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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銷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9.41K

差旅費報銷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准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複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説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户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於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後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範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採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專人彙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後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報銷流程圖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二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範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卧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卧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説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説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併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説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其他

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廠長批准後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准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複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1.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説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户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於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後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範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採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專人彙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後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