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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8W

部門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學生部門規章制度 篇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部門人員的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茲制定部門人員規章制度:

部門要求

各成員服從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各項工作應認真負責,對本部內的工作應以主人翁的精神積極推動活動的發展,積極聯繫分會,充分發揮聯絡員的作用。

部門具體工作

一:每週部門例會與每2周分會大會

1、每週部門定期舉行一次例會,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部長或副部長書面請假。

2、每次例會必須考勤簽到。

3、會議主要進行每週工作總結,部長傳達上級指示和新的任務,具體安排部門工作和具體活動的人員部署。

4、在工作處理中有任何的問題和疑問可及時提出,共同討論解決。

5、遇緊急事件,可由部長或副部長臨時召開部門會議與分會大會。

6、每次例會必須有專人做會議記錄,詳細記錄會議議程,包括工作安排等。

二:各信息聯絡員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與分會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及時傳達有效信息至總會,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

部門入選條件

在每年招收新成員時,要本着新生負責的態度,嚴格考核、慎重選擇,做到任人唯賢,不拘一格。

信息部各成員職責:

一、部長職責:

1、對心協總會負責,向總會彙報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活動策劃等;

2、協調內部工作,組織幹事們做好各項工作

3、定時召開工作會議,向幹事傳達學院動態,開展好各項活動;

4、負責與其他部門之間的聯繫,使開展的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

二、副部長職責:

1、配合部長做好各項工作,與幹事做好溝通;

2、教授幹事工作實習,配合部長對其進行定期培訓,為學院培養接班人;

3、負責協助部長進行部門內部的考核。

三、幹事職責:

1、認真及時地完成上級分配的任務;

2、配合部長做好對新生力量的培養;

3、定期作自我工作安排計劃。

部門內部管理模式

一、部門分組

信息組分為檔案組和考勤組

信息組組長:袁皓哲

檔案組組長:柏曉鵬組員:何娟

考勤組組長:張克柳

週報表組組長:陳瓊珠組員:劉婷葉配

活動組組長:付亞莉組員:謝妙瓊孫仕傑倪繡農

二、組內工作細則:

週報表組:每週五按時並且有紀律性的記載各分會上交內容。

檔案組:①分會月總結收集

②分會考核表統計

③部門內部和分會的文件管理。

考勤組:①部門內部人員到位情況②分會人員到會情況③分會活動開展情況④部門請假條的收集。

活動組:①活動策劃②準備工作和現場活動安排③活動具體流程安排④瞭解分會活動的開展情況⑤及時與各分會長聯繫。

部門規章制度 篇二

為了給同學們創造一個愉快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班級工作能夠正常有序進行,使建工14班成為一個團結優秀的集體,特建立此班級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班級日常管理制

(一)學習

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家必須充分重視,努力做到:

1、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有事不能上課要按照有關程序請假,獲得輔導員批准方可;

3、積極配合相應科代表的工作,認真完成作業,按時上交;

4、遵守課堂紀律,尊重老師,體現出學生應有的風度;

5、公共場合,注意文明用語,注意個人形象;

(二)衞生

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所,宿舍衞生狀況直接影響同學們的生活環境,因此,宿舍衞生必須保持:

1、宿舍內部要制定相應的衞生制度(週三按訓標準,其他必須保持整潔),實行責任到人制,宿舍長及班幹部負責監督;

2、宿舍衞生每日打掃,值日生要盡職盡責,認真對待,為同學們創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3、切實執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項規定,做好衞生打掃工作,認真對待衞生檢查;

4、注重個人衞生;

(三)活動

因為班級、系、院開展各種各樣的活動,故有以下相關規定:

1、對於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同學們要熱心關注,積極參與,共建一個團結與奮進的班級體;

2、對於院、系組織的活動,同學們應認真對待,敢於挑戰自我,為班級和個人的榮譽拼搏;

3、同學們要積極的。為班級發展獻計獻策,使本班的活動搞得有特色,有意義;

二、班級獎懲制度

1、評優、評先依據《金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進行評選;

