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關於某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57W

目錄

關於某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第一篇:關於*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第二篇:關於*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第三篇: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自查報告第四篇:關於餘灣村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第五篇:關於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查與研究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關於*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關於**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我縣林業生產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關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及省委、市委對林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把林業生產做為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來抓,按照依靠全民造林,深化改革活林,推廣科技育林,嚴格執法管林的發展路子,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護,重點實施了綠色通道、城鎮村莊綠化、河道綠化、特色經濟林建設、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珠江防護林工程和長江防護林工程等八大工程。幾年來,經過全縣人民不懈的努力,全縣林業生產呈現出蒸蒸日上,欣欣向榮的發展局面,發展速度之快,發展規模之大,史無前例,為新世紀經濟建設和實現生態林業的宏偉目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縣及林業基本情況

我縣位於江西省南部邊陲,是一個典型的內陸山區縣,俗稱“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家園”。全縣轄7個鎮,119個行政村,1806個村民小組,52444户(鎮村38320户)。據2014年“二調”資料結果顯示:(1) 林地情況。全縣土地面積197萬畝,其中林地面積166萬畝(國有林地20萬畝,集體林地146萬畝)。公益林面積12.2萬畝,果業面積5萬畝。(2) 林地權屬結構。全縣自留山138萬畝,集體統一經營山8萬畝,國有林地面積20萬畝。全縣林地已流轉13萬畝,其中集體統一經營山流轉6.8萬畝。(3) 森林資源情況。全縣活立木蓄積量為437.24萬立方米,活立竹1622.27萬根。全縣森林覆蓋率78.1%。

二、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前我縣的基本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縣林業雖然已經有一個比較好的發展環境,但是與我縣的經濟發展仍然存在很多不適應的問題,主要有以下:

1、森林分佈不均,林分質量不高;

2、林業產業化建設滯後;全縣林業產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結構不合理,特色林業經營沒有做到集約化,加工只是初加工,林業經濟效益還較低、生產力水平低。特別是山區農村,農村經濟還較落後,農民靠山吃山,山不致富,希望在林,林無產業的現象還存在,林業產業化建設滯後;

3、林業生態建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矛盾突出;政府行為和農民合法利益的矛盾如何協調,生態建設的資金來源如何解決?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何體現,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如何分配,一直制約着全縣林業事業的發展;

4、林業森工企事業單位債務包袱沉重、各項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5、壟斷性生產、經營成份大,林農負擔重,林農的生產積極性不高;

6、林地、林木的產權不明晰,林農自主權不高,難以發揮林地、林木的作用。

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內容和主要做法

林改是進一步明晰產權,明確責、權、利,保護林農合法權益,減輕林農負擔的重要舉措,是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增強林業發展活力,實現“希望在山”的關鍵所在,是促進農民增收,加快山區經濟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措施,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省、市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召開以來,我縣緊緊抓住這一契機,高度重視,及時傳達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縣在林改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解決辦法,並對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全面開展進行了周密安排。

(一)、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細緻開展各項工作

1、召開了縣四套班子會議;

今年3月9日,我縣召開了縣四套班子會議,傳達省、市林改文件精神,同月24日下發了對全縣林政秩序全面清理整頓的抄告單,並下發了《林政秩序整治方案》,拉開了我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序幕。

2、制定出台了《**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我縣在充分調查林業現狀,特別是林業產權狀況的基礎上,制定了《**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市政府批覆,7月20日已下發各鎮和縣屬各單位遵照執行。

3、成立了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林改各項工作,縣委、縣政府成立了以李桂生書記為組長的“**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並組建了林改辦公室,從縣委辦、縣政府辦、宣傳部、司法局、財政局、檔案局、國土局、果業局、林業局等單位共抽調了32人為林改辦成員,由林業局局長袁化仁任林改辦主任。

4、落實了辦公場所和資料設備;

為了解決林改辦公場所,要求林業局騰出了兩間辦公室作為林改辦公室。另外,已督促林業局準備好了所需圖、表、卡等資料和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設備

5、籌措了林改經費,落實了資料設備和辦公場所;

我縣林改經費籌措實行縣、鎮、村三級負擔的辦法,層層落實。縣財政已拔付了縣林改辦工作經費50萬元,林業局自籌20萬,各鎮自籌20萬,購置了所需圖、表、卡等資料和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設備,為了解決林改辦公場所,林業局騰出了兩間辦公室作為林改辦公室,確保了我縣林改工作的正常運轉。

6、狠抓組織領導,擺正林改位置;

縣委、縣政府將繼續高度重視林政工作,真正把林改工作和新農村建設工作擺在同等重要位置,當作當前農村工作的大事來抓,並做到統籌兼顧,有機結合。同時學習借鑑試點縣和先進縣的林改經驗,結合實際,穩步推進我縣林改各項工作。

(二)嚴格要求,規範操作

1、試點先行。按照縣委、縣政府 “積極探索、試點先行、規範運作、依法辦事、穩中求進”的思路和“有利於森林資源總量增長和質量提高,有利於增加林農收入,有利於提高林業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總體要求,根據省、市林改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本縣實際,為了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我縣在林政秩序整治的同時確定巋美山鎮寨頭村先行試點工作,組建股份制林場。該林場由15個股東出資註冊,採取農户出山入股,由有經濟實力的農户統一經營,實行山林權屬與經營權分離的形式管理。現已有320户農户簽約,股份林場面積已達28400畝。林場明確利益分配,堅持集約經營,加強護林管理,生產經營形勢明顯看好,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他各鎮也先後以個別村組先行試點,集中突破,積極探索符合本鎮實際的操作方法,然後全面鋪開。

