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貫徹實施《體育法》情況彙報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3.12W
貫徹實施《體育法》情況彙報
2013年***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體育法》情況彙報
 尊敬的執法檢查組的各位領導:
大家好!
受***人民政府委託,我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我縣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情況彙報,請予審議。
一、全縣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工作的基本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是1995年8月29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通過的,1995年10月1日開始施行。多年來,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下,全縣各級政府堅持以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為出發點,不斷加大全民健身活動的組織力度,研究探索新時期競技體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切實增加對公益性體育設施的建設投入,有力推動了全縣體育事業的長足發展。
(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強化學習宣傳,全民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國體育事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體現了我國體育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組織體系正在形成並不斷完善,使羣眾體育運動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因此,各級政府把學習宣傳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全民健身運動,作為政府依法履行體育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之一,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全縣上下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專欄、標語等多種形式,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普及健身知識,開展終身體育教育。同時,以“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為宗旨,將體育法律法規宣傳與全民健身活動相結合,通過“全民健身日”、節會慶典,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羣眾體育活動和綜合型比賽,培育羣眾體育健身文化,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據不完全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實施以來,全縣上下共出動宣傳車10多輛(次),發放各類宣傳材料1萬多份,拉掛橫額30多張,宣傳標語2千多條,舉辦各類培訓班15次,科普板報8期。通過多種途徑將法律法規的宣傳融入到各項工作之中,進一步增強廣大羣眾的健身意識,提高全民健身素養,有效推動了全民健身活動的廣泛開展。
(二)以依法治體為手段,落實各項措施,全民健身“三納入”工作穩步推進。
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工作報告,將全民健身經費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剛性要求。體育工作“三納入”是發展體育事業的助推器,也是各級政府履行體育公共服務職能的集中體現。為此,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精神,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全縣體育工作情況彙報,凡是涉及全縣體育事業發展的大事,縣委、縣政府都要專門聽取彙報,認真研究,及時解決體育事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每逢重大全民健身活動,縣四套班子領導都親臨現場指導、參加活動,以實際行動對全民健身工作給予支持,為全民健身做出了表率。在2011年和2012年連續兩年將“發展體育事業、改進公共服務,加快我縣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不斷提高競技體育水平”等內容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並將體育事業發展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給予專項安排,年度增長在10%以上,2011年為15萬,2012年增至23萬元。同時,還將體育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作為專項規劃,組織人員認真開展調研和撰寫工作。並將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實施“兩館一場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建設一批村級文化服務中心及村級籃球場等工作,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之中,進行專門安排部署。各級政府也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明確體育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要求,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工作。縣直相關部門主動履職,積極配合體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使《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得到了較好貫徹實施,初步形成了上下一致、左右協調、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全民健身運動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三納入”的工作正在逐步推進,政府依法履行體育公共服務的職能明顯增強。                                                         
(三)以增強全民體質為根本,提高服務質量,羣眾體育活動蓬勃開展。