2、在院為班級爭得榮譽或在集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團體,將推薦系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因個人原因使班級受到系級以上(包括系級)通報批評的個人或團隊,取消其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4、凡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5、在班會及其他須到的班級活動中遲到、早退的同學將給予批評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懲罰;

6、班會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學,將予以批評,並影響其本學期考核成績(需要點到的班級活動處理方式同上),請假的同學需出請假條及相關證明,經班級輔導員批准方可請假;

7、對有重錯誤,影響班級榮譽的同學可考慮取消其助學金等各項資格。

8、每天由副班長對課堂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對是否曠課遲到將做記錄並作為期末評優參考。

9、課堂會議上應把自己的手機調成振動或關機;

三、班管理制度

班及團員構成:

班:班長、副班長、學習員、生活員、文藝員、體育員(6人)

團:

室長:根據宿舍安排每個宿舍1個人

另外,根據需要,將各寢室長納入班輔助員,以便更好配合班級工作。

班及團員職責:

各班成員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體團員的監督、指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改正錯誤,自身要求如下:

(一)在其位,謀其職。積極參加學校,班級活動,關心助同學。

(二)自覺遵守班級紀律,不曠課,不遲到、早退。

(三)積極配合團工作,執行團的決議,按期交納團費,自覺遵守團的紀律。

班長:

“團結班,凝聚同學,搞好班級建設,同家一起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1、總體負責班級工作、安排與協調各班的具體工作,帶領全班同學遵守學校各項守則。

2、協調班級外部關係,為同學提供一個較好的發展空間。

3、發揮聯繫學校、老師和同學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及時傳達院、系、班級信息並努力完成他們交給的各項任務。

4、召開班會議,對數額較的班費支出進行審查批准。

5、認真主持班務會,積極協助其他班處理班級日常事務。

6、協助輔導員組織全體同學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及時瞭解班級同學的思想動態和各種例外情況,並向輔導員應、彙報。

團支書:

團支書是團支部思想工作的第一負責人,首先要在思想上時刻同院黨、團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要求,認真部署,使自己所負責的工作符合院團及系團總支的要求。

1、搞好班級團支部建設,負責團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隨時向上級團組織請示和彙報工作。

2、搞好團員的管理,做好同學的思想工作,搞好班級學習活動。

3、負責檢查支部決議的執行情況,總結支部工作,主持支會和支部團員會。

4、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支部工作計劃;監督班級的各項管理工作,對班級、班工作資料進行彙總,做好留檔工作。

5、及時瞭解同學當中的思想動態,把握方向,並配合班長管理班級的各項事務。

副班長

1、配合班長工作,協助班長抓好學習紀律,重點負責學習風氣整治。

2、積極協助班長做好班級工作,班長不在時,行使班長權利,積極配合團支書工作。

3、協助班長召開班會,並及時做好班會會議記錄。

4、認真做好班級學生的出操、考勤、請銷假、內務和安全檢查等工作。

學習員

1、統一負責班級日常學習事務,安排課代表、考試、教務等報名工作。

2、經常與任課老師交流,向他們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3、及時獲得各學科的教師筆記和課件以及積極蒐集考試複習資料,複印和分發筆記,資料等;負責班級同學成績查詢,做好重修、補考等事項的通知工作。

4、努力提高班級的學習、學術氣氛,組織開展有利於提高同學學習能力、專業能力、英語能力的各項活動。

生活員:

1、管理班級財務;收取班費,發票留檔,建立班級財務報表,定期(每月一次)向同學公佈。

2、負責安排採購班級活動中所需物品,節日禮物等。

3、瞭解同學生活情況和存在問題,關心生活有困難的學生。

4、負責宿舍衞生,督促寢室長安排宿舍衞生值班表;衞生檢查時,督促好同學搞好寢室衞生。

5、做好各項活動的後勤工作(如運動會的後勤保障,班級宿舍衞生打掃情況的視察)。

6、配合班長,團支書做好班上的其它工作。

組織員:

