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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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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精品多篇)

薪酬管理制度 篇一

一、引言

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核心,是建築施工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及創建品牌的關鍵,亞泰建築公司的管理體系是以項目部的目標管理為工作重點,圍繞項目部的各項管理目標而開展工作。因此,如何引入薪酬分配、績效考核等競爭機制,激發項目部的活力,調動項目部的積極性,是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

實踐證明,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薪酬分配、績效考核必須和工程項目的各項管理目標掛鈎,特別是利潤掛鈎,否則項目部就會缺少競爭動力,公司就會缺少發展活力。因此建立一個新型的、科學的績效掛鈎薪酬分配機制勢在必行。

二、項目部薪酬管理現狀及分析

(一)項目部薪酬管理現狀

目前,公司的項目管理是以項目部的目標管理為核心,項目部是建築公司經營管理基本核算單位,建築公司依據集團公司效績考核標準審定的企業級別,按各級管理人員崗位確定工資標準,所有項目部之間的項目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工資在同一標準下基本相同,沒有差別。

(二)項目部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1、現有的薪酬制度,沒有靈活有效地運用公司的企業級別評定、職別評定、薪酬制度和競爭機制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沒有針對各項目部承擔任務不同來確定管理人員的薪酬。而是一直延用傳統的薪酬分配體制,在這方面的工作沒有改革創新;

2、在現有的薪酬體制下,項目部之間缺少公平競爭,沒有積極性、主動性,等、靠、要思想極其嚴重;

3、在現有的薪酬體制下,薪酬分配沒有和利潤掛()鈎,項目部參與市場競爭意識差。在如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市場競爭的企業就等於沒有競爭意識,沒有生存空間,長此以往不利於公司長期穩步向前發展。

(三)項目部薪酬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建築公司項目部承建的工程項目,由於規模不同,產值不同,產生的經濟效益與付出也不同。建築工程規模越大、效益越高,往往是風險更高、付出更大。而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卻無差異或固定不變,這種工資無差異化,使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工資佔工程總造價的比例不同,透過現象分析其本質,薪酬分配不公平是其主要原因,這種薪酬分配不公是現代企業管理中,典型的平均主義。由於現有分配體制,體現不出高風險、高回報,會使項目部裏的個別管理人員心理不平衡,造成在管理上不思進取,不克盡職守,管理積極性不高,管理鬆懈,甚至玩忽職守。由此更會加大公司的監督管理難度,特別是工程成本的監督審核、控制難度將會加大,也會加大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難度。合理的薪酬分配體制應與市場規律有機地結合,那種“不費力、無風險、穩收入、非競爭”的平均主義不能做到績效的統一。各項目部管理人員之間工資標準不應按同一個平台去操作,應參照集團公司對企業等級劃分那樣進行效績劃分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薪酬分配方案,充分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充分調動人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性,挖掘人的潛力,充分調動項目部的競爭意識。

解決好薪酬分配同項目績效掛鈎、同利潤掛鈎的競爭機制,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是保證建築公司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是評價我們管理科學與否的具體體現。

三、項目部薪酬管理體系的建立

(一)項目部薪酬管理體系建立的原則

1、不搞“一刀切”。不同的職別、職級人員實行不同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分配同管理目標掛鈎,既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又力爭做到大家在同一起跑線上的公平競爭,減少人為的分配不公現象發生;

2、不搞“保險承包”。不同的工程類型和施工條件,採取不同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目標管理,在目標的確定上,要以項目部經發奮努力才能實現的先進水平為標準,制定合理的目標,應避免“不費力,無風險,穩收入”的目標管理,要做到客觀、公正;

3、不搞“形式”。在項目管理中,要重視過程控制,重視量化管理,對因不可抗力而導致項目目標難以實現或計劃目標過低,應及時調整目標,使每個項目承包管理者既感到風險壓力,又能充滿信念,公司的經濟利益又能得到保證。

(二)項目部管理人員薪酬標準

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按集團公司以“職位(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為薪酬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對建築公司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體系進行重新規劃。即根據集團公司的崗位職位評價制度,依據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崗位、學歷、職稱、職位確定崗位、職位工資標準;依據項目規模、工程造價、施工期間、未施工期間制定效益工資標準;根據產值、利潤等指標的完成情況,確定獎金分配。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職位(崗位)工資確定標準

一級項目經理每月工資2700元;二級項目經理2600元;三級項目經理2500元;高級工程師2100元;工程師1900元;技術員1500元,有學歷的保管員、材料員450元;沒有學歷的材料員、保管400元;對於項目經理,工程師一年內,在公司及建築市場沒有競爭到工程,崗位工資按相應的管理人員重新確定,多發放的工資在下年度工資中扣回,連續兩年沒有工程項目,撤銷其崗位。

