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關於巴川城區市政管理的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5.64K

目錄

關於巴川城區市政管理的調研報告
第一篇:關於巴川城區市政管理的調研報告第二篇:關於城區市政管理的調研報告第三篇:某城區物業管理調研報告第四篇:某城區市場管理調研報告第五篇:城區人口管理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關於巴川城區市政管理的調研報告

近日,縣政協法制羣團專委會組織部分委員就巴川城區市政管理開展了視察,並召開了座談會。委員們認為,縣市政管理局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履行了城區市政、交通、環衞、路燈、園林綠化、街道標牌設置管理等17項職責。經過一年多的工作,巴川城區市政市容有了較明顯改變,較好地塑造了龍鄉銅梁的形象。

一、巴川城區市政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在的巴川城區,面積已從原來的不足3平方公里,發展至9平方公里。人口,從不到3萬,增長到5萬。市政局成立後,首先狠抓了城區環境衞生,改革了清掃保潔工作的運作方式,對主要街道的衞生,實行了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承包制;支街巷道執行定人、定段、定責的分段包乾責任制,獎懲逗硬。清除了陳年的暴露垃圾,巴川城區髒亂差現象得到有效治理。二是狠抓了市容市貌的綜合整治,清除了過時陳舊廣告招牌,亂張貼的印刷品,拆除了臨街面有損市容的防盜網、違規建築;協同有關單位對空中不規範的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線路進行整治。積極籌措資金更換街道地名標牌,設置城區道路交通標誌線路和臨時停車位。及時糾正查處各類違章。改變了原巴川城區市政管理鬆弛無序的狀況。三是狠抓了路燈及燈飾工程的建設管理。安裝路燈2390餘盞,亮燈率98%。積極組織主要街道的部門完成了一期燈飾工程,為建國50週年和巴川城區夜晚增添了光彩。四是狠抓了園林建設和綠化管理,做到了建設一片,綠化一片,管好一片。現城區人均綠化面積已達3.5平方米,綠化覆蓋率增至20.5%。

市政管理工作成績顯著,效果良好,值得充分肯定。但也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城區的市政公用設施數量少質量差,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要。有的新區方圓幾百米或幾條街沒有公廁和垃圾台。有的建設單位在修建街道、下水管等市政基礎設施中,偷工減料,加之竣工時又沒有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造成一些地方下水道排水不暢,人行道下沉,踩板缺損。特別是有的單位在人行道施工後,未對回填土方夯實,導致人行道凹凸不平。路燈的安裝設置疏密不均,夜間有的地段浪費很大,有的地段又昏暗不明。廣告亂拉亂扯和印刷品亂髮亂送。

2、職能職責交叉錯位,市政管理執法力度不夠。市政管理局它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城區房屋的亂搭亂建,攤點亂設亂擺等違規行為按銅編(1998)25號文件規定市政局不負責執法,而在實際操作中統統由市政局負責,這樣遇到的社會矛盾、焦點多,羣眾意見多,社會壓力大,很容易引起“吃官司”,直接影響市政管理的力度。

3、市民和執法人員的素質都有待進一步提高。巴川鎮屬於農村縣城,有相當一部分市民文明意識、環境意識、衞生意識和生活習慣都很差,有一個素質提高的問題。現在亂丟果皮、紙屑、煙頭、亂倒垃圾、隨地大小便等損害環境的不良現象隨處可見。另一方面,有的執法人員和義管隊員在市政管理和糾正違章中,方法簡單粗暴,甚至出手打人,以罰代法傾向突出。依靠發動各單位、各部門和街道居委會對羣眾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差。

4、市政管理資金嚴重不足。環衞保潔、園林綠化、市政設施設置,廣場管理,路燈安裝維護等資金缺口很大,人頭經費都難以保證。現已欠水電費86萬元,給市政管理的運作帶來了一定困難。

二、幾點建議:

1、應廣泛依靠和發揮各單位、各部門和街道居委會的作用,對廣大市民進行文明意識、環境意識、衞生意識、生活習慣和城市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廣大市民的思想素質。藉助報紙、電視、公益廣告等在廣大市民中開展“巴川城區是我家、共建潔淨家園”的活動,樹立起“講衞生光榮、不講衞生恥辱”的文明意識。動員廣大市民行動起來,愛護市政公共設施,保護環境,做文明市民。

2、建議縣委、縣政府進一步理順市政管理局的職能職責,如房屋亂搭亂建,攤點亂設亂擺的管理等應以具有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為主,市政局配合來管好市政市容。

3、提高執法人員和義管隊員的*思想素質、加強教育、培訓、管理。執法人員在執法時,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注重長效管理,突出以教育為主,不能以罰代處。

4、加強對市政設施的監管,杜絕人為的不良後果發生。要保證已建好的車行道、人行道、下水道、廁所、垃圾台等公共設施作用的發揮,應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垃圾車運送垃圾時應密封,避免垃圾一路滿天揚。公廁的管理人員不能只管廁所,應明確把垃圾台管好,堅持每天清掃。綠化體現多樣性、觀賞性,力爭一條街一種樹。抓好屋頂、牆面、門面立體綠化,實現城區處處有花香。抓好文化一條街的後期工作,以便早日發揮作用。

5、精打細算、節約開支,彌補經費不足。建議:一是上級撥給的城市維護費要到位;二是要落實專人依法按政策徵收規費;三是要本着為市容市貌增光彩和節約的原則,對路燈應實行控時,控段、控盞開關,除節假日外,平時一組燈只開一盞燈照明。灑水車應想法自己開闢沖洗街道的水源。園林綠化應實行公開招標、承包、節省開支。

6、在新建的規劃區內,應規劃和修建公廁和垃圾台。

第二篇:關於城區市政管理的調研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我區市政管理工作在完善城區功能、美化城區環境、提升城區形象、提高xx競爭力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市政管理工作仍然受到“條塊”關係不順、“事、費”不對稱,“權、責”不夠明確等諸多因素制約。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實現xx城區形象大提升,市政管理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