2、明晰產權。一是制定林改實施方案。全縣7個鎮的119個村和1806個組的村組林改方案嚴格按照“兩上兩下”、“兩個三分之二”和“四籤兩不準”的程序操作,保證了林農的參與權,體現了廣大羣眾的真實意願,落實了林改還權讓利的惠民政策。二是認真做好林權登記。嚴格按照省林改辦《確權發證操作規範》操作,做到了權屬明晰,登記準確,程序合法,申請材料齊全,證明材料合法有效,並對林權登記進行了一、二榜公示和發證前公示。三是簽定和完善了各種經營形式的林地承包合同,做到了產權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四是國集聯營簽定和完善了合同,調整了利益分配,落實了政策性讓利要求。五是建立了“三室”。建立了林權登記發證室、林權證打印室、林權檔案室,配備了施配備了專職林權登記、打印和檔案管理人員及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建立了相應的工作制度,做到確保林權資料和檔案完整、規範、準確、安全和有效利用。

3、減輕税費。一是實行“兩取消、兩調整、一規範”。按照贛發[2014]19號和贛財綜[2014]80號文件精神,對涉林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木竹農業特產税和縣、鎮、村出台的所有木竹不合理收費項目;出台文件調整了育林基金平均計費價格和集體林育林基金分成比例;規範了增值税、所得税徵收範圍。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了林農負擔檢測、信訪舉報、案件查處等各項制度,對各種亂收費和加重林農負擔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查處;公佈了清理後的涉林税費項目及標準,並定期向林農發佈了木竹收購指導價。

4、放活經營。我縣嚴格按省林業廳文件要求,下達了2014年木材生產計劃,並落實到農户;木竹採伐指標實行公示制度,林木採伐許可證由林木所有者直接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做到即審即批;對壟斷經營和地區封鎖規定進行了全面清理和廢止,制定了允許林木所有者自主經營的政策;向社會公佈了舉報電話:4291611、4294509,暢通了基層反映問題的渠道;制定了木竹採伐證、運輸證、檢疫證審批的便民措施。

5、規範流轉。集體山林流轉堅持嚴格遵循有利於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堅持有利於保持水土,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堅持自願、平等、合法;堅持不改變林地的性質;堅持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做到流轉規範,落實山林流轉的協商讓利政策,充分尊重了承包經營者的主體地位,確保無強迫或阻礙流轉,無擅自截留和扣繳承包者流轉收益現象,做到了林改其間國有、集體林地暫停流轉。

6、確保穩定。一是對羣眾來信來電來訪安排了專門機構、人員接待。二是山林權屬爭議調處實行分級負責制,按照組內糾紛不出組、村內糾紛不出村、鎮裏糾紛不出鎮的原則處理,及時把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確保林區穩定。自開展林改以來,全縣未發生亂砍濫伐、森林火災、糾紛械鬥重大案件,林政資源保護管理秩序明顯好轉。

7、羣眾滿意。羣眾對林改操作反映良好,參與林業建設、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明顯提高,造林數量增加,來自林業收入占人均收入比重增加;羣眾無對林木被侵佔、偷盜的反映,產權保護得到保障。

8、做法經驗。總結提煉出了一套完整可供學習借鑑的林改材料,湧現出一批先進人物和事蹟;形成了具有參觀學習價值的示範點。

(三)、鎮村積極配合

各鎮村充分認識到林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配合,發揮各自的主動性和靈活性,掀起了林改熱潮。

1、成立了由鎮村書記為組長的鎮、村林改領導小組,並及時召開了動員大會,會議已開展到了村組長、農户。

2、落實了林改辦公場所,制定了相關工作制度。

3、加大了宣傳,張貼、懸掛了林改宣傳標語。

(四)、狠抓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

在充分認識到這次林改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鉅性和複雜性,認識到羣眾是林改基礎的

前提下,我們進行了多種形式的林改宣傳,使廣大林農真正瞭解林改、支持林改、參與林改,確保林改順利進行。在形式上,採取印發信件和問答手冊、懸掛橫幅、電視專題、巡迴宣傳諮詢等多種宣傳形式:一是印發《致全縣林農朋友的一封信》4萬封和《林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問答》3.5萬冊。二是縣廣電局對林改工作進行了電視專題報導。三是在贛南日報上發表了《**林改惠民眾》和《**林業實現生態與產業雙贏》等有關林改成效的報道。四是全縣懸掛宣傳橫幅120條。五是縣裏組織宣傳車在各鎮村巡迴宣傳,縣、鎮兩級組織了林改諮詢隊到各鎮、村開展諮詢活動。六是各鎮、村、組採取了標語、固定宣傳牌、專欄等各種形式進行宣傳,各鎮村張貼了宣傳標語1萬多條,編寫專欄2千多期。七是編排了文藝節目,縣林業局和愛樂客家藝術團協商組建了林改巡迴演出宣傳隊,深入鎮村演出宣傳林改政策。八是編印了林改簡報共12期,下發至各鎮林改辦,及時反映林改動態,交流做法經驗;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曉,深入人心,形成全縣上下關心林改、支持林改、 參與林改的良好氛圍。

(五)、狠抓林權改制資金的管理。

建立好各級林權改制資金的回收、使用和監督管理制度,防止國有、集體資產流失,確保足額回收,合理使用,有償投入,滾動發展。

四、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配套情況

1、切實減輕税費,不折不扣地落實了省委19號文件精神;

2、縣林業局機關、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和森林消防大隊等林業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全部納入了縣財政預算,並妥善解決了人員編制,保證了林業部門的正常運轉。目前林業行政事業單位核定編制數行政編19人,事業編99人,共118人(其中林業工作站31人,木材檢查站24人)。

3、規範了林業行政審批行為,制定並印發了《**縣林政資源管理規定》;

