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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市社區治理調研的報告3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5.73K

關於城市社區治理調研的報告1

關於城市社區治理調研的報告3篇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存在街道社區工作隊伍力量不足,工作人員身兼數職,為居民服務不及時。隨着城市化進程加快、流入人口增長,街道社區流動黨員數量較多且構成複雜,教育管理難度較大。

2.當前城鄉社會治理中關於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方面,存在街道社區管理職責有待進一步理清,社區從法律管理上定性為居民自治組織,隨着社會管理的需要,政府卻將行政事務轉移到社區。

3.當前城鄉社區治理定位與權責匹配方面,存在管理的事務和服務的事項過於繁雜,社區基層組織承擔行政性事務較多,工作任務繁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層治理和服務羣眾的質量。

4.當前動員羣眾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治理方面,存在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人員較少作用發揮不夠,社區活動居民參與度低,自治意識不夠。社區居民黨員志願者隊伍骨幹大都以老年人為主。 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不高。“三社聯動”項目還沒有形成符合本社區實際的具體措施,可操作性不強。

5.轄區居民學法守法、依法辦事的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法治宣傳陣地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形式還不是很豐富,羣眾喜愛的高質量的法治專欄不多,且形式單一,法治宣傳教育開展不平衡。法治宣傳教育還存在薄弱環節,對留守婦女兒童的普法教育還不夠到位,尤其是由於流動人員的特殊性,使得普法宣傳教育存在一定的困難。對流動人口的法治宣傳教育有待於進一步加強。

6.大數據平台在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甘肅黨建、學習強國等黨建信息平台成為黨員開展活動、學習的虛擬陣地,但社區離退休老黨員較多,很多老黨員對智能手機操作上不熟悉,不少老黨員拿的仍然是老年機。

7.社區黨員幹部隊伍存在“四多、三難”:離退休黨員多、老黨員多、文化程度低的黨員多、外出流動黨員多,各支部集中學習或召開黨員大會人數達標難、組織開展活動難、黨費收清難;

8.社區工作和工作者隊伍存在“三缺一重一慢”:社區幹部承擔了大量的行政事務,甚至身兼數職。幹部能力素質參差不齊。社區幹部後備力量不足。缺黨支部書記人選、缺社區工作人員、缺社區建設經費,社區工作任務重,社區幹部成長進步慢。

三、對策及措施

(一)樹立城市基層“大黨建”思維。堅持條塊結合、優勢互補的原則,構建以城區黨委為核心、街道黨工委為統領、社區黨組織為基礎、轄區單位黨組織為主體的區域化黨建格局。發揮好轄區各類型黨組織的主體作用,建立黨建責任清單。強化街道黨工委的統籌功能。進一步明確街道黨工委的職責權限,加強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及城市基層黨建聯席會議制度,理順街道黨工委與各領域黨建主管部門的關係,建立城市黨建協調運行機制。一要建立街道、社區黨組織的權力清單。對轄區內各領域黨組織實行雙重管理,縱向上受行業系統黨建工作主管部門管理,橫向上受街道、社區黨組織屬地管理。二要配強工作力量。繼續推行“現有專職委員+兼職委員”的模式,在現有委員的基礎上,增加配置兼職委員。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的作用,委員所在單位要支持其開展社區工作。三要加強黨建人才隊伍建設。要拓寬渠道,把更多高素質的人才充實到黨建工作上,同時加大對社區黨支部書記、黨務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四要嚴格按照《關於推進全市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社區黨組織對轄區各單位共享共建協議簽訂落實情況建立專門的工作台賬和記錄,定期上報街道黨工委,街道黨工委圍繞推進區域共治共建、加強城市基層黨建等工作對轄區單位進行綜合考核。

