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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檔案館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並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和相關規範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並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項目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項目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複檢和項目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託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後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複檢:經施工隊複檢的是二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
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後,整理正式的記錄保存。
③項目部質檢員驗收:經項目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項目,分項工程完成後,在班組自檢、施工隊複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複檢記錄交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並辦理簽證後保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項目分為四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在複檢後,提交記錄給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整理正式評定記錄,並辦理簽證後保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項目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後,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並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後,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後,應提前將記錄報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整理正式記錄並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複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複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築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座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複核記錄由所辦複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複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並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複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複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座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鏽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乾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衞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鏽、防腐、保温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後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採購的用於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並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於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後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複檢,並出具複檢報告,複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於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檔案館工程部
2014-12-25
第二篇: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質量管理與質量檢查制度
一、責權劃分
(一)建設單位
1、 協調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關係。
2、 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規範、規程、規定、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規定和設計的行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均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改進工作。
(二)施工單位
1、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和國家標準、規範、規程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
2、 及時按建設單位和監理的指令改進工作。對建設單位及監理的書面指令應在建設單位及監理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書面答覆。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建設單位、監理不正確的指令。但必須陳述“拒絕”的正當理由,並得到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確認。在建設單位、監理堅持其指令必須執行時,其後果由堅持人負責。
(三)監理單位
1、 根據國家標準、規程、規範、規定、設計文件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理。對違反國家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行為發出整改指令。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監理指令。監理可發出停工令。復工令亦由監理髮出。
2、 確認施工質量。並對已確認的施工質量負責(但並不免除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的責任)。
二、技術質量管理方針
三全管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預控為主、確保質量。
三、技術質量管理體系
(一) 建設單位、施工、監理都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質量管理系統。
(二) 管理系統的人員必須到崗,職責必須劃分明確、管理到位。
四、圖紙收發和審核
(一) 工程圖紙及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變更)一律由建設單位檔案員分發給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或檔案員)以及監理工程師。
(二) 各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審查圖紙。
(三) 圖紙審查要點:
1、 要尺寸、標高、位置、預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確。
2、 重要構造是否合理。
3、 圖紙、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執行標準、規範是否明確。
5、 土建與安裝的銜接有無問題。
6、 現在施工技術、裝備、供應條件是否適應技術難點的特殊要求。
