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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用人調查報告多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3.09W

領導用人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用人單位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發生後,公司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立即趕往項目部,成立了事故處理小組,對事故處理進行詳細部署,全力做好家屬安撫工作,盡一切努力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其次,要求現場全面停工,由公司領導組織所有管理人員對現場安全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改,尤其對臨邊防護、樓層水平洞口防護、外掛架防護、卸料平台及大鋼模、布料機等進行專項檢查整改,對消防、大型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備進行了全面檢查。

另外,公司領導主持召開了安全專題會議,強調作業人員的自身防護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術,並對事故進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檢討。隨後召開了全體施工人員安全大會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大會。

通過此次事故的教訓,項目部深刻反省,()將從以下幾方面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工作。

第一、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項目部總結本次事故的教訓,將進一步細化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管理獎罰制度、項目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消防保衞管理制度、現場門衞管理制度、項目動火申請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單位用電及特殊工種管理辦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重新識別,並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第二、進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氛圍

除了對勞務分包單位人員進行嚴格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項目部還將大力實施職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同時,做好各勞務班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對工人進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等,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氛圍。

第三、強化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杜絕任何安全隱患的存在。

項目部將定期召開安全措施交底會,深入開展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全體項目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安全隱患逐一排查,絕不放過。

第四、進一步做好安全防護,全面落實安全防護標準

項目部將加強樓梯臨邊、樓層水平洞口防護、電梯井立面防護、電梯井內水平兜網防護、外掛架防護網防護蓋板、卸料平台錨固及荷載、大模板存放角度及支腿、布料機存放固定、木工房消防器材配備、鋼筋房機具用電等。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 三定原則進行整改落實。

堅持每日對外掛架、卸料平台等的檢查工作,對外掛架防護、外掛架配件逐一檢查,及時對卸料平台組織驗收,做好驗收記錄,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項目部承諾,全體管理人員將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強化內部管理,切實提高各級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貫徹執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調整充實項目組織機構,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檢查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審核從業人員資質和技術能力,及時督促檢查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一步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全面組織排查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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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事故應當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這是工傷事故責任的基本處理方式。但由於工傷事故發生在一個多種社會關係交錯的領域,工傷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係,在《工傷保險條例》中並無明確規定,學術界和司法實務部門的認識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筆者認為,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法律性質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基本前提,為此筆者不揣淺陋試對其進行分析,以就教於同行。

一、我國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態度

(一)我國立法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認定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制度規定,經歷了從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不重複到並行的變化,與此相應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也經過了從單純保險責任到認可社會保障與侵權責任雙重性質的過程。雖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屬性,並無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從《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中可以推導出處理工傷賠償關係兼有民事賠償關係的原則不同責任的不重複負擔即互相抵免原則;對並行立法思想的體現,最早見於20_____年我國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52條的規定: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同年頒佈的《安全 生產法》第48條也規定:因生產安全 受到損失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其後出台的20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卻未作相應明確具體的規定。

20___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延續了安全生產法的立法思路,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和實踐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 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續一)》(徵求意見稿)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請求權作出以下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權行為受到傷害,在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又請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傷害,或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已經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後,又請求用人單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雖然該徵求意見稿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從中我們也能夠發現最高人民法院在處理工傷事故責任問題上的傾向性,以及為解決這一立法遺留問題所作的努力。至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國將採取雙重賠償責任兼得的方式處理工傷事故。

(二)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認識上的理論分歧

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集中表現在如何處理工傷保險賠償與民事侵權賠償之間的關係問題上。鑑於我國工傷保險立法的現狀,學者們對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賠償關係認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於企業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賠償之外的侵權責任,承擔的標準是什麼 。而對於因第三人過錯造成工事故的,應允許勞動者分別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的權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對於兩種賠償之間是否需要採用共同項目抵扣的辦法進行協調,即是否允許勞動者雙重受益仍有分歧。對於工傷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順序以及是否允許社保經辦機構代位工傷職工求償等問題也存在不同的觀點。筆者贊同工傷事故具有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的看法。

二、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雙重性質的理論分析

(一)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首先屬於由社會分擔的保障責任

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目的,並不僅僅是為了對工傷事故這一現象給出處理方案,更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種處理方案更具有正當性。從工傷事故賠償制度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為勞動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護的追求,一直是該制度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實行工傷保險,正是由僱主承擔勞動關係中法定的安全注意義務要求的必然結果。現代社會的工傷保險賠償制度是對僱主過失責任的補充和完善。從這個意義上説,作為社會發展選擇的結果,對工傷事故責任的處理首先應當強調其社會保障屬性,讓工傷職工能夠傷有所養、死有所賠、遺有所慰,使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及時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濟。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險基金支付保險賠償金的做法,使得賠償結果與具體用人單位的償付能力之間不再有關聯,從而能夠為所有受害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工傷待遇。同時,由社會分擔了原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防範和化解意外風險的責任,有助於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證基本的社會公正。而工傷表現賠償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具有一種較為直接的效應,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過難關。捨棄工傷保險賠償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責任,則是一種制度浪費,更是一種低效率的救濟選擇。

