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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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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一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範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出差超過核准天數時,應請示批准人核准,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註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准,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註明,經批准後方可乘坐。未經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卧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准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註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説明,核實後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中午13:00以後回單位補貼午餐;下午19:00後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後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塗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於報銷單後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後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後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對員工出差的管理,細化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結合相關財務制度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出差是指員工離開原工作地區,進行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根據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為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根據公司目前情況,本制度所指出差均為國內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河北易倍得建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成都福瑞德建材有限公司、河北康德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二、部門職責

1、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報銷;

2、行政部負責出差火車票和機票的預定;

3、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三、出差及報銷程序

1、目的地分類標準

序號分類説明1 A國內一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2 B國內二線城市:重慶、天津、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及省會城市3 C國內三線城市:除一線、二線城市外的所有國內城市、往返大交通

2、標準:

序號級別飛機火車長/短途汽車

其他交通工具備註

1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頭等艙/公務艙軟席/一等座不限

1、大交通方式應選擇最經濟、最便捷的方式;

2、飛機票費用(含燃油費、機場建設費)如低於其他費用的,可直接選擇飛機。

2副總/總監/總助經濟艙軟席/一等座不限3各部門經理/副經理/主管經濟艙硬席/二等座不限4其他員工/硬席/二等座不限、當飛機票費用(含燃油費、機場建設費)低於火車或其他交通費用時,主管級以下員工可直接選擇乘坐飛機(報銷時應説明火車和機票折後價格的對比),並最終以行政部確認的機票和火車票為準;

1、團體出差,長途交通及其他交通費用一律集體買單,憑有效單據實報實銷;

2、餐費報銷標準:

3、員工出差期間,應選擇包含早餐的酒店,或在酒店內用早餐,早餐費用可包含在住宿費用中,因此不另予報銷;

4、員工出差餐費報銷不分地區、員工級別,補貼標準上限為50元/天/人,填寫《領款憑證》報銷(見附件三);

5、團體出差,集體就餐,集體買單,集體就餐標準參照的標準,填寫《領款憑證》(見附件三)經審批後報銷,超出部分個人分攤,實報實銷的一律憑有效票據審批後報銷;

6、出差出發或返回(指到達出發城市)當天的餐費報銷計算如下:

序號級別餐費補助1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實報實銷2

其他員工出發或回程當天時間出發或回程當天餐費補貼合計中晚出發12:00及以前25 25 50返回13:00及以後25 0 25出發18:00及以前0 25 25返回19:00及以後25 25 50 、住宿費用報銷

1、住宿標準

序號級別各類地區住宿費用標準A B C 1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實報實銷2副總/總監/總助300 270 240 3各部門經理/副經理/主管270 240 210 4其他員工240 210 180 、經理級以下(含經理級)2人或多人同行出差,必須安排同性別的2人住一標準間,報銷保準從高報銷;

2、除大交通外其他交通費用標準:

3、員工往返機場,在公司不能派車的情況下,應乘坐機場大巴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但以下情況,可以乘坐出租車:

4、由於趕乘早9:00之前航班或其他特殊情況需乘坐航班;

5、晚上21:30後到達目的地,下機後當地機場已無往來市內的公共交通;

6、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用應遵循節約原則,以乘坐市內交通為主,儘量控制出租車費用,尤其是長距離高額的出租車費用;

7、員工出差期間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8、通訊費用標準:

9、已享有手機費用補貼的。員工,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的通訊費;

10、未享有手機費用補貼的員工,憑賬單和通話清單,實報實銷出差期間因公產生的話費;

費用補充説明:

1、員工出差期間適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在交通旅途中度過,或上級有明確安排員工需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按加班計考勤,除此之外員工在出差期間一般不報計加班;

2、員工出差必須提前申請,並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見附件一),經相關權責人員審核、批准後方可出差;

3、員工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見附件一)時,需將出發及回程的時間填寫完整,否則不予審批;

4、員工出差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審批時間執行,如需因工作需要延長,應先與主管領導溝通,待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實行,並在出差回到公司後,重新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見附件一)並重新審批;

5、員工出差如需借支的,憑審批後的《出差預算申請表》(見附件一)填寫《借支單》,金額不得超過《出差預算申請表》(見附件一)中所填寫的金額;

6、員工出差歸來後,應在5天內進行費用報銷申請,所有費用按現有的費用報銷程序進行報銷;

7、員工出差機票由行政部負責預定,費用統一由行政部報銷,員工報銷時需扣除機票費用,住宿費用由員工自行在酒店前台結算;

