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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當前世界經濟形勢論文 當前國內國際形勢論文多篇

欄目: 經濟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2.93W

國內外當前世界經濟形勢論文 當前國內國際形勢論文多篇

如何寫國內外當前世界經濟形勢論文 篇一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遊者旅遊活動,併為旅遊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遊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遊合同,參加國內旅遊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遊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赴旅遊目的地旅行遊覽,並親自或者委託旅遊目的地旅行社為旅遊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遊覽等經營活動。

4、旅遊費用,是指旅遊者支付給組團社,用於購買國內旅遊服務的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遊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旅遊團隊後,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脱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遊團隊後,擅自脱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遊行程開始前,低於成團人數時,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遊團隊中,並由旅遊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遊者書面同意,由旅遊者報名後自行前往旅遊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相同旅遊線路的其它散客旅遊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遊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衞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徵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遊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遊者參加旅遊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遊者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遊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遊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不得出現“準______星級”、“豪華”、“優秀導遊服務”、“僅供參考”、“以______為準”、“與______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説明:

(1)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遊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和聯繫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遊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有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向旅遊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遊者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原則,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參加)。

第四條 旅遊廣告及宣傳品

組團社的旅遊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遊者如實提供旅遊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旅遊費用。

4、要求旅遊者遵守旅遊合同約定的旅遊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遊合同約定採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遊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旅遊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遊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遊者具體的旅遊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遊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繫方式。

3、為旅遊團隊安排的導遊應當取得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

4、妥善保管旅遊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遊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索賠。

7、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遊者因簽訂旅遊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出現的糾紛,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遊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遊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遊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兑現旅遊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遊者的義務

1、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繫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遊行程,配合導遊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遊團隊的行程或脱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遊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脱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徵得多數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説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後,造成實際支出的旅遊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遊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遊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註明,並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託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遊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遊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遊者為主要客户的,旅遊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遊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遊者損失的,旅遊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遊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遊者購物,導致旅遊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遊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遊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組團社名稱 ,經營範圍 ,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 ,聯繫人 ,固定電話 ,手機 ;地接社名稱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手機 。

第十三條 旅遊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分,集合地點: ,請於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返回地點: 。

3、旅遊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遊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遊者須另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遊費:成人應交旅遊費 元/人,兒童費用 元/人,旅遊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遊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訂金 元,餘款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11、導遊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於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並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 (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 (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簽訂委託協議,確定接待旅遊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 (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並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日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日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日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日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遊費的,經催告後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遊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經催告後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旅遊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旅遊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遊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並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旅遊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遊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遊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遊費餘額,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

2、-------------------------------------------------;

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並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遊意外險: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保險產品名稱: ;保險金額: ;保險費: 。

2、《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遊者代表簽字(蓋章):______組團社簽字(蓋章):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如何寫國內外當前世界經濟形勢論文 篇二

委託人:

住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人(散客)就以下事項與受委託人(旅行社)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與標準委託項目用√選擇

1.行李提取與委託

2.抵離接送服務

3.代辦國內旅遊委託

4.聯繫參觀

5.代購文娛票

6.代購交通票

7.代訂汽車

8.代訂飯店

9.提供導遊服務

説明代購交通票旅客姓名身份證號碼行程日期時間航班號購票人電話自至代訂飯店入住者飯店名稱及檔次客房住店時間抵達時間訂房人電話類型價格自至委託事項總費用元委託人預付費用元餘款償付時間委託代辦費元交通票取票地點

二、違約責任

1、因受委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3、委託人經受託人同意,可以在受託人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因此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4、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如何寫國內外當前世界經濟形勢論文 篇三

一、學習方面

這一年中我主動加強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積極配合支部組織、傳達生活計劃,切實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認識,同時注重加強對外界時政的瞭解,通過學習,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鋭性和鑑別能力,堅定了立場,堅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問題面前,能夠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不斷改造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動上和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黨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定對共產主義的信仰,堅決抵制違背科學發展觀的錯誤行為。作為一名中國共產黨黨員,我時刻提醒着自己注意,什麼是一個黨員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這更促進了我的進步。我也清楚的知道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對自己最起碼、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學習。我還充分利用報刊雜誌,網絡,電視等大眾傳媒,關心國內外各類時事和新聞,並理性地分析,擁護和宣傳黨中央對外、對內各類決策、政策,始終保持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方向。

