單位財務,貨幣資金(現金、存款)由核算會計管理。各單位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須及時存入資金結算賬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

2、任何單位不準坐支現金、不準侵佔、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留用各項收入。

3、鄉屬各單位不準在鄉信用社私設賬户,統一由財政所在信用社設立資金結算賬户。

4、各單位大額支出費用實行銀行轉賬,日常公用支出由報賬員在備用金中支付後再報賬列支。

5、嚴格控制資金出借,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辦理預支資金超過1000元由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辦理。

6、各單位由報賬員可以申請留有2000元的備用金,用於各單位報賬。

7、核算會計必須每月與開户銀行及總出納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帳帳,帳實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各單位的收入、支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坐支現金。

2、各單位的收入必須按規定存入財政結算户,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

3、各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通過財政結算户,支出經審批後,由財政結算户撥付到支出專户,才能列支各項費用。

4、嚴格執行單位領導一支筆審批制度。各單位的支出票據,由核算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審核後,由報賬員填經費支出報賬單,財政所稽核後方可列支。

5、支出票據報銷辦法。支出票據由經辦人、證明人和單位領導簽字後,由報賬員在備用金中預支,四費採用一單五籤的審批辦法。

6、各單位的差旅費報支,由出差人員在出差結束後15天內必須報清票據,不得拖延,造成賬務處理不及時。

7、核算會計必須嚴格按會計制度辦事,嚴格審核,報銷票據,準確核算登記帳務,每月30日前記清當月賬務,並及時、準確填報個單位會計報表。

8、核算會計總出納和報賬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憑證,做好各類款項的結算,做到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並定期和銀行核對賬務,做到賬賬相符,保證各項資金的安全完整。

二、財產管理

1、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財產登記簿,所有財產都必須登記入賬並指定專人保管。

2、定期盤點賬務是否相符,需購置、變賣、報廢固定資產時,必須報請鄉領導辦公會議集體研究並報縣政府採購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機關審批。

3、對出租或承包的固定資產要簽訂合同,對丟失損壞集體財產者,保管員要按賬面財產原值予以賠償。

4、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的移交手續。

5、新購財產、物資實行政府採購制度。凡涉及政府採購項目必須先向採購辦申報審批,然後根據採購辦的審批意見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三、財務監督與審計

1、鄉財政所負責落實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及財務公開制度。

2、鄉財政所每年必須對各單位的賬務審計一次。

3、鄉財政所負責統一管理票據的領發、繳銷和保管,並對有收費的單位依據票據管理規定嚴格審核領銷票,各單位對領取的票據必須按票據管理法規,妥善管理,不得轉借、轉讓、買賣、代開、銷燬、塗改收費票據。

4、鄉屬各單位幹部離任時,凡涉及到有關財務的人員,必須進行離任審計,結清財務手續,並健全移交檔案後,寫出書面審計報告。

四、處罰辦法

1、會計賬務的處理必須堅持日清月結,每月25日前各單位必須結清當月賬務,否則按《會計法》從嚴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2、對坐支現金、侵佔、挪用公款或專項資金、公款私存、白條抵庫、留用各項收入的單位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3、對未經領導同意的借款,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按銀行同期最高利息計收利息,並及時追回借出款項。

4、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如發現有不按審批程序擅自開支的,誰批准,誰負責,冰錐、並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5、對發現有不按規定使用票據者,依據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6、對造成公共財物損壞、丟失、被盜的,追究財務保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由財務保管員按照賬面原值予以賠償。

內部控制規章制度流程 篇九

按照房勞社督2號文件精神,鎮社保所及時對涉社會保險基金的業務程序逐一進行梳理,成立了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同時開展了自查、自評、自糾活動,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改正,下面向領導做簡要彙報。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

為了加強社會保障基金內部管理與監督,切實提高內控執行力和社會保險經辦人員的責任意識與風險意識,進一步規範經辦人行為,鎮社保所成立了以主管鎮為組長的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名單附後)

二、自查自糾情況

7月17日,在社保所召開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控制自查專題,對失業金領取、失業人員醫療費審核報銷、城鎮居民一老一小醫療保險費收繳、城鎮居民一老一小醫療費審核報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審核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保的資格認定、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費的審核、發放等等涉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業務逐一進行了梳理,聽取了經辦人在業務程序上的彙報,對關鍵環節進行了研究分析,查找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對自身進行了全面的評價。

在自查中發現各項業務程序運動相對穩定,關鍵環節把握準確,以往社會保險基金未出現任何問題,但仍然存在以下二方面問題:一是業務流程公開度不夠,缺乏社會監督機制。二是檔案管理還不夠規範,基礎工作不紮實。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立即採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健全業務流程公開制度,制定業務程序流程圖,利用電子觸摸屏設備進行公開,方便羣眾查找,增強了社會監督力度。二是健立規範的檔案管理程序,由原來的業務經辦人管理,變為專職檔案員管理,納入檔案室進行檔案管理。