然而,首先由工傷保險承擔對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在於強調在對工傷事故賠償糾紛的處理過程中,受害勞動者不享有對賠償責任順序上的選擇權。這一點是由工傷保險的強制屬性所決定的。工傷保險賠償權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類似公法性質的權利,不存在可處分性,不能以協商等方式放棄或讓與。

強調責任分擔的順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賠償責任的存在。工傷保險制度的本質不僅為損失填補,更具有生存權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補償功能是次要的,其補償標準的整齊劃一決定了它並不能等同於賠償。可以説,保險賠償掩蓋了受害勞動者所受損害的個體差異,在保障標準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其救濟能力的不足則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賠償責任的介入,不利於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與我國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傷事故產生原因的多樣性,決定了侵權賠償責任存在的可能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的意外傷害。所謂意外,是指發生工傷事故的勞動者本身對工傷結果的出現沒有主觀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對工傷損害後果存在過錯。當然對於不可抗力或勞動者單方過錯(過失)造成的工傷事故,其賠償責任由工傷保險獨自承擔,這是工傷保險分散工業災害風險的體現。除此之外,因用人單位過錯或用人單位以外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傷事故的,都可能發生侵權責任的負擔問題。如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或者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存在過錯,如用人單位指揮勞動者冒險違章作業,勞動者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勞動者為更多賺錢加班加點、疲勞作業;以及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作期間的勞動者的人身傷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在由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情況下,若完全以保險責任的承擔來覆蓋侵權責任的補償,因不存在免除侵權人責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礎而不具有可行性。而當同樣的過錯發生在用人單位身上導致工傷事故的,則可以免除其侵權責任,似有對同一事由因主體差別而有不公平對待的嫌疑。對於事實層面上存在着的保險責任和侵權責任兩種責任,如何在法律上進行處理,既取決於我們對勞動法與民法關係的認識和定位,也與工傷保險的範圍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聯繫。

(三)賦予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

首先,我國勞動法和民法屬於兩個並行而獨立的領域的特點,決定了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責任可以共存。雖然在理論上對於勞動法與民法之間的關係問題還存在爭議,但從勞動法律制度的發展歷程來看,它一直是在民法之外發展,在這一意義上,勞動法的存在是一種獨立的事實。我國的民事立法中沒有對勞動關係進行明確的規範,而《勞動法》

第1條就明確規定勞動法調整勞動關係。儘管民法與勞動法之間的相互影響和作用一直在持續,但是控制和減少職業傷害和救濟遭受職業傷害的勞動者,卻是勞動法和民法所共同擔負的責任,只是各自的側重點不同,二者不同的責任制度構成並不存在相互替代關係。

雖然在民法體系內部,由於現實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實符合多個法律構成要件會產生多個請求權競合問題,存在多種處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賠償要求與刑事犯罪制裁可能並存在一樣,不同法律部門之間對同一現象的調整並不存在相互吸收的問題,否則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價值。

其次,國外對工傷保險責任與侵權責任關係的處理模式,僅有參考價值,並不足以構成評價我國同類現象的標準;此外,不免除用人單位工傷賠償以外的民事賠償責任,;(四)堅持工傷事故責任的雙重屬性與企業負擔加重沒;將無法預料的風險交由社會承擔的依據不能成為轉嫁可;上述觀點可能會遇到的反對意見是,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應當提及的是,追究工傷事故中的侵權賠償責任,必然;權行為人(用人單位或第三人0存在過錯為前提;

評價我國同類現象的標準。應當承認,在現有對工傷保險責任與侵權責任關係的處理模式中,確認工傷事故責任的雙重法律屬性並實行雙重賠償非各國通例,甚至可以説是少數做法。但無論是實行工傷保險責任覆蓋侵權責任,還是由當事人在二者之中進行選擇,或者是侵權責任作為工傷保險責任的補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發展過程及其現實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為一種文化,它是一種地方性知識。而我國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侷限性,為侵權行為法在一定範圍內對勞動者人身傷害賠償發揮作用留下了空間。楊立新教授在分析工傷保險待遇不能替代侵權賠償責任時認為,一是因為保險的數額是固定的,與造成的損害沒有相對應的關係,未必能夠填補工傷職工的實際損害;二是因為保險不能賠償精神損害,這兩點皆是我國工傷保險的軟肋。顯然僅僅依靠工傷保險的單一賠償無法全面滿足勞動者的合理訴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單位工傷賠償以外的民事賠償責任,可以祈禱威懾作用,有利於加強其安全生產意識,也是確定雙重責任體系是不得不考慮的因素。因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而發生的工傷事故,從理論上説是應當可以合理預見而且可以避免該損害的發生的。要求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對其過錯承擔責任,這種具有懲罰意義的責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積極主動的盡其注意義務,努力避免損害的發生。因此,侵權責任的存在有利於預防損害的發生。對於多數中國企業來説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帶來豐厚回報的戰略投資理念,要求其對工傷事故承擔侵權責任,某種程度上會迫使其權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從根本上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工傷保險制度的最終目標。