2、效益工資確定的標準

項目部在沒有施工項目期間,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的效益工資為0,只有職位(崗位)工資,跨年工程,年末停工期間及工程竣工後結算時除外;

工程造價或產值300萬元以下,項目經理每月效益工資15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3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0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500元;

工程造價或產值在300—500萬元之間,項目經理每月效益工資20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5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2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600元;

工程造價或產值在500—800萬元,項目經理每月效益工資25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7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4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700元;

工程造價或產值在800萬元以上,項目經理每月效益工資30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9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6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800元;

薪酬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鈎。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税費(如個調税、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4大專1000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税、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採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酬管理制度 篇四

一、指導思想

參考多家醫院的護理薪酬管理和分配方案以及護理人員績效考核文獻,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採用公平、合理、簡便易行,並能客觀反映護理工作中的不同崗位職責、任務、技術難度、責任風險等要素,綜合確定具體崗位分配係數,向關鍵崗位、臨牀一線崗位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二、考核目的

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充分發揮獎金的經濟槓桿作用,在實施過程中客觀反映護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真正發揮“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功能。

三、分配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 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 將護理質量要素、護理工作效益要素納入分配體系,建立“按崗取酬,按工作及服務質量取酬,按工作績效取酬”的分配機制。獎金分配向一線的護理人員傾斜, 突出護理工作效率, 增加護理質量考核內容, 兼顧各層次公平, 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

本實施辦法主要體現“三個衡量”的原則。

1、以“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基礎。

2、以“技術含量高低、風險程度大小、工作負荷強弱、管理責任輕重”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導向。

3、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務質量、勞動紀律”四個方面的各項重要指標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依據。

四、考核指標

按照不同護理崗位的職責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由於護理工作有羣體協作性的特點,護理服務項目按執行時間和崗位的不同, 分別由日班、夜班和責任組長、責任護士、辦公班、總務班等組成,科室管理者根據每個班的職責和任務進行考核。考核表及細則附後,崗位職責如下:

(1) 熱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根據病人病情合理安排牀位,完整填寫病歷、診斷卡、牀頭卡,並及時通知主管醫師和主管護士。

(2) 負責查看夜間醫囑,參加晨會及書面交班,填寫空牀報告及病房日報表。

(3) 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正確轉抄、處理醫囑,臨時醫囑及時通知病人的主管護士。每日查對醫囑,每週大查對醫囑一次,並有記錄;根據護理級別、藥物的陽性標誌及時在診斷卡和牀頭卡上註明。

(4) 嚴格按收費標準記帳,負責掌握病人費用的動態情況,並及時與病人或家屬、主管醫師聯繫,負責對病人有關收費問題的解釋工作。

(5) 按醫囑飲食種類和病人需要,與營養科聯繫安排病人的飲食。

(6) 按計劃安排工人預約並推送病人檢查,整理各項檢查報告單。

(7) 負責辦理出入院、轉科、飲食、手術、死亡的通知工作。

(8) 負責轉抄長期醫囑執行單(分別為輸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記帳。

(9) 負責運行病歷的管理,防丟失;負責出院病人病歷的質量檢查及整理。

(10) 瞭解病房病人動態情況,書寫病房動態交班報告。

(11) 協助護士長做好病房管理;負責辦公室的電腦、電話的管理,做好清潔、保潔工作;負責各種紙張、表格的清理、補充。

職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1、建立一種以崗位為基礎,以工資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

2、把員工的薪資收入與崗位責任、工資績效密切的結合起來。

3、實現薪資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範化。

二、制定原則

本規定本着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總部全體員工

四、管理機構

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要領導:董事長、總經理

委員會成員:財務部、人力資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2、薪酬委員會職責:

董事長、總經理職責

2.1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

2.2組織討論並批准本制度的實施。

2.3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2.4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人力資源部職責:

2.5負責組織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介紹,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2.6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提交的考勤、考核資料。

2.7負責協助及複審財務核算員工工資及獎金。

財務部職責:

2.8擬定薪資年度預算,提出員工薪資調整議案。

2.9負責對人力資源部提交的員工考勤、績效等資金進行工資的核算、複審、報批及發放。

五、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六、崗位職級劃分

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監級;二層級:B經理級;三層級:C中級管理級;四層級:D專員級。

