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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銷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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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銷制度【多篇】

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准。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卧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卧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費用標準

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乾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乾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100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乾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乾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准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准,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後一週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其他

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二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範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以及零星雜支。

1、交通補助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出差住宿天數計算。

2、車船費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按憑據據實報銷,零星雜支在規定範圍內按憑據報銷,各分廠部門必須嚴格控制。

3、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不在差旅費開支範圍內,按招待費用管理規定報銷。

4、出差應選擇價格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飛機時,經董事長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艙。需乘坐輪船的,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可乘坐二等艙外,其他人員只允許乘坐三等以下艙。出入機場據實報銷機場大巴車費,經董事長特別批准可報銷的士費。

二、出差借款審批程序:

各分廠、部室出差人員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出差地點,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財務部門按照“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認真審核後方能借款。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回廠一週之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如實際報銷與借款地點不符時應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再交財務部門審核簽字後,按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

四、出差費用標準:

1、工作人員區外出差:

1.1住宿費限額內憑票報銷,限額如下:

總經理每天70元。

副總及銷售人員每天60元。

其他人員每天50元。

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每人每天15元。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費補助標準

上海、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補助30元,其餘地區每人每天補助15元。

1.4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卧輔汽車符合出差目的地可憑票報銷。

1.5乘坐列車報銷標準:

將火車硬座票、卧輔票、空調費、寄存費、不坐卧輔的補助費、夜間坐車的補助費、訂票費合併為綜合旅費。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4元計發綜合旅費,不再另外報銷上述費用。500公里以內乘坐火車出差人員,按車票記載金額報銷。

1.6會務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凡需開支會務費須持

會議通知或參會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准方可開支。

(2)參會出差途中按規定標準報銷。會議期間凡交納(含食宿)會務費的,其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不予報銷,會議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或未交納會務費的,按本規定對應報銷標準報銷。

1.7駕公司車輛區外出差比照1、1、1、3支報。

1.8工作人員赴港、澳地區出差,按自治區出境(出國)管理辦法支報。

2 、工作人員自治區內出差:

實際發生的住宿、交通費均憑票報銷,無補助。

3 、公司員工探親假旅費報銷標準:

3.1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0元計發綜合旅費,中轉住宿費比照1、1支報,超限不報。中轉市內交通費比照1、2支報,超限不報;500公里以下的按車票面額計報,包括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各類火車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親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探親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執行,並扣除本人基礎工資的30%(自理);500公里以內員工的四年一次探親比照3、1標準計報,但不扣本人基礎工資的30%。

報銷中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虛報金額10倍的處罰;再次作弊者,當次所有報銷票據全部不予報銷,給予當事人必要的處理。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三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座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座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准後,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儘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座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説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並經審批人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乾,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乾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併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説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籤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户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並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籤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籤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後於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並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准,上報董事會備案後,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四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卧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卧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説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藉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xx—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説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

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並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彙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後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文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再到財務部報銷,衝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准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複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説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户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於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後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範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採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專人彙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後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報銷流程圖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六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範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乾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並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户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户需報董事長事前批准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後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審核後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後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並由公司領導簽署核准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註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乾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後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七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領導籤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彙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並書面彙報出差工作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並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籤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乾,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不同,本着節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户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户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幹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出租車,並註明乘車區間。如遇特殊情況,事後應寫書面彙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瀋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必須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實行費用包乾,採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乾標準,伙食補助每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着節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乾,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後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卧(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卧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2)、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卧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連續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發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乾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後還需辦理其他業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並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起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

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説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後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0、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