(四)堅持工傷事故責任的雙重屬性與企業負擔加重沒有必然聯繫

將無法預料的風險交由社會承擔的依據不能成為轉嫁可以預見風險的理由。工傷保險實際上是一種轉移工傷賠償的風險和責任的社會共濟方式,社會統籌工傷保險基金實行不同風險企業和行業之間跨階層風險分擔,本企業或僱主跨時間風險分擔。之所以實行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目的在於加強對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財產的保護,保證能夠在遭遇工傷事故時獲得及時的救助和補償,維持其本人或遺屬的正當生活,而不是讓用人單位規避本應由其自己承擔並有能力承擔的責任。在工傷保險中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用人單位的個別責任轉化為由社保機構承擔的普遍的社會責任。用人單位即使對自己的員工所發生的工傷事故,也僅負間接的補償責任。只要用人單位依法足額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就意味其完成了補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能夠依法履行其對勞動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就不會發生保險賠償責任之外的侵權賠償責任,當然不存在增加負擔問題,而其對因自身過錯導致的責任承擔,符合基本的社會正義,為理所應當非額外負擔。

上述觀點可能會遇到的反對意見是,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浮動可以發揮一定的平衡功能,要求有過錯企業額外承擔侵權責任必然加重已有的負擔。的確,按照現行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與其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密切相關,但這樣的制度安排的效果未能滿足提高勞動者工傷待遇的要求是不爭的事實,其對遏制高工傷事故率的直接作用因缺乏實證研究,無法僅憑想象 盲目加以肯定。

應當提及的是,追究工傷事故中的侵權賠償責任,必然實行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以侵權行為人(用人單位或第三人0存在過錯為前提。因此,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只是個別用人單位,實行雙重責任不會帶來用人單位整體負擔的普遍增高。對於侵權責任,侵權行為人與受害人可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期限、方式、地點以及由第三人保證,不一定非經訴訟手段解決爭議,所謂的訴訟成本的增加也不是必然的。

【第2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調查報告

農村實用人才是農村實用技術的實踐者、示範者,他們立足家園,活躍農村,在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拉動農村經濟發展,帶領羣眾脱貧致富特別是在推進新農村建設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近期,××縣委組織部、××縣農業局按照市委組織部、市農業局安排,抽調專人組成調研組,深入鄉鎮,就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縣總面積324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9.1萬畝,轄23個鄉鎮,267個行政村,9個社區。全縣現有人口41萬人,其中農村人口36萬人,農村勞動力18.7萬人。全縣共網有農村實用人才584人,佔農村總人口的0.2%。從行業分佈上看,種植業142人、養殖業226人、農產品加工業69人、企業經營91人、其他56人,分別佔農村實用人才總數的24%、39%、11%、16%、10%。從文化層次上看,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110人,國中學歷372人,國小及以下文化程度102人,分別佔農村實用人才總數的19%、64%、17%。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縣委把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作為全縣人才工作的重要部分常抓不懈。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召開人事、科技、農業、教育、衞生、財政等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的協調和指導;縣委組織部發揮牽頭抓總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積極性,加強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20xx年初,根據省、市委組織部關於轉發中組部《關於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意見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縣結合實際,由縣委、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分解落實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意見》,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對農業、科技、教育、衞生等28個部門進行了任務分解落實,建立了縣委統一領導,組織部牽頭抓總,人勞、農業部門具體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衞生、財政、計劃、扶貧等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團委、婦聯、科協等羣團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了社會各方面力量培養農村人才、開發農村人力資源的工作格局。

(二)分類選才,不斷壯大農村實用人才隊伍。按照農村實用人才的不同類型,分別將掌握一定的生產技術,致富能力強的農村能人,長年活躍在農副產品市場,對農副產品的產、供、銷信息十分熟悉的農村經紀人,文化程度較高、創業精神強且勇於闖市場的農村青年,特別是畢業回鄉的高中畢業生和退伍軍人列入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行列。目前,我縣農村實用人才庫共吸聚各類實用人才1154人。