“對團員進行思想工作,負責團的組織建設”

1、團結各班和團員組織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收繳團費;並在各次會議中進行會議記錄工作。

2、協助其他班組織各項活動,並制訂詳盡的活動計劃。

3、積極協助團支書及班其他成員工作。

宣傳員:

1、搞好班級的各項宣傳活動,注意班級好人好事等動態,組織同學向校刊,校報,廣播站,網站等投稿。

2、協助其他班在活動的組織過程中做好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向學院做推廣,擴班級知名度。

3、做好宣傳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保管工作。

4、積極協助團支書及班其他成員工作。

文藝員:

1、組織開展班級文藝活動,豐富同學業餘文化生活。

2、負責組織本班同學參加院系的文娛活動。

3、做好班上的其他工作。

體育員:

1、組織班級內部各項體育活動,提高全班同學的身體素質,搞好運動會的後勤工作。協助體育老師上好體育課。

2、組織有特長的同學參加學院運動會。

3、做好班級出操考勤工作,並積極向輔導員彙報。

寢室長:(寢室長由寢室同學產生,履行管理寢室職責。)

1、統一管理寢室日常事務,關心同學生活狀況,並做好宿舍衞生工作。

2、及時饋同學對寢室的意見,做好和老師溝通的橋樑,使問題得以妥善解決。

3、對於同學在生活上的困難,上報班長或團支書,儘量提供助。

4、做好班級的其它工作。

部門規章制度 篇三

總 則

一、根據公司加強部門內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對己對人、對上對下。

三、本制度的內容包括:管理架構、崗位責任、各類管理細則、考核制度等。

四、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流程,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五、本制度為試行草案,尚有不盡完善與不盡合理之處,在正式制度出台之前,銷售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和遵守。

六、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管理體系

一、指揮系統

1、銷售部實行經理負責制。

2、指揮的原則

(1)服從的原則

下級須服從上級的指揮,沒有服從,就沒有管理。

(2)一個上級的原則

每個崗位、每個人只有一個上級,只服從一個上級的指揮,只向一個上級報告。

(3)逐級的原則

上級對下級可以越級檢查,不能越級指揮(特殊情況除外)。

下級對上級可以越級申訴,不能越級報告。

3、指揮的形式

(1)口頭指揮

(2)書面指揮

(3)通過會議指揮

不管採取何種形式,指揮的內容必須完整:某人去做、做什麼事、完成時間、地點、行動方案、怎樣控制和評估。

二、聯絡(溝通)系統

1、加強聯絡,加強人員之間的溝通,保證信息的暢通。

2、要保證良好的聯絡,首先要求每個人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3、要樹立相互服務、相互制約的意識。

4、正式的聯絡主要通過工作流程來實現。

5、非正式的聯絡通過舉辦一些活動、民主生活會等來實現。

6、創造一種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的氛圍。

銷售部崗位職責制

銷售部是公司前沿窗口,體現着公司的形象,也擔負着實現公司各項目利潤的重任,需要從經理到銷售代表各個環節的人員精誠團結,盡心盡責地努力工作。

銷售部部門職責

1.每月完成公司規定銷售任務,確保本部門收款及時,不出差錯。

2.建立用户檔案,及時捕獲市場信息。

3.對要履行的銷售業務及時填寫銷售單,並辦理財務手續。門市需及時與財務核對帳目。門市經銷小商品,在公司缺貨情況下,經商務部門同意,方可自行採購貨物,並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同時將銷售單倉庫聯及時交庫房。

4.門市部不能隨意支付或借支銷貨款。

5.簽定合同後,應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並組織好合同項目貨物交付之前的工作會議。

6.對部門丟失貨物及財物,貨款收不回,賣出產品時間過長又退回等情況,原則上將在該部門提成獎或者工資中扣除。如有特殊情況需寫出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簽字後在財務部核銷。

