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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情況報告(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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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情況報告

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情況報告(精選多篇)

市政府法制辦: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創新,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培訓及貫徹力度,在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貫徹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基本情況

(一)抓領導,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一是成立組織,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扶余縣政府高度重視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今年1月6日,温家寶總理在國務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之後,2月初,縣政府就成立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劉永德同志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法制辦。

二是統一思想,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縣政府高度重視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都能夠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與宣傳,親自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温家寶總理、洪虎省長和常曉春副市長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的講話精神,使全縣各級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充分的認識和理解。

三是召開會議,全面部署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工作。5月27日,縣政府組織召開了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常務副縣長代表縣政府作了重要講話,從全面準確理解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精神實質、深刻認識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抓緊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等三個方面,對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訓,提高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一種重要手段,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的認識和掌握程度,直接關係到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扶余縣政府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工作做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一項重要內容。6月19日—20日,縣政府舉辦了全縣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分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幹部、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共698人蔘加培訓班,培訓班邀請省政府法制辦常務副主任王啟業、行政執法監督處處長趙旭東同志來扶余講座,省法制辦領導從行政許可的概念、特徵,行政許可的種類,原則及制度,行政許可的設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及實施程序,行政許可費用、監督檢查及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對《行政許可法》做了深刻細緻的講解,收到了較好的培訓效果。參加行政許可法培訓班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更深的認識,有效地提高了全縣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抓主體,加強對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清理。

一是制定了行政許可項目和實施主體清理工作方案。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縣政府於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工作。在5月27日召開的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就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門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部門的清理方案,認真開展好這次“雙清”工作,及時上報清理結果。

二是公開行政許可項目及實施主體的清理結果。經過各部門自行清理、縣政府法制辦集中核對兩個階段的清理工作,扶余縣將第二輪清理後保留的審批、核准項目153項,又進行了一次全面、細緻的清理,這次清理共取消審批、核准項目43項,工商、水利、物價、建設、交通、統計部門又新增加審批、核准項目23項,扶余縣第三次清理後最終保留審批、核准項目133項;此外,將第二輪清理後保留的75項最終審批權不在我縣但需要經我縣初審上報的審核項目取消了30項,保留45項,按照《行政許可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縣政府各部門上報的53個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資格進行了確認,最終保留行政許可實施主體38個,其中行政機關33個,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5個,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許可實施主體15個。扶余縣“雙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四)抓建制,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制度。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扶余縣政府重點加強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許可機關抓緊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制度》、《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不予許可説明理由制度》、《告知當事人法定權利制度》、《行政許可收費制度》、《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制度》、《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制度》、《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製度》、《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及聯合辦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要求能上牆公開的要上牆公開,給行政許可申請人以知情、聽證和監督的權利。我縣的行政許可行為已經逐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二是規範行政許可實施的法定程序。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行為的法定程序性,改變以前重視主體,忽視程序的現象。我們重點對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聽證程序,以及應當場行政許可而不當場許可,應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拍賣而不公開招標拍賣等程序性較強的工作環節和工作內容,進行了重點培訓,使全縣行政許可行為能夠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減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案件。

三是監督檢查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按照縣政府下發的檢查通知,縣法制辦對行政許可部門上報的自檢報告進行了審查,並利用一週時間,深入到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採取抽查的方式,對土地、林業、建設、衞生、計經、交通、水利、農機、人防、文體等10個部門進行了檢查,對制度建立情況,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後停止執行情況、依法定程序許可情況、行政許可的收費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扶余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總的貫徹實施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一是個別行政許可程序仍需完善。在行政許可的程序上,我們雖然下了很大功夫,培訓中也做為重點進行了講解,但通過自檢,仍然發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受理、審查、告之、審批、送達、聽證等程序上,還存在不規範的做法,還有死角死麪。主要原因是個別部門和單位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不夠,研究不透,還沒有完全按照行政許可法的法定程序辦事。