(三)強化培訓,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綜合素質。依託縣委黨校、縣農廣校、科技示範基地、鄉鎮實用技術培訓學校等培訓陣地,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把農村人才培養和項目實施有機結合起來,以“國際計劃”、“陽光工程”、“生豬發展”、“沼氣建設”等項目的實施為農村人才成長搭建了平台。通過專業培訓使他們每人掌握1—2門實用技術。兩年來,全縣各級黨組織先後舉辦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班65餘期,培訓940餘人次。同時,在培養過程中,將鄉土人才開發與基層組織建設的“雙培雙帶”、黨員“雙示範”、“旗幟工程”、“標兵工程”活動結合起來,注重把普通農民培養成農村實用人才,把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實用人才培養成村組幹部和農村經濟組織帶頭人。全縣86名農村致富能人和返鄉青年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其中,51名被髮展成為黨員。同時,縣上每年抽調專人組成農村科技致富宣講團,深入鄉鎮、村對農村實用人才和基層幹部進行巡迴培訓。每年組織生豬養殖技術、茶葉種植技術、新農村建設等專題宣講30餘場次,參訓人員達187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大家的歡迎和好評。

(四)創新方式,積極為農村實用人才搭建舞台。採取政策引動、激勵推動、典型促動等措施,對條件具備、“雙帶”本領明顯、得到羣眾公認的農村實用人才,通過組織推薦、公推直選等途徑,把他們選進農村各種專業協會、村兩委任職,為他們搭建“施才舞台”,拓展創業空間。目前,我縣農村實用人才庫中380餘名綜合素質較高、羣眾評價好的年輕人才活躍在新農村建設各類產業中,12名管理型拔尖人才進入了村級領導班子。圍繞茶葉、生豬兩大主導產業,成立了由農村實用人才組成的茶葉、生豬產業協會,依託產業協會,搭建了農村實用人才發揮作用的平台。楊河鎮李河村生豬協會,積極為全村養殖户提供培訓、新品種推廣、技術指導等服務,既增加了養豬農户的經濟收入,也促進了本村生豬產業的發展。

(五)搞好服務,優化農村實用人才發展環境。積極為農村實用人才發展創業提供資金、技術、項目、政策等保障服務,讓想幹事的有機會、幹成事的有地位。結合全 縣建有茶園20餘萬畝,但茶園管理、茶葉加工水平不高等實際,縣上聘請了中國茶葉學會常務理事、湖南農業大學教授朱先明擔任縣政府茶葉經濟顧問,為××茶葉經濟“把脈”,培訓茶葉技術員,為茶農解疑答惑。積極幫助××柳樹鎮白楊村黨員但啟軍爭取低貸資金300多萬元,建起生豬示範養殖場,他致富後,幫扶40多户貧困家庭養豬走上了致富路,被省委授予“省級黨員致富帶頭人”稱號,像但啟軍這樣受到扶持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有100多人。對於在各行業湧現出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和先進典型,我們藉助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提高他們的知名度,增強他們的榮譽感,激發他們幹事業的熱情。開闢了“牧河先鋒”、“時代風采”等宣傳欄目,宣傳先進典型人物。先後組織開展了“十大種茶能手”、“××縣青年十傑”、“巾幗十傑”評比等活動。通過開展卓有成效、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在全縣營造了一個“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

三、存在問題

一是農村實用人才文化層次普遍偏低。我縣農村實用人才中,64%只有國中文化,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農村實用人才總數的19%左右,特別是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實用人才很少。文化程度偏低,導致農村實用人才整體素質不高,作用發揮不明顯。

二是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結構不合理,分佈不平衡。我縣35歲以下的只有69人,僅佔實用人才總數的12%左右,行業多集中在種植、養殖、加工方面,而且多集中在經濟較強、交通便利的鄉鎮,偏遠地區農村的實用人才相對較少,特別是有一定影響,帶動能力強的農村經濟人較少。

三是教育資源整合不夠,對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缺乏系統性。雖然我們在農村實用人才培訓上下了一些功夫,做了一些工作,開展了一些活動,但由於農村實用人才涉及的面比較廣、隊伍相對龐大,加之大多是自然成長起來的“土專家”、“田秀才”,靠的是多年的實踐積累,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但文化程度相對較低,絕大多數只有國中文化,且從事專業雜亂、技術種類繁多,培訓專業的設置很難適應實用人才培訓的需要,針對性不強,只能停留在對種植、養殖等帶有共性專業的培訓上,而對企業經營、農村經紀人、專業技術等方面培訓力度不大。

四是農村實用人才整體作用發揮不強。由於少數農村實用人才觀念落後,存在小農經濟思想,影響了實用人才整體作用的發揮。部分實用人才在參加結對幫扶致富、領富帶富方面積極性、主動性不強,農村實用人才整體作用發揮不夠明顯。