4、以林改為契機,繼續推進政企事分開,減人減事減開支,林業局已清理了超編和借用人員18人,節減費用開支20萬元;

5、規範流轉,鼓勵個人、企業及社會各界投資造林綠化,加快了森林資源培育步伐;

6、建立了林農負擔、信訪、檢查監督、案件查處等各項工作制度,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和加重林農負擔的不良行為;

7、改進了工作作風,提高了林業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8、森林公安納入了公安專項編制,並落實了森林公安局局長由林業局黨組成員擔任,森林派出所定為副科級單位的要求。

9、開展了森工企業改制工作。我縣於2014年開始森工企業改制工作,在這次林改中,我縣將採取職工參股,先試點後推廣的辦法,進一步對森工企業進行改制。

10、全縣七個鎮成立了林業產業協會,切實履行行業自律、行業協調職能,提供林業產業社會化服務。

11、計劃建立了森林資源產權交易市場,落實了森林資源產權交易等配套改革工作,為產權交易提供了社會化服務。

12、是通過鼓勵個人、企業及社會各界投資造林綠化,加快了森林資源培育步伐。九是公開了林權登記檔案,接受公眾查詢。十是鎮村轉移支付嚴格按規定落實到位,並能正常運轉。

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過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把握還權讓利的精神實質和認真落實林改“十六字”內容要求,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激活林業經營機制,羣眾對林改操作反映普遍良好,我縣鎮村林改工作成效也逐步顯現。

1、增強了林農發展林業的信心。通過落實自留山政策和“誰造誰有”政策,明晰產權,簽定合同,換髮林權證,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讓羣眾吃下了“定心丸”,保障了林農的合法權益,增強了林農發展林業的信心,提高了林農造林的積極性。林改以來,我縣個人承包承租荒山、疏林地,流轉造林明顯增多,形成了一股造林熱潮,甚至出現了多年罕見的造林苗木脱銷現象。到2014年3月底止,個體提出荒山造林和疏林地改造,竹林撫育改造申請的林農達100多户,總面積2萬多畝,營造林形勢一片大好。預計今冬明春個體造林可達5000多畝,竹林撫育和低產林改造將突破15000畝。

2、促進了村集體和林農增收。通過實施林改,全縣3.8萬農户明晰了產權,減免税費210萬元;竹木價格明顯上漲,林木每方漲了近200元,尺竹每根上漲近2元,林農來自林業收入也明顯增加,如歷市鎮楊梅村村民廖威自留山上23.5畝竹林,每年可增收2014多元。同時,通過落實集體山林承包、租賃和轉讓,盤活了集體山林資產,實現了村財和林農兩增收。

3、強化了林農愛林護林意識。通過實施林改,明晰山林產權歸屬,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了山區羣眾護林意識,促進了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4、轉變了林農經營山林理念。通過實施林改,落實山林承包經營,引導開展竹木深加工和跨村經營,林農擴展了經營林業的利潤空間,經營理念發生了轉變,由過去單純造林護林,逐步轉入營林、加工和銷售一體化經營。

5、推動了社會辦林業進程。通過林改確權和產業引導,吸引社會閒散資金參與集體山林承包經營,社會辦林業的氛圍日益濃厚。一方面,通過加大投入提高現有林分質量;另一方面,通過改變傳統的營造林只侷限於用材的觀念,大力推廣種植桉樹,建立工業原料林基地。

6、解決了部份歷史遺留問題。通過大力宣傳林改法

規政策,耐心向羣眾做過細的思想工作,解疑釋惑,化解矛盾,調處糾紛,有效解決部份歷史遺留問題。

7、維護了林區的社會安定穩定。各鎮村在實施林改過程中,嚴格按照《**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嚴管生態公益林,穩定落實自留山和責任山,放活用材林。特別是對集體山林的轉讓、租賃和承包行為,嚴格按照 “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操作,堅決杜絕暗箱操作、低價轉讓承包等損害集體經濟利益的行為,讓羣眾“看在眼裏,記在心裏”,明白放心,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的發生。自林改後,各鎮村都能按程序辦事,依法操作,到目前為止未收到一封(含上級)批轉的林改告狀信。

8、為促進農民增收,加快山區經濟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了良好基礎;

9、加強了黨和政府在林農心中的地位,使林農充分認識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心。

六、繼續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林業生產的長效機制

完善和落實林業政策,是調動農民羣眾植樹造林積極性的重要保證。我縣於2014年在全市率先開展了林地、林木拍賣工作的探索並取得了巨大成功(如原“九曲度假村”林地的拍賣,就是一個很成功的典範)。幾年來,我們不斷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按照宜賣則賣,宜租則租、宜包則包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起了林業生產的長效機制,真正調動起了廣大羣眾造林、管林、護林的積極性。

1、建立林地流轉機制,促進健康發展

我們把速生豐產林、農林間作、經濟林做為農村種植業結構調整來對待,根據羣眾意願,按照“樹隨地走,誰造林誰所有”的原則,允許採取調換土地、自由結合等形式,實現集中連片、規模化發展。並明確規定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可依法繼承、抵押、擔保、入股,極大地調動了羣眾參與植樹造林的積極性,保護了林業生產成果。

