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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反腐敗鬥爭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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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反腐敗鬥爭的調研報告

關於加強反腐敗鬥爭的調研報告

一、當前反腐敗鬥爭的總體形勢和基本情況

中央對現階段反腐敗鬥爭形勢總的判斷是“依然嚴峻複雜”,我市反腐敗鬥爭的工作實踐也印證了這一判斷。總體上看,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呈現出四個方面的基本特點:

(一)各級黨委決心堅定、領導有力。黨中央和省、市委強力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紀檢監察體制創新,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實現三轉,聚焦中心任務,嚴肅執紀問責,不斷將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

(二)反對腐敗力度空前、成效明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職盡責,以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形成了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具體到 ,2014年共初核案件線索19件,新立案20件,同比上升1.1%;縣處級幹部1人次,同比增長26.7%;鄉科級幹部3人,同比增長3.5%。

(三)人民羣眾熱情參與、反響積極。人民羣眾對十八大以來黨開展的反腐敗鬥爭,態度從最初的將信將疑、保持觀望,轉變為如今的充滿期待、積極參與,為我們繼續加強反腐敗鬥爭注入了強大動力。201年,  紀檢監察機關共收接信訪舉報29件次,與201年持平,比 年上升了0.9%。

(四)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任重道遠。反腐敗鬥爭依然面臨着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並存的嚴峻複雜局面。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仍有人不收手、不收斂,甚至頂風違紀違法,“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標還遠遠沒有實現。黨內嚴重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黨的事業和人民羣眾利益造成的惡劣影響,並未隨着案件查處而消除,在黨與人民之間造成的裂痕,並未隨着貪官落馬而彌合。

二、當前反腐敗鬥爭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黨委主體責任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少數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關心、不重視,認為監督管理過嚴會影響單位工作開展。個別黨委落實主體責任還停留在簡單表態、喊口號,沒有具體的工作舉措,缺乏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有些地方平時不抓管理教育,一旦發生違紀案件就搞突擊教育,很難收到實際效果,導致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屢查不止。

(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還沒有完全到位。少數地方清理工作沒有完全到位,尤其是鄉鎮紀檢監察機關大量存在紀委書記參與其它工作分工現象。一些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監督執紀偏軟,查辦案件不堅決,導致所在單位腐敗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查處,羣眾意見很大。

(三)重要領域、關鍵崗位腐敗案件易發多發。工程建設、交通水利、拆遷安置等行業領域,物資採購、工程招投標、財務管理等崗位的違紀違法行為仍然易發多發,呈現塌方式腐敗、小官鉅貪等現象。

(四)腐敗行為更加隱蔽複雜,增加辦案難度。一是以合法化外衣規避法紀現象增多。二是案件當事人防範意識更強。三是非適用對象利用影響力謀利現象上升。

(五)“四風”問題還沒有從根源上得到解決。不少地方和單位對作風建設仍停留在治標層面上,引發作風問題的根源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六)反腐敗保障協調機制還不夠健全和完善。當前,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辦案力量薄弱等問題依然存在。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未能得到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審計部門在移送案件線索方面還不夠通暢。

三、關於推進反腐敗鬥爭的意見和建議

(一)切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一是建議 級層面研究出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和問責辦法,合理界定考核內容、結果應用等,進一步明確責任追究的標準、程序、形式、量紀幅度等,強化“一案雙查”的剛性約束。二是加大日常督促檢查力度,進一步推動各級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二)繼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加強同公安、檢察、審計、財政、工商、税務及信訪等部門聯繫,拓寬發現案件線索渠道來源。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打擊力度,使行賄者不敢行賄,從源頭上預防受賄行為的發生。建設涉及房產、銀行、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信息的綜合查詢平台,為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提供快速全面的工作通道。

(三)建立健全整治“四風”問題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完善作風建設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特別是要針對“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四風”問題巡查機制,詳細列舉“四風”具體表現形式,使整治“四風”巡查工作更具針對性、操作性。

(四)進一步推動預防腐敗工作紮實開展。建議重點圍繞構建教育感悟機制、權力制衡機制、構建制度約束機制、監督制約機制、問責保證機制等方面,加強操作性研究。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的預防腐敗工作機制,加大問責追究力度,推動責任落實。

(五)進一步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建議紀委出台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配套措施,為基層落實改革各項舉措提供政策支撐和工作保障。加快出台“兩為主”的具體實施辦法以及紀檢監察機構全覆蓋工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