7、 有無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設計交底
設計交底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的主要目的在於説明工程特徵、瞭解設計意圖、澄清圖紙會審中的問題、更正圖紙錯誤等。設計交底記錄由設計單位整理,經建設單位、設計、監理、施工各方共同簽署後建設單位分發有關單位。
六、施工組織設計
(一) 施工組織設計由施工單位編制。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等有關人員審核。
(二) 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工程概況;
2、 施工總平面圖;
3、 綜合計劃:包括進度、材料、預製件、設備、勞動力、施工機具、臨時設施計劃;
4、 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
5、 季節施工措施;
6、 質量保證措施;
7、 安全技術措施;
8、 環保及文明施工技術措施。
(三) 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度,同時應通知建設單位、監理重大修改應由建立組織有關人員重新審定。
七、技術交底
由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向各自的屬下進行技術交底。尤其是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必須深入到基層,交底應有針對性,説明操作要點、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
八、施工
嚴格按照標準、規範、規程、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九、設計變更
(一) 變更設計施工必須按設計變更圖(通知)及洽商記錄進行。
(二) 施工中有下列情況由施工單位向監理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後提交設計單位書面批准後可以變更施工。
1、 圖紙錯誤
2、 合理化建議
3、 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無法滿足原設計要求。
(三) 不影響結構建築美觀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設單位及設計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後補充洽商記錄。
(四) 設計變更圖、變更通知、洽商記錄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是監理的依據。
十、材料檢驗
(一) 主要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具備合格證、材質單方可使用。新材料、新產品應具備鑑定證明、質量標準、使用説明和工藝要求方可使用。
(二) 指較大、無合格證、部位特別重要的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按規範、標準的要求由施工單位複驗。
(三) 建設單位、監理對材料、構件、設備、儀表產生疑問,可以抽樣複驗,複驗合格由建設單位承擔費用,複驗不合格,施工單位承擔費用,並嚴禁使用。
十一、技術檢驗
施工規程、規範、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檢驗(比如:強度、壓力、絕緣、探傷等)一律按有關規定由施工單位進行,不得任意減少內容和降低標準。關鍵的檢驗應通知監理到場。施工單位應將檢驗報告提交監理審查登記。
十二、隱蔽驗收
(一) 上道工序的工作結果被下道工序所掩蓋,無法或很難進行再次檢查;發生錯誤無法或很難彌補的工程部位必須進行隱蔽檢查以及合格後方準開始下道工序。
(二) 監理單位必須事先按分項工程編制隱蔽驗收部位計劃表,表中應註明項目、部位、檢查內容,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三) 工程進行到監理單位規定的隱檢部位,施工單位在自己進行了技術複核、質量評定之後準備好相應的檔案資料和檢驗工(量)具,報請監理驗收。
(四) 隱蔽驗收各專業人員都須參加,而且必須作出記錄並有施工和監理代表簽字確認。
十三、中間驗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後,由建設單位召集施工、監理、設計聯合進行驗收,做出書面記錄,後續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設備試運轉
(一) 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試運轉
1、 安裝工作完成,並經質量檢驗合格;
2、 技術文件規定的檢驗工作完成併合格;
3、 試運轉方案編制完畢;
4、 測試量具,工具齊備。
(二) 試運轉由施工單位主持實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
(三) 試運轉記錄應完整歸檔。
十五、竣工驗收
(一) 竣工驗收條件:
1、 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施工完畢,並達到質量標準;
2、 檔案齊備。
(二) 竣工驗收由質量監督總站、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聯合進行。
(三) 竣工驗收應填寫驗收單。
十六、質量評定
(一) 質量評定按《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按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劃分進行檢驗評定。
(二) 質量評定由施工單位按標準規定組織相應的人員進行。施工單位自檢核定合格報監理單位核准。
十七、持證上崗
(一) 需要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施工單位必須安排持證人員操作。
(二)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隨時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情況,並有權停止無證人員工作或拒絕確認由無證人員進行施工的工程質量。十八、質量保證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市建委的有關文件的規定整理質量保證資料。質保資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嚴禁寫“回憶錄”和編假數據。質量保證資料應報監理審查、登記、竣工後由施工單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報監理核定。十九、質量事故
(一) 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措施。
(二) 質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補掩飾。施工單位需組織有關方面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寫出書面方案報監理。經設計和監理同意後方可進行處理。
(三) 事故處理完畢,施工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告應説明事故原因,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家裏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登記備案。二十、計量
(一) 施工使用的儀器、量具必須合格,並在規定的計量檢定週期內使用。
(二) 監理應對在用的量具的“檢定合格證”進行檢查、登記。二十一、分包工程質量
分包單位的資質由建設單位和監理確定,分包工程質量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由總包單位出具。
二十二、質量檢查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設備及各種加工預製品的檢查制度:訂貨時應依據質量標準簽訂合同,必須時應先鑑定樣品,經鑑定合格的樣品予封存,作為材料驗收的依據。產品的進貨驗證由專業工程師,質檢員和材料員三方驗證合格後,方可使用。
2、
第三篇: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1節、質量管理目標
第1.1.1條 質量目標
經質量監督站及相關部門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第1.1.2條 質量方針
科學管理、保證質量、信守合同、發包人滿意。
第1.1.3條 質量保修服務管理目標
嚴格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強制性標準條文》、《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保修責任,科學施工、嚴格管理,讓發包人放心滿意,工程產品交付後質量服務、維修、回訪率達到100% 。
第1.1.4條 技術組織措施目標
