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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獎懲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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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獎懲制度新版多篇

質量管理獎罰考核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績效意識,加強裕龍物流對員工績效結果及其形成過程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於: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瞭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業績所做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評估,是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並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檔案,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控股公司及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計件制員工除外)。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有直接下屬、並對下屬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認識,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管理者必須與下屬溝通,保證下屬高度的參與性。

第二章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程序和實施辦法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各級主管根據公司對員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週期的考核結果,在與各部門和員工協商的基礎上確定本考核週期工作目標。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1、本制度規定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公司副總裁、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下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

2、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來進行,並對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個月的關鍵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詳見《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

3、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3.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針對由企業關鍵指標分解而來的個人關鍵指標的考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評,其中半年評權重為80%,其他為100%。指標權重分配由述職人提出,人力資源部核定);

3.2綜合素質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實現員工素質與工作業績的共同提升;

(該項半年評,半年評時權重為20%;參見附表一和《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條:職員的考核內容:

1、職員關鍵業績指標考核系統的適用對象為第三條1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員工。

2、職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員工在考核週期內的個人關鍵業績指標的考核,指標數量一般在5個左右;參見

附表二(該項月考和年評,其中年評指標權重為80%。指標權重分配由上級主管核定並報人力資源部或本單位相關部門備案。)

2.2工作行為與態度考核:(該項年評,指標權重為20%)

(參見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職員的績效考核重點指月度績效考核;年度績效考評是對本人工作表現的總評價,影響勞動合同的簽訂或續簽。

3、臨時職員的考核內容:參照聘用合同,另行規定。

第五條:各單位、各部門需根據企業戰略經營目標的逐級分解確認不同績效考核週期所適用的各項指標,同時就各項指標的權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評價標準進行設定,並呈報上級主管認定。

第六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主管在填寫考核表後,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雙方共同填寫“績效改進指導書”(見附表四)。

第七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並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以及管理者的指導,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監督指導記錄”(見附表五)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評價依據。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儘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九條:在一個考核週期結束後,各級管理者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於: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並將其列入下一考核週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員工與主管互動的過程中,確定下一考核週期的各項工作目標和績效改進指導書;

如有必要,經上級主管同意後可修訂考核週期內的“績效改進指導書”。

第十條:員工的考核結果,經其直接上級核准後報各級人力資源部,以便統一備案與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下屬公司相關部門在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後,報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核准,並按核准後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十二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相關部門須將原始表格歸入員工檔案,其他部門和員工個人只能保留複印件。

第十三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均可以在一週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或人力資源部,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如投訴者對再次評估仍不滿意,可以進入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第十四條:考核資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12345

2、各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各下屬公司等級制職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門自行備案、備查;

4、職工季度考核資料在次月15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5、職員的年度考核資料在次年30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6、考核資料保存備查期為三年。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節總論

第一條:本着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工資的確認;

2、工資晉級資格的確認;

3、職務晉升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三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係,人力資源部另行擬訂,呈總裁核准後執行。

第四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下屬公司可根據上述原則,由本下屬公司相關部門自行提出、制定、審核和確認培訓資格並編制職業培訓計劃,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4、所有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凡出現涉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單項否決,予以辭退。

第二節中高層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月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於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職務和績效薪酬,但與崗位工資直接掛鈎。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稱職)

崗位工資考核係數

第二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季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於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一次考核為不稱職者,警告;

3、連續兩次考核為不稱職者,降職直至免職。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述職考核:

1、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對關鍵業績指標、追加業績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兩次述職,並結合綜合素質進行兩次評價;

2、述職考核標準分滿分為100分,綜合評價時劃分為四個等級,述職考核評價等級與考核分數的對應關係見下表: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績效年薪考核係數

第四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述職考核結果與績效年薪的關係:

1、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年薪的發放比例根據年度績效考核係數和所在公司該年度整體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綜合確定。

2、個人績效年薪與公司整體業績掛鈎,如本年度公司整體業績指標未完成,則實發績效年薪需根據公司整體業績指標的實際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據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人力資源部另行規定),對績效年薪的實際發放進行調整:根據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後果的影響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相應管理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績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該述職週期內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週期內50%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週期內20%績效年薪

第三節職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本節的績效工資專門指員工的崗位工資。

第二條:職員季度考核結果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考核等級直接與考核分數相對應,關係見下表:

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條:職員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崗位工資的關係:

1、崗位工資根據月度考核結果以月為單位發放,同時參照部門業績,如考核週期內(月度)部門業績未達到經營目標70%,則個人崗位工資適當下調,最低可調至70%;

2、實發崗位工資佔崗位工資總額的百分比具體標準見下表:

部門目標完成情況實發崗位工資等級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稱職70%70%70%70%

稱職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優秀100%95%90%70%

第四條:職員考核結果的其他具體應用為:

1、年度內,連續兩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警告;

2、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降職、免職直至辭退;

第五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級的關係:

1、年度考核等級為稱職及以下者,免晉級;

2、年度考核等級為良好及以上(含稱職)者,可在本職等內晉升一級;

3、如果在本職等內沒有晉級空間,公司可根據該員工實際情況,考慮調整其他層次較高的崗位。

第六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等的關係(特殊情況除外):

1、職員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

2、職員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於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第七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情況擬訂,呈報總裁核准後執行。

第八條:不良事故考核根據相關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後果的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職員不良事故懲罰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崗位工資管理免職直至辭退扣除該月度內50%崗位工資扣除該月度內20%崗位工資

注: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各部門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確定。

第九條:職員在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計22.5個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認為不予以考核的事項,需提前審批。

第十條: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職員若干單項獎,如:合理化建議、革新與創造獎、提案獎、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等。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職員考核結束後,直接上級主管會同人力資源部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析(參見附表七)。分析結果應用於人員薪酬晉級(等)、人員晉升、績效改善和指導、培訓要素確認等。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產品質量獎懲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加強質量管理及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升公司產品質量,達到客户滿意,通過獎優罰劣的手段,強化全員質量意識、責任感,建立質量責任制度和獎罰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生產車間所有員工。

3、獎罰原則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獎罰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

4、本獎罰制度申明:獎罰只是手段,提高產品質量才是目的,

所有處罰均不可以替代客户處發生的質量事故責任。

5、職責

5.1品管部負責質量取證工作,生產主管、各班組長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產經理、品管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懲處置工作。

6、質量事故的定性範圍及類別

6.1質量事故的定性範圍,下列行為、現象均屬於質量事故:

6.1.1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問題,確定本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8%目標的。

6.1.2返修後再次遭到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藝要求作業,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訴的。

6.1.4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造成重大後果的。

6.1.5因錯檢、漏檢、誤判致使不合格品進廠或不合格品出廠,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損或經濟損失的。

6.1.6生產工序間沒有按規定進行三檢(專檢、互檢、自檢)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

6.1.7因錯發或漏發產品物料,對生產環節造成影響的。

6.1.8因點料錯誤給後續工程造成影響的。

6.1.9上料員上錯物料造成批量貼裝不良的。

6.1.10因操機員調機不及時致使批量貼裝不良的。

6.1.11爐前操作不當造成批量手貼不良並流入到爐後的。

6.1.12爐後目視不當並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裝維護不當,造成產品受損,導致客户抱怨而延誤交付、生產的。

6.1.14生產現場物品未按規定擺放,造成標識混亂、不全,致使錯用的。

6.1.15生產記錄填寫不規範,影響產品質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規定的。

6.1.16各類統計報表,台帳和原始記錄不真實、不完整的。

6.1.17糾正措施沒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響產品質量的情形,造成損失的。

7、獎勵細則

7.1作業員的獎勵

7.1.1能及時發現本工序產品質量隱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發生者,每舉報一次,視情況經核實給予

獎勵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產品在一定時間(暫定2個月)內未遭到客户投訴,經核實給予獎勵10元/批。

7.1.3對本工序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能積極提出改善建議並被採納者,視其改善效果,給予獎勵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總結中,在本職工作上從未發生因人為失誤而造成質量問題,給予獎勵10元/人。

7.1.5在本職工作中對質量改進有重大突出貢獻者,經核實給予獎勵10-30元/人。

7.1.6其他獎勵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後決定獎勵金額。

7.2品管員的獎勵

7.2.1月度質量統計中,當月無一次錯檢、漏檢、誤判,經核實給予獎勵50元/人,(零星不良不計

其內,失誤次數以合格率低於質量目標98%為準)。(原始數據來源於《FQC首件確認單》、《品質異常報告單》及《FQC檢驗不良記錄表》、《客户投訴記錄表》,組長負責月度統計。

7.2.2對本崗位工作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能積極提出改善建議並被採納者,視其改善效果,給予