以全縣林業發展規劃為依據,把綠色通道、村鎮四旁、河道、荒鹼地等宜林地依法劃為永久性林地,全部實行公開拍賣。在林地拍賣工作中,我們堅持典型引路,因村而宜,一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則,保證所有購買者平等競爭;二是堅持“四宜四不宜”的標準:即堅持拍賣面積宜大不宜小,提倡大户承包,禁止平均到户;拍賣年限宜長不宜短,一般不低於30年;拍賣價格宜低不宜高;拍賣合同條款宜細不宜粗。拍賣前丈量土地,明確四至,由羣眾代表評出底價,並張榜公佈,廣泛徵求羣眾意見,逐户登記是否參與競標,並簽名蓋章。競標者先交足底價款和保險抵押金。競標時,公證人員到場監督,競標後,當場交足購買金,當場公證,當場簽訂拍賣合同。總之,一個目的就是讓羣眾吃上“定心丸”,種上“放心樹”。對林地拍賣資金,我們在預留出同等年限的農業税、水費等法定税收外,其餘全部用於林業生產和公益事業。

2、健全林業管理體制

真正做到為減輕林農負擔,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增強林業發展活力,實現“希望在山”,促進農民增收,加快山區經濟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作保證。

七、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存在的一些問題

1、宗地數多且複雜。我縣有的鎮村當年分山到户時村組交錯,分得過於複雜,過於細,而且面積分得過小,影響勾圖速度和工作開展。

2、農户到場率較低。林改工作涉及千家萬户,每個宗地都要以農户簽字為準,而我縣外出務工林農較多又沒有委託他人簽字,有的難以聯繫,無法到達現場,造成勾圖指界簽字困難。

3、短時間內林改宣傳面不廣,深度不夠,部分羣眾對林改工作存在疑心和誤會,參與積極性不高。

4、插花山過多。我縣與廣東、安遠、龍南、尋烏、信豐交界,插花山較多,地形複雜,影響進度,而且多年引起的山林糾紛原因複雜,調處困難。

5、短時間內全面展開和完成林改工作,感到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

6、林改工作經費投入大,資金嚴重短缺。

總之,通過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現了土地、勞力、資金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使購買者真正擁有了林地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調動了廣大羣眾植樹造林的積極性。通過林權制度改革,激活了投入機制,拓寬了投資渠道,變過去由國家、集體投入為主,為羣眾個人投入為主,形成了多元化的投入機制,解決了綠化資金不足的矛盾。通過林權制度改革,拓寬了集體和羣眾增收的渠道,使閒置多年的溝渠路邊荒地變廢為寶,不僅盤活了集體資產,而且增加了集體收入,林地拍賣為全縣的林業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縣林業局

二oo六年九月十六日

第二篇:關於*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關於**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我縣林業生產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關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及省委、市委對林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把林業生產做為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來抓,按照依靠全民造

林,深化改革活林,推廣科技育林,嚴格執法管林的發展路子,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護,重點實施了綠色通道、城鎮村莊綠化、河道綠化、特色經濟林建設、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珠江防護林工程和長江防護林工程等八大工程。幾年來,經過全縣人民不懈的努力,全縣林業生產呈現出蒸蒸日上,欣欣向榮的發展局面,發展速度之快,發展規模之大,史無前例,為新世紀經濟建設和實現生態林業的宏偉目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一、**縣及林業基本情況

我縣位於江西省南部邊陲,是一個典型的內陸山區縣,俗稱“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家園”。全縣轄7個鎮,119個行政村,1806個村民小組,52444户(鎮村38320户)。據2014年“二調”資料結果顯示:(1)林地情況。全縣土地面積197萬畝,其中林地面積166萬畝(國有林地20萬畝,集體林地146萬畝)。公益林面積12.2萬畝,果業面積5萬畝。(2)林地權屬結構。全縣自留山138萬畝,集體統一經營山8萬畝,國有林地面積20萬畝。全縣林地已流轉13萬畝,其中集體統一經營山流轉6.8萬畝。(3)森林資源情況。全縣活立木蓄積量為437.24萬立方米,活立竹1622.27萬根。全縣森林覆蓋率78.1。

二、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前我縣的基本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縣林業雖然已經有一個比較好的發展環境,但是與我縣的經濟發展仍然存在很多不適應的問題,主要有以下:

1、森林分佈不均,林分質量不高;

2、林業產業化建設滯後;全縣林業產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結構不合理,特色林業經營沒有做到集約化,加工只是初加工,林業經濟效益還較低、生產力水平低。特別是山區農村,農村經濟還較落後,農民靠山吃山,山不致富,希望在林,林無產業的現象還存在,林業產業化建設滯後;

3、林業生態建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矛盾突出;政府行為和農民合法利益的矛盾如何協調,生態建設的資金來源如何解決?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何體現,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如何分配,一直制約着全縣林業事業的發展;

4、林業森工企事業單位債務包袱沉重、各項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5、壟斷性生產、經營成份大,林農負擔重,林農的生產積極性不高;

6、林地、林木的產權不明晰,林農自主權不高,難以發揮林地、林木的作用。

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內容和主要做法

林改是進一步明晰產權,明確責、權、利,保護林農合法權益,減輕林農負擔的重要舉措,是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增強林業發展活力,實現“希望在山”的關鍵所在,是促進農民增收,加快山區經濟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措施,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省、市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召開以來,我縣緊緊抓住這一契機,高度重視,及時傳達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縣在林改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解決辦法,並對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全面開展進行了周密安排。

(一)、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細緻開展各項工作

1、召開了縣四套班子會議;

今年3月9日,我縣召開了縣四套班子會議,傳達省、市林改文件精神,同月24日下發了對全縣林政秩序全面清理整頓的抄告單,並下發了《林政秩序整治方案》,拉開了我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序幕。

2、制定出台了《**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我縣在充分調查林業現狀,特別是林業產權狀況的基礎上,制定了《**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市政府批覆,7月20日已下發各鎮和縣屬各單位遵照執行。

3、成立了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林改各項工作,縣委、縣政府成立了以李桂生書記為組長的“**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並組建了林改辦公室,從縣委辦、縣政府辦、宣傳部、司法局、財政局、檔案局、國土局、果業局、林業局等單位共抽調了32人為林改辦成員,由林業局局長袁化仁任林改辦主任。

