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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5.14K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一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支事由,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支差旅費。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 uaw 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報銷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公,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

(2)伙食補助費:

(3)市內交通費: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在行車途中屬於個人原因的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交通費以及伙食費實報實銷,不享受補助標準。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對員工出差的管理,細化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結合相關財務制度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出差是指員工離開原工作地區,進行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根據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為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根據公司目前情況,本制度所指出差均為國內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河北易倍得建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成都福瑞德建材有限公司、河北康德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二、部門職責

1、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報銷;

2、行政部負責出差火車票和機票的預定;

3、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三、出差及報銷程序

1、目的地分類標準

國內一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2B

國內二線城市:重慶、天津、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及省會城市3C

國內三線城市:除一線、二線城市外的所有國內城市、往返大交通

2、標準:

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頭等艙/公務艙軟席/一等座不限

1、大交通方式應選擇最經濟、最便捷的方式;

2、飛機票費用(含燃油費、機場建設費)如低於其他費用的,可直接選擇飛機。

副總/總監/總助經濟艙軟席/一等座不限3各部門經理/副經理/主管經濟艙硬席/二等座不限4其他員工/硬席/二等座不限、當飛機票費用(含燃油費、機場建設費)低於火車或其他交通費用時,主管級以下員工可直接選擇乘坐飛機(報銷時應説明火車和機票折後價格的對比),並最終以行政部確認的機票和火車票為準;

1、團體出差,長途交通及其他交通費用一律集體買單,憑有效單據實報實銷;

2、餐費報銷標準:

3、員工出差期間,應選擇包含早餐的酒店,或在酒店內用早餐,早餐費用可包含在住宿費用中,因此不另予報銷;

4、員工出差餐費報銷不分地區、員工級別,補貼標準上限為50元/天/人,填寫《領款憑證》報銷;

5、團體出差,集體就餐,集體買單,集體就餐標準參照的標準,填寫《領款憑證》經審批後報銷,超出部分個人分攤,實報實銷的一律憑有效票據審批後報銷;

費用補充説明:

1、員工出差期間適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在交通旅途中度過,或上級有明確安排員工需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按加班計考勤,除此之外員工在出差期間一般不報計加班;

2、員工出差必須提前申請,並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經相關權責人員審核、批准後方可出差;

3、員工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時,需將出發及回程的時間填寫完整,否則不予審批;

4、員工出差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審批時間執行,如需因工作需要延長,應先與主管領導溝通,待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實行,並在出差回到公司後,重新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並重新審批;

5、員工出差如需借支的,憑審批後的《出差預算申請表》填寫《借支單》,金額不得超過《出差預算申請表》中所填寫的金額;

6、員工出差歸來後,應在5天內進行費用報銷申請,所有費用按現有的費用報銷程序進行報銷;

7、員工出差機票由行政部負責預定,費用統一由行政部報銷,員工報銷時需扣除機票費用,住宿費用由員工自行在酒店前台結算;

8、員工出差期間非因公需要參觀、遊覽或因私事而繞道增加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承擔,額外增加的時間若非節假日或休息日,作為事假處理;

9、報銷出差費用時,需提供合理票據,具體如下:

10、酒店住宿發票需提供酒店入住清單,明確入住人姓名、入住時間及入住酒店期間發生的費用,酒店發票金額需和酒店入住清單金額一致,住宿費用不得單晚超標,不得累計均衡報銷,單晚超標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11、大交通費用需提供相應單據,乘坐飛機需提供登機牌;

12、其他交通費用發票需註明往返地點;

13、任何差旅報銷發票必須加蓋清晰的'收款公司發票印章,且註明正確的公司抬頭(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否則,一律視為無效票據不予報銷;

14、員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退、改票費用不予報銷;

15、所有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發票的費用,需在報銷時解釋原因並經相關權限人員簽字審核後方可報銷;

16、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對任何有疑問的票據做出解釋,並決定是否報銷;

17、凡員工乘坐大交通出發時間(含乘坐市內交通工具的時間)在公司上班之後的,須從公司出發,返程抵達石家莊的(含乘坐市內交通工具的時間),須回公司上班。

四、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執行,原《銷售人員出差費用標準》同時作廢。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三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支事由,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支差旅費。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報銷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公,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理

其餘人員

(2)伙食補助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

其餘人員

(3)市內交通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10

其餘人員10

(4)交通工具標準:

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

普通艙

軟卧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經理

預申請

硬卧硬座

二等艙

可乘

實報(緊急情況實報)

其餘人員

——

硬卧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備註:以上人員總經理為公司負責人、經理為部門負責人、其餘人員是除以上人員之外所有人員。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在行車途中屬於個人原因的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交通費以及伙食費實報實銷,不享受補助標準。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