獎勵20-50元/次。

7.2.3在本職工作中能及時發現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廠,視情況經核實給予獎勵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產品在一定時間(暫定2個月)內未遭到客户投訴,經核實給予獎勵15元/批。

7.2.5其他獎勵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後決定獎勵金額。

7.3班組長的獎勵

7.3.1月度統計中,本部門未因人為失誤產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檢驗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達成目

標者;給予其負責人獎勵50元/人。(原始數據來源於《FQC檢驗不良記錄表》、《客户投訴記錄表》)。

7.3.2交付的產品在一定時間(暫定2個月)內未遭到客户投訴,經核實給予組長獎勵20元/批。

7.3.3其他獎勵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後決定獎勵金額。

8、處罰細則

8.1作業員的處罰

8.1.1未進行首件確認而發生不合格,作業者處罰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藝文件和圖紙要求生產的,作業者處罰20元/次。

8.1.3生產產品質量異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現象5件以上為異常),直接作業者罰10元次。

8.1.4因工作馬虎,粗心大意,導致特重大品質異常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罰50元/次。

8.1.5惡意製造品質事故,當事人罰50元/次,情節嚴重的罰100元至500元/次。

8.1.6違反生產流程、工藝和操作規程者,造成公司損失的,罰20元/次。

8.1.7生產工序間未按規定進行三檢(專檢、互檢、自檢)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罰20元次。

8.1.8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問題,確定本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8%目標的,罰20元/次。

8.1.9返修後再次遭到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9.5%的,罰30元/次。

8.1.10因錯點、錯發或漏發產品物料,對生產環節造成影響的,罰20元/次。

8.1.11其他處罰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決定處罰金額。

8.2品管員的處罰

8.2.1因錯檢、漏檢、誤判致使不合格品進廠或不合格品出廠,罰20元/次。

8.2.2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問題,確定本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8%目標的,罰20元/批。

8.2.3返修後再次遭到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9.5%的,罰30元/批。

8.2.4其他處罰情形,結合各部門經理評估決定處罰金額。

8.3班組長的處罰

8.3.1現場發生較嚴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時,現場組長應承擔連帶責任,並視其情節扣罰10-50元。

8.3.2發生重大品質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嚴重損失時,相關責任部門組長應承擔連帶責

任,並視其情節扣罰30-200元。

8.3.3其他處罰情形,結合各部門經理評估決定處罰金額。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 篇三

為了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根據縣局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結合教學的實際情況,舉行月質量調研活動及學期期末調研活動,為了表彰優秀,激勵後進,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考依據

以本次調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績作為依據。

二、獎懲

1、語數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名的分別獎勵現金50、40、30元。

2、語數英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現金10元。

3、語數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後三名的由教研室組織召集開會,幫助分析成績並進行誡勉談話(相比上一次有進步名次的不用參與談話)。最後一名的並作出書面説明。

4、語數英連續兩次位居後三名的。學科教師由中心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5、在一學年兩次期末質量調研中,量化成績位居同年級同學科後1/3名次的,並且未進步2個名次的(依據以年終的期末考試),報考縣局招聘教師時學校不予出具證明。

6、在縣局的歷次質量抽測中,學生成績位居全縣後1/3名次的課任教師,當年所有的評先樹優一票否決。

三、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中心校。

質量獎懲制度 篇四

1、範圍:

適應於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2-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3、名詞定義:無

4、作業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4-1-1.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併發放至採購科和品管科;採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訂的採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採購原材料;品管科根據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需採購材料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或採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採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而採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採購人員50~200元;因採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採購人員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採購到廠後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並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後出具《檢驗報告》並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識;倉庫保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如不合格材料需特採入庫,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後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採未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採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考核50~3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庫原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標識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識明確;入庫後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識清晰、完整,帳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並執行先進先出;倉庫保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識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庫保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同時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考核50元;對入庫後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識或標識不清晰、帳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倉庫保管員50~200元。

4-1-4.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後,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並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識,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採的材料須經品保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並將特採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庫保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識並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識材料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過程控制

4-2-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户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户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責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檢驗管理

4-3-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並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考核直接檢驗員20~200元;

4-3-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彙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後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並上報工廠長和品管科,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50元,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

4-3-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責任人20元。

4-3-7.對生產中由於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考核50~200元。

4-4.現場控制

4-4-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20元。

4-4-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後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工廠長/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點中標註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20元,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並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並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20元,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識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並記錄檢驗數據,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

