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座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座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准後,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儘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座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説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並經審批人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乾,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乾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併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説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籤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户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並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籤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籤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後於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並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准,上報董事會備案後,於20--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税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説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銷賬規定:(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
(二)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複核→總經理審批。
(三)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三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四條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複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五條差旅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職務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卧120元/天30元/天30元/天
部門負責人火車硬卧150元/天40元/天40元/天
總經理助理飛機200元/天50元/天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飛機實報實銷實報實銷實報實銷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説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户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三)報銷流程
1、出差申請:擬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詳細註明出差地點、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預計差旅費用項目等,出差申請單由總經理批准。
2、借支差旅費:出差人員將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表>交財務部,按借款管理規定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按規定支付所借款項。
3、購票:出差人員持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複印件,到行政部訂票(原則上機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書面説明情況,經審批人簽字後報財務備案)。
4、返回報銷: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第六條電話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移動通訊費: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採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具體標準見行政部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固定電話費: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必須的固定電話,並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不鼓勵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私人電話。
(二)報銷流程
1、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將本月員工手機費執行標準(含特批執行標準)交財務部。
2、財務部通知員工於每月中旬(20日前)按話費標準將發票交財務部集中辦理報銷手續。
3、財務部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的審批程序集中辦理員工手機費報批手續。
4、員工到財務部出納處簽字領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電話費由行政部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及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若遇電話費異常變動情況應到電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示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交通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可以乘坐出租車;(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流程
1、員工整理交通車票(含因公公交車票),在車票背面籤經辦人名字,並由行政部派車人員簽字確認,按規定填好<交通費報銷單>。
2、審批: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審批。
3、員工持審批後的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二條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規定: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此類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集中購置,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報銷流程
1、購置申請: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報批。
2、報銷程序: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出入庫單),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報批。審批後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衝抵借支。
3、費用歸集:財務部按月根據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門領用金額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庫存用品作為公共費用,待實際領用時分攤。
第十三條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及其他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招待費:為了規範招待費的支出,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徵得總經理的同意。
2、培訓費:為了便於公司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此費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培訓需求應及時報送人力資源。人力資源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3、資料費:在保證滿足需要的前提下,儘量節約成本,注意資源共享。各部門在購買資料前必須先填寫<資料申請表>,在報銷前必須到行政部資料管理人員處進行登記(資料管理人員在資料發票背面簽字)。
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二)報銷流程:
1、招待費由經辦人按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及一般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培訓費由人力資源部人員根據審批程序及報銷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3、資料費在報銷前需辦理資料登記手續,按審批程序審批後的報銷單及申請表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4、其他費用報銷參照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辦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資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資源部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轉交財務部;(2)總經理提供職工月度獎金分配表;(3)財務部根據獎金錶及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4)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5)每月25日由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6)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工資條並與工資卡內資金進行核實。
(二)臨時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資源部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支付標準交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財務處理;(2)住房公積金由人力資源部按工薪審批程序申請轉帳支票支付;社會保險金由財務部協助人力資源辦理銀行託收手續,財務部收到銀行託收單據應交人力資源部專人簽字確認,若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四)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審批後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進行財務複核→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諮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十七條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並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範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諮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二)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後報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審批。
(三)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後的報告文件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前由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核,合同應註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經辦人整理髮票等資料並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範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2)按審批程序審批: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複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公司財務部每週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後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後,為了便於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七部分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 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餘人員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補助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 理
60
40
40
40
40
其餘人員
60
40
40
40
40
(3)市內交通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 理
10
8
5
5
3
其餘人員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標準:
工具/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
普通艙
軟卧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經 理
預申請
硬卧硬座
三等艙
可乘
實報
其餘人員
——
硬卧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於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係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一、差旅原則
1、全體職工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及本單位外差工作安排,單位同意後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審批單,報分管院長、院長批准後方可離院。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車的,根據文件要求予以報銷)。
3、中途伙食補助:鄉級到村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元/每天;到縣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30元/每天;到市級及以上地區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0元/每天(對提供食宿的只補助會議兩頭兩天的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縣內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內交通費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費80/每人每天。
5、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6、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並報院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9、到平涼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10、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11、出差回後一週內報銷,出差時需攜帶公務員卡,每次填一張差旅單,經院長簽字後報銷。
12、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院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3、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4、職工乘坐單位租用車輛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縣級(四類地區、三類地區)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2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市級(二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1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省級(一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3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領導簽字後,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五、説明:
1、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後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2、本院差旅費報銷只為本院教職工服務。
3、此制度從20__年1月1日執行。
1、根據財經制度規定,負責差旅費審核計算,掌握出差及進修人員歸院情況,督促及時報賬。
2、及時或按期辦理託收工作,按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進行結算,及時催收勞保病人欠費和旅行住院合同。
3、負責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4、管理會計檔案。
5、對各個崗位的記賬憑證提出規範化要求,進一步整理裝訂,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資料,集中保管,年終辦理決算後,應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清楚,分類排列,以便查閲,需要歸檔的會計資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歸檔。
6、負責醫院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