4、落實了辦公場所和資料設備;

為了解決林改辦公場所,要求林業局騰出了兩間辦公室作為林改辦公室。另外,已督促林業局準備好了所需圖、表、卡等資料和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設備。

5、籌措了林改經費,落實了資料設備和辦公場所;

我縣林改經費籌措實行縣、鎮、村三級負擔的辦法,層層落實。縣財政已拔付了縣林改辦工作經費50萬元,林業局自

第三篇: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自查報告

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自查報告

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自查報告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按照《××省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方案》(*林改辦[2014]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開展林改工作實際情況,我們認真開展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林改開展情況

××縣地處江西省南部,全縣有18個鄉鎮,159個行政村,1839個村民小組,總人口34.08萬人,總户數6.78萬户。全縣國土總面積356.2萬畝,林業用地面積299.7萬畝,佔全縣總面積的84.1;國家重點公益林區劃面積66.74萬畝,佔林地面積的22.3,果業山地面積25.6萬畝,佔林地面積的8.5,森林活立木蓄積535.5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83.6。

林改前,全縣林地中,國有林地面積75.7萬畝,佔有林地面積的25.3;集體統一經營面積102.5萬畝(已流轉集體山林面積43.4萬畝),佔有林地面積的34.1;自留山面積68.6萬畝,佔有林地面積的22.9;責任山面積52.9萬畝,佔有林地面積的17.7。

2014年7月以來,我縣根據省、市統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縣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開展以“明晰產權、減輕税費、規範流轉、放活經營”為主要內容的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至2014年3月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全縣完成深化改革面積288萬畝,佔應改革面積的96;已明晰產權面積288萬畝,佔應明晰產權面積的96;完成區劃面積298.2萬畝,佔應登記面積的99.5;完成林權登記面積288萬畝,佔應登記面積的96;經自查評定,分山到户率達到81.6;分户登記率達到88.1;糾紛調處率達到80.2;羣眾滿意率達到95。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開展得到了廣大林農羣眾的衷心擁護,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顯著提高,實現了“還權於民、還利於民、聚力於民”和“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社會增效”的良好局面,迸發出強大的生命力,為促進林農受益、税費減輕、權屬明晰、經營放活、流轉規範、林區穩定的大好局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自查分析評價

從自查情況來看,我縣村組林改操作規範,全縣不合理收費項目全面取消,木竹採伐指標公示制度得到落實,壟斷經營和區域封鎖已經打破,林業部門行政經費已納入財政預算,未發生森林資源重大案件,林區秩序良好,綜合評價定為合格。

具體分析評價如下:

(一)組織領導

建立機制,形成合力,堅持把“縣、鄉、村三級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貫穿於林改全過程,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全民配合抓林改的局面。縣一級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總督查,縣長××為組長,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副縣長××為副組長的林改領導小組,從縣林業、財政、信訪、檔案、法制辦、國土、監察、政法等單位抽調12名同志成立林改辦,下設信訪接待、政策宣傳、業務指導、維護穩定等四個工作組;並於2014年7月4日召開了全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建立了各項制度,層層落實責任,由縣人民政府與各鄉鎮人民政府簽訂了責任狀;鄉鎮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和掛點幹部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到底”的工作責任制,並召開了相應的動員大會,成立了機構、落實了專職人員,村、組及時召開了幹部大會、黨員會、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組建了駐村工作組,並制定了改革方案,經縣人民政府批覆實施。

林改工作開展以來,縣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林改工作,多次實地進行調研,發現和解決林改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2014年6月21日-23日縣委書記××分別到××、××*、××等鄉鎮,深入農户和山頭對集體山林流轉開發果業如何確權發證等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縣長××經常聽取林改工作彙報,重大問題親自決策。2014年9月5日,省林業廳廳長××*在我縣調研林改工作時,對我縣在林改工作中正確處理好與果業發展、礦業資源開發、國有林場和招商引資等“四大關係”的工作做法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宣傳發動

我縣林改宣傳主要採取發放公開信、組織宣傳小分隊、張貼宣傳標語、製作宣傳條幅、書寫固定宣傳牌、編印林改簡報、編制林改資料彙編、開辦林改電視專欄、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各鄉鎮、村、組按照要求書寫、張貼標語5695條,製作宣傳條幅80餘幅,發放林改公開信6.8萬份,確保了發放到每户林農家中,縣電視台開辦了林改專欄,每週播出1期,縣林改辦編印了林改簡報12期,組建林改文藝演出小分隊深入鄉、村巡迴宣傳18次。

(三)明晰產權

針對我縣林業“三定”時期確權情況,我縣以明晰產權為重點,穩定山林權屬。一是做到“

第四篇:關於餘灣村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關於餘灣村產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劉文俊

根據區委工作安排,3月7日,我和區政法委的同志在東溝鎮黨委副書記易國勝的陪同下到東溝鎮餘灣村調研村級產權制度改革相關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餘灣村現有人口3040人,17個村民小組,23個自然灣。國土面積697公頃,耕地5400畝,其中水產2300畝,山地300畝。共有80名黨員,村“兩委”幹部6名,村支部書記餘廣華。該村外出打工800餘人,長期外出的200餘人,2014年人均純收入5800元。農民主要經濟收入一是外出打工,佔60%,以外出打樁為主;二是在家承包魚池。2014年村級集體經濟收入7萬餘元。