(二)完善共駐共建機制,促進各領域黨建深度融合。突出共駐共建、資源共享,強化區域協同,把城區、街道、社區三級黨組織聯動起來,促進社區傳統黨建與駐區單位、新興領域黨建深度融合。一要建立轄區單位黨組織屬地報到制度。轄區各類黨組織都要到所在社區黨組織報到,定期與社區黨組織聯繫溝通,開展對接活動。二是豐富活動形式開展區域黨建活動。街道黨工委按照黨組織結對共建制度,組織共建黨組織,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定期交流黨建工作經驗,共同開展黨內活動,通過現場觀摩、座談交流、參與對方組織生活等方式,不斷提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水平;廣泛組織開展專題報告式、節日紀念式、現場體驗式、經驗交流式、娛樂表演式、實話實説式、志願服務式和走訪入户式等羣眾性主題教育不斷豐富黨內活動。三是建立考評制度。街道針對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參與社區黨建工作方面,建立“雙向考評”機制,建立在職黨員社區表現反饋卡,將社區黨組織對轄區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的反饋情況作為該單位和黨員個人評先評優、獎懲晉升的依據,增強社區“大黨委制”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正確處理抓黨建與業務工作的關係,發揮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以“支部創標杆、工作出成績”為着力點,牢牢抓好黨建這個根本,通過“黨建+民生”、“黨建+服務”、“黨建+綜治”、“黨建+生態”、“黨建+文化”等各類主題實踐活動的開展,將黨建工作與各項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黨建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綜合能力,真正使社區基層黨組織成為羣眾的“主心骨”。社區黨組織通過設立教育帶頭崗、發展黨員培養聯繫崗、廉政建設監督崗、退休職工聯繫崗、民主意見收集崗、計劃生育指導監督崗、黨員發揮作用監督崗等崗位引導黨員積極主動認崗定責,履行職責義務。在新成立的社區積極推行“四方議事會制度”,切切實實解決小區居民的實際問題,使社區支部的引領、指導作用得到進一步提升,成為黨建引領城市社區基層治理的典範。

關於城市社區治理調研的報告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紮實開展“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部署要求,助推全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水平提升,由我牽頭,帶領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和市民政局人員,組織部分政協委員深入市直有關部門和壽陽縣、靈石縣、榆次區的5個社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和7個城市社區實地調研、座談研討,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一、我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強城市社區治理作為創新社會管理、夯實基層政權、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推進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及我市《關於進一步明確城鄉社區治理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的意見》,我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城市社區治理組織領導不斷強化

市縣兩級黨委政府把城市社區治理組織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注重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兩級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城市社區建設領導組”,從組織領導上保證了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推進。注重機構設置建設。全市11個縣(區、市)設置街道辦事處17個,社區管委會16個,城市社區224個,基本滿足了城市社區治理工作需要。注重基層組織建設。以黨的建設引領社區治理,城市社區黨組織區域內大黨建格局基本成形,“兩委”班子全部建立健全,固本強基作用得到發揮。注重建強社區隊伍。目前,全市城市社區“兩委”幹部1324人,其中,中共黨員700人,大專以上學歷的 826 人(其中研究生8人),取得社會工作師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444人,社區工作者隊伍素質明顯提升。

(二)城市社區治理政策體系不斷完善

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先後制定出台了10餘個指導城市社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性文件,涉及我市城市社區治理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經費落實及人員保障、社區用房建設管理、加強全市城市社區活動場所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全面開展社區減負、加強社區組織建設基礎保障和提高社區幹部待遇、深入推進“三社聯動”加強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等方面。政策的落實有力推動了社區場所設施建設、社區經費的基本保障、社區幹部薪酬待遇的不斷提高、社區治理和服務的提升,為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全市以改革創新精神探索社區治理的新路徑新模式,注重社區治理與貫徹落實上級精神相結合、與我市實際相結合、與先進典型相對照、與城市發展相適應,對標一流,找差距,補短板,“五位一體”聯席會、社區重大事務公開聽證會等協商制度逐步建立;多形式多主題組織社區協商;大力培育社會組織,全市登記社區社會組織約486個,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的約373個,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在提升社區服務、促進社區發展發揮了助推器作用。市義工協會開展的“關愛老年人”志願服務項目被中宣部、中央文明辦評為“全國學雷鋒四個100最佳志願服務項目”,成為全國志願服務典型;社會工作專業化、個性化服務逐步凸顯,全市湧現出學習型、生態型、服務型、文體科普型、雙擁共建型等一批“一居一品”“一居多品”特色社區,社區治理展現出新的生機和活力。

二、我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儘管我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通過調研瞭解,對標中央、省、市《意見》要求和先進發達地區更高標準,對照大討論“六個破除”“六個着力”“六個堅持”,我們認為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宣傳貫徹中央、省、市關於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意見的濃厚氛圍尚未形成

對中央、省、市關於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意見精神存在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不及時、不深入、不到位的情況。座談時發現,一些縣(區、市)縣級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認識不高、瞭解不深、重視不夠,對本級這方面工作有不清底、不掌握的現象。社區幹部也反映,由於日常工作事務多、組織學習培訓少,對中央、省、市相關社區治理的政策要求瞭解掌握也不夠。目前,我市縣級層面安排部署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意見》工作還沒有及時跟進,市直一些職能部門也沒有提出相應舉措。