全民健身關係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活幸福指數。近年來,各級政府始終把滿足羣眾體育需求、提高羣眾生活質量、增強人民體質作為體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着眼於實施建設羣眾身邊的健身場地、健全羣眾身邊的體育組織、開展羣眾身邊的體育活動為主的“三邊工程”,不斷夯實基礎,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水平。不失時機的開展了“體育進機關”、“體育進社區”、“體育進企業”、“體育進學校”、“體育進農村”、“體育進家庭”為形式的“六進”活動。組織開展青少年陽光體育運動,舉辦青少年運動會、職工運動會、農民運動會、婦女健身展示大會和老年人健身活動展示賽;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發揮自身優勢和龍頭帶動作用,不定期的舉辦各種健身活動和體育比賽;結合我縣民間民俗特色,對我縣“水上搶活鴨”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進行了挖掘、整理和包裝。近年來,每年都組織開展2至3次的比賽活動,特別是今年春節初五的比賽,吸引了區內4個市縣游泳協會的廣泛關注,並組織了隊伍積極參賽,他們分別是南寧市游泳協會、南寧市鐵路游泳協會、崇左市扶綏縣游泳協會和百色市游泳協會,本次比賽參賽隊數達12個隊,觀眾達3萬人次,經費投入為6萬元。整個活動分兩個內容進行,第一個為“搶頭鴨”活動,比賽開始前,將由組委會挑選15只鴨子放入競技池內(其中有3只標註有記號分別為“頭彩、亞彩、季彩”),參賽各隊選派2名運動員參加,檢錄完畢後,當裁判員鳴哨開始後,參賽運動員方能從競技池入口處進入競技池內進行搶奪,最後搶得“頭彩、亞彩、季彩”者披掛紅花彩帶上台,接受領導分發利是和五色糯飯。第二個為 “水上搶活鴨”, ①比賽採用單淘汰制形式進行比賽。②每場比賽,每隊上場人數為7—10人,比賽時間為10分鐘。③比賽時,雙方隊員不能有身體接觸,當雙方隊員在爭搶同一只鴨子時,先抓住鴨子一方算得分,另一方必須無條件放棄。④比賽時,每搶到一隻鴨子算得一分,以分數多者獲勝。當比分相同時,將進行加時賽,加時賽時間為5分鐘,採用“突然死亡法”(即:在加時賽時間內,最先得分者為勝方)。⑤比賽時,每隊搶到的鴨子不能送到岸上。比賽最終第一名為***游泳協會1隊,整個活動讓廣大游泳愛好者和觀眾帶來了一場不同尋常的節慶體育大餐。使之成為我縣向外展現的體育品牌特色賽事;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組織開展“億萬青少年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及時召開春、秋季學校運動會,規範課間、課外體育興趣小組活動。全面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為青少年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營造了良好氣氛。目前,我縣有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2所、“體教結合”示範校3所。從社區到農村,從青少年到老年人,從體格健全公眾到殘疾人羣,因人因時,因地制宜,依託廣場、操場和其他各類體育活動場所,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羣眾體育活動。
目前,全縣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經常參加不同形式的體育活動,體育人口近6萬人。在城鎮社區和有條件的農村,已建成或自發形成晨晚練點30多個,全民健康活動空前高漲,體育鍛煉已經成為部分公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貫徹落實的重要標誌。2010年和2012年,我縣連續兩年獲得自治區體育局“全民健身優秀組織獎”,全縣有8個單位獲得自治區級“全民健身先進單位”稱號。全縣上下已基本形成了大眾體育豐富多彩、學校體育規範有序、職工體育優勢凸顯、農村體育日趨活躍、老年人體育廣泛深入、少數民族體育特色明顯、殘疾人體育水平不斷提高的良好局面。“每天鍛鍊一小時,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輩子”的科學健身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
(四)以培養後備人才為目標,加強技能訓練,競技體育水平不斷提高。
      競技體育是培養、選拔體育後備人才的重要途徑,也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綜合實力的展示。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體育主管部門,按照“參與要廣、訓練要嚴、管理要優、成績要實、影響要大”的工作要求,不斷創新工作模式,堅持專業訓練和體教結合“兩條腿走路”,實施後備人才培養工程;從選項、選苗、訓練、參賽“四環節”入手,開展業餘訓練;我縣體育事業訓練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田徑、柔道、摔跤三個重點項目優勢初步顯現。
      2011年11月,我縣籍運動員代表我市參加了廣西第十二屆全區運動會,我縣籍運動員共獲得了5枚金牌,6枚銀牌,3枚銅牌的好成績,金牌榜名列我市各縣區第二名,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上屆金牌榜我縣名列我市各縣區第四名金牌數為3枚),較好的完成了百色市下達我縣參加廣西第十二屆運動會奪取金牌數任務指標(任務指標為2枚金牌);2009年,我縣體育代表團參加百色市第二屆市運會中,共獲得了27枚金牌,26枚銀牌,12枚銅牌的好成績,列全市各縣(區)金牌榜、獎牌總數第三名,團體總分第四名,較上屆的金牌歷史取得了跨越式的進步;2009年至今,據不完全統計,我縣籍運動員在參加全區級以上的比賽中,共獲得金牌16枚,銀牌12枚,銅牌24枚。與此同時,我們還不斷完善縣、校兩級運動會制度,為展示青少年體育發展成果,促進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依託學校、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業餘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機制正在完善。近三年來,共向上一級訓練單位輸送優秀後備人才22名。競技體育的發展,不僅成為帶動羣眾體育發展的有效途徑和主要手段,而且也架起了對外宣傳凌雲、展示凌雲形象的橋樑。
(五)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完善服務功能,公共體育場館建設全面啟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頒佈實施以來,我縣各級政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不斷創新工作思路,着眼於小城鎮功能的完善和提升,着眼於廣大基層羣眾體育健身的需求,確立了“三帶動一提高”的發展戰略,即“以縣城體育基礎設施建設為龍頭,帶動基層體育場館建設;以縣城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帶動全民健身活動開展;以行業專業協會為補充,帶動企業、社會、學校體育事業同步發展;到‘十二五’末,全縣城鄉居民體質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公眾經常性參加體育鍛煉的人口比例達到35%”。目前,“兩館一場一中心”場館建設有了重大突破,其中總投資1296萬元,建築面積7054平方米的縣體育館建設項目,今年6月底全面竣工;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和游泳館論證設計已經完成,即將開工興建;全縣所有鄉鎮和110個村街實施了農民健身工程。近三年還籌集資金120多萬元,用於全民健身活動基礎設施建設,統一在城區廣場、街道、社區、學校、機關、鄉鎮配套安裝健身設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資源,在保障青少年體質健康,滿足在校學生體育鍛煉的同時,開始探索節假日向社會開放的措施和辦法。“政府主導、多種形式建設、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興辦體育”的格局基本形成。據統計,目前全縣有各類體育場館300多個,總面積15.7萬平方米,人均場地面積0.78平方米。體育基礎設施的改善,使體育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不斷增強,體育基礎設施也逐步成為展示城鄉文明、促進和諧發展的新亮點。              
