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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年來依法行政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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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領導下,繼續堅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位置上,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行政工作建設各方面。緊緊圍繞“民生為本”的工作主線,做到發展民生與人社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相統一。現將我局近三年來依法行政工作彙報如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年來依法行政工作彙報

一、基本情況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將重大事項提交局黨組會或局班子會議進行集體研究;涉及專業事項邀請專家共同參與決策,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起草制定人社領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時,嚴格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通過後才予以發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二是加強對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監督工作,全面實行行政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認真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廢情況,及時修改、廢止相關行政規範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龍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龍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龍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為我局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並在政府網站上主動公開了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及執法輔助人員、執法依據、執法程序、救濟渠道、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強化全程監督。堅持人社各項工作自覺接受黨委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把監督向事前防範和事中監督延伸。二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建立投訴舉報登記制度,暢通舉報箱、網絡、電話(12345及辦公電話)等平台,建立輿情收集、評估和處理機制。三是強化制約監督和問責。加大對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糾正損害羣眾權益等違反“四風”規定的問題,保障各項惠民政策和資金落到實處,使羣眾在自身受益的同時,增強監督主體意識,自覺參與監督。四是強化政務公開。嚴格實行信息公開、財務公開、事務公開,充分利用縣門户網站、公開宣傳欄、報刊等載體,定期或不定期公開涵蓋政策法規、人事人才、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就業創業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內容,切實保障廣大羣眾對人社事業的知情權和建議權。

二、主要做法

(一)規範勞資糾紛調解制度,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一是建立健全勞資糾紛調解組織。根據勞資調解工作的實際需要,配合全縣“大調解”工作,成立縣勞資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局長擔任,各鄉鎮(街道)以勞動保障所為中心成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小組。2018年開始,根據省廳推進鄉鎮(街道)勞動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工作需要,整合調解隊伍,按要求設立以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為管轄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實現了統一名稱、統一制度、統一台賬等要求。目前15個鄉鎮街道加一個經濟開發區均已完成調解室的佈置及各項制度、標牌的上牆等工作。二是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基層調解組織作用。按照“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充分發揮鄉鎮(街道)與企業聯繫直接、便捷的優勢,形成與總工會、司法、法院等部門有效配合的聯合調解機制,使矛盾糾紛在基層即得到及時處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勞動爭議。同時加強與企業調解組織的工作聯繫,建立常態化溝通渠道,主動深入企業開展預防排查、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諮詢,協調企業開展矛盾糾紛預防調解工作,也進一步發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幫助企業規範用工管理,防範用工風險。2019年我縣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35起,調解131起,調解率達97%。三是創新仲裁調解機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糾紛。為縮短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時間,減少爭議雙方的訴累,勞動仲裁委主動創新調解機制,實行“預調解”。“預調解”指通過現場諮詢、電話投訴等方式瞭解勞動爭議後、仲裁立案前提前調解勞動糾紛。針對簡單糾紛直接電話調解,針對複雜的糾紛,現場核實,預約協商,爭取當面調解時一次性成功。調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後也會視案件複雜情況再次安排1-2次調解。避免因勞動爭議案件時間拖長引起雙方矛盾發酵,引發更嚴重的矛盾激化等後果。

(二)強化勞動監察執法監督,有效解決欠薪問題。一是成立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將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各鄉鎮(街道)設立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建立“一級執法、二級監管、三級網格”的勞動保障監察新體系,並已逐步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察執法管理模式和全覆蓋、全方位、全動態、全過程監督檢查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對轄區內企業的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動態監管,有效提升基層欠薪防範處置能力。二是建立“兩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實施《欠薪應急週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建設領域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納管理制度》,共籌集欠薪應急週轉金460萬元、工資保證金3020餘萬元,積極預防和解決因欠薪引發的羣體性、突發性事件。三是重點完善建設工程領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工程建設項目用工規範化管理指導手冊》,全方位落實建設領域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用工實名管理、銀行代發工資等相關規定,從源頭上預防建設領域欠薪問題。四是開闢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制定實施《欠薪案件調解仲裁“綠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體工資爭議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建立縣司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和法院的三方協助機制,進一步簡化手續,縮短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結案週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審快結。五是健全勞資糾紛羣體性事件處置機制。制定《突發性羣體勞資糾紛事件處置預案》、《防範處置勞資糾紛羣體性事件工作辦法》等文件,構建責任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同時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有力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全面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2019年以來,我縣相繼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動“回頭看”專項檢查等系列工作,累計出動檢查人數120餘人,檢查在建工程項目110餘次,涉及民工0.8萬餘人;檢查工業企業、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等530餘家,涉及民工2.2萬餘人;在元旦春節、中國小開學等重要時間節點,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惡意討薪行為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今年1至11月,勞動監察大隊快速調處欠薪糾紛230件,為1000餘名勞動者追繳工資1500餘萬元,受理舉報投訴案件34件,共為94名勞動者追繳、補繳工資79.26餘萬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起。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存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2起,其中葉亞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勞動者工資共計12.6萬元,我局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並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強力震懾。