四、建議及措施

一是完善管理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把農村實用人才納入全縣人才隊伍的管理之中,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實用人才管理網絡,形成以縣委組織部門牽頭,人事、農業、科協、教育等部門各司其職,鄉鎮黨委、村黨支部具體抓落實的管理模式。加強制度管理,堅持和完善建檔造冊、走訪聯繫、交心座談、領導掛點等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軌道。

二是完善培訓機制,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素質。將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納入全縣整體培訓規劃之中,把工作重點放在提高實用人才整體素質上。整合教育資源,建立健全培訓體系。充分發揮各級培訓陣地和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作用,定期組織農村實用人才集中培訓,進行政策、實用科技知識輔導,提高素養。積極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組織各類專家上門服務、輔導,適時傳播新技術、新知識。同時,建立健全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機制,使農村實用人才不斷更新、充實和深化,進一步提高農村實用人才整體素質。

三是完善激勵機制,增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活力。其一,政策上傾斜。在生產信息、用地、資金、品種、技術等方面給予政策、資金和技術傾斜和扶持,為農村實用人才的發展解決後顧之憂,幫助農村實用人才把產業做大做強。其二,政治上激勵。對那些年紀輕、技術素質較高的農村實用人才,重點培養,符合條件的及時吸收加入黨組織,並優先選拔充實到村組幹部隊伍之中,使其由個人帶頭致富向帶領羣眾共同致富轉變,提高村組班子帶領羣眾致富的能力,為農村實用人才作用的發揮搭建舞台,提供用武之地。其三,待遇上激勵。建立農村實用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製度,把農村實用人才的選拔同其職稱評定結合,逐步把實用人才納入鄉鎮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範圍,使昔日的“土專家”、“田秀才”有名有份,並落實相應的待遇,規定權力和義務,增強其責任感。其四,榮譽上激勵。積極開展農村實用人才“種植大户”、“養殖大户”、“農村黨員科技示範户”等創評活動,樹立好典型,大張旗鼓地宣傳先進事蹟和成功經驗,加大表彰、獎勵力度,擴大農村實用人才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增強其榮譽感,使他們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愛護和重視,激發農村實用人才報效家鄉、建設家鄉的熱情。

【第3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狀況調查報告

**縣幅員面積5678平方公里,轄8個鄉鎮、82個行政村、216個自然屯。總人口2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0.7萬人。2022年底,全縣各類人才1.75萬人,其中農村實用人才0.83萬人,佔農業人口總數7.8%。建設新農村、發展新農村是當前我縣農村工作的第一要務,切實推進現代農業建設、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關鍵是要依靠人才的力量。完成新農村建設的主要任務以及任務的長期性和全面性,決定農村發展不僅需要農業管理型、經營型、技能型等類型的人才,而且需要文化、教育、衞生、金融、商業、環保、網絡信息、建築設計、社會服務等行業領域方方面面的人才,各類農村實用人才是新農村建設的智力支撐和希望所在。我縣地處偏遠、經濟基礎薄弱、農村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等因素,制約了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的壯大和發展,必須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儘快改變目前存在的這種現狀。

一、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現狀

現狀之一:農村實用人才總量不足

全縣農村實用人才8366人,佔農業人口比例不足8%。其中水稻種植業技術人才1122人,大棚蔬菜大户1282人,北藥種植大户167人,庭院立體栽培人才926人,香瓜種植大户603人,大鵝養殖大户899人,狐貉養殖大户79人,生豬養殖技術人才912人,養魚大户57人,黃牛養殖大户112人,各類工匠649人(包括學徒),經營類人才132人,財務人才82人,教育人才372人,衞生人才203人,文藝人才67人,其他有一技之長的人才702人。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存在着總量較小,不能完全滿足新農村建設需要的現狀。

現狀之二:農村實用人才素質不高,結構矛盾突出

農村實用人才隊伍中,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佔1.65%,國小文化程度佔26.39%,國中文化程度佔55.11%,高中文化程度佔9.4%,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佔7.45%。農村實用人才中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數不足1%。人才年齡結構不盡合理,農村實用人才隊伍老齡化,中青年人才嚴重短缺,農村實用人才青黃不接。人才層級結構不盡合理,國中級人才多,高級人才少,普通技能型人才多,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少。人才掌握的技術比較單一,專業深度不夠,專業結構不合理,種植養殖人才多,中介組織領辦人、經紀人人才少。新技能新知識接受不快,信息渠道不暢、信息意識不強等現象並存。大量的農村實用人才靠自己多年的親身實踐摸索總結,雖然技術熟練和經驗豐富,但多屬於傳統的農村實用技術,由於接受系統的國民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的很少,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們對新知識、新技術的吸收,對現代科技知識的運用能力明顯感到力不從心。

