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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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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精品多篇】

章 財務收支內部控制 篇一

第五條 實行財務收支預算控制。

1.在財務部的指導下,公司各部門要編好月份和年度現金(包括銀行)收支預算。月份提前一週,年度提前一個月編報財務部。

2.在財務部的指導下,公司所屬企業要編好月份和年度資金上繳與下撥及業務往來的財務收支預算。月份提前一週,年度提前一個月編報財務部。

3.財務部和所屬企業財務收支預算彙總,加上公司現金和轉賬部分,即為全公司的財務收支預算,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凡預算外的財務收支,需單列項目呈報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第六條 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

1.各部門零用現金定額規定如下:

生產部 ××元

經銷部 ××元

綜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辦公室 ××元

2.對各部門零用現金實行限額開支審核報銷辦法。

(1)各部門單項支出低於1 000元的,先備用現金開支,然後彙總填制“備用金支付單”(略),將取得合法的發票單據附在後面,經本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再到財務部辦理審核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證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

(2)各部門單項支出高於1 000元的,不能在備用金中支付,應由用款部門填制“請款單”,經歸口的負責人籤批後,到財務部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單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3)用款部門辦妥購置物品驗收或付費等業務手續後,應及時將取得合法的發票單據(在發票背面要註明用途,有經辦人、驗收人、主管簽字)附在原“請款單”存根聯後面,到財務部辦理單項報銷審核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符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4)單項低於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單項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不得掛賬。

第七條 執行按籤批金額權限審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辦公支出,由財務部審核批准。

3.專項用途資金支出,在確定的金額內,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准。

4.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審核批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章購貨與付款內部控制 篇二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購貨業務應統一歸口由供應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購貨和付款業務一般按申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條供應部應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採購供應計劃,對計劃採購訂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訂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

第二十六條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供應部審批後辦理,較大采購項目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七條所有購貨業務須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時、運輸方便等。

第二十八條採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驗收,並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籤章。

第二十九條不論是計劃合同訂貨還是市場臨時採購,購貨付款手續均由供應部辦理。

第三十條到貨驗收付款後,由供應部請款經辦人將審核無誤的訂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附在請款單第一聯後,經有關業務主管審批,到財務部辦理審核報銷轉賬手續。

第三十一條財務部核對從倉庫簽收的驗收單和供應部報銷轉來的發票賬單所附的驗收單,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章銷貨與收款內部控制 篇三

第十八條銷貨業務應統一歸口由營業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訂單—通知生產—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票結算等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營業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户的“訂貨單”,通知生產部門組織生產、加工等業務工作。

第二十條銷售發票由財務部專人登記保管,營業部負責開票,發出銷貨通知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

第二十一條銷貨業務的貨款,應全部通過財務部審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應相互核對銷貨發票、銷貨單、訂貨單、運貨單。

第二十二條由營業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和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第二十三條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修理和補件等三包事項,由營業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後,憑證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或轉賬手續。

章生產與費用內部控制 篇四

第三十二條有關生產業務由生產部負責。對於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費用的發生和控制,應由生產部和財務部及所有有關部門建立成本責任制,嚴格管理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

第三十三條建立嚴格的領退料制度,按技術消耗定額發料,按實際消耗計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條加強人事和工資管理,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第三十五條重視製造費用發生的核算與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舊費的計算、費用項目的設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條生產成本、運輸成本、營業成本的計算要真實合理,不得亂擠亂攤成本。要劃清在產品與完工產品和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及各種產品成本之間的界限。

第三十七條對期間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銷售費用的項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合規。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內部控制

第三十八條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必須做到賬、卡、物和資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條對存貨數量較大的企業,應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每半年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其本期耗用或銷貨成本,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第四十條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有困難的企業,可實行“實地盤存制”。

第四十一條存貨計價方法。

1.按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

2.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採用計劃價格計價,期末分攤價格差異。

第四十二條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