(三)依法加強工傷認定效率,開展部門聯動行動。一是開通24小時值機的工傷事故報案電話0570-7011011。2018年度接聽報案來電共620餘通,均登記在冊,工傷查勘車輛2018年度累計里程數高達3萬公里;二是繼續加強政保合作。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龍遊分公司派駐5名工作人員參與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其中2名負責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員開展案件調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調查821件,經調查發現虛假和不符工傷案件17件,認定工傷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傷認定簡易程序。確保事實清楚、申報材料齊全的工傷案件以及工傷保險待遇申報皆實現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及足額結算支付。2018年度簡易程序共認定437起,佔認定總量的33.5%;四是與應急管理部門開展聯合行動。傳發《工傷事故預警信息》,針對重大傷亡突發事件及時上門開展聯合調查,同時與工亡職工家屬面對面交流,解釋工傷認定的相關政策,安撫家屬情緒,配合用人單位做好協調工作;五是積極應對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複議1起(複議結果維持工傷認定)和行政訴訟7起(維持工傷認定1起,撤銷工傷認定1起,撤訴4起,勝訴1起)。

(四)完善宏觀調控,貫徹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監管機制。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措施有關情況機構改革後,我局已完成行政執法監管事項目錄清單的認領工作,涉及人社系統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共13項,並根據人員變動等實際情況,對執法人員再梳理,建立執法人員清單。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雙隨機一公開”、“掌上執法”檢查172户次,其中雙隨機檢查15户次,掌上執法(移動端)已檢查157户次,檢查人員23人,人均檢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雙隨機”抽查任務完成率、抽查任務公示率、檢查完成率、檢查結果公示率均達到100%。

二、存在的問題

(一)社保基金稽核難度依舊存在。一是養老待遇追回難。由於目前發現待遇重複領取人員大多是外地人員,且年齡較大,部分人員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貧困,而且發現時發放時間較長,追回的數額較大,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都較難接受,牴觸情緒大,即使同意退還,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還,對一些應退額較大的老年人,預計到其死亡時也無法如數退還,因此追回工作壓力很大;二是針對“一人在兩地同時參保”的情況,雖然對這部分人員已採取發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單位,讓其限期整改,但由於缺乏相關的政策依據、處罰條款,對“兩地同時參保”這一違規現象還是屢禁不止;三是企業繳費基數稽核查處難。對參保率及繳費基數未達標的企業缺少相關政策制度的約束及制裁,導致企業對自身違規情況的整改不重視,繼而還存在違規問題。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員隊伍薄弱。由於人社業務涉及面廣,業務複雜,涉及的各項法規政策也較為龐雜,而工作人員人手有限,面對大量錯綜複雜的情況往往感到力不從心。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2020年,我局將繼續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圍繞車俊書記的“六問”,着重從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大力加強依法行政領導、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質量,努力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科學發展,具體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計劃,整合監管事項,集中人員和力量,統一開展執法行動,強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將人社業務延伸至基層和線上辦理。

二是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行政執法程序,明確行政執法責任,建立健全內部評議考核機制。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共同打擊人社領域內違法犯罪行為。繼續推行重大執法法制審核、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等制度,用行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繼續落實執法隊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檔案管理,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培訓率保持在100%。

三是持續開展學法普法活動。按照“七五”普法規劃和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制定學法年度計劃,明確學法主體範圍,突出學法重點內容,創新學法方式方法,強調學法結果運用,從制度上規範和促進人社幹部學法,確保全局幹部職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斷提升。全面落實普法宣傳責任制,在“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各部門在普法中的責任。充分發揮人社系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事務經辦、“12333”電話諮詢的作用,將普法滲透到執法和服務全過程,不斷擴大法治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

四是進一步加強人社法律法規宣傳,提高羣眾便民惠企政策知曉度。採取上門送法、辦案説法、現場普法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人社法律法規,進一步擴大法律法規宣傳覆蓋面;積極開展執法服務,組織執法人員深入到用人單位,幫助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用工管理制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舉辦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法律實務培訓,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避免法律風險,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