一、城區市政管理歷史與現狀

(一)市政管理體制隨城市化進程不斷演變

xx城區市政管理體制經歷了三個時期。一是“建管合一”時期。上世紀80年代初期,縣城兩路面積不足1平方公里,市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原江北縣城建局負責。隨着江北機場的動工建設,帶動了兩路城區拓展,以及龍溪開發建設的啟動,城區市政管理工作日顯重要,1986年成立了江北縣市政環境衞生管理所,隸屬江北縣城鄉建設委員會。環衞所負責環衞規章制度、道路保潔、垃圾清運、下水道疏浚和環衞執法等工作。環衞所內設清掃保潔組、排污組、疏浚組,下設水土、兩路兩個環衞站。二是“建管共治”時期。1988年初,成立了江北縣城管辦,隸屬江北縣城鄉建設委員會。城管辦負責執行國家城鎮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縣的運輸秩序、市場秩序、衞生、環保、園林綠化、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創建衞生城鎮進行組織實施。1990年底,江北縣城管辦作為縣政府的直屬機構獨立開展工作。1991年成立江北縣城管監察中隊,由縣城管辦領導。按照xx市人民政府規定,縣城管監察中隊協助規劃、環境衞生、市政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公安、食品衞生監督、工商、民政、煙草專賣、文化市場等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三是“建管分離”時期。適應城市化進程需要,2014年成立了xx區市政管理委員會。市政委負責城區建成區的市容市貌、市政設施、環境衞生、廣告燈飾管理和市政綜合執法工作,現下設區市政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設施管理處、環境衞生管理處、回興市政環衞所、龍溪市政環衞所、區國衞辦等機構。自1984年龍溪開發建設開始,各開發園區的市政管理工作由各開發園區負責。20多年來,xx城區市政管理體制在城市化進程中日趨成熟。

(二)清掃保潔機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從歷史與現將看,可分為區市政委成立前和成立後的清掃保潔機制及各開發園區的清掃保潔機制。

1、2014年前的城區清掃保潔機制。區市政委成立前,清掃保潔人員實行多種用工制度,採取定編不定人,以聘用人員為主。一是加強人員管理。正式職工由建委統一調配,清掃保潔人員按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建立了考勤考核評定製度,實行定獎金、崗位津貼浮動、辭退與記分獎勵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對工作中積極負責、責任心強的留用,對工作中責任心不強、表現不好的,及時給予辭退。二是明確工作責任。城區主次幹道的車行道、人行道、區間道、支路等責任區域,由區環衞專業隊伍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嚴格落實“四定一包”(定人員、定崗位、定任務、定質量,包責任區)的制度,清掃保潔實行掛牌服務,接受管理人員和羣眾的監督管理。其他責任區域由街道居委會清掃保潔,環衞部門進行監督指導。三是落實經費保障。管理人員和聘用人員均由區財政全額撥款。聘用人員每年經費實行包乾制。包乾經費在不同階段略有不同,若有人員增加,按實際數額進行追加。四是嚴格檢查監督(請幫助宣傳好範文 網)。主要通過市建委、市市政環衞處組織爭創山城杯檢查評比、區(縣)對城管目標進行檢查,創衞辦和重點職能部門設立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等進行監督。五是突擊創衞機制。從1992年創建四川省衞生縣城開始,連續10年堅持通過與各單位層層簽訂創建衞生城市(區)責任書,分級負責,標本兼治。通過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發動廣大羣眾階段性地突擊整治環境衞生,開展機關幹部環衞日、全民動手日等活動,城區衞生面貌發生了顯著變化。

2、2014年後的清掃保潔機制。一是人員管理更加規範。正式職工由區人事局統一調配,清掃保潔人員由區編辦核定人數,對其年齡、文化、健康狀況和進出有了具體要求。建立健全了考勤考核評定製度,嚴格落實管幹分離、分段包乾、責任到人、考核到位的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出台後,區市政委與清掃保潔人員簽定了用工合同,聘用、辭退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二是責任進一步細化。將兩路城區劃分為南區環衞站、北區環衞站和空港環衞站。龍溪市政環衞所將龍溪城區劃分為龍山環衞站、龍塔環衞站和龍脊環衞站,各站主要負責本轄區路面清掃保潔、廁所保潔管理、市政環衞設施的維修維護等工作。區市政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前,區環境衞生管理處、回興市政環衞所和龍溪市政環衞所設立了環境衞生監察大隊,負責城區環境衞生的管理和監察執法工作。2014年5月,城區市政環衞實行分級管理。區市政委負責城區主次幹道清掃保潔面積約520萬平方米,龍溪城區清掃保潔面積約270萬平方米;街道負責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清掃保潔面積約180萬平方米,

形成了以聘用清掃保潔人員1268人的專業隊伍。在龍溪城區引入了專業公司,垃圾運輸由區固體廢棄物運輸公司負責清運。三是環衞經費實行全額預算。正式人員和聘用人員由區財政全額撥款,按區編辦核定人數進行預算。但城區1268名清掃保潔人員、疏浚工等聘用人員“五險”經費尚未納入區級財政預算。四是檢查監督機制更加完善。2014年以來,先後建立了

“一票否決制”、“曝光制”、“月查季評年考核目標責任制”、“區級領導部門包片包路段責任制”等檢查監督機制,並接受市市政委組織的區際之間的交叉明查暗訪檢查。

3、各開發園區的清掃保潔機制。1984年以來,各開發園區的清掃保潔由各開發園區負責。按照“建成一片、移交一片”的原則,開發園區建成後,將環衞設施、清掃保潔等整體移交給區市政委管理。各開發園區管理人員和清掃保潔人員實行聘用制。人員管理、考核和經費保障各開發園區有不同。

(三)市政設施建管機制在實踐中逐步成熟

1、2014年以前市政設施建管機制。2014年區市政設施管理處成立前,由原區市政環境衞生管理所與龍溪市政環境衞生管理(站)所,分別負責兩路、龍溪城區市政設施、城市照明、園林綠化維護管理。原市政維護處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維護。市政設施的規劃、建設、審批由開發園區或建委負責,市政管理機構不參與市政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和檢查驗收工作。

