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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全面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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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全面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開展“全面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各科室:

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台州市、市優化政府採購決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進一步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採購市場體系,通過對照國家、省、台州市、市相關部門政府採購透明度評估有關要求,根據浙江省衞健委、台州市衞健委、温嶺市衞健委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切實履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誰主管、誰負責”,以合法採購、規範採購、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為重點,深入推進衞生健康系統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着力提升採購透明度,積極營造全系統良好的政府採購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目標引領,對標先進。對照國家、省、台州市、市政府、衞健局採購有關要求,學習先進兄弟單位做法,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步驟,嚴格組織實施,有序推進醫院政府採購領域持續優化。

(二)堅持問題導向,嚴守法律紅線。緊盯政府採購關鍵環節,找準醫院政府採購行為中的短板,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不斷改進薄弱環節,提升採購人依法規範採購能力。政府採購過程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温嶺市非必須招標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操作流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標準,嚴守法律紅線,百分百做到依法採購。

(三)堅持精簡高效,優化服務。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府採購”,依託浙江省政採雲平台和電子賣場,熟悉操作使用規範,切實提高醫院政府採購全流程電子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從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温嶺市婦幼保健院全面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制定專項行動工作計劃,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實化專項行動任務,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制訂工作實施方案。

出台《温嶺市婦幼保健院全面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召開一次動員會議,傳達上級會議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後三年的全面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階段

時間: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對審計、督查、檢查等外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政府採購突出問題,以及內部運營管理過程中發現的管理短板弱項等抓好自查自糾,建立問題台賬,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要求。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和項目,實行掛牌督辦,明確辦結要求和辦結時限。

(三)集中攻堅階段

時間: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重點解決政府採購內部控制風險防範意識不足、權力制約機制不夠完善、化解風險措施力度不硬、採購流程不夠嚴密等問題;解決招標採購環節存在的分解政府採購預算和項目、設立排他性指向性技術參數、設置不合理歧視性准入條件等傾向性問題。對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進行動態更新,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保障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階段

時間: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政府採購主體責任,強化內部控制、審計監督和聯檢聯查機制建設,更加嚴格規範政府採購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有效落實。各分線採購任務要按照相應的議事規則把政府採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集體決策。

(二)加強責任履行,確保問題整改落實。要強化責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監督的長效管理機制,將單位政府採購行為始終置於有效監督之下,防止政府採購工作違法違規違紀問題發生,杜絕系統性風險和重大違法違規違紀問題。醫院紀檢部門將深入分析醫療衞生健康領域政府採購規律特點,突出重點和關鍵環節,綜合運用約談、通報、處罰、問責等措施,對整治工作不負責、分工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隱患不解決、目標任務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員,堅決追究責任。

(三)實施備案管理,確保政府採購計劃性與科學性。要嚴格實施政府採購備案管理制度。

貨物類:1、納入政府採購計劃的,目錄內20萬以下物品,電子賣場上關聯採購計劃後直接下單。

2、納入政府採購計劃的,目錄內20萬以上物品,電子賣場上詢價採購後關聯採購計劃再下單。

3、對未納入政府採購目錄,單次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1萬以上20萬以下的,在電子賣場上直接下單。

4、對未納入政府採購目錄。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20萬以上的,經醫院辦公會議討論後實行公開招標。

服務類:

1、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30萬以下的,經財政審批後可委託代理機構組織分散採購。

2、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3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經財政審批後實行公開招標。

嚴禁開展單一性來源採購(已納入政採雲採購範圍內除外)。工程類:

單項採購金額在二萬元以上(含二萬元)五萬以內未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採購單位採取年度統一公開招標,確定年度中標工程施工方,報主管部門備案,五萬以上三十萬以內的單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嚴禁開展單一性來源採購。如果上級對單項採購金額有調整的從其規定。

(四)完善機制建設,確保政府採購工作有序規範。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原則,建立政府採購業務、資產、財務、內部審計和使用等部門或崗位相互協同、互相制約的工作機制,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採購需求制訂與內部審核、採購文件編制與複核、合同簽訂與驗收等崗位原則上應當分開設置。單位採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係的應當實行迴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