(六)以服務全民健身為要務,加強指導培訓,各級體育組織和指導員隊伍得到壯大。
      體育協會是連接羣眾和政府的重要紐帶,在組織羣眾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方面發揮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體育主管部門把發展單項體育協會,建設體育指導員隊伍作為全民健身、科學健身的有力抓手給予了高度重視。***體育總會成立於1995年10月,全縣先後建立了老年體協和5個單項體育協會(游泳協會、羽毛球協會、氣排球協會、健身舞協會、釣魚協會)。全縣有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合格證2人,國家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3人,國家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26人,國家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94人,各項目裁判員163人。堅持數量和質量並進的原則,加大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力度,進一步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目前,我縣各鄉鎮都配備了專(兼)職文體專幹,全縣培訓發展各級體育指導員125名,向社會招募全民健身志願者40多名。鄉(鎮)文體站、街道、企事業單位工會等一線體育骨幹隊伍的強化培訓工作也有序開展,一支“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服務到位”的全民健身志願者服務隊伍初步形成。
(七)以體育彩票銷售為龍頭,重視市場培育,體育產業方興未艾。                                                     
體彩公益金是體育事業發展的長流水,是全民健身運動深入推進的重要支撐。各級政府和體育主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體彩的銷售工作,在起步遲、底子薄、基礎差、羣眾認識不到位等困境下,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宣傳引導,研究解決有關困難和問題,使體彩銷售量穩步上升。2011年我縣體彩銷售額為72萬,2012年為80萬。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羣眾健身意識的增強,居民的體育消費水平也有了明顯提高,體育項目的各類經營活動日趨活躍,體育健身娛樂市場、體育用品市場的培育和起步,進一步拓展了體育產業的發展領域。體育產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各級政府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貫徹落實作為民生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實,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我縣體育基礎薄弱,歷史欠賬大,羣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體育經費投入不足依然是制約體育事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是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體育事業發展仍然不平衡。有些地方對體育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縣、鄉、村三級全民健身網絡還需進一步完善。
      三是競技體育優勢不明顯,基礎大項與先進縣(區)水平差距較大;集體項目開展不力,水平不高;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運營不規範、業餘訓練的水平亟待提高;運動員文化教育、退役安置和傷殘保障等長遠性、根本性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
      四是全民健身的宣傳動員仍需不斷的廣泛和深入,科學的健身理念和健身方法,還需要更多的羣眾去認識、認可。教育和引導廣大羣眾樹立“健康第一”、“終身體育”的理念,使更多的人羣加入到全民健身的行列中來,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五是體育產業總體上仍處於起步階段,產業結構單一、經營人才匱乏,產業發展對經濟發展和體育事業的貢獻率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三、建議和措施。
一是建議進一步完善和細化《體育法》所規定的剛性要求。一些要求和職責分工及處罰都沒有明確到位、到點,即沒有細化又沒有量化,內容相對寬泛,缺乏具體要求和實施細則,在實施過程中操作性不強、有效性不足,法律特性不足,其表現為。
1、內容過於原則性致使法律實施缺乏可操作性。制定法律是為了實施,但《體育法》在這方面就存在很大的缺陷,整部《體育法》的規定過於原則化,有太多的原則性、語言性的宣言,而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
2、《體育法》條文不合邏輯。法律實施的效果很大程度取決於法律本身條文的合理性和邏輯性,法律條文不合邏輯在實施起來也會有很大的困難。《體育法》中,某些法律規範邏輯結構的不完整,特別是法律責任規定的不明確、數量少,使得《體育法》實施起來有很大的困難。現行《體育法》相當多的條文只注重行為模式而沒有法律後果,與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匹配。使得很多法律條文的存在形同虛設。
3、體育糾紛解決機制明顯缺位。目前,體育賽事糾紛越來越多,但現行《體育法》中僅在第33條有一規定:在競技體育活動中發生糾紛,由體育仲裁機構負責調解、仲裁。但在現實中並不存在這一機構,所以,在實施規程中就比較困難。
4、對職業體育沒有進行相應的規定。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體育項目向現代競技運動的演變,以及社會大眾對觀賞高水平體育競賽與表演的強烈要求,賦予部分體育項目競賽以市場價值導致了商業化對體育的滲透,形成了職業運動員和職業體育。職業體育在我國體育事業中越來越佔有重要位置,隨着當今體育職業化、社會化的大趨勢,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問題(如:聯合打假球、球隊外籍運動員規定、隊員轉會等等),但現行《體育法》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二是《體育法》的完善措施。
1、細化具體內容,加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2、對《體育法》中的相應概念作出明確的規定。
3、完善《體育法》條文的邏輯性。
4、制定《體育法》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