2、2014年以後市政設施建管機制的調整。區市政委負責城市建成區排水設施、路燈、污水處理廠、垃圾中轉站、道路開挖審批、城區部分道路的建設和日常維護等工作。從市政委內部分工看,區市政設施管理處主要負責兩路城區路燈管理、污水處理場管理、下水管道疏浚及接管勘察、社會單位化糞池清掏、人行護欄管理、市政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龍溪市政環衞所負責龍溪地區城市環境衞生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2014年起,龍溪市政環衞所主要負責涉及城市日常管理的項目,如公廁和垃圾站的建設管理、路面路燈維修、路燈及垃圾桶設置更新、管網及化糞池管理、户外廣告經營等。回興市政環衞所負責回興街道轄區城市環境衞生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區市政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前,區市政設施管理處、回興市政環衞所和龍溪市政環衞所設立了市政設施監察大隊,專門負責城區市政設施管理和監察執法工作。市政設施部門不定時進行巡查檢查,定期進行維修維護和更換,有效地保證了城區市政設施完好和功能的正常發揮。

(四)綜合執法在實踐中逐漸強化

xx城區市政執法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強制管理階段。1991年江北縣城管監察中隊成立時,市民法制意識淡薄,在執法方式和手段上,主要依靠暫扣物品、罰款和強制取締、沒收物品等手段,採用乘車巡邏檢查和徒步巡邏檢查相結合,城區市容秩序在一段時間內得到了較好規範和保持,但市民對市政執法的滿意度卻不高。二是主動管理階段。隨着城區面積的擴大,市民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在執法方式上和執法手段上,按照“大隊包區、中隊包片、個人管段”的管理模式,主要依靠暫扣物品和説服教育相結合,城區市容市貌基本達到了白天與晚上一個樣,節假日管理與日常管理一個樣,檢查與不檢查一個樣的目標,市政執法與市民的衝突和矛盾有所減少和緩解。三是主動服務階段。在構建和諧社會、關注民生的大背景下,按照“主幹道嚴禁、次幹道嚴控、背街小巷規範管理、違章佔道經營取締”的原則,採取定路段、定人、定責、定標準、定考核與巡邏檢查相結合,日常管理與綜合整治相結合,嚴格執法與人性執法相結合,實行彈性管理和錯時執法,加強“早、中、晚”市容的管控力度,確保了城區市容規範有序,執法人員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規劃建設相對滯後

高品質的規劃和建設是城區市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礎。xx城區總體規劃修編不及時,執行規劃不力,整體規劃與局部規劃脱節,缺乏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系統性,為後來的市政管理留下了諸多遺憾。一是排水設施滯後。湖庫建築物“親水”過度,導致市政管理困難重重;片區規劃調整後,雨污管網未作相應調整,管徑不能滿足排水需要;化糞池排污管網布局不合理,有的化糞池設在公共人行道、車行道上、建築物下,大量企事業單位、農轉非安置房、集資房等化糞池多年未清掏,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未按規定實施雨污分流,導致污水直排,遇暴雨時污水溢流,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增加等;構建築物建成後配套排水設施未建成,污水直接排入水體。二是照明設施標準不高。開發園區建設時,在照明設施在選型、質量和檔次上不高,大量照明設施在市政委接管時就不能使用。大量路燈線路末端電壓偏低,變壓器超負荷運行。三是環衞設施不夠配套。各開發區未按建設部要求配套規劃垃圾站、垃圾中轉站、公廁等市政環衞設施,尤其是龍溪開發區和回興地區在市政配套建設上比較突出,按建設部的標準,龍溪地區需要配套建設公廁60座,實際只有公廁15座;回興街道需要配套建設公廁15座,實際有10座。四是城區道路開挖頻繁。由於供水、供氣、通訊、廣播、下水管道等設施未統一規劃,造成城區道路經常開挖,大大降低了城區道路的使用週期,嚴重影響了城區市容市貌的整體效果。

(二)體制機制不夠完善

一是管理體制有待理順。在各開發園區市政規劃管理市政委缺位,城區管理多頭執法等體制弊端,降低了城區的管理效能。市政環衞實行分級管理後,街道亟待成立環衞所和配備執法隊伍。二是機制有待改進。兩路城區清掃保潔實行“雙班制”,龍溪、回興地區清掃保潔實行“一班制”,從清掃保潔整體情況看,兩路城區比龍溪、回興城區清掃保潔效果好,龍溪、回興地區的“一班制”尚未向兩路地區的“雙班制”靠攏。三是責任需進一步明確。城區現有化糞池(含生化池)1657座,其中公共化糞池75座,無業主化糞池384座,有物業及其它社會單位化糞池1198座。長期以來,各職能部門未按要求履行職責,除市政部門管理的公共化糞池、大型物業小區化糞池進行了定期清掏疏浚外,企事業單位、農轉非安置房、集資房等化糞池多年未清掏,市政部門無經費承擔城區大量社會單位化糞池、排污管網清掏疏浚任務,造成城區化糞池污水外溢的情況時有發生,安全隱患尤其突出。

(三)市民參與程度不高

目前,市政管理呈現城管部門唱“主角”,各單位和部門唱“配角”,多數市民當“觀眾”的現象。社會單位和企業參與市政管理的力度不夠,廣大羣眾參與市政管理仍是薄弱環節。

(四)市場運作力度太小

長期以來,市政管理主要靠“政府包攬”,市場運作裹足不前,與現代城市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特別是在市政清掃保潔、市政設施管護、垃圾運輸、燈飾工程等市場化運作方面,還缺少突破性舉措。

(五)市政管理投入不足

一方面前期開發中城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存在大量的欠賬;另一方面,市政設施維護和清掃保潔等市政管理,區財政又未足額撥付相應經費,給市政建設帶來新的欠帳;其次是清掃保潔人員、疏浚工等聘用人員“五險”尚未解決,文明城區創建投入上還有一定差距,為市政管理建設、裝備、人員經費的解決帶來困難。