二、產權制度改革情況

餘灣村最後一輪土地延包在1998年—1999年,在土地延包中,將5000多畝耕地全部承包到679户農户。前些年,隨着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許多農民外出打工,耕地出現嚴重拋荒;有一部分農民利用緊臨梁子湖邊的優勢將田地做成魚池發展水產業,並取得較好的經濟收益。村級就把一部分耕地收回,重新將耕地進行整合,併發包到部分農户手中,能養魚的就做成魚池,不能養魚的就種水稻。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村或組首先與發包的農户簽訂合同,然後與承租户簽訂承租合同。承租合同一般是5-6年重籤一次,這樣有利於合同的變更,使承租合同更有時效性,農民能得到更實在的股份紅利。至目前,該村將大部分耕地承租到100多户大户手中,主要發展水產業和種植水稻。餘灣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的做法得到了該村農民的普遍認同。

該村集體有500畝魚池、300畝山地,全部發包到農户手中,每年可收益2萬多元。2組承租户餘勝華包70多畝水面,用於養魚、珍珠,同時還包20多畝種湘蓮,每年純收益4萬多元。11組承租户餘啟福,包100多畝田地,主要種稻谷,採用機械耕作,每到繁忙季節,就在臨近僱請勞力,按每人每天80-100元給薪金。該户除每年每畝享受國家政策補貼70元外,每年純收益在3萬元以上。2組承租户董才將,除從該小組中承租70多畝田地,還從臨近的徐山村承租70多畝田地,用於種植水稻和養魚,每年純收益5萬多元。從以上大户中可以看到,承租户通過成片承租山地或水田,只要年成好,不出現大的水災或旱災,羣眾均可得利,一方面外出打工的農民可得到土地租金(股金),另一方面承租户可得到收益,同時村或組也可提取一定的管理費,用於彌補村組幹部的工資,羣眾也普遍能夠認可。由此可見,在農村中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化改革是切實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三、存在的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給農民帶來一定實惠。但由於土地收益低,回報少,農民種田的積極性不高,農村土地仍然出現大面積拋荒,一些農民受土地私有化影響,寧願拋荒,也不願把土地轉讓出去;還有一些耕地由於地理位置不好,拋荒現象到處可見,這些大大浪費了土地資源,探索農村土地改革迫在眉睫。

四、建議

一是在農村中積極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化改革,搞活農村經濟,讓廣大農民得到實惠。

二是積極推廣家庭農場,讓部分農民規模化經營,幫助農民選準種養業的切入點,確保農民創收。

三是強化農民技術培訓,各鎮、區相關部門要切實搞好農民

培訓工作,讓農民懂得經營,善經營。

四是成立農民產品經營公司,農民生產的產品全部由公司回收,保證農民既得利益不受損失。如餘灣村承租户董才將養的魚,去年底由於找不到合適的買家,全部由小畈子低價運走,實在可惜。

第五篇:關於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關於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孫彪

近幾年,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制定了鼓勵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促進了我市集體林產權制度的改革。一些地區取得了顯著成效,積累了好的經驗和做法。

一、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現狀

1998年以來,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及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商品林和非公有制林業的通知》下發以後,我市集體林產權和經營方式發生了重大變革。商品林建設的多元化投入、多形式經營、多層次發展的形勢已見雛形。至2014年底,全市集體林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已經明晰到户的面積為340.98萬畝,佔全市集體林業用地總面積665.96萬畝的51.2%,並有不斷擴大的趨勢。其中,近幾年通過改革分權到户的集體林面積為268.58萬畝,具體是:管護承包面積96.1萬畝,經營承包面積72.76萬畝,招標、拍賣、協商出讓面積99.72萬畝;1983年林業"三定"工作中分包到户的自留山和責任山面積72.4萬畝。

二、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總體評價

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解決的是制約林業快速發展的生產關係問題,改革後的利與弊,是顯而易見的。

(一)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突出成效

通過改革,將山林所有權明晰到户,調動了林權所有者投資營造林和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推動了林業發展。

1、改革充分調動了社會各界投資營林生產的積極性

過去山林歸集體所有,在村民誰都有誰都沒有的情況下,營林生產與羣眾利益結合不緊密,造林靠政府發動,村民則是出工不出力,致使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普遍偏低,年年造林不見林,林地資源利用率、收益率極低。通過林權改革,將集體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明晰到户,建立起合法穩定的承包、租賃關係,增強了村民及社會各界投資林業生產的信心。

在造林綠化方面,我市近三年來完成造林96.27萬畝中,非公有制投資造林就達45.8萬畝,佔全市完成造林面積的47.6%。僅2014年度,我市非公有制造林就達20145户,完成造林面積27.28萬畝,佔我市年度造林面積的88%,超百畝的有141户,超500畝的有5户,超千畝的有2户。昌圖縣林業局職工韓慶華,通過林地承包方式在朝陽、大興鄉承包宜林荒溝1100畝,投資155萬元,營造新品種楊樹80萬株,現平均胸徑已達12cm;鐵嶺縣造林大户劉德信,在完成自有自留山、責任山造林的基礎上,於1998年起,又通過承包或轉包的方式承包林地550畝,營造楊樹10萬株,目前平均胸徑已達18cm,價值500萬元以上。寬鬆的林業政策,調動了羣眾造林的積極性,造林大户的湧現又帶動了周邊的羣眾。通過林權改革,非公有制造林已逐步成為造林的主體。