現狀之三:農村實用人才生成的渠道窄且流動性大

種植業是我縣農業發展的主導產業,農業產業化程度還不搞,產業鏈不夠長,也就不可能形成更多專業村、專業户、專業合作組織。這對農村實用人才數量的擴張、集羣的形成和技能的提高都產生着至關重要的影響。有的村由於產業發展原因,導致一些如返鄉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等農村實用人才學非所用,專業技能無用武之地。同時,農村產業效益比較低,導致農村實用人才的收入不高,外出謀生的比較普遍,流動性較大。農村實用人才的流失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了諸多負面影響,大量高素質農村人才的流失,進一步加劇了農村人力資源的結構失衡,導致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人才匱乏,後繼乏人。

現狀之四:農村實用人才觀念狹隘,引領作用不突出

農村實用人才大都是多年時間自然成長地“土秀才”,在思想上還存在小農意識,在帶動羣眾中不積極、不主動,多數侷限在“親幫親”上,真正起引領作用的實用人才還是佔少數,不能形成燎原之勢。有些實用人才觀念狹隘,一項技術掌握到手就不想讓別人學去,不願意傳播推廣,致使有些新技術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推廣。有的雖然技術熟練但掌握的多屬於過時的農村適用技術,由於視野不寬、觀念落後,還抱着原有的技術不放,不去更新,也使得有些新技術不能夠很好的得到及時推廣。

二、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

農村實用人才上述狀況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歸結起來主要是客觀和主觀兩個方面。

(一)客觀方面

1、傳統的小農思想抑制了農民科學致富的行為。**縣幅員遼闊,地處偏遠,人均耕地面積大,土地資源相對豐富。普通農户只要趕上年頭好,就可以滿足一般的生活需要,“小富則安”的思想,矇蔽了農民進取意識,主動掌握技能走向成才致富的願望不強。北方農業生產週期一年之中有大半年年閒,冬季漫長寒冷加之交通信息不便,農民有貓冬的習慣,也有的從事賭博等不良嗜好,致使部分農民把精力放在走街串巷、東家長西家短上,不思成才。

2、傳統農業的思維方式影響着先進文化和先進技術的傳播。有很多農民固守田園,很少走出鄉村接觸外面的新事物。信息的不對稱,造成了思想的落後,思想的落後導致了技術的落後。“學而優則仕”的老想法,促使農民把子女上大學作為“光宗耀祖”的唯一出路,認為與“三農”打交道沒出息。據縣教育部門調查統計,全縣現有高中生中學習農業技術、勵志發展農業的人不足3%,職業高中生中勵志發展農業的

不足10%。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後備力量明顯不足。

3、缺少促使農民成為農村實用人才的有效載體和平台。農業發展缺乏輻射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缺少形成專業村和專業户的必要條件。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少、規模小,可吸納農民的能力有限。村級獲取信息資源的渠道不暢,學習培訓場所有限,學習新技術資料不多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都限制了農民成長為農村實用人才。

(二)主觀方面

1、重視程度不夠,未形成強勢推進的工作合力。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還沒有真正擺上各級黨委、政府工作的首位,重視程度不高,推進力度不大。還沒有形成黨政齊抓共管,多方積極配合推進的態勢。

2、政策機制不完善,未形成暢通的農村實用人才成長渠道。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的各種體制機制不健全。在政策扶持上,説得多做得少,虛的多實的少,宏觀的多具體的少,缺少實際管用的東西;在資金扶持上,力度不大,成效有限,覆蓋面不廣,僅限於零打碎敲,沒有形成每年都有固定的渠道和一定比例的投入;在管理上,由於農村實用人才分佈面廣,多為普通農民,一家一户分散型作業,給人才管理帶來了較大困難,多數停留在宏觀上的引導,提要求多,服務相對少,難以形成具體的、操作性較強的管理模式。尤其在培訓上,僅限於聘請上級教師臨時輔導,涉農部門技術人員季節下鄉輔導,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辦班輔導等,缺乏系統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現有農村實用人才大多是自然成長起來的“土專家”、“田秀才”,靠的是實踐積累,培訓工作的分散性和不繫統,終不能形成教育優勢和技術提高的合力。且輔導培訓對傳統農業技術培訓的多,對現代農業技術培訓的少,特別是農業產業化知識、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知識培訓就更少,致使培訓知識陳舊、技術落伍,最新的知識技術不能及時有效地傳播和更新。

3、人才環境不夠優化,未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農村實用人才的成長還沒有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還不能被社會所完全接受,沒有形成人人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同時,對農村實用人才的突出典型和引領帶動作用宣傳得不夠,農村實用人才缺少榮譽感、成就感、歸屬感,很難形成龍騰虎躍、競相發展的局面。

三、抓好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奎年來,**縣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人才工作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和市委組織部的精心指導下,依託於縣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各職能部門積極配合,人才工作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2022年全市人才工作現場會在**縣召開,市委組織部授予**縣“人才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xx年,**縣進一步加大人才工作推進力度。以“**人才年”為牽總,通過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加大人才培訓力度,切實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全面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為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創新人才工作機構設置,實現人才工作宏觀指導與微觀管理相結合