三、主要對策建議

(一)打好規劃建設基礎

着力抓好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規劃、近期規劃和長遠規劃。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準確定位、適度超前、分批分期實施的原則,把城區道路、垃圾站、垃圾中轉站、公廁、供排水、通訊、供氣等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和建設。特別是在開發園區的規劃建設上,市政管理部門要提前介入,加強跟蹤監督指導。嚴格執行規劃,堅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努力建設規劃科學、建設配套、資源節約、環境優美的宜居城區。

(二)推進制度改革

推進市政管理體制改革,切實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權責明確、便於落實的市政管理網絡。一是深化執法體制改革。把涉及城市管理的規劃、建設、市政、園林綠化、交通、房管、工商等行政執法隊伍進行整合,委託城管部門集中統一行使部分行政處罰權。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大體制,避免交叉執法、推諉扯皮等問題。應在區級城管部門設立城管公安科,專門解決城管部門缺乏強制手段、執法難的問題,增強綜合執法的嚴肅性和威懾力。二是執法重心下移。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強化屬地管理職能,街道成立執法隊,把街道城管科納入街道執法隊,實行委託執法。街道執法隊主要對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的管理,進一步理順條塊關係。在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把執法關口延伸到社區,社區成立城市管理小組,每個社區聘用3至5名協管員,真正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城市管理體制。

(三)實施精細管理

一是運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充分發揮市政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快建立公安、城管、交通共享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務信息平台。首先用於城區化糞池和下水管網等重要目標的監控,然後對城區所有路燈、道路窨井蓋、公廁、垃圾中轉站、果皮箱、路牌、行道樹、廣告牌等進行編號建檔,對各種市政管道進行測量建檔,實現管理對象數字化,逐步建立全面覆蓋、運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網格,以信息化促進城市管理的精細化。二是配備足夠的先進設備。加大經費投入,大量採用先進技術裝備,有計劃、分步驟購買一些灑水車、路燈作業車、垃圾壓縮車和綜合執法車等裝備,不斷提高城區主次幹道機掃率、垃圾處置率等。積極鼓勵和支持街道對背街小巷實行機械化作業,不斷提升城區管理效能。

(四)轉變管理模式

城區管理必須由“政府包攬”向“市場導向”轉變,用市場經濟的辦法解決城市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激活城市各方要素,提升經營質效。在老城區積極穩妥推進市政清掃保潔、市政設施管護、路燈照明等市場化運作試點。在新建區逐漸擴大市政道路清掃保潔、管網公共通道建設、設施管護、垃圾運輸、路燈照明的市場化。

(五)堅持以人為本

一是尊重市民。在市政管理執法中,應充分考慮市民的生活風俗、行為習慣及其思想狀況,堅持文明執法、和諧執法,杜絕粗暴執法現象發生。二是服務市民。針對xx城區實際,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參與,在城區內合理規劃一些攤位攤區,或在農貿市場內安排部分民生攤位,切實把解決弱勢羣體生存問題放在首位。三是人文關懷。逐步完善相關政策,儘快將清掃保潔人員、疏浚工等聘用人員的“五險”納入區級財政預算,逐步解決市政執法隊伍的裝備和辦公場所,進一步明確城區化糞池的清掏疏浚的責任等問題。在加強城區人行盲道、人行道板、窨井蓋等改造的細節上下功夫,逐步在城區每個公廁設置1至2個馬桶或在便池旁增設扶手,安裝感應水龍頭等,以工作的精細化促進管理的人性化。

(六)引導羣眾參與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也應是市政管理的直接參與者。以尊重羣眾生活與發展願望為基礎,積極引導羣眾參與市政管理,努力實現“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標。一是通過網站、電視、熱線等平台與羣眾互動,聽取羣眾意見,羣策羣力共同解決市政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二是引導羣眾、社區進行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和基層組織在市政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三是主動貼進羣眾,不管是工程立項、規劃設計,還是公廁設置、巷道改造、道路開挖、湖庫整治,採取座談、聽證問卷調查等方式,多渠道聽取和收集羣眾的意見建議,不斷滿足人民羣眾的願望和要求,真正實現市政管理從政府“自治”到“羣治”的轉變。

第三篇:某城區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這是一篇關於調研報告的範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鑑!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範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區政協的安排,我們開展了xx城區物業管理的調研。

一、xx城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xx城區物業企業現狀

我區物業管理從90年代初期開始起步,至今已有近10年的發展。據調查,截至2014年底,在我區註冊的物業企業共有197家,其中一級資質企業3家,二級資質企業15家,三級資質企業179家,從業人員12014餘人,管理人員1897人。外區物業企業在本區開展服務的約50家,從業人員約2850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9個,管理房屋3575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區新建住宅小區共有389個,房屋建築面積為3075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4萬餘套,住宅成套率為100%,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其中有龍湖花園等6家單位6個住宅小區獲得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天驕俊園等11個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富悦新城等32個小區獲得區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

2、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有單位自管房、社會集資房、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四類。

(1)單位自管房:包括機關自管房、羣團自管房、事業單位自管房以及企業單位自管房,房屋物業管理面積共計32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0871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7%。這類房屋的物業管理除了少數的委託物業公司管理外,其絕大部分仍由單位自行管理。由單位聘請人員進行小區的簡單的物業管理。產權屬職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內水、電、氣的維修均由職工自己負責;產權仍屬單位的房屋維護則仍由單位負責,整幢房屋較大設備、安全、水電方面的維修或公用部位的維修一般由單位負責。