4-4-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後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籤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者,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採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工廠檢驗員50~100元,考核工廠長100~200元。

4-4-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識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識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畢後,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充,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週轉工具移入混煉膠貯存區進行停放,並做好標識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庫保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20元,不按規定存放或標識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庫保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識(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工廠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後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人20元,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

4-4-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主任50元。

4-4-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複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考核,考核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考核金額的2倍。

4-4-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對本工廠進行考核,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考核金額最大不超過2000元。

4-4-15.對於發現的質量問題時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4-5-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並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

4-5-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並獎勵5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1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500元。

4-5-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該班班長5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並獎勵該班組1000元。

4-5-4.對當月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1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連續3個月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3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連續半年PPM值低於目標值 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並獎勵該工廠2000元,同時獎勵工廠長1000元。

4-6.辦事處質量管理

4-6-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瞭解我公司產品在客户處及客户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我公司產品在客户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並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保部,以便於我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4-6-2.對於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户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責任業務員200元。

4-6-4.對評審後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後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考核相關業務員500元。

4-6-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户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並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6.對我公司產品在客户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於客户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户、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户生產線、客户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採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採取不力或未採取措施導致客户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考核200~500元。

4-6-7.對於客户索賠信息,業務員應於客户索賠信息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並採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並將信息在2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對反饋信息及時或措施採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户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户索賠定案,考核相應業務員200~500元。

5、流程

5-1.質量處罰流程--品管科開據罰款單--責任人確認--主管領導確認--報車間統計--報財務扣款

5-2.質量獎勵流程---提出申請--單位主管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分管副總確認--報車間統計--報財務獎勵

質量管理獎罰考核制度 篇五

一、考核範圍

各分公司及各生產車間。

二、考核辦法

主要考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潤率、運費收入比率、資金週轉率和貨款回收率。以財務部制訂的目標成本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新產品、工裝、木型、零活等未制訂目標成本的,按照技術部門出具的工時定額、材料定額,銷售部門出具的發貨清單及運輸派工單進行結算。具體辦法如下:

㈠、對XX分公司的考核辦法

對機械製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資金週轉率和貨款回收率。

1、利潤率為25%,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資金週轉率為0.4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佔用情況,計算資金週轉率。每升降0.05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㈡、對鑄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

1、成品合格率為75%,月末根據當月零工隊結算工資的入爐料噸數、鑄件入庫噸數,計算鑄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要求清砂、清鏽及車間倒出的黑砂內不能混有面包鐵、機鐵(小機鐵除外),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檢查,視情況進行獎罰。

㈢、對鍛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輔料小時成本。

1、板材利用率為85%,根據當月倉庫提供的領料數、廢鋼退庫數及車間內未退庫的備用下角料,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輔料小時成本為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㈣、對加工一、二車間、安裝車間及機修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潤率。加工一車間利潤率為1%、二車間利潤率為0、安裝車間利潤率為0.5%、機修車間利潤率為2%。按會計報表上提供的盈虧數,與目標成本相比較計算利潤率。每升降0.5%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㈤、對XX分公司的考核

對汽車部件製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材料利用率、資金週轉率和貨款回收率、運費收入比率。

1、利潤率為7.5%,每升降0l5%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材料利用率為68%,根據財務提供的當月領料數和下角料數,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資金週轉率為3.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佔用情況,計算資金週轉率。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4、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5、衝壓產品運費收入比率1%,收割機產品運費收入比率2%,按當月收入和運費計算。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㈥、對衝壓一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萬元產值輔料消耗情況。萬元產值輔料消耗定額為83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㈦、對衝壓二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輔料消耗情況。根據每月輔料消耗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三、其它事項

1、各單位必須如實提供數據,堅決杜絕人為的調整現象,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抽查,以核對賬實是否相符,發現作假現象,加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2、由於工資在車間製造費用中佔很大比重,在工資發放不及時的情況下,允許車間合理運用預提和待攤進行調整,到年底彙算結清。

3、計算材料利用率時,各車間的領料數應等於入庫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8月起執行。

產品質量獎懲制度 篇六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問題,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明確質量責任,完善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鼓勵員工鑽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崗位技能,對在質量方面做出成績的部門或個 人給予獎勵。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本公司員工依照本規定承擔產品工作質量責任。

三、實施程序

1、獎罰由質量管理部門在《獎罰單》上填寫獎罰理由,送到主管人事行政相關人員處擬定獎罰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2、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人予以通告並將《獎罰單》送財務部執行。