二是有的部門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該公開的還沒有全部公開。主要原因是由於行政許可法頒佈時間較短,一些部門由於認識上的原因,認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雖然建立了,放在辦公桌裏沒有上牆公開。這方面工作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處於啟動階段。行政許可法要求建立的“一站式”審批服務,政府需要建立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扶余目前仍處於各部門“一站式”審批的階段。主要原因是地方從事行政審批的單位和三權在上的行政審批單位想在短時間內全部納入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需要上下協調和進一步溝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許可審批人員的培訓。按照省、市要求,從事行政審批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對《行政許可法》瞭如指掌。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對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重點培訓,確定其審批資格,對參加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堅決調離審批崗位。通過重點培訓,全面提高我縣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行政許可工作完全依法進行。

二是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要依據各部門、各系統自上而下的內部清理結果,再進行幾次“雙清”工作,使“雙清”工作處於一個動態的管理狀態,爭取利用最短的時間使清理工作取得最佳的效果。

三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根據全縣行政審批工作的實際,儘早建立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將全縣行使行政許可的部門及審批項目一併納入服務中心管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審批服務“一站式”辦公。

第二篇: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情況報告

市政府法制辦: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創新,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培訓及貫徹力度,在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貫徹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基本情況

(一)抓領導,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二是統一思想,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縣政府高度重視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都能夠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與宣傳,親自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温家寶總理、洪虎省長和常曉春副市長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的講話精神,使全縣各級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充分的認識和理解。

三是召開會議,全面部署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工作。5月27日,縣政府組織召開了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常務副縣長代表縣政府作了重要講話,從全面準確理解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精神實質、深刻認識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抓緊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等三個方面,對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訓,提高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三)抓主體,加強對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清理。

(四)抓建制,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制度。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扶余縣政府重點加強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許可機關抓緊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制度》、《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不予許可説明理由制度》、《告知當事人法定權利制度》、《行政許可收費制度》、《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制度》、《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制度》、《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製度》、《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及聯合辦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要求能上牆公開的要上牆公開,給行政許可申請人以知情、聽證和監督的權利。我縣的行政許可行為已經逐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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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規範行政許可實施的法定程序。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行為的法定程序性,改變以前重視主體,忽視程序的現象。我們重點對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聽證程序,以及應當場行政許可而不當場許可,應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拍賣而不公開招標拍賣等程序性較強的工作環節和工作內容,進行了重點培訓,使全縣行政許可行為能夠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減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案件。

三是監督檢查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按照縣政府下發的檢查通知,縣法制辦對行政許可部門上報的自(請您繼續關注本站)檢報告進行了審查,並利用一週時間,深入到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採取抽查的方式,對土地、林業、建設、衞生、計經、交通、水利、農機、人防、文體等10個部門進行了檢查,對制度建立情況,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後停止執行情況、依法定程序許可情況、行政許可的收費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扶余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總的貫徹實施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一是個別行政許可程序仍需完善。在行政許可的程序上,我們雖然下了很大功夫,培訓中也做為重點進行了講解,但通過自檢,仍然發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受理、審查、告之、審批、送達、聽證等程序上,還存在不規範的做法,還有死角死麪。主要原因是個別部門和單位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不夠,研究不透,還沒有完全按照行政許可法的法定程序辦事。

二是有的部門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該公開的還沒有全部公開。主要原因是由於行政許可法頒佈時間較短,一些部門由於認識上的原因,認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雖然建立了,放在辦公桌裏沒有上牆公開。這方面工作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處於啟動階段。行政許可法要求建立的“一站式”審批服務,政府需要建立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扶余目前仍處於各部門“一站式”審批的階段。主要原因是地方從事行政審批的單位和三權在上的行政審批單位想在短時間內全部納入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需要上下協調和進一步溝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許可審批人員的培訓。按照省、市要求,從事行政審批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對《行政許可法》瞭如指掌。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對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重點培訓,確定其審批資格,對參加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堅決調離審批崗位。通過重點培訓,全面提高我縣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行政許可工作完全依法進行。

二是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要依據各部門、各系統自上而下的內部清理結果,再進行幾次“雙清”工作,使“雙清”工作處於一個動態的管理狀態,爭取利用最短的時間使清理工作取得最佳的效果。

三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根據全縣行政審批工作的實際,儘早建立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將全縣行使行政許可的部門及審批項目一併納入服務中心管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審批服務“一站式”辦公。

第三篇: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情況報告

市政府法制辦: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創新,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xx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盛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培訓及貫徹力度,在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貫徹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基本情況