(2)社會集資房:從1992年開始,我區開始推行社會集資合作建房,建築檔次低,單體樓佔了絕大多數比例。據統計,現在全區社會集資建房共89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74550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9%。這部分集資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目前達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會公共團體所有的房屋。這類房屋在我區共有約14萬平方米。“農轉非”安置房是政府對徵用土地的“農轉非”拆遷户進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兩類:一是政府將徵地費按政策規定付給拆遷户自建,產權屬自有;二是由政府統一建房安置拆遷户租住,住户按規定繳納租金,產權屬國家所有。從1987年開始,根據原江北縣人民政府文件規定:“凡以徵地經費修建的拆遷户住房,系國家投資修建的公房,屬公產性質,全部移交給房管局,納入國家公房管理。”因此,區房管局對全區的“農轉非”安置統建房進行全面接管。截至2014年底,區房管局共管理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共計77幢,7.55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幾乎都沒有專業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日常的清潔衞生及水、電、氣費的收取都由業主自行負責,室內的維修由業主負責,公用部位的維修則由區房管局負責。

3、房屋公共維修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1999年開始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專項資金8.23億元,使用300餘萬元。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2014年底,全區共成立有小區業主委員會181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23.7%的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65.4%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58.3%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xx城區物業管理行政體制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係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區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於應付;街(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鎮)、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市政府辦公廳和市國土房管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2014]280號)和《關於物業管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渝國土房管發[2014]548號)文件中有關職能的劃分,城區物業管理涉及到經委、建委、市政、環保、安監、物價、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工商、規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區內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1999年以來,我區針對物業管理工作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發[1999]129號)等5個文件,為理順城區物業管理體制、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xx城區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區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現平均每個物業公司管理面積僅20萬平方米,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範。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如:金港國際小區業主投訴門市油煙污染過重,物業公司缺少環保措施。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如:鄉間城小區收取業主停車費引發糾紛。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製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區247家物業企業、1625個項目的結果表明:有213家企業虧損。很多企業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着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低於社會平均工資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國家規定的26%,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物業收費規定不合理。不同價格的物業費具體的服務項目不明確,存在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三是農轉非人員增多,住户無力繳費。如空港園區農轉非安置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四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五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儘管通過了竣工驗收或綜合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一些並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牆滲漏等等。②由於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兑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並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後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區房屋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後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這樣,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基金。xx區的大多數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當時配套建設水平低,基礎設施差,娛樂休閒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閒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基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區都是實行開放式物業管理,小區內道路四通八達,人員來往較複雜,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保安、衞生工作的難度加大。

4、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在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業主,根本沒有辦法讓其繳納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區房管局的專用帳户上。開發企業不及時繳交給區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後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電、氣收費難。一是水、電、氣費代收代繳矛盾大。水、電、氣部門只針對註冊的表(包括總表)服務,按總表的度量計費。物業公司被迫另派專人查抄分表,收取各業主水、電、氣費用後派人交給供水、供電、供氣的部門。由於水、電、氣的損耗,必然出現差額部分的分攤,有些物業公司就自行提高水、電、氣的價格,容易引起與業主的糾紛和矛盾。由於各種因素帶來的總表與分表的數量差額,所以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氣費。二是物業公司代收的水、電、氣費存在着欠費現象。水、電、氣部門只是針對終端客户服務,並沒有和物業公司籤協議委託代收,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物業公司在收取了業主的費用後,並不及時繳交給水、電、氣部門,而是佔用了這筆資金,而水、電、氣部門又無權向物業公司催收,最後導致對住户停止供應水、電、氣,從而引發矛盾升級。三是水、電、氣管線和設備出現老化,需要維護、更換時費用不好解決。水、電、氣部門和物業公司互相推諉,責權不明。向業主收費既不合理也缺乏相應的依據。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着瑕疵。業主委員會的候選人提名缺少科學的依據,在實際操作中有盲目現象,形成業委會成員良莠不齊的情況出現,甚至有些業主通過一些不恰當的手段操控業主委員會,為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作用發揮也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於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徵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後。除了2014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2014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係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清。具體表現在:產權關係不明;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係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錦湖花園出租門面房給人居住,租户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xx燃氣公司和中法水務公司認為只要用户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xx區的物業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物業企業並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xx區專業物業公司只佔17%,開發商下屬企業佔45%,單位自己管理的企業佔16%,外聘服務企業佔22%。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係。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xx城區物業企業服務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併、合併,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鼓勵物業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服務水平。區房管局通過全區物業信息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督管理。

3、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範化,編製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xx城區物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税免收,所得税減半徵收;完善物業服務酬金制度,推進業主自治進程;完善業主自管項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實施“分類管理”。督促水電氣供應部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向最終水電氣使用人收取費用,並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氣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建議區政府組織水電氣供應部門和物業協會進一步溝通協商,研究水電氣供應管理,水電氣價格及代收費問題。使老問題有解決推進計劃,同時又杜絕新問題產生。

3、完善收費標準,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建議區政府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物業服務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以醒目方式予以公佈。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有權向收費主管部門投訴,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者,由政府物價檢查機構依法查處。

4、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託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户,按每户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户單獨開户,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户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託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後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鑑定。

5、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xx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區房管、公安、物價、市政等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並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範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完善物業管理的建章立制。區政府應及時制定物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相關政策,如:《維修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物業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驗收管理辦法》、《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等。同時,建立健全我區的物業公眾責任保險制度。

2、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儘快成立由區委、區政府領導掛帥的xx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房管局牽頭抓總的職能,並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費隨事轉、權隨事走”的原則,進一步將物業管理監督權限下沉街道和社區,在區房管局的指導下,在街道、社區居委會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門的物管員,並解決落實好相關的經費。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佈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採納,為後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物業企業與開發建設企業協商解決。建立公共維修基金歸集機制,建議將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時間前置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階段,將繳交公共維修基金納入合同登記中的一個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記大廳內設專門窗口收取,切實杜絕無法及時繳交入庫的現象。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區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建立物業管理招投標市場。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前期物業收費價格應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初審,由區物價部門核定。物業收費按協商價執行,但不得高於或低於物價部門最終核定價的20-30%,並應按上述程序報物價部門備案。實行佣金制的物業公司每半年應公佈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4、建立信息化管理機制。建立全區物業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從業人員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的管理,實現物業管理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6、建立物業管理用房長效機制。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按渝府發[2014]86號和渝國土房管發[2014]548號文件的規定,規劃和核定社區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其中:開發建設單位對社區用房的提供應按每100户15平方米無償提供,建議由民政部門進行核定;物業管理用房按建築規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門進行核定。對開發建設規模較小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提供社區用房的建設成本價款交區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規劃範圍內統一購買。