(二)城市社區治理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有待健全

對照中央、省、市要求,我市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方面還有差距;在建立研究決定城市社區治理工作重大事項制度,定期研究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方面還沒有做到制度化;在落實市、縣(區、市)黨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納入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方面,主體責任落實還有待強化。

(三)推進落實城市社區治理的政策還不到位

“兩委”幹部薪酬待遇低、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滯後、社區自治組織權責任務不清,一直是我市城市社區建設中反映強烈的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但長期以來都沒有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得到有效解決。“兩委”幹部薪酬待遇政策落實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市社區幹部報酬實際情況與標準要求還相差甚遠,個別縣的自收自支事業佔編人員未予繳納“五險一金”;其他身份人員,薪酬待遇達到當地最低工資保障水平,未達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五險一金”繳納種類各異。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政策落實不到位。2016年市委、市政府以市廳發〔2016〕27號文件轉發了市民政、組織、發改、財政、國土、住建、規管、文化、地税、體育、殘聯11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城市社區活動場所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把“房地產開發配建”作為推進場所設施建設的具體方式加以明確,提出建立共扶共建機制,積極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將清退樓堂館所閒置的場所,無償或低償提供給城市社區使用。調研中,從我們所掌握的情況看,這一政策落實還存在較大差距。在房地產項目開發配建中,嚴把規劃入口、加強建設監管、實施聯合驗收的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到位,共扶共建也還沒有形成機制。社區減負工作政策落實不到位。根據民政部、中組部《關於進一步開展社區減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關於全面開展社區減負工作的通知》要求,指明應當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承擔,對未列入依法自治和依法協助目錄清單的事項進行全面清理。但在調研過程中,僅榆次區談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將社區承擔的200項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依法減少到115項。所到縣的社區幾乎異口同聲反映,他們依舊是承擔和履行大到拆違治亂、小到登門入户檢查餐飲企業液化氣罐閥門等事項的責任主體。長此下去,社區的很多主責主業會被邊緣化,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滿意度會大打折扣。

(四)建立“三社聯動”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力度需要加強

根據我市社區治理工作總體目標,到2020年要初步形成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互為支撐的“三社聯動”社區治理服務格局。但是,目前由於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社區居委會組織推動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協同作用發揮還不夠;社會組織法規制度建設滯後、管理體制不健全、能夠有效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的社會組織還較少;社會工作者數量少,專業化、個性化服務能力還較弱;政府包攬社區公共事務較多,服務水平較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投入少,一些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制約着“三社聯動”社區治理工作按時序進度有效推進。

三、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水平的建議

我市城鄉社區治理的近期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互為支撐的“三社聯動”服務格局初步形成,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圍繞這一目標的實現,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深刻認識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省、市《意見》中,都把“充分認識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放在首要位置。我們認為擺在首要位置的必然是需要首先解決的問題。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真正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學懂弄通做實”的標準要求,全面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意見》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進一步把城市社區治理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根據中央、省、市出台的《意見》精神,切實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及落實主體責任的辦法措施,把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具體化、責任化、標準化、目標化,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把城市社區治理納入市、縣黨建工作領導體系,紮實推進各級黨委和政府城市社區治理工作責任有效落實,完善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和羣團組織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格局。

(三)進一步破解制約我市城市社區治理髮展的難題

聚焦重點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強化落實見效。一是針對“建立‘三社聯動’機制”“推進社區減負增效”等一些剛性任務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做到目標任務明確、壓實工作責任,把每項工作任務量化細化具體化,針對性地制定辦法措施,持之以恆用心用力,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二是針對改善全市城市社區活動場所和公益性服務設施中,“共扶共建”沒有對應明確責任單位的問題,認真研究落實,制訂出台共扶共建的實施方案,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加強對各有關部門和配建單位的督查,確保城市社區活動場所和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改善達標。三是針對社區“兩委”主幹報酬動態調整難的問題,建議貫徹中央、省、市相關精神,結合落實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在市級層面作出設計,統籌制定辦法標準。

(四)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政策標準體系、考核指標體系、激勵宣傳機制、督查問責機制

根據我市《關於進一步明確城鄉社區治理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的意見》,研究制定我市城市社區組織、社區服務、社區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基礎通用標準、管理服務標準和設施設備配置標準,把高標準貫穿始終。研究制定配套考核辦法,強化組織保障,健全運行機制,完善基礎數據定期更新、重點任務定期提醒、進展情況定期收集等制度,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堅持督查跟進,將城市社區治理工作作為“三個清單”任務落實的重要內容,深入一線實地督查,及時發現、解決基層在推進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強化督查結果的分析運用,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導向,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市社區治理的良好氛圍,不斷開創我市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新局面。