7.如發生銷貨退回,由經手退貨人開出紅字銷售單,首先由技術部簽字再經部門經理與總經理簽字,最後經倉庫驗收簽字後,方可在財務部辦理手續。

8.部門派員工外出收貨款,部門經理應慎重考慮。原則上不派員工到客户處收取現金。特殊情況由部門經理負責一起收回。現金支票結算,收款人一定要填寫公司單位名稱,或部門經理通過和財務聯繫轉入公司帳上或卡上。

9.現金:各種業務費用必須在貨款交財務之後,寫出申請書,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向財務支出費用,不得在貨款未交財務前截留費用,如違反規定,出現問題,造成公司損失的,由各部門自行承擔責任。

10.各部門送貨到單位(或個人),未將貨款收回,一定要對方簽好未交款合同,或者是開出收條,並蓋對方收貨單位公章交財務。如收回貨款應及時交財務。屬於分期收款業務必須簽訂合同,並寫明收款日期,收回第一次貨款,餘款購貨方寫出欠條,並註明欠款金額,將欠條交財務部。

11.欠款:直接客户應及時收貨款,經銷商不超過3天,行業客户按合同收款日期超十天後開始,計收萬分之三日息,並在毛利內核銷費用。100元之內的欠款直接在次月的提成獎中扣除。

銷售部組織機構圖

一. 經理

1、作為本部門負責人及責任人,應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不同時期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及控制,不斷提高部門業務水平。

2.負責本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擬定、上報及監督實施。

3、要求本部門人員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工作。

4、做好本部門各種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並做好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5、抽查本部門工作人員是否做好客户回訪工作。

6、向上級領導提議下屬管理人員人選,並對其工作考核評價。

7、制定本部門新進員工的培訓計劃。

8、負責組織實施市場調研活動,瞭解市場環節,收集信息和分析組織工作。

9.結合本部門具體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和切實可行的銷售策略。

10.領導組織好一支業務精、開發能力強的銷售內勤隊伍。

11.制定吸引客户與維護客户的措施與策略。

12.通過各種形式,進行銷售活動,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文化。

13.依據公司相關制度負責銷售合同、廣告發布的審定工作。

14.負責做好客户信息及檔案的登記管理、收集、分類工作。

15.做好市場廣告的發佈和市場調研工作。

16.及時向領導彙報市場動態,做好市場分析工作。

17.做好與其他部門的協調與溝通工作。

18.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

1、完成公司、經理交給的各項任務,並能積極主動、有預見性地解決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

2、準確的掌握項目的銷售狀況及回款情況,當狀況不佳時,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原因,並告之相關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

3、安排銷售助理的工作,督促其對資料的完整收集、規範整理、及時歸檔,隨時向上級提供準確的銷售信息、銷售回款信息;抽查銷售助理的電腦資源管理的情況,並保證數據的完全正確。

4、負責督促銷售代表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提高儀態、儀表、服務質量,服務意識。

5、掌握銷售助理、銷售代表的思想動態,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幫助其調節好心理狀態,使他們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最高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

6、監管和改善銷售辦公室的環境衞生、物品擺放,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銜接,並負責解決。

7、佈置銷售助理、銷售代表的工作,並每天檢查他們的工作完成情況。隨機地請客户對銷售代表做出評價,並記入銷售代表檔案,以促進銷售代表提高服務質量;不定期地對客户進行回訪並向經理報告,以促進工作的提高和改進。

8、主持部門內部的週會,總結前一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佈置下週的工作內容。瞭解銷售代表在工作日誌中所提問題,並及時給予回覆。

部門規章制度 篇四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本科生、研究生、進修教師入住學生宿舍,由招生部門通知入住學生和進修教師。

二、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在各院系迎新站領取宿舍鑰匙後持住宿憑單到樓長辦公室登記後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張)。