A總監級

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各分管副總、總監

B經理級

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各部門副經理、分公司副總經理

C中級管理者

Php、java、集成、dephi等中、高級研發工程師、全盤財務

D專員級

助理工程師、技術支持、推廣專員、財務、出納、行政人事專員、客服專員、文案、策劃專員、銷售員等等

2、A、B崗位層級分別為8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4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深圳市傳達科技有限公司職級薪資表》。

七、薪資體系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定崗定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公司總經辦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董事長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高級技術或者特殊崗位。

年薪標準: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假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度(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為依據)。

3、月薪制:除實現年薪工資以外的規定員工,本制度適用於月薪制。

4、日薪制:日工資制的人員不屬於公司的規定員工,標準是根據工作性質不同由相關使用部門擬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七、薪酬組成

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績效獎金+全勤獎金+話費補助+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技能津貼+其他

1、職級工資:是根據對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

職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即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崗位工資:是指對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或主管級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予以的津貼。

2、管理津貼

經理級以上的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的,按照時間比例計算髮放津貼;代管經理職務的,也發放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事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4、獎金津貼

獎金津貼分為全勤獎金、工齡獎、及績效獎金

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給予每人當月100元全勤獎。

工齡獎: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工齡為一級,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工齡為二級,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以此類推,每年滿一年,工齡增長一級,每月工齡工資增長50元,上不封頂。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發部根據每完成一個項目為一個績效考核週期,其他部門以月底為考核週期。

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傳達科技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5、員工福利

包括住房補貼、餐費補貼、通訊補貼、出差補貼、生日津貼、五險一金等等。

員工享受福利的條件

5.1、住房津貼、午餐津貼:員工入職後從事相關崗位即可享受。

5.2、通訊津貼:主管級及以上的管理人員或者經常外出人員根據職級及標準享受。

5.3、出差津貼:因公出差員工按照《出差管理辦法》執行。

5.4、生日津貼:轉正後的員工,在職期間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貼100元。即日以紅包形式發放。

5.5、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深户、非深户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相關福利標準見附件《傳達科技員工福利津貼表》

6、職員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詳見《傳達科技業務提成管理制度》。

8、職員薪酬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薪酬“補雜”項補發。

九、試用期薪酬

8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的60-80%。

8.2試用期間員工,不享受績效獎金。

8.3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獎金金額根據績效評定標準核算。

十、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固定時間內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根據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執行。

十一、薪酬的支付

1、薪酬計算方法:

A、當月應發工資=月工資合計/當月應勤天數x當月實勤天數+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其他應扣款項

B、月工資合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工齡獎金+話費補助+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技能津貼

C、職級工資=基礎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崗位工資

D、當月應勤天數=每月總天數—週末總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E、當月實勤天數=當月應勤天數—請假天數。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税;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支付時間:

A、正常發放:每月15-2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B、工資發放部門和形式:所有人員工資由財務部統一發放,以工資卡(工商銀行)和現金兩種形式。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具體參見《傳達科技假期管理規定》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婚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D、陪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E、喪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G、病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十二、薪酬保密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贏利與發展積極提供貢獻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金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到嫉妒起見,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辦法。

人力行政部、財務部等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任何泄露、探聽他人薪酬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處100—500元的處罰。

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

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薪酬管理制度 篇六

為維護某某全體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保證中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中心的所有人員,包括:中心運營總監、業務主管、口腔醫生、諮詢、護士、後勤、保潔員、市場人員等等。

二、中心運營總監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為主。

三、前期中心業務主管以保底工資為主後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基本月薪;

2、績效月薪;

3、獎勵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險;

5、培訓、考核優秀者獎勵

五、基本月工資:

1、以每個月10號發放,按時核發;

2、月基本工資的初始核定以個人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勞動力市場價格、整形醫院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新聘(或新晉升)人員的基本工資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定;特殊情況、特別人員可彙報公司主管再進行彈性調整

六、績效月薪:

1、在每月結束後,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月十號一次性核發;

2、任職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進行核定

七、考試獎金:每月進行一次口腔業務與營銷服務考試按末位淘汰制度實行,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優秀者可以適當獎勵部分現金

八、口腔中心人員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工資:

1、違反口腔中心政策、規定嚴重者;

2、辭職或辭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中心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透露中心業績者、相互透露討論各自工資待遇者;

5、工資發放、停發的決定權在口腔運營總監處;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員不享受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險

十、上班滿一年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上班滿一年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中心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險中心負責60%個人負責40%

十三、國內進修學習:

1、口腔中心醫生任職滿一年者,考核結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學習地進行學習費用中心負責