(一)抓領導,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一是成立組織,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扶余縣政府高度重視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今年1月6日,温家寶總理在xx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之後,2月初,縣政府就成立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劉永德同志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法制辦。

二是統一思想,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縣政府高度重視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都能夠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與宣傳,親自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温家寶總理、洪虎省長和常曉春副市長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的講話精神,使全縣各級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充分的認識和理解。

三是召開會議,全面部署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工作。5月27日,縣政府組織召開了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常務副縣長代表縣政府作了重要講話,從全面準確理解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精神實質、深刻認識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抓緊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等三個方面,對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訓,提高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一種重要手段,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的認識和掌握程度,直接關係到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扶余縣政府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工作做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一項重要內容。6月19日—20日,縣政府舉辦了全縣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分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幹部、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共698人蔘加培訓班,培訓班邀請省政府法制辦常務副主任王啟業、行政執法監督處處長趙旭東同志來扶余講座,省法制辦領導從行政許可的概念、特徵,行政許可的種類,原則及制度,行政許可的設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及實施程序,行政許可費用、監督檢查及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對《行政許可法》做了深刻細緻的講解,收到了較好的培訓效果。參加行政許可法培訓班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更深的認識,有效地提高了全縣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抓主體,加強對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清理。

一是制定了行政許可項目和實施主體清理工作方案。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縣政府於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工作。在5月27日召開的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就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門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部門的清理方案,認真開展好這次“雙清”工作,及時上報清理結果。

二是公開行政許可項目及實施主體的清理結果。經過各部門自行清理、縣政府法制辦集中核對兩個階段的清理工作,扶余縣將第二輪清理後保留的審批、核准項目153項,又進行了一次全面、細緻的清理,這次清理共取消審批、核准項目43項,工商、水利、物價、建設、交通、統計部門又新增加審批、核准項目23項,扶余縣第三次清理後最終保留審批、核准項目133項;此外,將第二輪清理後保留的75項最終審批權不在我縣但需要經我縣初審上報的審核項目取消了30項,保留45項,按照《行政許可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縣政府各部門上報的53個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資格進行了確認,最終保留行政許可實施主體38個,其中行政機關33個,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5個,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許可實施主體15個。扶余縣“雙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四)抓建制,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制度。按照xx、盛市政府的要求,扶余縣政府重點加強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許可機關抓緊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制度》、《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不予許可説明理由制度》、《告知當事人法定權利制度》、《行政許可收費制度》、《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制度》、《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制度》、《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製度》、《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及聯合辦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要求能上牆公開的要上牆公開,給行政許可申請人以知情、聽證和監督的權利。我縣的行政許可行為已經逐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二是規範行政許可實施的法定程序。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行為的法定程序性,改變以前重視主體,忽視程序的現象。我們重點對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聽證程序,以及應當場行政許可而不當場許可,應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拍賣而不公開招標拍賣等程序性較強的工作環節和工作內容,進行了重點培訓,使全縣行政許可行為能夠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減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案

第四篇:關於《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根據主任會議安排,10月中旬,縣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常委會委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到縣政府法制辦、縣工商局、縣技術監督局、縣衞生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採 取聽彙報,查看相關資料,發放問卷調查表,走訪服務對象等方式,對我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成績

1、學法活動普遍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促進政府及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嚴格依法行政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縣政府及各部門高度重視,投入了較大的精力和物力,狠抓了這部法律的學習宣傳。一是將《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納入了各級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縣政府、縣政府各個部門都成立了學習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學習宣傳工作的領導,制訂學習貫徹方案,有計劃、有組織、有部署地統一開展學習宣傳活動。二是多形式、多層次的開展學習活動。縣政府採 取以會代訓、請專家授課的方式對部門領導進行了培訓,縣政府法制辦對縣直各個單位和各鎮的副科級以上的骨幹進行了培訓。各個行政執法部門採取請專家授課、自學、考試、知識競賽、印發學習資料等多種方式對《行政許可法》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和學習。通過學習宣傳,各級領導和行政執法人員對這部法律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有了初步的認識和了解,增強了依法行政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2、行政許可程序得到規範。《行政許可法》自頒佈以來,縣政府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組織專班,認真開展了地方規範性文件創設行政許可規定、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許可實施機關三項清理工作,清理規範性文件7000餘份,涉及到行政許可的73件,其中59件被停止執行;清理行政許可職能機關51個,保留符合規定的40個,具體辦理行政許可事項340項,取消不具備行政許可資格的機關和組織12個。在開展“三項清理”的同時,對全縣行政執法隊伍進行清理整頓,對所有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備案,對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及時收繳執法證,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在此基礎上,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根據本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特點和《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系列的程序,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期限與聽證、變更與延續等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規範。在行政服務大廳各窗口實施一次性告之單、受理通知書、繳費明白卡等措施,理順行政許可程序、優化行政許可流程。