三、入住者應按指定的房間、牀位號住宿,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牀位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牀位。經學校批准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出國等離校手續後一週內,必須搬離並騰空原入住宿舍的牀位,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牆壁和傢俱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傢俱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認真遵守《學生宿舍文明衞生考核規定》,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衞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衞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牀鋪上堆放雜物,牀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七、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衞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樓內做飯,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陽台、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八、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九、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節約用水和用電暫行管理辦法》,學生宿舍內除正常使用計算機、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一、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本科生樓23:00熄燈,碩士生樓24:00熄燈,熄燈後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考試期間、假期的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十二、自覺遵守《學生宿舍會客管理規定》,會客時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准後方可入內,22:00後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人員,男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十三、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異性。

十四、嚴格禁止出租牀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罰款50元,並令其立即離開宿舍樓。

十五、學生宿舍計算機和校園網的管理使用,參照《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執行。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七、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會同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及各院系健全各樓“樓會”和各室室長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八、對違以上規定學生的處理,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部門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四條 學習採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90分鐘;集中學習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黨的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主講,每半年進行一次;第二部分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由黨政辦公室、宣傳委員負責組織材料學習;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規等的專題講座由業務部門組織材料指定專人主講,每一個季度由黨政辦公室指定一個業務部門進行一次,並由辦公室在十天之內通知主講的業務部門。每一次專題培訓和專題講座學習結束後由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組織好考試題目對全體參學幹部職工進行考試,年終評出學習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並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五條 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並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 幹部職工參加業餘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准後方可報考,凡未經批准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參加學習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按縣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條 實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為上班時間(如遇國家調整上班時間則相應調整)。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處罰金5.00元,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時間吃早點、買菜、逛街、外出辦私事、非公事串崗等,每發現一次扣工資5.00元。

第八條 上班實行簽到制。全體幹部職工在上班前須到黨政辦公室簽到,辦公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委託他人帶籤,因公未能按時簽到的必須告知辦公室負責簽到的工作人員,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製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記為出勤,不發補助,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條 實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時間和雙休日期間,實行副股級以上領導1名帶班和2名職工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節假日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嚴格控制請假天數。除特殊情況(婚、喪、病、函授學習、探親等)以及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其他情況外,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4天。當月請假超過5天的按超過天數每天扣發工資30元。

第十一條 實行外出辦事報告制度。鎮內幹部職工外出辦事必須到黨政辦報告,並由黨政辦填入考勤表,否則按曠工處理。下鄉人員由工作組長負責登記考勤,並於每月5日前底將考勤表交黨政辦。

第十三條 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後離崗(特殊情況除外)書記、鎮長請假相互審批;副科以上幹部(含黨委委員)請假由書記審批,股所負責人(含副職)由鎮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後,交鎮長審批;下鄉工作隊員請假,工作組長由書記或鎮長審批, 工作隊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工作組長審批,三天以上經工作組長審批後,交書記或鎮長審批,以上請假人員書面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黨政辦公室,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後速到黨政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 凡請假者,按請假天數在年終扣發相應天數的獎金。請事假及面授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十五條 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製作考勤表,進行考勤登記,實行一天一考勤,一週一公佈,一月一兑現。

第四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車輛調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由黨政辦公室批准後,駕駛員方能出車。

第十七條 外單位用車,須經書記或鎮長批准,駕駛員接黨政辦公室通知後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出車的油料費和車輛磨損費。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 在本鎮內出車的,根據出車的里程和車輛的耗油量實行開單定點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條 外出途中須加油的,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領導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 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前須經書記或鎮長審批同意,駕駛員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車輛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點修理。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領導酌情處理。

車輛修理費用原則上必須持有所換舊零部件、修理材料單、修理發票並經黨政辦公室審核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一條 駕駛員要切實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車輛不工作時一律停放在單位,不得開回家或者停放在別處。

第二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黨政領導辦公用車,部門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不準公車私用,如單位幹部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用公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可以使用公車,但須交納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費。

第五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鎮實際出發,本着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

第二十四條 接待對象: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縣五機關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鄉鎮、外地區領導、招商引資的相關客商等。