7、建立和推行補助金制度。建議對還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羣體實行物業服務補助金制度,杜絕城市中新貧民區的產生。

第四篇:某城區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加強城區市場管理,繁榮活躍和規範城區市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根據區政協調研工作部署,農工民主黨xx區委採用調研組專題座談、走訪調研和函調等方式,於近期對城區市場管理現狀及對策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我區城區市場管理特點

xx區現有各類市場64個,其中位於龍溪、龍山、龍塔、回興、雙龍湖、雙鳳橋

街道的城區市場41個,位於其他鎮街的農村市場23個。在城區市場中,農貿市場30家,工業品市場11個。另外還有600多家藥店,餐飲業1020家。市場總體規模均不大,大多數市場的年成交額都不超過5千萬元。

改革開放之初,主要由工商部門建設市場、經營市場。進入九十年代,經濟體制逐步向市場經濟過渡,迎來了市場建設的黃金時期,“誰投資、誰受益、誰管理”的政策應運而生,形成了包括工商部門在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投資辦市場的熱潮,市場起到了繁榮一方經濟、富裕一方人民的重要作用。2014年,原先由工商分局興建並經營管理的渝航市場、龍溪鬆橋農貿市場、兩路農貿市場等先後出讓,雙鳳水果市場、兩路建材市場、沙坪農貿市場、石船農貿市場、統景農貿市場、洛磧農貿市場等,按有關政策規定整體移交給區商委下屬的物管所管理。2014年後,大型連鎖超市不斷開辦、市場周邊門市及遊攤不斷增多,集貿市場發展趨於穩定,有的甚至出現萎縮態勢,呈現出市場開辦和經營管理模式多元化,市場管理“多龍治水”的特點。

市場主體多元化。xx城區既有國家開辦的市場,如商委下屬物管所(事業單位)開辦的市場,又有企業開辦的市場,其中企業開辦的市場佔絕大多數。企業開辦的市場為了儘快回籠資金,往往對攤區攤位採取分零出售的方法,如華夏農貿市場,導致一個市場就有若干個業主,呈現出經營主體多元化的特點。

經營管理模式多樣化。市場開辦者的多元化決定了市場經營管理模式的多樣化。國家開辦的市場,市場監管及衞生保潔由開辦單位負責。企業開辦的市場經營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市場開辦者成立物管機構,自己經營管理市場,如華夏農貿市場、兩路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委託其他物管機構經營管理市場,如園區農貿市場、空港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失去行為能力,市場業主們自發管理市場,如紅金街農貿超市。

多頭管理效率較低。例如商委負責市場建設的布點審批;市政委負責監督市場的環境衞生和臨街商鋪超出門窗外牆設置的攤位;工商負責經營登記和維護交易秩序;公安負責市場治安秩序和消防工作;交通和交警部門負責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和機動車非法運營;質檢、衞生、動植物檢疫等負責商品衞生和質量。

二、我區城區市場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城區市場建設先天不足

現有的市場由於大都是在90年代興建,市場的配置和佈局不合理,市場建設檔次不高,佔道經營遊攤較多 。

1、市場規模已不適應城區發展需要。市場建設規模偏小、攤位少、人流量大、交易集中,導致保潔難度大、亂設攤點現象和“攤外攤”現象相當嚴重。垃圾滿地、人潮湧動,特別是下班時間,髒亂差、堵塞交通等情況非常突出,嚴重影響xx區大都市形象。如兩路農貿市場建於1999年,面積9000平方米,當時轄區10萬人,現在轄區人口已達30萬人,如此的市場規模已不能滿足羣眾購物需求。

2、市場功能不完善。城區所有市場都沒有設停車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車輛佔道停放和進場停放的情況大量存在,導致市場的安全通道不暢。部分市場經營者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硬件設施投入不足,設施簡陋、陳舊,消防設施安裝不齊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3、市場與商居混合,未能有效隔離。為此,造成市場周邊及消防通道內長期存在大量遊攤,嚴重干擾市場交易秩序和影響環境衞生。

4、城區佔道攤點和背街小巷遊攤較多。佔道攤點主要表現為市場佔道類、店外經營佔道類、零星攤點佔道類三種形式。各種佔道經營,增加了市場管理的難度。

5、城區市場有市無人或有人無市現象突出。如四號橋農貿市場自建成到現在,進場經營商户僅十餘家,市場主辦單位一直處於虧損狀態。而一些人口密集地區由於規劃建設的農貿市場長期不建,給一些無照經營户製造了可乘之機,自發形成農貿市場現象隨處可見。比較典型的是三號橋東側20個門面出租經營蔬菜、家禽、水產等農副產品,騎門攤現象非常嚴重,商品質量、商家誠信缺乏有效監督。

(二)市場管理中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1、對商品質量缺乏誠信查處不力。調查顯示市場上眾多熟肉製品、豆製品、鮮肉的質量堪憂。經營户聲稱自產自銷,其實大部分在家中沒有經過任何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生產上市銷售。市場管理部門卻對此缺少有效監管。

2、對商品銷售短斤少兩管理不到位。絕大部分市場沒有設立公平秤,只是在檢查時做做

第五篇:城區人口管理調研報告

xx城區人口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科學而有效的人口管理,對維護治安穩定,構建和諧xx,推動xx持續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xx城區人口結構及管理狀況

﹙一﹚xx城區人口結構

1、城區總人口。1982年時,xx城區不足1平方公里,當時兩路和xx的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共計1.54萬人。到2014年