二、工作方面

這一年來,我在日常工作中時刻牢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始終嚴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力求時刻嚴格要求自己,踏實進取,認真謹慎,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能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提出自己的意見,努力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以吃苦在前、享樂在後和對自己負責、對車間負責、對黨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項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使命意識,努力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體現在每個細節中;以改進工作作風、講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質量為目標,有條不紊地做好各項工作,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協助車間開展各項工作,積極努力地完成了車間、黨支部將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缺點與不足

在黨組織的關心培養下,在同志們的熱情幫助下及車間的領導和同事們的指導下,我認真學習、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覺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個人綜合素質,有了全面的發展,得了一定的進步與提高。但我離一個優秀共產黨員的標準和要求還有一定距離,自身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論學習的主動性還不夠,工作缺乏主動性、創新性,有時侯和車間的同事溝通不夠,會引起一些誤解,專業知識的積累還不完善。對於自己的缺點與不足,我將在今後繼續加以克服和改正。

我相信在以後的工作學習中,我會在黨組織的關懷下,在同志們的幫助下,通過自身的不斷學習和進步,努力克服不足,更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積極協助領導搞好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今後,我會更加努力,認真學習,深入思考,勤奮工作,讓自己的黨性修養不斷提高、認識不斷 昇華,為人民服務的本領不斷增強,積極轉變觀念,開闊思路,努力向成為更高層次的專業人才方向發展。

四、努力方向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在思想上,需要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提高個人的黨性觀念,永葆共產黨人的青春和本色,時刻不忘獻身於黨的事業。需要自覺學習黨建基本知識,提高自己的黨性覺悟水平,樹立良好的個人黨員形象。需要模範執行黨的政策,與時俱進的創造性工作,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及各級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在學習上,要樹立刻苦學習的精神,政治上的堅定來自於理論上的清醒,只有勤奮學習,才能有堅定的政治信念和判斷是非的具體標準,就能在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工作上,牢記黨的宗旨,提高對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需要深刻認識到,作為一名共產黨員,雖然所從事的崗位不同,職責不一,但敬業愛崗,恪盡職守的要求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都是一樣的,都應當視工作為一種義務,一種奉獻。忠實守信,提倡團隊協作精神,對待工作首先就要看怎樣去看待這份工作,是累的、苦的,能踏踏實實去做將心放入這個組織當中去。要做好一件事,答應去做的事,那麼就要守信用去做,不管做的好不好都能如實講出來。我時刻要注意到這是一個團隊,它所凝集的是一股強大的力量。團隊當中一個人的力量是非常小的,始終離不開大家。能靜心聽取、吸收不同階層人的意見、建議及他們的想法,時刻反思自己,下一步應該怎樣去做。凡事從大局出發,拋開個人主義。

認清差距,才能明確努力方向;克服不足,才能完善自己。我將在今後的工作、學習、生活中加以克服、改正。在此也希望各位領導、各位同志在平時的工作中多加批評和指導。以上就是我對自己這一年來工作的自評,請予以批評,謝謝!

如何寫國內外當前世界經濟形勢論文 篇四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管理條例》、《雲南省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雲南省旅遊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經營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行社訂立局面旅遊合同,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雲南省税務局印製的發票。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採用由雲南省旅遊局制定的《雲南省國內旅遊合同》。

三、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參加旅遊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旅行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遊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遊者在出遊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旅遊保險。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未徵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遊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遊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合同條款予以説明。

十三、鑑於旅遊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您的旅行質量下降,簽定合同時,請您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

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遊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行程共計____晚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遊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後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後乙方已採取善後處理措施的;

2、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遊者給予説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五)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昆明仲裁委員會仲裁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