2、林業產業長足發展,地方經濟又增新亮點

首先,非公有制造林進程的加快,為苗木花卉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我市以靠山鄉為核心的苗木花卉基地面積已增至9.5萬畝,年產商品苗3.7億株,人均增加收入2200元,占人均收入的60%。其次是逐年遞增的森林資源為木材精深加工業提供了原材料保障。繼香港獨資浩遠木業落户鐵嶺後,瀋陽文成木業也看準鐵嶺的原材料優勢,來鐵嶺落户。目前,全市650家木材經營加工企業,年產值達3.5億立方米。三是閒棄的經濟林資源再現生機,為鐵嶺創造出了獨特的經濟發展優勢。自明清以來,鐵嶺榛子一直被視為榛子中的精品,但由於過去體制上的制約,野生榛林呈棄管狀態。通過承包、拍賣改革,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看準了野生榛林開發的潛力和經濟優勢,積極通過承包經營等方式投資野生榛林復墾,使野生榛林再度發揮了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優勢。我市榛林墾複目前已達到18.7萬畝,年產成品榛子280萬公斤,並已成功地申報了榛子原產地保護標識,鐵嶺榛子被列入國家原產地保護,創出了"春園"、"鐵榛"等名牌榛子產品。鐵嶺縣榛園墾複大户佟寶華,承包榛林0.7萬畝,年產榛2萬公斤,年收益達到50萬元。四是林業立體開發成效顯著,林地利用率明顯提高。山林處處有黃金,溝塘處處都是寶。溝塘養林蛙,林下育山參在我市已蔚然成風。我市人工、半人工養殖林蛙户已達500多户,開發林蛙養殖溝1100條,林蛙儲量達1.9億隻,年產商品蛙1000萬隻;我市以開原市黃旗寨鄉和鐵嶺縣白旗寨鄉為代表的林下參開發面積猛增,目前已開發林下參、細辛3萬畝,香菇、木耳等食用菌1萬畝,刺龍芽,大葉芹等山野菜12萬畝,年產值6600萬元。

3、林業兩濫案件明顯減少,森林資源管理得到加強

山林改革實現了產權明晰,權責分明,山林權屬和羣眾利益緊密結合,保護森林資源的安全已經成為羣眾的自覺行動。森林資產成為公民的自有財產。目前,我市凡是已經開展林權改革、分包到户的森林資源,都形成了山山有人管,林林有人護,人人都是護林員的可喜局面。盜砍濫伐林木、濫徵亂佔林地案件明顯減少,幼林地內砍柴、放牧現象也有所收斂。

4、科技興林有了新進展,林分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通過二次漸伐、林下更新紅松等耐蔭樹種,尤其對於油松等天然更新效果較好的樹種,通過二次漸伐實現天然更新更是理想的經營模式,這樣不僅不影響林地的經濟產出,而且還可以縮短林業的生產週期,對實現森林資源面積、蓄積的"雙增長"起到積極作用。但多年來,這種經營方式始終得不到廣泛推廣,集體林經營單位從少投入多產出的目的出發,一直看中剔光頭的皆伐方式,原因就是產權不明晰,林木資產與羣眾利益結合不緊密。通過改革,密切了羣眾與森林資源資產的關係,林權所有者從真正意義上將森林資源當作自己的長遠利益來謀劃,不僅在營林採伐中杜絕了"拔大毛"現象,而且二次漸伐、冠下更新的有利於森林資源長期利用的經營模式也得到推廣。

(二)存在的問題

我市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客觀地講,也存在許多不容樂觀的問題。

1、個別地區存在無序轉讓、假招標的現象,低價出售集體山林,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2、個別地方未經村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少數人將山林低價出售;還有個別村民委員會未經小組同意,擅自將小組的山林轉讓出售,導致村民不滿。

3、個別地區轉讓沒有經過評估,程序不規範。

4、林木採伐制度不配套,林權所有者收益權落不實,導致個別地方對林權制度改革不感興趣。

5、個別村民存在短期行為,急功近利,重眼前輕長遠。

三、總結經驗,推陳出新,堅定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正確發展方向

林權制度是林業建設與發展的核心和基礎。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流轉規範、保護嚴格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是林權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內在要求,是林業發展的制度保障,對加快全市林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我市土地利用現狀是"四山一水四分田,一分道路和莊園",林地與耕地面積持平。但對國民經濟貢獻率,林業產值不足農業的十分之一,其原由就是林業所有制關係成為制約林業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為消除制約林業發展的瓶頸,加快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一)推進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條件業已成熟

國家、省政府為全面開展集體林產權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林地是土地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承包、拍賣等方式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要對"兩權合一、統一經營"的林業產權制度實施改革為承包經營制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指出,對目前仍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山林,要區別對待,積極探索有效的經營形式,將產權逐步明晰到個人。今年初省政府《關於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4〕13號)對深化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也提出明確要求。最近省政府又下發了《關於深化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省內、外及我市既往的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實踐證明:一是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有較好的羣眾基礎,羣眾熱情高。二是改革後儘管個別地區由於操作不當而出現了不利於林業快速發展的問題,但如果考慮細緻、組織周密、陽光操作,對盤活林業資產、加快林業發展的效果是十分明顯的。三是福建、江西兩省和我省的本溪市開展的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已經説明,通過改革,明晰林業產權關係,落實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解放了林業生產力,調動了羣眾營林生產積極性,不僅林業對國民經濟貢獻率明顯提升,而且也加快了森林資源的快速增長,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綜上所述,加快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已經成為快速推進林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二)周密安排,將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切實抓出成效