底,兩路和xx的城市面積擴展到近48.60 平方公里,户籍人口已達到 29.57萬人,加上流動人口 20萬餘人,xx城區總人口已近50萬人。

2、城區人口結構。在城區户籍人口中,男性 14.49萬人,女性 15.07萬人;非農業人口 26.50萬人,城區農業人口 3.07萬人;大學以上學歷5.00萬人,高中(中專)6.99萬人,國中 7.94萬人,國小及以下 6.58萬人;就業約17.6萬人,各類專業技術人才5.2萬人;有徵地農轉非 6.83萬人,購房農轉非 2.65萬人,三峽移民2.03萬人,主城區舊城拆遷移民4.38萬人。在流動人口中,有xx區籍農民工5.22萬人,外地籍農民工 4.80萬人。另外,還有外地籍學生2-3萬人,他們不納入流動人口範疇。

3、xx城區人口特點。一是徵地農轉非人口集中。由於徵地補償政策對失地農民不利,轉非人員補償低、就業難、社保較差,不穩定的因素多。二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多。xx城市化、工業化推進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各地農民工紛紛湧入xx城區打工、經商辦企業。由於農民工屬非城市户口,在子女入學、社保、住房等方面受到不公正對待,增加了管理難度。三是購房居住人口多。由於xx房地產迅猛發展,居住環境較好,前幾年房價偏低,市級機關幹部和大批白領入駐xx城區,舊城改造區居民和三峽移民也紛紛到兩路和xx購房居住,購房居住者兩極分化十分明顯,這為城區管理增加了不確定因素。

﹙二﹚xx城區人口管理

1、城區人口管理體制。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由區公安分局管理。城區人口發展規劃,即人口規模、人口密度、自然結構和計劃生育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管理。城區人口就業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人事局、區農業局、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共同管理。

2、城區人口管理內容。一是城區人口户證管理。區公安分局户政科和各城區派出所,對轄區內的常住人口進行户口登記,建立人口卡片,實施居民身份證管理,搞好人口統計工作。二是城區人口的普查與預測。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公安,民政為主組織專門隊伍,各街道,社區居委會配合實施,xx開展了5次人口普查工作。三是城區的計劃生育管理。此項工作是一項經常性工作,在區委,區府統一領導下,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和街道、社區共同配合實施。四是城區流動人口管理。對非xx城市常住户口而暫住或暫時逗留於城區的人口,由區公安分局對其管理。五是城區人口的就業管理。主要涉及徵地農轉非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和再就業管理。

3、城區人口管理制度。目前,xx城區人口管理的核心制度,是1958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其他若干人口管理制度都是這一制度派生的或配套的。這一城鄉分割的户口制度,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以及xx建設城鄉統籌的直轄市的推進,已經有所改革和調整。

二、xx城區人口管理的重難點

﹙一﹚城區流動人口管理

對於流動人口,尤其是農民工,他們的進入,對xx新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起着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也要看到,他們的大量湧入也帶來一些新問題。

1、城市設施壓力加大。20萬餘流動人口聚集到48.6平方公里的城區,平均4100多人∕平方公里。他們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給生活服務、交通運輸、教育衞生等城市基礎設施帶來了很大壓力。

2、社會治安隱患嚴重。流動人口來自各地,成分複雜,尤其是流竄犯罪分子夾雜其中,是社會治安的重大隱患。

3、登記辦證的難度增加。流動人口受居住和從業條件的限制,且經常變化,人頭難以掌握準確,因登記困難帶來辦證困難,造成管理上出現失控現象。

4、監管約束的力量薄弱。由於警力的嚴重不足,民警任務繁重,管理人口户數和人數嚴重超標。例如:雙鳳派出所,最多的一個民警管了2萬多常住人口。投入外來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時間和精力不夠。同時,目前仍然重打擊輕防範,忽視基礎工作。以兩路組團為例,兩路組團常住人口20萬餘人,而流動人口也有5萬多人,比例接近4:1,急切需要建立一支強有力的管理隊伍。然而現有的管理機制大都是臨時性的,一些工作還未真正管到位。

﹙二﹚城區弱勢羣體人口管理

xx城區弱勢羣體除進城農民工外,還有下崗職工、無業人員、較早退休﹙養

老金和退休工資不多的﹚職工、徵地農轉非人員、三峽移民和購房農轉非的困難羣眾等。其特點是:

1、低職化或無職化。在社會擔任的職業,屬於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連什麼職業都沒有。他們惟一所有的是勞動力,並且主要是體力,腦力和智力也不多。基本上是無產者,又是無權者和無智者。

2、貧困化。收入不多,處於社會平均收

入線下,一般只能維持基本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質量不高,生活方式簡單,談不上發展和享受。無論吃、穿、住、行、用,高檔商品與他們無緣。在某種情況下,還會陷入缺食少衣、飢寒交迫困境。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難和風險,更在政治上、社會上缺乏競爭力。經濟社會生活上的風吹草動,他們首先受害。如物價上漲,他們首當其衝;發生自然災害,他們抵抗力極差。

4、邊緣化。作為弱者,經常、長期甚至永遠處於社會的邊緣,與社會的中心有相當距離。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輿論為他們打氣,始終不能成為現實。他們有自卑感,有依賴心,有時會逆化為敵視社會和他人。

﹙三﹚城區計劃生育管理

目前,xx城區計劃生育管理的難點在三個方面。一是對流動人口、富人和名人的計劃生育管理難以到位。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但收效不明顯,“超生游擊隊”難以消除,計生工作仍然處於失控的邊緣。二是一些部門依照相關法規政策取消了對計劃生育證明的前置審查,加上計生的聯動機制沒真正下到基層,工作合力還沒形成,許多具體措施難以落到實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的效果更是難以保證。三是基層工作力量十分薄弱。自從我區進行鎮街機構綜合改革後,原獨立的鎮街計生辦與民政辦合併成社會事務辦(科),專兼職工作人員減少,工作量增大,平均每個街道都有2萬以上的流入人口,基層組織對其計劃生育管理力不從心。從2014年開始,xx區納入主城區考核,以前未作為工作重點的街道納入了核心工作,計生工作方式轉變,對發現處置違法生育懷孕的流動人口,需要大量的計生執法人員開展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而現在每個街道都僅有2名計生專幹,對流動人口計生工作根本無暇顧及。加之流動人口底數不清,基本情況不明,信息交換更新不及時,“躲生”、“跑生”現象較為突出,違法懷孕生育調查難、處理難,人口計生工作比較被動。