關於城市社區治理調研的報告3

城鄉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城鄉社區治理事關黨和國家大政方針貫徹落實,事關居民羣眾切身利益,事關城鄉基層和諧穩定。為推進我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今年10、11月份,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後深入我市大唐社區、二零五所社區等多個社區進行調研,瞭解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情況。通過實地走訪和召開相關部門、社區工作人員、羣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全面瞭解我市社區治理情況,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結合實際,認真研究,提出了對策建議。

一、我市城鄉社區治理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圍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以加強黨的基層政權建設,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為抓手,積極探索社區建設和規範化管理的措施,不斷加大投入保障,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取得較好成效,居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村2074個,村兩委幹部16159人,社區1087個,社區幹部10144名(兩委會成員7173人,社區專職幹部2971人)。全市1087個社區中,有社區辦公用房的1085個(含租賃190個),佔比99%,社區辦公用房中有獨立一站式服務大廳的756個,佔比70%;有室外活動廣場的851個,佔比78%。全市有3個區、4個街道、16個社區被命名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範單位。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了政策保障。為加強城鄉社區治理,我市先後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西安市社區建設工作考核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做好開發區規劃範圍內居住區社區設立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範性文件,基本形成了黨政領導、民政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的社區治理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了社區管理服務、規劃建設保障和考核督查等專項機制,為社區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投入保障,進一步夯實了工作基礎。一是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全市各級累計投資近5億元,建成社區服務站462個,社區普遍設置了服務大廳、司法調解室、警務室、計生衞生室等功能場所。二是加大社區工作經費投入。先後6次調整社區辦公經費和人員補貼標準。社區工作經費從原來每個社區每年3.5萬元提高到各區社區25萬元,各縣社區20萬元。三是不斷充實社區工作力量。通過全省統一筆試、各地組織面試,我市連續4年為社區服務站公開招聘了3000多名專職工作人員。

(三)規範制度程序,進一步提升了治理能力。一是完善社區組織構架。普遍實行了社區黨支部、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三駕馬車、各司其職、並駕齊驅”的社區管理與服務格局,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了社區黨支部加強黨建強核心、社區居委會民主管理促自治、社區服務站公共服務惠民生的基本職責。二是深化社區民主管理。出台了健全完善社區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專門文件,進一步明確了社區自治組織開展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內容、形式和程序。

(四)加強研究探索,進一步創新了治理模式。一是穩步推進社區減負。建立了社區工作準入制度,規範了印章管理,較好地落實了“權隨責走、費隨事轉”要求,減輕了社區工作負擔。二是積極推進社區網格化管理。將組織黨建、司法調解、綜治維穩等事項納入網格化管理。目前,全市共設立網格單元5856個,有工作人員32710人。三是探索開展“四社聯動”社區治理創新實踐。初步形成了以社區為平台、以社會組織為載體、以專業社會工作為支撐、以志願者服務為補充的四社聯動新格局。

(五)統籌各類資源,進一步提高了服務能力。各相關部門能夠結合各自職能,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出發點,將各類公共服務向社區延伸,形成了社區治理的合力。紮實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投資837萬元建成了市社區信息網絡平台,已實現市、區縣、街鎮、社區四級服務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社區普遍能夠通過微信羣、電子屏、網絡、呼叫系統等現代化手段宣傳政策、發佈信息,社區服務效能明顯提升。

二、我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眾現實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還存在社區治理體系不夠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不高、發展不平衡、社區基本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等突出問題。

(一)社區治理體制機制不夠健全。 2014年清理市級議事協商機構時撤銷了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社區辦,設在市民政局),目前,全市社區治理工作缺乏統一的協調指導機構,民政部門作為牽頭協調部門,推進難度較大,難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力量相對薄弱。

(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不夠完善。部分新建小區由於在規劃、驗收和移交等環節上聯審機制不健全,致使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缺失或漏項,影響社區治理功能的發揮。一些老舊社區的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面積,與新標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標準配備,即一般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應該在600平方米,室外活動場所不低於1000平方米)比較,差距較大。目前,我市社區辦公活動用房600平方米以上的僅佔170個,佔比15.6%,300-600平方米的558個,佔比51%,室外活動廣場1000平方米以上365個,佔比33.6%。