3、質量事故定義

3.1 按事故損失分為:

a. 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於或等於 500 元的。 b. 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於 500 元而少於 2000元的。

c. 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 2000 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四、內容:

1、獎勵:

1.1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適當的獎勵:

a 及時發現並制止他人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的行為,避免質量事故的發生者,獎 100 元;

b 及時發現技術設計以及工藝錯誤,避免質量事故發生,減少質量損失者,獎 100 元;

c 對質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在產品質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獎 200 元;

d 能保質保量出色完成任務具有很強的質量意識的,月度質量事故為零的,每月獎 100 元;

e 在一年當中,因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給公司帶來顯著效益的,獎 200 元;

2 處罰:

2.1 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罰款 100 元;

2.2 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的,一經發現,每次最少罰款 100 元;造成經濟損失屬嚴重或重大質量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2.3 生產工序間沒有按規定進行自檢和互檢,出現質量問題,一經發現每次罰款 50 元;

2.4 未嚴格按檢驗標準檢驗,檢驗方法不對致使不合格原材料進廠或不合格產品出廠,出現質量問題者,一經發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 50 元;

2.5質檢人員檢驗認定不合格的物資,私自出庫造成質量問題的,一經發現對倉管人員每次罰款 50 元;

2.6 出貨檢驗中,配件與裝箱清單不符,少裝、漏裝或者錯裝,造成質量影響的,一經發現每次罰款 50 元;

2.7 當出現不合格,屬於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崗位責任人員按 50 元/次處罰,並記當月本部門質量事故一宗。

2.8 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崗位責任人員按 100 元/次處罰,對相應的責任班組長按 50 元/次的處罰,並記當月本部門質量事故一宗。

2.9 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崗位責任人員按 200 元/次處罰,對相應的責任班組長和質檢人員按 100 元/次的處罰,並記當月本部門質量事故一宗。

3 質量責任區分:

3.1 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上 2.1~2.9 進行處罰。

3.2 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髮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上 2.1~2.9 進行處罰。

3.3 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並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量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於 500 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上

4.2.1~4.2.9 進行處罰。

3.4 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同時免除生產和質檢責任,如屬嚴重質量事故的`,對相應責任人按 100 元/次處罰;如屬重大質量事故的,對相應責任人按 200/次處罰。

3.5 如果是原材料造成的不合格,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操作者處罰100元/次,質檢人員50元/次。

3.6 如果後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並繼續使用,責任由使用工序承擔,處罰操作者100元/次。

3.7 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責任者和班組長。

3.8 如屬外協廠責任,所有經濟損失由外協廠自行承擔。

質量管理獎罰考核制度 篇七

一、工資考核公式

實發工資=個人基本工資+(當月綜合考評得分/100×(獎金1200)

二、個人當月綜合考評得分構成

當月得分=班組內考核20分+日常考核40分+工作成效考核25分+綜合評定15分+獎勵分數

三、班組內考核打分--滿分為20分

每個月的月底,主管需對維修成員進行評定打分。

以表格的形式進行評定打分;評定的內容主要有:

1、工作態度

2、勞動紀律

3、任務完成

4、團隊合作與配合

5、技術進步與提高

四、日常考核滿分為40分,考核細則如下:

1、工作消積怠工,不服從工作分配者次/扣10分

2、工作消積,敷衍工作任務者次/扣10分

3、因工作不認真、缺少責任心,而出現的維修質量事故,影響生產1小時以上者,或直接造成設備損壞(500元-800元)者。次/扣10分(如果造成更大損失視情節另行處理)。

4、因工作不認真,馬虎大意,而出現維修質量問題累計三次者。次/扣5分

5、接到報修後不能迅速到場處理故障,或者到場後不能立即處理故障,沒有時間觀念者。次/扣3分

6、接到生產人員報修後,態度惡劣(因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而對操作人員批評者除外),極盡推諉不修者。次/扣10分

7、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經常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視情節而定。次/扣。3-5分