3、行政許可行為更加透明。縣政府在確定本級行政許可權限後,將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在政務公開欄進行了公開。縣行政服務中心在項目清理的基礎上,通過編制項目目錄、建立文件查閲室、電子顯示屏、微機查詢系統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實行了辦文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辦事時限及收費標準等六公開,增強了行政透明度。各行政許可單位也通過政務公開欄、互聯網、印發資料、設立諮詢服務枱(站)等多種形式,將本機關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許可依據、許可期限,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予以公開,方便了羣眾查詢和監督。

4、行政許可的效率進一步提高。《行政許可法》頒佈實施後,縣政府狠抓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在原基礎上對行政服務中心的職能進行了完善,成立了行政服務管理辦公室,使本級40個行政機關的340項行政許可事項全部在行政服務大廳實現窗口式統一辦理,建立健全了“並聯審批制”、“一審核制”、“全程代辦制”、“告之承諾制”等制度,改變了過去一個許可事項經多個許可機關多次審,申請人在多個辦理機關之間多次往返,來回找人的局面。對一項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多個股(室)辦理的,行政機關分別採取“首問負責制”、“主辦負責制”等方式,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縣政府還投巨資建立了《今日京山網》,實現公眾在網上辦理行政許可申請。行政許可機關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減少申報環節、壓縮辦事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優化了政務環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少數行政機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嚴格執行該法重視不夠。另一方面,由於《行政許可法》主要是規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因此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中宣傳貫徹得較好,而廣大人民羣眾對《行政許可法》的瞭解相對少一些,宣傳的廣度和深度還需擴大。

2、相互聯動執法機制還不是很健全。涉及到多個行政許可部門的許可事項,由於部門配合不夠,導致行政審批受牽制的環節過多,審批時限不能保證,也增加了行政相對人的負擔。少數部門在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甚至沒有得到前置部門的批准,就辦理了行政許可事項。

3、行政執法環境還有待改善。由於《行政許可法》實施僅一年多,部分人的觀念一時轉變不過來,還習慣於過去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加之相關的配套制度還不夠健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行政許可還不能完全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來實施,行政執法遇到的阻力還較大。

4、責任追究的力度還需加大。儘管各個行政執法單位都已建立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但是少數單位以自己的局部利益為重,對過錯行為和過錯責任人查處的力度不夠大。

三、幾點建議

1、加強對《行政許可法》的宣傳。要擴大對《行政許可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在以領導幹部和行政許可機關工作人員為宣傳重點,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的同時,還要採取多種形式和方式,在廣大人民羣眾中進行宣傳,讓更多的人瞭解《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精神,讓更多的人監督和支持行政許可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推動《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

2、加強制度建設。要在已建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責任制度,違法許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許可收費管理制度、行政許可聽證等制度,規範行政許可行為,提高辦事效率。

3、加強執法檢查力度。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對關係民眾切身利益、關係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大事項,加大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羣眾舉報、反映的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堅決徹底地清查,並將處理結果及時曝光。

4、加大對行政執法的投入。由於《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許可事項可通過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對服務的硬件設施要求較高,縣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設施建設,清理整治各服務窗口,規範統一設施,儘快健全行政電子網絡,建立電子政務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向社會提供更優質、更便捷的服務。

第五篇: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自查情況報告

按照***法制辦《關於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有關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精神,結合工作實際,7月1日至7月15日在範圍內開展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自查活動,活動的開展圍繞“早動手、早安排、查不足,總經驗”的工作思路,遵循“細、準、全、快”的原則,初步完成了自查工作,成效明顯。通過認真細緻的分析研究和查找,有效的推動了行政許可法在**的順利實施,為早日實現行政許可法“還權於民,轉變職能,服務羣眾”的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現將貫徹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統籌安排