2、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優秀者,運營總監可以彙報公司給予到總部參觀學習、旅遊費用由中心負責

附則

十四、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十五、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中心人力資源部

十六、醫院上班時間暫定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醫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我剛接觸到醫院的管理,好好學習一下發光並非太陽的專利。

薪酬管理暫行辦法 篇七

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是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下屬的非營利性組織,員工薪酬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管理,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薪酬管理辦法是是基金會薪酬發放的準則和依據。

第二條 基金會薪酬管理工作在理事會領導下,具體由祕書長負責,財務部是薪酬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原則是:公平、公正、合法、合規、競爭、激勵。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基金會常設機構專職工作人員。

第二章 薪酬的產生與構成

第五條 基金會財務部在每年年底前編制《年度薪酬總額預算》,經祕書長審查後,與本會《年度財務收支總預算》一併報理事會批准。

第六條 薪酬由國家規定的四項基本工資和津貼組成。

第七條 為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年底按崗位和貢獻的大小,從非營利性創收中,發給年終獎勵工資。年終獎勵工資不超過薪酬總額的20%。

第三章 薪酬的發放

第八條 年薪按標準,分月、年終發放。

第九條 專職工作人員試用期按月標準(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60%發放,試用期滿後全額發放。

第十條 年終獎勵工資年底依靠考評情況發放。

第十一條 調整職務後,從當月起按新的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結算當月工資時,按日計算。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離職的,結算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十四條 在本會連續工作10年以上人員解除、終止合同,工資發至離職當月。

第十五條 法定節日、假日工資照發。

第十六條 事假按日計算扣發工資,也可扣除年度休假天數。

第十七條 病假,有區級以上醫院病假證明者工資照發,無病假證明或超過病假天數者,按事假處理。

第十八條 一般情況下不發放加班工資,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必須在工作日內完成,完不成應自行加班。只有在工作任務特別緊急時,由祕書長批准其加班工作才發加班費。發放辦法按《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小時計算加班費。

第十九條 值班期間發放值班津貼。

第二十條 為完成單項或專項任務聘請的專家、技術人員列入相關項目的成本費用。隨項目經費預算一併編制,不計入工資總額。

第二十一條 個人收入所得税由基金會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後統一繳納。

第四章 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連續工齡20年以上者,每年帶薪休假15天;連續工齡10年至20年者帶薪休假10天;連續工齡5年至10年者帶薪休假7天;連續工齡1-5年者帶薪休假3天。工齡1年之內沒有休假。

第二十三條 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當年沒有休假者,獎勵規定假期(15天、10天、7天、3天)的工資。原則上不可以與下年合併休假。

第二十四條 國家規定的強制性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規定的強制執行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由本會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後,統一繳納。

第二十五條 其他福利根據國家政策和本會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章 增(調)資

第二十六條 每年年底前基金會財務部提出增資幅度或者調增檔次建議,並編制《年度薪酬總額預算》,隨《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告》一併報理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 每年年終部門負責人以下人員進行一次考評,對認真、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按標準發放年終獎勵工資。對特別突出、貢獻較大者,經基金會領導批准,可以增漲工資檔次或者增加獎勵工資數額。對沒有按時完成任務,並造成一定損失或者影響者,經理事會研究,扣除一定比例獎勵工資或降低工資檔次。

第二十八條 無故遲到半天,扣除1天的津貼工資;每曠工1天,扣除雙倍當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扣當月崗位工資的50%,當月津貼工資停發;三個月內累計礦工5天,只發實際工作日的基礎工資。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月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第一週。年終獎勵工資在下年1月15日左右發放。

第三十條 發放形式:現金。

第三十一條 本《薪酬標準及管理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

薪酬管理暫行辦法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員工薪酬管理,體現員工崗位價值,有效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酒店員工,其中政府委派定薪人員、職業經理人及外包人員除外。

第三條職責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

1、酒店薪酬管理辦法的擬定、解釋與執行。

2、酒店員工工資的核算及報送等。

3、薪酬總額的預算編制、控制及報備。

4、薪資檔案存檔。

5、負責對酒店及各部門薪資制度、員工定薪進行評審。

(二)財務部

1、員工工資數據的審核。

2、員工工資的發放、個税申報及賬務處理等。

(三)酒店各部門

1、與行政人事部共同確定部門新入職人員的薪酬等級。

2、向行政人事部提供部門月度績效考核數據和調薪考核數據。

第四條構建原則

堅持效率優先、以崗定級、以能定檔、人崗匹配、易崗易薪的原則。

第二章薪資通道及結構

第五條薪資通道

員工薪資實行管理序列和專業序列並行的薪資職級通道管理,即管理崗位員工薪資按管理序列定薪,非管理崗位員工薪資按專業序列定薪。具體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崗位及擔當能力確定相應的薪資通道、薪資職級及檔位。

