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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87W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新版多篇】

員工獎懲制度 篇一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範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範圍

1、行為規範類:適用於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於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遊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二

一、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宗合議獎勵30元。

二、認真完成本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楊者,獎勵30元。

三、拾到顧客遺物主動交還者,經核實每次獎勵20元。

四、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採用獎勵20元。

五、經常協助本餐廳總經理、主管、領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經評議獎勵30元。

六、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當值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元。

七、不講普通話,當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員工通道,每次罰款10元。

九、當班期間,工作散慢,粗心意,隨地吐痰,每次罰款10元。

十、遲到與早退,10分鐘之內扣5元,30分鐘之內扣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曠工1天扣3天半工資及資金),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十一、整理打掃衞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項目者,每次罰10元。

十二、廚具、吧枱設備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50元。

十三、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每次罰款20元。

十四、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10元。

十五、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20元。

十六、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20元,情節嚴重者按情況研究處理。

十七、偷帶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後上崗帶醉態、散佈虛假幅言論影響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員聲譽,每次罰30元。

十八、擅自脱崗,當班亂串包廂睡覺、看報紙、吸煙、打電話,每次罰款20元。

十九、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壞餐廳或客人財物者,按價賠償,並罰款20元。

二十一、對客人要小費或其它報酬,對客人暴或不禮貌,與客人爭辯,私自配製本店鑰匙者,每次罰款50元。

二十二、污偷盜、索、行、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吵架,每次罰款100元。

二十三、組織參加煽動罷工、鬥毆、聚從鬧事,經常違返餐廳規定,屢教不改,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部門處理。

二十四、作風不正派,拒不接受領導安排工作者,目無紀律,頂撞領導,無故找理由開脱責任者,一次罰款20元,兩次開除。

二十五、故意損害聖多美西餐廳名譽者,扣發當月工資直接開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區域待崗,亂竄包廂或搞男女關係者,每次罰款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項目者,罰款10元。

二十八、報錯房號、台號、在消費清單上多寫、漏寫、字跡不清造成失誤者,每次罰款10元。

二十九、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帶外來人員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廳就餐,員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罰款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處罰100元。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三

一、目的:

實施的目的在於督促全體員工都能嚴格遵守美容院規章制度,維護員工的切身利益,從而保證美容院維持一流的服務水準。

二、方式:

本美容院實行缺勤,過失記分制

重大過失100分/次;嚴重過失20分/次過失6分/次;輕微過失2分/次;曠工20分/次(不足4小時按半天計);

當月記分作為當月效益核發依據,每分相應扣減5元,年度內累計記分作為參加年終評比的依據,超過60分,不參加年終評比。年度內累計記分達到80分,自達到之日起給予觀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核准可放寬處理)。

年度內累計記分達到100分,給予勸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經總經理核准可放寬處理)。調薪升級考核期限內,年累計過失記分達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調薪升級的資格,調薪試用期為3個月。違紀扣罰的金額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沒有按規定每月定時寫信給總經理的罰金)。

三、輕微過失,有下列內容之一者或違反美容院規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記1-2分,情節嚴重,增加記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動簽到及簽退者;每月累計遲到超過10分鐘者,每分鐘扣2分。

2、上班時間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懶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時間,在工作區內嚼口香糖。

4、上班時間內非經批准打私人電話,私自會見親友;

5、上班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不穿制服或不經批准不更換美容服,以及在服務和營業區內穿着自己的衣服和攜帶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員例外);

6、工作時不保持工作狀態,串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無故遲到,早退。未經批准擅自在規定地點以外用餐。

8、員工不按規定束髮,化粧,佩戴飾物(經批准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內,坐時蹺腳搖腿,行走時拉手搭望,成羣奔跑,搖頭晃腦,大聲喧譁或其他聲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規定的操作規和為客人服務。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應輕拿輕放;

11、不按照規定程序請假。當班時使用市井俗語,講粗話、髒話。

12、特殊情況下需離開工作崗位而未告知上級領導。

13、未得到上級領導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時間在工作區域內接打呼機或手機。

14、在為客人服務時,交頭接耳,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過失重犯上類過失,有下列內容之一者;記6分,情節嚴重,增加記分,不受6分限制;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四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xx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後用心進行搶救和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羣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衞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衞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並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並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後不及時採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並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並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範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並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