三、xx城區人口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

1、不斷更新思想觀念,樹立平等相待的意識。政府各部門工作人員在管理中,要充分認識大範圍的人口流動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流動人口憑勞動掙錢、創業是主流,為我們的城市作出了積極貢獻,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要與常住人口同等對待、同等待遇,決不能歧視外來人員。

2、不斷加強機制建設,健全完善管理網絡。目前,我區應建立區、街、社區三級立體的、多層次的管理網絡。真正形成政府帶動、各方參與、條塊結合、齊抓共管、層層有人抓、級級有人管的組織網絡。

3、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制定長效管理措施。為實現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應制定和完善諸如《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流動人口依法管理教育實施意見》、《流動人口管理教育各部門職責分工》,《流動人口管理法規條例》以及辦公室、流管站、協管員的各項規章制度,突出抓好私房出租户、用工單位的登記辦證制度落實。區級財政應拿出專項資金用於流動人口管理和協管員的工資,保證流動人口管理有力度,有專業管理隊伍。

4、不斷深化服務內涵,大力倡導人性化服務。我區應把110巡邏車擴展為流動派出所,深入流動人口集居地,為他們提供報警、求助、糾紛調處等服務。利用街道、社區“一站式”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實行流動人口各種登記辦證手續“一條龍”集中辦理。“管理服務站”還應提供勞務中介、家政服務、租賃房屋、法律諮詢、醫療衞生、計劃生育等信息服務。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辦學規模。同時,大力推進農民工公寓式管理模式。對流動人口進行法制教育培訓,促進他們整體素質的提高。

5、不斷改進管理辦法,健全自我管理組織。應重視流動人口自身的組織建設,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體系。針對流動人口老鄉觀念重、彼此易溝通的特點,挑選其中有威信、素質好、有組織能力的人員擔任協管員、協教員;針對流動人口中有一定數量黨團員的實際,建立流動人口黨支部、團支部;針對流動人口青壯年多的現狀,成立流動人口民兵連和計劃生育協會等羣眾團體。這些組織在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中發揮的作用將是不可替代的。

6、不斷加大整治力度,消除社會治安隱患。在流動人口管理過程中,應經常組織力量對流動人口聚集地進行不間斷的清查整治,提高預防、發現、控制、打擊犯罪的能力。切實做到出租屋登記不漏户、不漏人,保持查一塊清一塊,整一片建一片,發展一方鞏固一方,不斷向常住人口、暫住人口、難點地段循環滾動。通過不間斷的“滾動式”清理整治,增強管理效果。

﹙二﹚進一步加強弱勢羣體人口管理

1、掌握情況。及時準確掌握城區弱勢羣體人口基本情況。由各街道牽頭,摸清本轄區內徵地農轉非人員、進城務工農民、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和其他低保對象的家庭狀況、就業狀況、生活狀況、思想狀況等,找出特定時期不同弱勢羣體人口中存在的共同性問題,為區委、區政府加強弱勢羣體人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2、完善政策。按照城鄉統籌原則,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待遇平等政策。如完善徵地農轉非人員拆遷安置補償政策並維護其長遠利益政策;農民工享受城區市民就業、保險、子女入學等政策;農民工與城區居民政治上平等等政策。進一步完善幫扶弱勢羣體人口的政策。如建立城市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和創業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維護弱勢羣體合法權益政策。如完善農民工“五險”到位的操作性辦法﹔完善臨時救助措施,對困難羣眾家庭給予救助;對流浪漢乞討人員實施“主動救助”等。

3、加強投入和監管。政府要在財政投入等方面發揮主體作用,逐步形成政府投入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社會共同參與的救助機制。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對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户管理,確保資金不被擠佔、挪用、貪污等現象發生。要建立困難羣眾管理系統,不斷提高救助的科學化管理水平。

4、人文關懷。政府要在就業、培訓、創業等方面,給予弱勢羣體人口更多的具體政策關懷;在醫療、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應該採取更主動更切實的措施。對弱勢羣體人口,應動員全社會給予關注、關懷和幫助。要引導弱勢羣體人口樹立自信、自立、自強意識,使城區弱勢羣體人口在發展中同步奔向全面小康。

﹙三﹚、進一步加強城區計劃生育管理

1、抓住重點。城區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是流動人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難點在於流動性。由於居住地和職業的不斷變換,使計劃生育管理部門難以掌握育齡婦女基本情況。要有效控制城區計劃生育,必須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2、各方配合。加大聯動力度。嚴格按照各單位職責分工的要求,主動參與、積極配合城區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區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事、勞動、建設、衞生、工商等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積極履行城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形成協調有序、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高效運作機制。與流入人口、流出人口相對集中的鎮街和區外省市加強區域協作,定期通報反饋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共同處理。

3、嚴管重罰。一是對違法生育户和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要摸底,掌握準確信息。利用2014年實有人口調查和全國文明城區創建工作的有利時機,對城區居住人口和流動人口進行一次徹底清理。二是嚴格按規定強制徵收超生和不按規定計劃生育的當事人的社會撫養費。對富人、名人還要降低或取消他的政治待遇。對漏報、瞞報出生人口的單位負責人和計生管理人員要加大處置力度。

4、搞好服務。成立單獨的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機構,並負責流動人口的計生管理。按流入人口的一定比例配設流動人口計生協管員。加大對流動人口的計生免費手術、藥具發放和免費生殖健康等服務。

本站給您推薦其他範文:

城區行政管理體制狀況調研報告

城區環境保護管理調研報告

城區出租車運營和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城區工業經濟管理調研報告

城區商貿流通管理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