第六條薪酬結構

(一)高層管理人員(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員外)

高層管理人員為副總經理以上員工,實行年薪制,根據酒店損益高管層共擔的原則,按照各自分管板塊不同,參照企業負責人年度薪資的不同係數取酬。薪酬總額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

根據所佔酒店負責人年度薪資係數的標準確定崗位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根據所佔酒店負責人年度薪資係數的標準確定崗位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根據酒店全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按照其分管板塊的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二)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專業序列人員

實行月薪制,崗位工資標準根據崗位職級、崗位能力及履職情況按照東方科堡酒店薪檔標準表確定,薪檔標準由職級工資標準和津貼標準構成;員工月薪總額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標準

根據崗位價值及風險評估確定各崗位的職級工資。

2、津貼標準

津貼包含年功補貼(即店齡補貼,以入店年限計算,50元/年,15年為補貼上限)、崗位津貼、交通補貼、通信補貼,同崗位層級的津貼標準一致。

3、工資月薪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原則上同崗位層級的績效比例一致,具體佔比詳見《山東東方科堡酒店職級薪檔表》。

基本工資為:工資總額(1-績效工資佔比)

績效工資為:工資總額績效考核比例績效考核結果發放係數。

第三章試用期薪資及薪資調整

第七條試用期薪資

新入職員工定薪根據試用期工作能力評估,結合入職崗位確定職級及檔位。試用期期間薪資按入職定薪的80%發放,轉正定薪後差額不予補退。

第八條薪酬調整

(一)合同期內調整

1、高層管理人員(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員外)

(1)根據酒店效益、崗位價值及個人績效履職情況,確定薪資標準的調整。

(2)薪資調整需經集團績效薪酬委員會審核後,報黨支部委員會、董事會審定。

2、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專業序列人員

(1)崗位層級不變而發生的調薪

①年功調薪:根據員工年功,員工工作每滿兩年且績效考核優秀者,基本工資檔級可順延上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調整或視情況做降薪處理。

年功調薪根據員工入職月計算,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在核算工資前結合績效成績進行彙總,提報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②如員工在年功調薪期內,工作表現優異,經集團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辦公室審核後,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③同層級崗位調整而發生的調薪,則套入變動後相應職務/崗位職級與原級別最相近的薪酬級別就高定薪。並經集團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辦公室審核後,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2)崗位層級變動而發生的調薪

因崗位層級變動而發生的薪酬檔級調整,原則上變動後的薪資檔級從該級別與其原薪資相近的檔級計算工資,並根據調薪時間重新計算年功調薪期。並經酒店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3)管理序列員工在其相應職級內調整薪檔,達到本職級檔位最高後,若職務不發生變動,則不再調整。

(4)崗位在管理序列與專業序列間調整的:按照原崗位所在職級的最相近薪檔確定,如薪檔上下差額相同,則就高確定。

(二)合同續簽調整

勞動合同期內員工薪資調整根據上述調整,合同期到期續簽,應重新核定崗位職責,確定薪資標準。

第四章薪資核算及發放

第九條薪資核算

(一)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考核薪資-缺勤扣款-代扣款項

(二)缺勤扣款

缺勤扣款=崗位工資總額/缺勤天數

(三)代扣款項

1、員工個人所得税

2、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3、員工個人承擔的公積金費

4、酒店制度中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部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從工資中扣除部分

第十條薪資發放

(一)酒店原則上每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公休日,提前或延後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二)離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酒店之日起停發工資,在交接期間請假的按缺勤計算。

(三)假期工資支付標準見下表:

類別

工資計算方法

法定節假日

按正常出勤計發

事假

不計算工資

病假

病假1個月(含)以內,計發月度基本工資70%;病假累計超1月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支付,薪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時,按當地最低標準80%發放。

年假/婚假/喪假

按正常出勤計發

產假/流產假

產假/流產假期間的工資轉生育津貼。

產檢假/哺乳假/產假陪護假

按正常出勤計發

工傷假

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四)加班工資:員工加班優先安排調休;如無法調休的,員工需按考勤相關管理辦法提報加班申請,審批通過後,月度核算加班工資。加班核算基數為基本工資。

(五)酒店員工工資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核算,經財務部,集團運營管理中心、集團財務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籤批後發放。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並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精選 篇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