8、工作中不能團結協作、積極配合,出現問題推卸責任,並造成影響生產1小時以上,或造成較壞的影響者。次/扣6分

9,值夜班主管分配工作沒完成者。(視情節)次/扣6分

9、維修中浪費材料,沒有節約意識的。(視情節)次/扣3-10分

10、維修後現場清理不整潔的,(包括在維修班內的維修、製作、使用鑽、刨機牀等)。次/扣2分

11.工作中不按公司要求佩戴勞保用品或不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的。次/扣3分

12.在高空維修天車時,不正確佩戴使用安全防護繩的。次/扣5-15分

13.遺忘或延期完成工作任務的。(視情節)次/扣3-10分

14.值班期間不注意值班室衞生,隨地亂丟垃圾的。次/扣1-2分

15.維修後的備件、費料、公用工具等不及時存放好隨處亂放的。次/扣2-5分

16、在維修結束後,現場清理不徹底。次/扣2-3分

五、工作成效考核------滿分為25分

主要對工作的質與量進行考核;以日常的維修記錄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定。具體評定辦法:

1、故障維修的可靠性。10分

--每次故障維修後,如果在一週內反覆發生次/扣1~3分

--維修採用的辦法不正確,對設備安全、後期維修與運行留有隱患的,次/扣2~5分

--巡視、定期預防性維修時有遺漏或者不徹底,次/扣2~5分

2、維修工作數量(維修記錄表)的綜合評定。10分

--主要以維修記錄表內的參與的工作質與量進行評分。

3、設備巡視成效評定。10份

--設備巡視以傳動裝置,密封,液壓等為重點。

--結合設備巡視記錄對個人的工作成效進行考評。

--對因巡視不到位而引發的設備故障、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根據情節予以評定。

六、綜合評定--滿分15分

評定內容主要如下:

1、工作態度

2、勞動紀律

3、團隊合作與配合

4、任務完成

5、技術進步與提高

七、獎勵分數參考

1.工作中團結互助,積極配合的,據情節加:3~10分

2.能夠提前發現異常現象,避免設備事故發生者。據情節加:2~10分

3.對設備改進提出建設性方案並參與實施的。根據實際效果加:3~10分

4.主動學習,積極進步,。次/加5~15分

5.工作中表現一貫突出者,據情節加:2~10分6.當月全勤加3分

6.維修中能及時解決疑難問題者,修舊利廢、節約意識明顯者,據情給與相應獎勵。

對綜合考評有任何異議或建議的,可以書面的形式向直屬領導提出。

注;機修人員各自包機設備不變,新考核主要針對設備點巡檢,對設備運行情況掌握清楚,把設備故障降到最低,巡檢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需停機處理的要做好記錄並與生產線協商停機處理。

維修鉗工主要對全廠機械,液壓,及管路設備負責。

即日起交接班記錄必須每班都要認真填寫。以及時反映當班設備情況。

質量獎懲制度 篇八

1 目的和適應範圍

1.1目的:為規範企業員工獎懲方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2 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負責按本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2.2 各部門部長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2.3 綜合管理負責除工資降級、降職、辭退和開除外其他懲罰項目的最終審批;

2.4 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負責所有獎勵項目及工資降級、降職、辭退和開除處罰項目的最後審批;

2.5人力資源組(部)負責對有關獎懲處罰進行記錄和存檔;

3 工作程序

3.1獎勵工作程序

3.1.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所在部門提名並出具書面報告;

3.1.2 所在部門分管領導會同綜合管理部審核;

3.1.3 總經理批准;

3.1.4財務部、人力資源組(部)、相關部門等依照執行;

3.2 處罰工作程序

3.2.1員工舉報、所在部門向綜合管理部報告、公司領導發現後向綜合管理部通報或綜合管理部通過檢查發現有員工違紀行為;

3.2.2綜合管理部會同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分管領導進行調查落實,形成書面報告;

3.2.3綜合管理部依據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對違紀員工做出處罰決定,但處罰決定是工資降級、降職、辭退或開除的處分決定還須報總經理批准;

3.2.4所在部門部長與違紀員工面談並確定改進計劃;

3.2.5財務部、人力資源組(部)、相關部門等依照執行;

4 過程控制

4.1獎勵

4.1.1獎勵等級與形式分為通報表揚、榮譽稱號、調薪和晉升等,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證書獎狀和獎金等,獎勵時間分為年度獎勵和不定期獎勵等。

4.1.2通報表揚又分為嘉獎、記功、突出貢獻獎;

嘉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獎,同時獎勵現金50元:

上級臨時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及時、出色者;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為公司以外人員或單位或媒體稱道,為公司譽者;

具有優秀品德且有兩次以上具體事實證明,可為公司楷模,有益於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對公司公共財物機械設備一貫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能為公司獻計獻策,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兩次以上事例證明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協助者。

記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並獎勵300元。

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人力資源組(部)統計後,直接報總經理批准;