8、員工出差期間非因公需要參觀、遊覽或因私事而繞道增加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承擔,額外增加的時間若非節假日或休息日,作為事假處理;

9、報銷出差費用時,需提供合理票據,具體如下:

10、酒店住宿發票需提供酒店入住清單,明確入住人姓名、入住時間及入住酒店期間發生的費用,酒店發票金額需和酒店入住清單金額一致,住宿費用不得單晚超標,不得累計均衡報銷,單晚超標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11、大交通費用需提供相應單據,乘坐飛機需提供登機牌;

12、其他交通費用發票需註明往返地點;

13、任何差旅報銷發票必須加蓋清晰的收款公司發票印章,且註明正確的公司抬頭(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否則,一律視為無效票據不予報銷;

14、員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退、改票費用不予報銷;

15、所有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發票的費用,需在報銷時解釋原因並經相關權限人員簽字審核後方可報銷;

16、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對任何有疑問的票據做出解釋,並決定是否報銷;

17、凡員工乘坐大交通出發時間(含乘坐市內交通工具的時間)在公司上班之後的,須從公司出發,返程抵達石家莊的(含乘坐市內交通工具的時間),須回公司上班。

四、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執行,原《銷售人員出差費用標準》同時作廢。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三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籤批,最後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後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卧、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彙報,出差回公司後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説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20__年2月1日起試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四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膳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餐費及住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裁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略

五、其他

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事業部總經理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夥餐費補助。

2、不同級別人員一同出差,差旅費標準一般按領導指示標準執行,並堅持從眾、節省原則。

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六、附則

1、本制度由運營事業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運營事業部;

3、本制度經總裁審批下發後執行;

4、若本制度與以往制度存在異議,以本制度為準;

5、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五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着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着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批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時間出差日期、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衝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 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 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 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 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准,依票據據實報銷。

衞生院差旅費管理制度 例 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卧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

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員工差旅費管理制度】

收到經核籤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後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鈎,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於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籤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於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於日後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並註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並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後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户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後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後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後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説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後,應於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並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於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説明並經部門經理核准後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併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准後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七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着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八

為了加強銷售部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提高出差效率,嚴格控制出差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手續辦理:

1、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分管副總核准後,向財務部借支差旅費;單筆借款不得超過5000元,總借款不得超過2萬元。

2、出差期間的工作及業務安排應有具體的出差計劃與總結報告,每週一將周總結與計劃發給各營銷專員。

3、業務人員出差歸來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所有發票均為正式發票(如無正式發票應出具相應的報告由分管副總簽字確認)。財務人員應根據“出差申請單”認真審核,核對無誤後簽名,報總經理批准報銷,一次性結清出差預借款。長期駐外業務人員可定期將報銷發票貼好後寄給營銷專員,由營銷專員代辦報銷手續。

4、出差在外員工逢節假日不視為加班。

二、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單位:元等項目級標準職務部門經理大區業務經理業務經理營銷專員硬卧四等艙100150硬卧三等艙150250火車輪船住宿標準一般地區特殊地區2、生活補貼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每日按50元補助,憑住宿發票計算實際天數補貼,不需其他票據。

3、出差住宿費和交通費實行限額控制、節約獎勵的辦法,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實報實銷;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實行包乾的辦法,個人不得另報餐費;4、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範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長期駐外者租房費用按每月實際房租費用結算,該城市住宿費用不再另外報銷。

5、因業務需要宴請客户用餐報銷時需寫明合理事由,部門經理和大區業務經理每人每次就餐標準不得超過70元,業務經理和營銷專員每人每次就餐標準不得超過50元。如特殊情況需超出就餐標準,事前經相關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6、特殊地區指各省會城市、直轄市、經濟特區(深圳、廈門、海南)。一般地區指除出之外的地區。

三、差旅報銷其他規定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3、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中相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4、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准,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5、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6、出差天數的計算,原則為:當天12時以前出發,12時以後返回的按一天計算;當天12時以後出發,12時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計算;

7、實行差旅費報銷制度後,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准,否則,財務部不報銷。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九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領導籤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彙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並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籤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地區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地區: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及以下

3、其餘人員1085533、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原則上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4、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12小時,伙食補助費按每餐10元標準補助。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餐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7、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8、出差人員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每天補助5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乾,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5、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6、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卧(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餘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卧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批准,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卧(或軟席)。

8、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省內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説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9、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10、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帳,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負責人責任。

11、出差時借款,前帳不清、後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