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節約勞動力、原材料的措施;推廣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措施;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技術以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措施;保證安全的施工技術組織措施。
第2節、確保工程質量的技術性組織措施
第1.2.1條 質量保證體系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國際質量標準組織施工,把企業質量方針全面落實到一系列經營管理於生產經營活動之中。為達到質量目標,我方將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設計標準。
第1.2.2條 項目經理質量管理負責制
在工程施工中,項目經理全面履行公司與發包人簽訂的承包合
同,執行專用條款中“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與工期、質量與檢驗、合同價款、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決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其他及補充條款”等方面的工作,由其代表承包人全面負責。
第1.2.3條 質量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代表公司就工程質量向發包人負責,各分管的工種負責人向公司法人代表、項目經理負責,全面進行質量控制,堅持“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
第條 施工交底制度
開工前,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向全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總體施工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由專業工長組織班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術交底,交底有記錄,不交底不施工。
第條 現場例會制度
每週定期召開一次現場協調會,邀請發包人駐現場工程師、項目監理工程師參加,對整個項目施工進行階段性協調工作。協調會由項目經理主持,廣泛聽取各專業負責人的彙報、要求和意見。
第條 建材質量控制制度
(1)嚴格執行材料管理制度,對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符合國標、部標的有關技術規定,是建設部核定的合格產品,具有材質證明書、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
(2)本公司採購材料的質量,將符合圖紙設計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並有出廠合格證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複試證件。
(3)由本公司採購的大宗、特種、重要材料、設備,必須有監
理工程師參與考察、看樣訂貨,材料到達須經監理工程師抽樣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場。所有材料設備進入現場前,並經發包人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同意,項目部質量員、材料員簽字後,方可入庫和進入現場堆放。
第條 施工掛牌制度
主要工種如鋼筋工、砼工、木工、瓦工、抹灰工等,在施工中實行掛牌制;要求各區段有標牌,寫明施工班組、工種負責人、操作者姓名,質檢員做好圖文記錄,存入施工檔案。針對不同工種,作業班組、要確保責任落實到人,按質量交底要求達到質量標準。
第條 質量審核制度
(1)做好“三檢”負責制:認真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工程質量”的原則,堅持做好三檢:“自檢、互檢、交接檢”工作,確保各項工程均達到質量標準。
(2)確保隱蔽工程質量:隱蔽工程施工時,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專業班組負責人要認真做好每項技術複核和隱蔽工程驗收工作,發包人駐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與現場技術人員共同進行監督,確保隱蔽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3)實行砼澆灌令簽證制度:砼澆灌前必須經發包人駐現場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現場技術負責人、專業工長、質檢員簽發《砼澆灌令簽證》後,方可進行砼澆築施工。
(4)實行技術複核制度:嚴格遵守技術複核制度,對建築方位、高程、定位樁、圖紙尺寸、誤差值等作複核記錄,發包人駐現場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複查,會同公司質檢部門、項目部共同做好驗收工
作;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條 樣板試範引路制度
由專業工長、質量員共同做出某部位施工樣板,經發包人駐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複查後,方可大面積施工,統一操作要求,明確質量標準。
第條 成品保護制度
工種交叉施工保護勞動成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交接清楚,責任明確,管理到位。
第四篇: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強化和規範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指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 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項目部各業務部門及所有施工人員。
第四條工程質量總方針:精心策劃,積極創新,嚴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條工程質量總目標: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
第六條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第七條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第八條組織學習總結和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根據質量優劣進行獎罰。
第九條定期組織質量檢查和質量評定工作,研究質量改進措施。
(請你支持:)第五篇: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一、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落實“誰施工、誰責任”責任制。
二、堅持工程質量專業檢查與羣眾檢查相結合。執行班、組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查,對口科室旬檢月驗,關鍵部位、單項工程和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要獨立進行。
三、堅持按設計圖紙施工,不得隨意修改設計,確實需要變更或修改設計時,應及時通知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修改。
四、施工隊組的隊長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隊技術員負技術責任。對違反施工程序,不按圖紙施工,不遵守操作規程的班組和個人,任何人有權制止和責令暫停施工,並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彙報。
五、工程施工嚴格按照《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其主要依據是:
1、國家現行的,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和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
2、設計圖紙,施工説明書,設計變更技術文件。
3、國家頒發的礦山井巷工程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規定。
4、特殊建築材料的技術規定和專業技術規定。
六、對發生的質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對重大質量事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工作失職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者,要根據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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