在成立由縣委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全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人才工作領導的基礎上,在全縣各部委辦局、各鄉鎮成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並專職配備一名人才辦公室主任,負責各單位的人才工作。通過單位推薦、組織部門考核等程序,全縣有46位優秀年輕幹部走上人才辦主任崗位,為推進人才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工作中,要求各單位達到“四有”,即有專人負責人才工作、有工作制度、有活動場所、有專項資金。通過將人才工作機構向縱深方向設置,改變了過去只靠宏觀宣傳引導,缺乏有效職能部門和具體人員推進工作的局面,解決了人才工作政策與執行有斷層的問題,使我縣農村實用人才工作各項政策在基層單位落得更準、着的更實、推進更有力度。

(二)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建立人才工作專項基金及相關激勵制度

抓好人才隊伍建設,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是基礎,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力度是關鍵。我們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思想觀念,採取社會籌資、財政投入等方式,建立“優秀人才專項獎勵基金”,圍繞吸引人才、資助人才、培養人才、激勵人才,充分發揮“基金”保障促進作用,開展了**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走訪調查活動,幫助解決生產經營方面的困難。累計投入資金200多萬元,對農業技術人員及水稻種植、五味子種植和食用菌、大鵝、狐貉養殖等重點農業項目進行扶持;開展“千名幹部進農家、服務農民促發展”活動,實施黨政幹部與農村實用人才“手牽手”工程,促進城鄉人才交流,加快農村人才發展步伐;開展**傑出人才評選活動,營造了全社會關注人才、尊重人才、爭做人才的社會氛圍。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質量

通過政府投入、多方籌資,在基地建設、培訓經費落實等方面切實加大了資金投入。每年都在財政預算中設立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累計投入1500多萬元用於人才隊伍建設,其中,投資1000萬元建成太陽溝、樺樹、高老莊等3個科技培訓示範基地,每年投入培訓專項經費120多萬元。廣開籌資渠道,協調縣信用聯社為農村實用人才提供貼息貸款累計4700多萬元;把扶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列入扶貧開發項目,向上爭取資金3900多萬元;籌集農村實用人才創業發展基金500萬元,爭取民間資金1300多萬元,先後幫助7167名農村實用人才解決了資金困難,為抓好人才隊伍建設提供了資金保證。

(四)創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方式,開展農村人才學歷教育

為了滿足廣大農村實用人才增長技能、提高學歷水平的要求,幫助農村有志青年走上成才道路,縣委組織部協調縣教育局,成立了**縣農村實用人才培訓中心,協調省刻育廳在培訓中心開辦農村實用人才學歷教育中專班。目前開設了農學、養殖、農經管理和庭院經濟四個專業,培養農村實用人才137人,傳授水稻、大豆、玉米、香瓜種植技術,生豬、狐貉、大鵝養殖技術,大棚育秧、食用菌栽培、立體栽培等58項農村實用技術。

(五)創新人才工作服務理念,推進人才工作信息化進程

為適應信息時代人才工作發展需要,實現人才工作更便捷、更準確、更全面、更科學、更快速的目標,開發了**縣人才網建立了集人才就業、人才招聘、人才培訓、人才論壇、人才考試、就業輔導、資料下載、新聞資訊等為一體的人才工作網絡平台。通過互聯網,人才工作走入了每個人的生活。人們可以搜索各類人才資訊信息,極大方便了農村實用人才求職就業,自我培訓,社會援助諮詢,政策法規學習,擴大了人才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六)搭建發展舞台,充分施展農村實用人才才華

引導全縣32名有頭腦、有實力的實用人才骨幹領辦企業、創辦基地,以“能人效應”帶動產業結構調整,擴大產業規模,扶持2912户成為產業大户;組建各類協會34個,成員7958人,輻射帶動農民5萬多人,佔農村人口的近46.7%。藉助省、市實施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程這一有利時機,把扶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列入扶貧開發項目,為782名有技術但無項目、無資金的農村實用人才落實了112個致富項目,累計投入資金2800萬元,帶動了10462名農民脱貧致富,村民人均收入大幅提高。

(七)加大宣傳力度,推動人才工作向縱深發展

以農村實用人才為重點,製作農村實用人才宣傳節目23期,各鄉鎮專門出動人才工作宣傳車,派人定期在鄉村巡迴播放,在主要街口懸掛人才工作大型宣傳牌,在縣電視台開辦了《金鑰匙》暨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專欄,每週五、週六播出,讓農村拔尖人才通過電視向廣大農民朋友傳授農業技術,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專題講座。在黃金時段播放人才工作宣傳標語110餘條次。在縣機關報開展“**人才年”專題宣傳,組織了以“**人才年”為主題的徵文活動,根據文章質量挑選優秀論文組織了演講賽,增強機關幹部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開展了“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大討論活動。通過上述工作,社會對人才工作的關注進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在完善制度健全機制上下功夫,積極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工作深入發展