第二十五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相應領導陪同接待,接待時應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定點接待和接待單制度。接待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安排在鎮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持黨政辦派發的接待單到指定地點接待,並實行黨政辦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記簽字制度。未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且未經黨政辦公室登記簽字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 嚴格接待標準。一般性接待標準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負責接待的領導靈活掌握;接待鎮內人員(含工作誤餐)一律控制在10元內,並由辦公室負責,接待人員簽字,並註明接待人數。

第二十八條 實行接待禮品統一辦理制度。對外來領導需贈送禮品的,各單位、各部門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辦理,非經批准贈送的禮品不得報銷。

第二十九條 實行補助制度。對出差或下鄉人員、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給予相應補助。出差補助按縣有關規定執行。鎮級工作人員下鄉按山區村每人每天5元、壩區村每人每天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下鄉人員必須交納給所在村相應的生活費和住宿費。

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食宿接待原則上由鎮統一安排。不統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區村每人每天30元、壩區村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發給交通、伙食和住宿補助費。

第三十條 由鎮直管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培訓或因工作需要來各部門辦公的村級人員幹部,接待原則上由各部門酌情解決。確因特殊情況需鎮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門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六章 財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鎮政府各種費用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審批。

第三十二條 鎮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資金採取獨立核算,包乾使用、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公用經費根據單位和部門的工作量以及鎮財力狀況由政府安排財政所適時核撥。對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按核定標準的50%核撥。

各單位和部門的專項工作經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核撥。

各單位向外爭取的各種資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各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財政按月劃撥到銀行並轉發到個人帳户。公用經費由鎮財政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全年公用經費之和,並根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報政府批准,分別劃撥到各單位帳户。專項經費以鎮人民政府撥款通知為依據,發生一項,劃撥一項。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使用的資金,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下由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領導審批,單筆開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使用好本部門資金。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對業務性質不清,審批手續不齊,開支範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人員有權不予核銷。對不按時報帳核銷,大量坐支現金的單位和部門,除停止提取備用金外,停撥除人員工資以外的一切經費。對拒不執行有關規定,不完成本職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停撥經費。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 每年州、縣對鎮的“三文明”獎金,提取一分用於鎮領導班子的風險獎,職工按照掛鈎項目和出勤情況經綜合考核後計獎。

第三十八條 全年事(病)假不超過24天的,給予兑現出勤獎,獎勵標準為300元/每年。節假日或其他時間加班的視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九條 出現曠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評優秀等次;每曠工一天,扣工資三十元,交鎮工會用於職工福利,並加計為事假五天。曠工天數過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工作中由於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誤的,年底不參加獎金的分配。出現“六害”行為的,年底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八章 公共設施及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各部門的辦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若因人為損壞室內設施,由各部門賠償或修復。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幹部職工,除照價賠償外,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第四十二條 大會議室、黨委會議室、值班室及食堂由黨政辦負責管理。各部門使用大小會議室須提前與黨政辦聯繫,會前會後的衞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召開會議的部門負責。值班室衞生由值班人員每天打掃一次,非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鑰匙。

第四十三條 各辦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掃好室內衞生。文件、資料、報刊、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隨時保持整潔。

全體幹部職工要自覺維護院內環境衞生,愛護花草樹木。每星期一上午集體學習結束由黨政辦組織各辦公室人員進行一次院內環境衞生的打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無故不參加打掃衞生的人一次交罰金人民幣5.00元,交辦公室用於花草樹木的購置。

辦公樓內的樓梯、走道、門廳、衞生間等環境衞生聘請專人每天打掃一次,隨時保持清潔。

第九章 門衞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條 門衞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天7:00開大門、19:00關大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員,必須提前與門衞聯繫。

第四十五條 門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內、大院內進行巡邏,保持高度警惕,對進入辦公區的可疑人員要進行查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第四十六條 門衞值班人員要管護好花草樹木,每天早晚對院內的花草樹木、草坪進行澆水維護,對損壞花草樹木及院內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要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入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

第四十七條 門衞值班人員要按時完成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本規章制度由鎮紀委督促檢查, 由黨政辦負責落實和實施。

第四十九條 本規章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