(三)社區工作人員流失問題較為普遍。從調研情況看,2015年以前,連續4年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3937名,目前實際在崗只有2782人,辭職1155人,佔比30%。我市社區工作人員流失嚴重,分析原因,一是薪酬待遇偏低,沒有動態調整機制。目前,單從薪酬方面來看,我市社區工作人員年平均補貼約為3萬元,與2018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4993元相比差距較大。二是權責不對等,社區工作負擔較重。目前,社區作為最基層的組織,承擔了大量的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保障任務,我市社區行政化傾向的問題依然存在。社區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普遍負擔較重、壓力較大。三是薪酬體系不同,職業晉升通道較窄。社區專職幹部、社區其他人員執行不同的薪酬體系,報酬待遇差距較大,加上職業前景不明,很多年輕的優秀社區幹部因看不到希望而選擇離職。

(四)社區多元治理模式較為滯後。 調研中發現,我市公眾參與社區治理的手段和方法單一,社區居民的認同感不足、缺少途徑參與社區治理。社區居民議事會參與人員覆蓋面窄,議事程序不夠規範,作用未有效發揮;有相當一部分居民,對社區事務參與較少,社區總體參與率較低、參與渠道有限、參與水平不高。社區建設的經費來源目前仍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社會資金投入還比較少。社區類社會組織發展不足,專業人員數量較少,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有些社會組織過分依賴政府,獨立性差;有些社會組織長期不開展工作和提供服務;有些社會組織純粹是興趣團體,對社區治理並不關心。

(五)社區服務還不能滿足居民的需求。 從服務內容看,社區服務是以行政服務為主,主動了解和迴應居民需求做得不足,基於居民需求的公共服務、公益服務內容不夠豐富、開展不夠均衡;從服務提供主體看,雖然大部分社區引入了社會力量提供服務,但總體仍以政府提供為主,社會化、市場化服務以及居民自助互助服務有待提升;從服務質量看,不同社區的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服務標準各有不同,整體服務效果、服務場所設置、服務人員素質要求等缺乏明確規範化的標準和操作指南。

三、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建議

(一)成立機構,統籌各類資源。社區治理是社會治理的基礎,是聯繫人民羣眾的橋樑和紐帶。目前,成都在市委序列創新設立了社區發民治理委員會,市委常委任主任,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推動社區治理工作取得實質性推進。建議成立市級社區治理工作專門領導機構,加強對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查指導,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社區治理體系,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格局。

(二)整合政策,完善體制機制。法治、德治和自治的三維度融合是新時代社區治理的重要保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省關於加強和完善社區治理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和細化我市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強化政策保障。按照權責利相統一原則,明確職能部門、街道(鎮)在社區治理方面的任務分工和權責清單,依法釐清街道(鎮)和居(村)民委員會之間的權責邊界,明確居(村)民委員會的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屬性和所應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推進社區減負增效,迴歸社區功能,提高社區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三)全面提升,優化社區環境。嚴格落實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標準和相關管理規定,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納入全市發展規劃,加大經費投入和多方籌資保障力度,以新建、改造、購買、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建設。建立民政、教育、衞生等部門參與規劃、建設和移交等環節的部門會商聯動機制,確保新建小區配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齊全、保障到位。通過購買服務和棚户區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老舊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條件和服務水平。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投資、興辦實體、提供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參與社區建設。借鑑其他城市先進做法,加強智慧社區建設,逐步實現市、區縣、街道(鎮)、社區四級服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共用,給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方便羣眾生產生活。

(四)優選優培,加強隊伍建設。一是要選優配強社區負責人,打破行業條塊分割,積極通過招聘和提供公益性崗位等形式,擴大社區工作者的來源渠道,配足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二是要加強培訓教育力度,鼓勵和支持社區工作人員參加各種職業資格培訓和學歷教育考試,不斷增強社區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和為民服務意識,提高專業化水平和執行政策、服務居民能力。三是要建立社區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自然增長機制和激勵機制,借鑑長沙市對社區專職工作者實行員額管理,薪酬待遇實行“三崗十六級”階梯管理,有效激勵社區幹部安心紮根基層的經驗做法,穩定我市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四是要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化體系,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可跨街道、跨領域調整,打通職務職級晉升通道。建立完善的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制度體系,為社區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五)以人為本,提升服務水平。緊貼羣眾新需求,擴大社區公共服務供給,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業,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不斷提高社區服務能力。要着力抓好政府主導的社區衞生計生、文體教育、環境衞生、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抓好市場主導的物業管理、便民超市等商業服務,制定社區服務標準,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向社區服務行業;要適應信息化發展形勢,努力打破部門行業數據孤島,整合建設“互聯網+政務服務”信息化工程,建設全市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強化一門式服務模式的社區應用。加快互聯網與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深度融合,利用社區電子屏、手機客户端、微信等,實現信息的智能推送和共享應用,讓“數據多跑腿,百姓少走路”給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