1、充分動員,統一思想

接到***法制辦的通知後,***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由全體公務員、副科以上幹部和執法人員參加的動員會議,會議由 ****同志主持,會議圍繞如何更好的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這一重點,部署了當前和今後的學習任務,提出了具體要求。會議明確了當前落實好行政許可法的意義和目的,統一了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提高了對學習活動重要性的認識,為下步行政許可法順利實施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2、組織到位,機構健全

為了更好的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委專門成立了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分管***為成員的***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地點設在***,並責成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為貫徹實施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3、制度完善,措施得力

檢查工作之初,**組成專門人員對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分析研究,初步確定了實施意見,並制定下發了《***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學習培訓考核制度》,從初期的學習動員到末期的措施制定均做出了詳盡的安排部署,尤其是制定下發了《建委行政許可法貫徹落實公開便民、過錯追究和監督檢查制度》,有針對性的對公開便民、過錯追究、監督檢查三個方面進行了規定,完善了措施,從而為規範行為、改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證。

4、注重宣傳,效果明顯

為了營造貫徹、實施的學習氛圍,使大家充分領會其內容、明確其目的、理解其意義,我們充分發揮板報、櫥窗、宣傳欄等工作的主陣地作用,適時對行政許可法逐條逐句進行了宣傳,使廣大幹部職工在潛移默化中對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做到了耳熟能詳。

二、嚴格運作,合理調度

1、定計劃。為了增強貫徹實施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其合理運作,制定下發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學習培訓考核計劃》,分步驟、有重點的對此次活動進行了科學的安排部署,做到了有時間、有內容、有目的、有考核,從而為貫徹實施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依據。

2、分責任。為了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學習貫徹工作的重視程度,增強在實際工作中實施的責任感,圍繞“抓重點,帶全面”的原則,層層分解了責任,並明確規定,以科室主要領導為中心,在今後的工作中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追究哪個部門領導的責任,形成了“層級網絡責任管理模式”,達到了以點帶線,以線促面的目的。

3、搞培訓。5月底,為了使廣大幹部職工充分理解行政許可法的深刻內涵和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本着強化學習、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的思路,專門聘請區委黨校高級講師***為幹部職工授課,通過學習培訓,使大家對行政許可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認識,解決了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的疑點和難點問題,效果明顯。

4、抓落實。在抓好落實方面,緊緊抓住“學深入、搞明白、查砌底、定措施”的工作思路,圍繞“部門自查、深入檢查、收集彙總”的原則,首先由各基層部門對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要求,查找所轄項目,然後由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領導小組深入科室進行檢查,最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上報情況進行彙總,對收集的許可項目進行分析研究,初步確定有效的和無效的項目,基本上杜絕了工作上的空白點,為今後更好的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另外,為了更好的突出行政許可法方便大家、服務羣眾的目的,完善下發了《**服務措施》,對如何執好法、服好務、辦好事進行了嚴格的界定,實現了全面為民的目的。

三、查根追源,正視問題

經過全面系統的學習,***廣大幹部職工對行政許可法有了更加深該的認識,對其內涵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進一步明確了其目的和意義,但就自查情況看,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幹部職工對行政許可法頒佈實施的意義理解不夠透砌,甚至存在偏離現象;二是個別領導幹部對行政許可法的重視程度不夠,存在敷衍了事的情況;三是個別同志缺乏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就事論事多,盲目隨大流多,學習的自覺性不高。

四、完善措施,創新招法

針對問題,***高度重視,遵循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工作思路,針對檢查中發現不足,經研究,制定以下四項措施。

一是加大學習貫徹力度。繼續充實完善學習計劃,增加學習時間和內容,明確相關責任,並適時聘請專家來我*授課。

二是加強制約機制的落實。將各項制度嚴格落實到實際工作之中,推行獎懲制度,落實責任追究。

三是強化監督。在培養執法人員相互監督意識的同時,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羣眾監督指導我們的工作。

四是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培養樹立一批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典型,堅持典型引路的原則,發揮好榜樣帶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