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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安全連防管控獎懲制度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8.71K

全員安全連防管控獎懲制度

全員安全連防管控獎懲制度

基本原則;齊抓共管全員參與同獎同罰

關鍵詞;全員、全時、全程、全責

各單位以路隊為單位,成立以單車為主的安全小組,每個小組原則上不超過5台車,實行安全獎,連獎連罰制度,當月內,在小組內有單車發生違章、違規、有責事故的,一律取消安全小組內所有駕駛員安全獎。扣除的獎金獎勵於本路隊其他無違章,無有責事故發生的安全小組駕駛員。路隊安全小組之間可相互監督但只限於從事營運駕駛時間以外。

基層單位領導、管理人員,全部分散掛靠到各個路隊指導、協助路隊長、安全員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如當月內該路隊發生有責事故的,對路隊長、安全員、掛靠管理人員進行警告。連續兩個月內發生有責事故的降低工資發放標準(按5%扣除)。單起事故責任追究路隊長、安全員除降低工資標準外仍按照《營運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年度內事故計劃費用

交通事故費用計劃=計劃營運公里×0.05元/公里。當年未結案的事故按事故預計費用考核,但實際借款超過預計費用的按實際借款費用考核,待事故結案後,超出預計或實際借款的費用計入下一年事故費用。對年度內節省交通事故費用計劃的單位以發放獎金的方式進行獎勵。

1、獎金總額=節省事故費用數額×10%

2、獎金由各營運單位根據本單位安全管理百分制考核結果擬定分配方案,經公示並報安管辦審核,集團公司批准後發放。

3、獎金分配方案中,對營運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獎勵不得超過獎金總額的30%(其中主要負責人10%,分管安全副經理10%,其他班子成員10%),安管人員的獎勵不得超過獎金總額的20%,掛靠路隊管理人員10%路隊長的獎勵不得超過獎金總額的40%。

對年度內超出交通事故費用計劃的處罰

1、處罰總額=超出事故費用數額×5%

2、各營運單位根據本單位安全管理百分制考核結果擬定處罰方案,經公示並報安管辦審核,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3、處罰方案中,對營運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處罰應占處罰總額的30%(其中主要負責人10%,分管安全副經理10%,其他班子成員10%),安管人員的處罰應占處罰總額的20%,掛靠管理人員10%路隊長的處罰應占處罰總額的40%。

集團公司機關領導班子,所有管理人員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三管三必須要求,做到守土有責、人人蔘與安全連防管控工作。對於年度內發生亡人事故或單起事故損失超過40萬元的,領導班子成員處罰(300元)營運安全處負責人處罰(500元)其他管理人員處罰(100元)領導班子成員應對分管處室人員參與安全連防管控工作進行跟蹤問效,對參與度低,不負責任的處室、個人由公司紀委進行問責,並按照《職工獎懲制度》給於相應處罰,對查出違章通過視頻回放發現有公司人員在場沒有及時制止糾正的對當事人處罰(50元)造成事故發生處罰(100元)造成重大事故發生的按照《營運安全管理制度》單起事故責任追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對集團公司機關管理人員、各營運單位後勤保障人員查出違章經查實的單起違章獎勵(20元)掛靠路隊人員,路隊長、安全員不參與此獎勵。查處違章違規行為應記錄時間、地點、車號、違章違規行為,後勤保障人員報車輛所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機關管理人員報營運安全處,經查實後,記錄在案。每月26號前形成報表經公示並報安管辦審核,集團公司批准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