一是完善促進農村實用人才脱穎而出的組織保障機制。實施“一把手”工程,把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工作提高到人才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日程上,加強黨委和政府對人才工作的領導,並把這項工作情況作為檢驗和考核基層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促使鄉鎮在抓好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抓好農村實用人才發展,為農村實用人才健康成長、脱穎而出提供組織保障。二是完善人才與科技相融合的育才機制。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實踐和作用發揮的基地建設,以我縣各類示範園區、實用人才培訓基地等作為載體,加大建設力度,完善孵化功能,發揮好基地育才作用;要整合各類農業技術和項目推廣資金,重點扶持新農村建設貢獻大、引領作用突出、帶動能力強的農村優秀實用人才創業發展,更好的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三是完善農村實用人才資金專項投入和社會分擔機制。在財政每年專項投入的基礎上,多渠道、多元化的整合籌措資金,不斷擴大“人才資金”容量,為農村實用人才的快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四是完善農村實用人才激勵機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牽頭建立專業合作組織和專業技術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鼓勵支持農村實用人才領辦、創辦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各類經濟實體,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五是完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管理機制。建立農村實用人才數據庫,實現對實用人才隊伍的動態管理,為農村實用人才發展政策的制定、開發和使用提供依據。同時,以村黨支部為陣地,以農村現代遠程教育技術為依託,設立村級信息聯絡點,負責信息收集和反饋,初步建立縣、鄉、村三級聯動的人才工作信息網絡。六是建立健全城鄉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實施“雙培雙帶”工程,整合、運用好各方面資源,加大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力度。

(二)在擴大總量上下功夫,積極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

眶緊抓住培養、服務、評價、激勵等環節,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管理能力為重點,依託農村實用人才培訓中心、實踐基地和遠程電化教育站點及農民業校,加大農村各類實用人才的培養,實施千人計劃,大力發展數以千計的新技術推廣人才,數以千計的種養殖能手,數以千計的經營管理人才,數以千計的經濟合作組織人才,着力打造素質技能強、結構優化、數量充足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大力發展各類農村經濟協會、專業合作組織和民營企業,通過“協會+農户”、“合作社+農户”、“企業+農户”的模式,吸納普通農民學科技、用科技,自覺成才,從而擴大農村人才總量,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在多渠道多形式培訓實用人才上下功夫,積極推動農村實用人才素質全面提升

一是進一步加大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辦好農村實用人才中等職業教育,全面提升現有人才的素質技能和學歷水平。二是依靠現代信息技術開通農村實用人才“短信課堂”,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解決農村人才分佈分散、不宜集中培訓的問題,對人才實施“時時培訓”,進一步提高實用人才培訓效果,降低行政成本。三是以**人才網為主要平台,進一步完善網絡服務功能,豐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內容設置,建立農業供求服務、農業技術培訓、資料下載等實用版塊,建立各種涉農物資、人才等信息服務平台,加大對外信息傳遞和交流,暢通農產品流通渠道,使村民準確掌握市場行情;加強農村實用人才中介服務,提供就業幫助,積極支持農村實用人才進入人才市場。四是充分發揮現代農村遠程教育站點、黨員活動室等陣地作用,採取長短結合,課堂與田間地頭結合,培訓內容與農民和社會需要結合,開展好農業技術輔導、職業技能輔導等,傳送科技信息、實用技術和法律知識等,做到技術人才到户、技術成果到田、技術要領到人、技術技能到手,不斷增強農村實用人才的發展意識,提高業務技能,增強致富、帶富本領。五是採取學習培訓、經驗交流等方式,組織到農業發展水平好的地區異地學習考察,加強對農民經紀人和農民專業開合作組織負責人的培養,積極推進農業科技、教育、衞生等農村實用人才的素質提升。六是深入實施“先鋒工程”,加大村“兩委”班子成員的培養和選拔力度,開展“創發展型村領導班子”等載體活動,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管理型人才成長。

(四)在優化人才發展環境上下功夫,積極營造有利於農村人才成長髮展和創業興業的社會氛圍

在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中,注意發現和樹立典型,實現培養一個、激發一批、帶動一片。對在新農村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的各類實用人才,予以政策扶持和表彰獎勵,努力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風尚。依靠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傳媒,不斷擴大農村優秀人才先進事蹟的宣傳,提升全社會對實用人才的關注度,在全社會努力營造關心和愛護農村實用人才的良好氛圍,激發農村實用人才幹事創業積極性和“傳”、“幫”、“帶”的工作熱情,努力營造有利於農村實用人才發展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