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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林改工作的調研材料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06W

關於林改工作的調研材料

關於林改工作的調研材料

本人認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市當前最迫切最體現民生的一項重點工程,本人圍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狠抓儋州林權制度改革”為課題,深入東成等鎮,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察看材料等方式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調查研究認為,儋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符合民意,勢在必行。

一、基本情況

儋州市位於海南島西北部,瀕臨北部灣,東與臨高、澄邁交界,南與白沙、瓊中縣接壤,西面與昌江縣交界,北面靠北部灣。全市17個鎮,228個村委會,2003個村小組,10個國營農場,6個地方農(林)場。全市總人口95萬人,涉林人口近70萬人。

全市土地面積507.6萬畝,其中,林業用地面積218.9萬畝,佔土地總面積的43.1%,森林覆蓋率38.5%。按地類分,有林地面積178萬畝,疏林地面積3.8萬畝,灌木林面積26.6萬畝,未成林地面積7.3萬畝,宜林荒山荒地面積3.2萬畝;按權屬劃分,國有林地面積為125.9萬畝,佔林業用地面積59.3%.集體林地面積為93萬畝,佔林業用地面積的40.7%;在全市93萬畝集體林地面積中,其中,對內發包面積為45萬畝,對外發包面積為28萬畝,集體留用面積為16萬畝。存在糾紛地面積4萬畝;全市已辦理林權證面積28.29萬畝,其中,國有的1.84萬畝,集體的0.03萬畝,個人的26.42萬畝。已辦理林權證的面積佔全市林地面積的30%。

二、存在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近些年,全市林業得到了較快發展,但我市現行林業經濟體制與當今林業經濟的發展仍有不相適應的地方,特別是林業產權不明晰的問題,成為了制約林業經濟發展的瓶頸。在實際調研中,我們深感到老百姓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迫切願望,同時,也意識到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複雜性和艱鉅性。從這次調研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林地產權不明晰。我市佔70%左右的集體林地尚未明確承包經營權和所有權,從以上調查數字可知,全市辦理林權證的面積僅佔全市林地面積的30%。由於林地權屬不清,造成全市尚有4萬畝的糾紛地,據統計,全市現有土地林地糾紛近千宗。其中,林地糾紛有600多宗,在我們的調查中,東成鎮是我市林地面積較大的鎮,有林地面積24.6萬畝,其中,有糾紛的面積就達2

.3萬畝(152宗),幾乎佔全鎮林地面積的10%。。由於糾紛的存在,林地無法落實產權,使林地的效益難以發揮出來。就是已分到户的自留山和部分責任山,由於歷史原因,也一直未予發放合法證件,農户心裏沒有底,生產積極性不高,儘管近二、三年木材價格急劇上揚,農民想種樹賺錢,但又擔心地類權屬不清,政策變化,種樹不敢投入。極大影響了林農造林育林的積極性。

(二)林業經營機制不靈活。2005年,我市對森林實行了分類經營管理,即將林地劃分為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這對我市森林生態保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於林業的林地確權與國土土地確權,以及農業的土地經營承包權存在着較多的交叉重疊現象,致使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權管理未能放開,導致林業經營機制不活,責任不明。林農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得不到有效保障,制約了林業生產發展和林農增收。

(三)利益分配不合理。由於歷史等各種主客觀原因,大部分集體林地並非完全按照《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發包分配,而是按“誰佔誰有”的方式獲得。造成有能力的、子女多的大户人家林地面積佔絕對優勢;反之,林地面積則處於劣勢。這導致農村經濟組織成員之間利益分配的不公,長此以往務必造成貧富兩極分劃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最終會影響農村社會和諧。

(四)林改工作量大,任務重。全市集體林地面積93萬畝。涉及17個鎮,228個村委會,2003個村小組,涉農20多萬户。按照林權制度主體改革的要求,必須把每塊林地每個林班勘界確認到每個農户後,方可發放林權證,其工作程序之複雜,工作之繁瑣可想而知。在這次調研中,我們深感到問題最多、困難最大的是中北部的各鎮,這些地區林地分配不均,發包手續不全,誰佔誰有的情況較為複雜。加之農民觀念落後,宗族意識濃厚,基層組織作用薄弱,林改中必將會遇到重重障礙。

(五)林改經費缺口大。我市集體林地面積93萬畝,經預算並需經費986.5萬元。其中,省林改辦下撥388.8萬元,市財政需配套597.7萬元。至今市財政到位80萬元,林改經費為缺口517.7萬元。從調研中得知,各鎮的財經費也非常困難,各村委會、村小組收入也非常有限。在調研的座談會上,鎮委領導、村委會主任、村小組組長提得最多的也是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工作經費問題。

三、政策依據

為了徹底解決集體林地存在產權不明晰,經營主體不落實,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在去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省委、省政府

也頒佈了《關於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決定》。為指導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省政府向全省印發了《海南省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總體方案》。我省從2007年開始,在澄邁、白沙、昌江、屯昌4個縣進行了改革試點,取得了顯著成效。省委、省政府4月10日在三亞召開了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大會,要求今年全省要全面鋪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從4個試點縣的林改成功經驗來看,林改有如下幾大好處:一是明晰了林地林木產權;二是放活林業經營權;三是保障老百姓的林木處置權和收益權;四是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因此,林改不僅是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而且林改也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同時給老百姓帶來好處。所以林改必須全力推進,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