三、自查的效果

通過對自查、自評、自糾,有效的提高了業務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作風得到了加強。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明顯提高。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資金的安全運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河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冀財資[2008]5號),現制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承德市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

第二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4、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數據。

5、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所屬各科室(單位)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採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9、組織本單位及系統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0、接受並配合審計、財政、税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部門(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現金、銀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審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複核,加蓋戳記、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項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人民幣為單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範圍,儘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強賬户管理,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户的開立和使用情況。

2、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紀律。

3、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餘額,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4、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五條預借款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借用現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籤,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後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

2、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數額,借款數額限定在外出、參會所必需的基本費用之內。除會務資料費外,省內出差,一般情況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過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過元。集體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過元。

3、借用現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財務機構出具書面説明材料。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結清借款的人員,由財務機構通知其所在科室(單位),限期辦理報銷手續。限期仍未及時報銷結賬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直至結清欠款。

4、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籤、財務負責人審批後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税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税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監製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説明情況,科室負責人籤批意見,經審定後,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註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複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科室負責人籤批意見,經審定後,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粘貼整齊、有序。

第七條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組織召開會議必須遵守有關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和會議審批等規定。

2、會議培訓費開支範圍:會議培訓費開支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印刷費、夜餐費、醫藥費、會標桌籤通行證製作費、旗幟鮮花租用費等。

3、會議培訓費開支標準。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各項費用按不高於定點飯店政府採購協議價執行。

4、會議參加人員和開支標準要從嚴掌握,會前必須填報《承德市會議培訓審批單》,細化開支預算,並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後的會議培訓預算和舉辦地點安排,對超過預算標準的費用或在定點飯店以外場所召開會議或舉辦培訓的,財務一律不予支付。

5、會議培訓費採取一會一結的辦法,有關科室(單位)應於會議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培訓審批單、正式發票或收據(票據上需開列房租費、場所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分項數額)、會議費結算清單、會議培訓人員簽到表,並附會議通知原件和會議安排等資料。

第八條差旅費管理制度

1、職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寫出差任務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後,作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並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報銷差旅費時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差旅費報銷要嚴格按照《承德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3、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人員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按在途實際天數核領。在出差地工作期間,無接待單位的,憑出差地就餐發票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憑接待單位開具的有效憑證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發伙食補助。

5、工作人員報銷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要附舉辦單位的正式會議培訓通知或主管領導同意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批示。領取學習、進修、掛職鍛鍊、幫助工作等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要提供領導批示件,並經人事教育機構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6、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因公出國(境)經費須列入年初部門預算,出訪任務要與經費性質一致。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的計劃外項目,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並落實經費來源,且各項開支必須符合有關外事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8、需要預撥出國(境)費用時應提供以下文件:組團單位出國任務通知書、國外邀請函、活動日程安排、費用預算明細、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領導批示件。以上手續齊全後,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預付款。不需預付款的,在報銷時提供上述文件。回國後應憑正式票據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九條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財務收支原則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具體額度各單位可以自定,但對於重大支出事項,必須履行集體審批制度。

2、事業性收費的範圍和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證執行。

3、在單位經費預算內的單項經費支出數額在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超過的報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審批。專項經費按相關項目的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審批。

4、報銷程序為:經辦人填制報銷單並簽字—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開支(差旅費除外)>。—財務報銷。

第十條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每季度對預算編制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2、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佔總支出的比重、專項支出佔總支出的比重等。

3、財務分析的方法以對比分析法為主。

4、財務分析要形成書面報告。財務分析的編寫要抓住主要矛盾,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數字運用恰當、準確,觀點與材料相統一。文字精練、準確。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分工: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國家統一所有,單位佔有、使用的管理體制。財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帳卡相符、帳證相符、賬賬相符。單位內各科室(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填制“固定資產變動情況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報財務機構。

2、固定資產的購置:固定資產是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各科室(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進行配置。購置固定資產首先填制“因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交財務機構,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長或領導辦公會議研究審批,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實行政府採購。

3、固定資產的調撥:是指單位內部有償或無償調撥固定資產(包括機關與各事業單位之間調撥),要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由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章,經領導審批後,交財務機構一份,雙方單位各存一份,據此辦理固定資產增減手續。