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產生了直接經濟效益;

大膽實施革新,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為公司減少損失具有功績者;

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如善行被國家有關部門樹立為典型等;

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員工連續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後授予全勤記功獎;

突出貢獻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貢獻獎,並獎勵現金800元。

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貢獻獎一次,由人力資源組(部)統計後,直接報總經理批准;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臨危不俱,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脱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施行,在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顯著者;

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3榮譽稱號分為優秀團隊、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業務能手等;

業務能手

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條件)者,授予業務能手稱號,並獎勵現金100元。

本職工作月計劃按時完成100%以上(不論主觀或客觀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數);

完成工作的質量一次性通過率(或達標率)在95%以上;

有一件以上事例證明因有其協助或指導,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協助不是指應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應由該同事須獨立完成的。,但因為其工作能力或業務不熟練等原因不能獨立完成的工作);

優秀員工

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條件)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並獎勵現金150元。

全年從未出現過遲到、早退等任何違紀行為,也從未受過罰款或其他書面懲戒;

全年事假次數少於4次,且在3天(含)以內,以及全年病假時數不超過4天者;

全年未考勤次數在5次(含)以內(指公事以外、兩日內辦理申報手續的未考勤);

工作時間內從不出現串崗、閒聊現象(指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本職工作計劃和臨時交辦工作按時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一次性通過率(達標率)在90%以上;

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從未出現過頂撞上級或拒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的行為;

全年從未出現過與同事、往來單位或客户發生爭吵或打架的現象(因對某工作的觀點不同而引發的同事之間的討論或爭執不算);

從不推卸工作責任,對同事或上級勇於當面提出不同意見,從不背後議論事非、造謠生事(含誇大事實);

優秀管理者

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條件)者,授予優秀管理者稱號,並獎勵現金200元。

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從未出現過縱容或包庇現象,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從未出現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的事)或人(指因違紀而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人);

能主動協調好部門內部的各種關係,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工作目標完成率在95%以上;

有事實證明,從不推卸責任,能積極配合公司其他部門或同事的工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能及時解決;

有事實證明,對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的工作流程、有關制度能及時提出修正意見,經實際證明操作性強;

所轄部門員工積極性高,工作敬業,從未有過因此而影響其他部門或同事工作任務完成的事件。

優秀團隊

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條件)者,授予優秀團隊稱號,並獎勵現金300元。

部門內部團結協作精神強,從未出現過(含與部門以外人員)吵架、打架等現象;

部門員工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計在5項(含)以內(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請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視同違紀);

部門員工工作敬業,部門工作目標完成率在95%以上(含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能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從不出現推諉、扯皮等不合作現象。

4.1.4調薪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事實),可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年度內記功及以上獎勵(不含突出貢獻獎)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年度內獲得一次突出貢獻獎或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工作崗位或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4.1.5 晉升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可予以升職,並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經考核已經具備較高職位所需的業務、管理、協調能力;

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工作敬業,責任心強,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接受過較高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4.1.6為推動公司整體協調發展,各部門可按此設立各自不同的獎項和獎勵範圍,經人力資源組(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2處罰

4.2.1公司對違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各種行為和現象執行處罰,處罰種類按情節的輕重分為:警告、記小過、記大過、工資降級、降職、辭退或開除等。

4.2.2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每次20元罰款

各種文件或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後果者;(每次)

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主管;

違反《員工手冊》中第三篇員工行為規範中關於員工基本職責和考勤管理的相關規定(每次);

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由於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輕微者;

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合理解釋且又未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報批修改計劃,情節輕微者;

未經批准,工作時間內玩棋牌或其他娛樂活動的;

擅離職守,閒遊或上班打磕睡者;

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責任人不清時,由主管承擔);

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精神,情節輕微者;

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於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於自檢不嚴,產品質量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第二次違反規定的內容;

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在公司內喧譁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製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輕微者;

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

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輕微者;

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輕微者;

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違反一切消防安全用電用火制度(吸煙不在本規定之列)者;

成品出廠後,引起客户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第二次違反規定的內容;

上級對直接下級員工的重複違紀負連帶責任。重複違反公司制度有關規定的直接上級。

任何時間在公司禁區內吸煙的,予以警告處分並處200元/次的罰款;

由於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5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同時賠償損失,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衝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3 記小過

警告五次作為記小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侷限於以下情況)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小過。

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未經許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本部門或本車間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時考核主管);

