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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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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三位一體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2018年以來,中省市先後出台了*****等文件,明確要求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和羣眾跑政府的次數,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着力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構建審管分離工作機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理清行政審批服務局與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定位和權責關係。省市要求各縣區要在6月底前,將原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服務局,原實施部門不再行使審批權,把主要精力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關於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彙報

一、基本情況

1、全區行政許可事項梳理情況。區行政審批局根據全省政務服務事項“三級四同”目錄(省市縣三級,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相同),與各相關部門逐一對接,梳理核對區級行政許可事項共***項(涉及21個部門),分別是:區發展和改革局4項、區教育體育局8項、市公安局*分局17項、區民政局4項、區財政局1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國土局)6項、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環保局)4項、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0項、區交通運輸局 10項、區農業農村局23項、區商務局1項、區文化和旅遊局17項、區衞生健康局13項、區應急管理局4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0項、區林業局26項、區民宗局5項、區氣象局2項、區檔案局2項、區委編辦1項。

2、區行政審批局組建情況。2017年底,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的方案》(************號),確定了35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縣區。省上要求組建行政審批服務局,將分散在各職能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法交由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其他部門不再承擔相應審批職能。經市編辦批覆同意,我區於2018年6月掛牌成立了**行政審批服務局。2019年2月按照全區機構改革方案,核定行政編制13個,領導職數為一正三副,為區政府組成部門;同時將區政務服務中心調整為正科級建制,由區政府辦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事業編制*個,領導職數為一正兩副。目前局機關和政務中心共到崗1*人。

二、 工作進展

為穩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區行政審批局按照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要求,加快做好事項劃轉各項基礎工作。一是認真學習,全面熟悉業務工作。多次組織全體幹部學習中省市關於“放管服”改革、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一網通辦”審批便民化等政策文件,使全局上下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等工作有了全面認識。二是走訪調研,梳理核對審批事項。由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帶隊,先後深入區市場監管局、區教體局、區衞健局等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全部部門進行調研,逐一核對行政許可事項、審核轉報事項、審核備案事項和服務類事項,為做好事項劃轉提供了第一手資料。三是制定方案,確保改革穩步推進。按照“成熟一項、劃轉一項”的原則,拿出了每個部門的事項劃轉方案,制定了全區事項劃轉方案以及配套文件制度,明確了第一批劃轉事項,為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打好了基礎。四是主動對接,爭取支持配合。為切實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和監管工作,實現無縫銜接,我局主動與職能部門交流對接,共同商議制定的劃轉事項方案、現場核查機制、審批與監管信息雙向推送和聯席會議制度,確保行政許可事項順利劃轉。

三、 工作打算

下一步,區行政審批局將圍繞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三位一體要求,積極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努力使我區行政審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是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工作。對於劃轉到區行政審批局的行政許可事項,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審批程序,切實做好收件受理、現場核查、審核審批等各個環節工作,並及時公示辦件過程和結果,確保審批服務便利化、權力運行規範化。在區級實體政務大廳全面推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綜合窗口”服務模式,根據辦件量和實際需求,按服務領域設置“商事登記”等專業窗口,逐步過渡到無差別服務的“綜合窗口”,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提高審批服務效率,最大程度方便企業和羣眾辦事。

二是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網上辦”。在梳理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基礎上,以企業和羣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合法合規的事項“馬上辦”;完善基層綜合便民服務平台功能,將審批服務延伸到鎮(街道)、村(社區)等,實現面向個人的事項“就近辦”,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推動一般事項“不見面”、複雜事項“一次辦”;與企業生產經營、羣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服務事項積極推行“網上辦”,到2019年底,我區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70%。

三是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流程。針對市場準入、企業投資、建設工程、民生事務等辦件量大、企業和羣眾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逐項編制標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未納入集中審批的備案類、轉報類事項,按照減事項、減資料、減環節、減時限、減費用的要求,制定事項名錄、辦理流程、時限要求清單,報區政府審核後對外公佈。到2019年底,企業和羣眾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

四是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按照省市建設工程領域審批制度改革統一部署,全面推動聯合核查、聯合審圖、聯合測繪、聯合驗收。試行容缺後補,落實綠色通道、數字化審圖、告知承諾、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智能導辦、一對一專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五是強化實體政務大廳建設管理。以集中、高效、規範為原則,優化政務大廳功能佈局,完善設施設備,統一全區實體政務大廳名稱和標識。開展延時服務、週末服務和節假日緊急業務辦理預約服務,積極引入自助終端,提供7×24小時服務。加強基層便民服務站點建設,整合利用現有公共場所,在鎮(街道)、村(社區)全面建立便民服務站(室),作為區級實體政務大廳的延伸窗口,推進更多服務事項向基層延伸,不斷提高基層響應羣眾訴求和為民服務的能力。

四、提請審定事項

1、建議召開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會議。為穩妥做好這項工作,建議在6月中旬召開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會議,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出席,邀請區人大、區政協主要領導參加,各鎮街、各部門參會。

2、審定《關於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劃轉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見附件)根據中省市深化“放管服”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精神,按照省市在6月底前劃轉事項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從會議召開次日起,將15個部門的105項行政許可事項作為第一批劃轉事項,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集中審批,同時啟用審批專用章。我區21個部門171項行政許可事項,市公安局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區委編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民宗局6個部門43項許可事項本次暫不劃轉;15個部門實施的128項行政許可事項中劃轉105項,其中未劃轉23項,未劃轉事項的原因,一是為方便羣眾,實現“就近辦”,如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按現有模式繼續在原市場監管局辦理;二是單個事項工作量大,需審核審批人員較多,目前我局人員力量不足,如現區衞監所實施的公共場所衞生許可;三是專業技術性強,如農業、林業部門承擔的動植物檢疫;四是許可事項劃至區委部門負責,如文旅局劃至區委宣傳部的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等事項。

3、審定《關於做好行政許可劃轉事項現場核查工作的通知(見附件)為確保劃轉事項審批工作平穩過渡,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審批質量,建立審批事項核查機制。現場核查方式主要分為獨立核查、聯合核查、委託核查。獨立核查是指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獨立完成的現場核查;委託核查是指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現場核查工作,由區審批局委託相關部門完成的現場核查;聯合核查是指由區審批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並由相關部門邀請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參加,共同完成的現場核查。

4、提請審定《*行政審批與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政審批與監管信息雙向推送制度》(見附件)為建立長效機制,協調解決行政審批與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依法依規審批,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召集人為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副召集人為區政府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主要負責人,成員單位為各行政許可事項監管部門。

為健全審批與監管信息共享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銜接,制定《*行政審批與監管信息雙向推送制度》。審批與監管信息雙向推送的主體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和各監管部門,審批局將審批信息即時推送給監管部門,由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能;監管部門在監管過程中,如發現問題需要變更、撤回、撤銷、註銷相關行政審批決定的,即時將信息推送至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