4、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對單位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註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承市政【2005】140號)規定的權限及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處置。對擅自處置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是指單位對其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將存量資產進行出租、出借的行為。資產出租、出借,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對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嚴格執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按規定編報收支預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彙總、統籌平衡並按程序報批後編入部門預算。有隱瞞、截留、擠佔、挪用、坐支等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等行為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財務機構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清查。對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根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後處理。

8、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配備(調撥)的、用專項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根據調撥單、原始發票等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進行管理。

第三章收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範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單位(指與財政部門有經費領撥關係的單位)經營服務收入依法納税後的餘額、與非税收入有關而暫時收取的款項(含暫扣款、保證金、押金等)也要繳入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本部門凡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准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係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票據,並及時上繳財政專户。

第十三條票據由財務機構負責到相應的財政部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置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並定期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其各聯備查,不得塗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聲明作廢,並寫出書面報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第十四條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應為五年。個別用量大的票據存根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經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准,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滿需要銷燬的票據存根,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准後銷燬。

第十五條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原則上由財務機構負責使用,各科室(單位)因業務需要,經領導批准方可領取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在使用中,要嚴格按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範圍使用票據,嚴禁以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代替收費票據使用。領用新票據前,各科室(單位)先將舊票據上繳財務機構,待財務機構到財政部門核銷舊票據後,再領取新票據。

第十六條撤銷、改組、合併的單位和收、罰項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辦理“票據購領證”的變更或註銷手續。單位購領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罰項目的票據,由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准後銷燬。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燬票據和“票據購領證”。

第四章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並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序、分配程序、撥付程序、借貸程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和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採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單位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税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8、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參與研究本系統會計人員的作用和調配。

9、負責處理本單位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經濟業務關係。

10、與本單位負責人沒有直系親屬關係。

第十八條總賬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1、根據批准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月分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置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並彙報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户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審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範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彙總和報送本級、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准,不得對外公佈各種會計資料。

7、做好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十九條出納崗位職責制度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序和經費報銷程序。

2、熟練使用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市財政非税系統,準確開具非税票據,並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序不規範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後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餘額控制在規定範圍內,定期核對現金餘額。

7、按規定程序處理並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准程序,辦理領取和註銷手續。

9、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

10、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員崗位職責制度

1、協助審查本級及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複核本單位各户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並對複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户賬簿記錄。

4、複核各種會計報表,並對複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第五章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條根據財政部頒佈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第二十二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取得或填制、審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第二十三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設置、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説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

第六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部門,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户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户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户餘額核對相符。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八條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三十條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第三十一條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閲登記簿。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借閲: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

2、外部借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

3、單位內部人員借閲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

4、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5、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印原件)。

6、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註銷借閲手續。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數據備份的銷燬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

1、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

2、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4、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件。

2、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會計電算化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保存雙備份。

2、對正在使用會計軟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

3、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條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2、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採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複製,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對任何偽造、非法塗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6、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盤、計算機設備、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7、借閲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閲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閲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往來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本單位個人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的款項。單位往來款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暫付款、暫存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借入款項、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第四十條健全應收賬款台賬制度、催收責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壞賬核銷制度等,進一步規範往來賬款核算行為。建立債權債務責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財務及相關人員及時清理往來款項。

第四十一條對各單位往來款項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種往來款的性質、類型及形成的原因,並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責任,強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處理相關賬務。

第八章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收入的管理

1、各項收入中國家規定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收入與支出有對應的,要劃清界限,避免相互擠佔、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收後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依據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納入本單位的收入預算,實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任何科室(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故私設“小金庫”,不得設置帳外帳,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的管理。財務機構彙總各科室(單位)上報的季度月份用款計劃,分“款”、“項”來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務機構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撥款,並結合事業計劃完成情況、資金餘存情況來撥款。

2、撥入專款的管理。要按照專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財務機構在收到專款時分別設置賬户,並單獨組織會計核算。要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及時報送撥入款的使用情況和事業成果情況的報告,項目完成後專項辦理報賬手續,餘款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處理。

3、事業收入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己確定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繳納税款。使用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取得的收入及時入賬。

4、各項收入都要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管理。各相關的科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章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行政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開展的必須開支。

2、加強經費項目使用情況分析,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3、嚴格專項支出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單獨設帳、專門核算,及時監督資金支出、結算等情況。

4、建立健全經費支出監督控制制度,依據經批准的預算和相關規定審核辦理各項支出。

5、有計劃並結合實際業務進展安排資金使用,既要節約開支,又要講求支出實效。

第四十五條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事業支出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2、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在各項事業支出之間保持合理的支出結構,要控制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事業活動的不斷髮展。

4、劃清事業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一是達到基本建設額度的支出,報請相關部門從基建投資中安排,不得擠佔事業經費。二是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由單位負擔。三是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四是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不得計入本單位的事業支出。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承德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