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財物,情節輕微時,除追繳原物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惡劣者;

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惡劣,但尚未構成開除的;

故意損毀塗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安排非專業崗位人員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或從事有危險的技術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管理者;

製造事端,引起爭鬥或有打架行為的;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的;

有嚴重的失職行為的;

更改或偽造企業通告的;

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由於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嚴重者;

造謠中傷,散佈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的事,而有損他人的尊嚴的;

成品出廠後,引起客户投訴的,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此產生的所有售後服務費用,對責任人依據本制度第、或條款處罰,並記過一次。(注:若屬專檢項目,由於質檢員質量控制不嚴,所罰費用由質檢員承擔70%;生產人員承擔30%;因客觀原因質檢員無法發現的製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訴的,由生產者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由於失職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500~5000元經濟損失者,可在500元的基礎上,加罰超出部分10%的處罰(多人責任造成時,按責任大小分攤),以上條款如出現與本條款有衝突的,以本條款為準。

因責任心不強致使圖紙(或工藝等)出現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技術人員,將依據本制度第、或條款予以處罰(注:①若尚未造成損失者予以警告,並罰款30元;② 審核人按技術人員處罰金額的20%進行處罰)。

4.2.4 記大過

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的,予以記大過。

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如公司視情況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則將記大過一次,同時按《銀佳公司考勤制度》的規定給予罰款;

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嚴重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由於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給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尚未構成開除的,其處罰金額由公司給予裁決;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衝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5 工資降級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而不予以開除的;

4.2.6 降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對於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及以上的,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

安排非專業崗位人員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或從事有危險的技術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及以上或事故的管理者;

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不採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工作計劃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及以上者;

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精減機構,無相關職位可擔任者。

4.2.7 開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於以下情形)予以開除,並視情況訴諸法律,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惡劣者;

偷竊或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情節較嚴重者;

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競爭公司兼職者;

在公司服務期間,吸食毒品或受司法處理者;

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務受損者;

連續曠工兩天或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

散佈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未經批准,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非法組織者;

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故意不採取措施或採取不當措施,致影響工作計劃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其他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必須開除的情形。

4.3 關於獎勵處罰的其他規定

4.3.1員工功過相抵消規定

公司員工在同年度內的功過可以抵消,以發生於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定如下:

嘉獎與警告抵消

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4.3.2 本制度與公司其他制度規定相牴觸時的規定:

如其他制度有明確規定的,以其他制度規定的獎罰為準;

如其他制度規定不明確、標準描述不清晰的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獎罰;

4.3.3所有因違反公司制度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除按制度規定罰款外,均須按照下列規定賠償損失: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具體經綜合管理部確定報總經理批准;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本制度規定的損失界定標準分別為輕微損失500元(含)以下,重大損失為501—5000元,嚴重損失為5000元以上。

4.3.4獎罰糾錯規定:

對於發現獎罰出錯或相關員工認為獎罰不公的,可在3天內投訴,綜合管理部報經總經理批准可先暫時中止獎罰措施的執行,經調查落實重新做出獎罰決定後再重新執行獎罰;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離職(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4.4 説明

4.4.1 公司設立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同時將所有罰款轉入專項資金,綜合管理部每月公佈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4.4.2 “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説明獎勵的原因,綜合管理部認真核實獎勵事實,並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實施;

4.4.3 “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説明處罰原因、所犯制度的條款及處罰結果,綜合管理部認真核實後直接交財務部予以實施;

4.4.4 財務部根據經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 “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4.4.5 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罰金分攤罰金;

4.4.6 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4.4.7 所有獎罰決定都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並記入當事員工本人檔案和公司人事檔案;

4.4.8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部門提議或本人要求,綜合管理部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4.4.9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 篇九

為了更好地抓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以下教學質量評估制度:

1、執行教學質量與年度考核、職稱(教師課堂教學評估)、獎金掛鈎。

2、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考中名列全場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場排名),分別給予獎勵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為優秀或稱職。

3、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農場統考中在上一學期該年級學科農場排名的基礎上,每提高一個名次獎勵30元,以鼓勵接受起點低的科任教師。

4、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考中名列全場倒數第一(除達標外)或被農場扣罰的,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不得評為優秀。也不得評為先進教師。

5、為學校承擔上級下達的教學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務(如文藝節目排導、演講、體育、美術項目的指導等),並完成任務成績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學校可根據情況給予提高檔次進行評估。

南茂第二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