1、將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納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是一項事關千家萬户利益的大事,社會牽扯麪廣、利益關係複雜、工作難度大。為保證此項工作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我們將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對此項工作的支持和重視,建立起以市委牽頭、市政府操作、各部門參與的領導機制,以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獎懲並重的責任監督機制,由各級紀檢、監察和林業部門組成巡迴監督組,隨時掌握林權改革的動態。各級黨委、政府要正確面對和處理好改革中的"兩大"關係,第一,正確處理好森林資源的保護與利用的關係。要從切實保護好資源和環境,充分發揮我省森林資源優勢和生態優勢的實際出發,以這次"林改"為契機,繼續搞好森林分類經營管理。一是嚴格保護公益林,更好地滿足人們對生態環境的需求。公益林承擔着維護生態的重要功能,在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後,公益林的保護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更不允許遭到破壞。二是放活商品林,加快林業產業發展。要完善林木採伐管理政策。今後對於自留山的林木、定向培育的工業原料用材林、速生豐產林、新造商品林的採伐,在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和標準的同時,要給林木所有者更多的自主權。第二,正確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直接關係到廣大林農的切身利益,總體上有利於社會穩定。始終注意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三者的關係,堅持把穩定放在第一位,本着先易後難的原則,妥善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認真處理好山林糾紛,嚴格執行改革方案,充分尊重多數羣眾的意願。對借改革之名,進行亂砍濫伐、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要認真查處,嚴厲打擊。對改革的程序、方法、內容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改革方案的制定必須堅持民主原則,廣泛聽取村民的意見。要把林改政策和決策權交給羣眾。

2、方案先行,分區施策,依法操作

在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上,我們定位為:以"三個代表"為指導,以實現林業快速發展、有利於森林資源總量遞增為目標,堅持"明晰所有權,放活使用權和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的原則,在保持集體林地所有權的前提下,明確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落實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多種經營形式並存的集體林經營體制;將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落實到户,落實到聯户或其他經營實體,鼓勵森林資源依法合理流轉,保護非公有林權所有者的合法財產權,真正實現"林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利"。改革中,我們要謹防"四種傾向"。一是防止簡單化傾向。就是把林改簡單地理解為"一分了之"、"一賣了之"、"一包了之",這種做法是對改革的一種誤解、甚至是一種損害。二是防止絕對化傾向。"絕對化"就是思維上的一種僵化,表現在工作上"千篇一律",方法上"一刀切"、"一種模式"或照抄照搬。必須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地區分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對策,做到"改而有序,分而有為"。三是防止淺表化傾向。"淺表化&q(請繼續關注)uot;就是經驗化,經驗是珍貴的、有價值的,但只憑經驗,不講理性和科學就可能流於形式,達不到預期效果。四是防止短期化傾向。就是既要全力抓好當前的改革,注重針對性、突破性、操作性,又要有戰略眼光和思維,突出前瞻性、戰略性、政策性。不搞急功近利,不留任何改革的"後遺症"。

在分區施策、方案制定上,我們要充分考慮到村民意願和森林資源自然條件兩大因素,宜分則分、宜管則管、宜包則包,不搞"一刀切"。首先要尊重當地羣眾意願,充分聽取羣眾對改革的呼聲,改革方式可以因村而異,多種多樣,如分林到户,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拔等,只要改革後有利於發展森林資源,不造成森林資源的破壞,羣眾滿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哪種方式,就採取哪種方式。其次為避免在改革中造成集體林資產的流失,要抽調專業技術人員組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作為改革中森林資源資產流轉的必備環節,凡未經評估而作價流轉的一律無效。第三要充分考慮到森林資源自然條件的差異和改革後林業的發展前景,嚴格依法依規操作。一是對在以往林權改革成果重新把關,凡是公平、合理、符合政策規定、經過村民或村民代表表決、合同齊全的,均予以維護;凡程序不健全、合同不完備的,要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重新表決,予以補正或廢止。廢止的要列入本次改革。二是分區施策,依法守規。從林業區劃上看,我市現有公益林347.7萬畝,商品林429.6萬畝,這次改革中,對公益林主要採伐管護承包的方式,經營者依法享有公益林補償,並可以在不破壞森林資源的前提下開展林下資源開發,如林蛙養殖和種植林下參;商品林則力求分權到户。從森林資源分佈區位上看,我市分為東部山區和中西部平原區,東部山區以用材林和水源涵養林為主,中西部以防風固沙林和農田防護林為主。東部山區採取均山、均利的方式分片到户、分包到人;因中西部農田林網無法分條、分段,則採取整帶、整網眼地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落實到人。三是保證改革後實現森林資源的面積和蓄積的"雙增長"。從今年起,今後農田防護林更新採伐均簽訂限期更新責任狀,預收造林更新保證金(按每畝700元收取,其中:整地保證金每畝500元,造林保證金每畝200元),造林更新保證金建立專户,統一支付。

3、未雨綢繆,與時俱進,創建適應森林資源資產流轉的交易平台

這次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是實現林業由傳統的集體所有的封閉經營模式向社會化辦林業的開放式經營模式轉變的開端。改革後,在社會多主體的普遍參與下,森林資源資產的轉讓、轉包、繼承、抵押、擔保、入股、信貸等業務將大量增加,林業生產經營模式、理念也將發生重大變革,林業管理的任務將更為繁重。為適應這一重大變革,我們要切實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要強化宣傳,讓林業的社會參與者普遍知曉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切實提高林業生產各主體的法律意識和政策意識,做到嚴格依法經營、依法辦事。二是建立起完善的與集體林改革相適應的森林資源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森林資源資產的流轉程序、流轉範圍,嚴格森林經營中林木的採伐設計、審批、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核發、伐中監督、伐後驗收、運輸證的發放、跡地更新等環節的行政管理,以保證森林資源的持續增長、永續利用。第三為滿足社會涉林各主體的服務需求,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起以有利於森林資源資產流轉的林權登記發證、資產評估、林業投資諮詢、營造林技術服務等在內的森林資源資產交易平台,採取"一條龍"的服務方式,進一步盤活森林資源資產。

鐵嶺市林業局

希望以下其他精彩範文能幫到你:

在全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調度會上的講話

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先進經驗

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經驗交流材料

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現狀、問題和對策

村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