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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彙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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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深入學習《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統計部門和統計人員的重點工作之一,是營造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良好生態的關鍵,是旗幟鮮明講政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是推動統計調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各級統計部門要從“認、學、用、宣、行”五個方面抓好《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貫徹落實

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彙報材料

一是“認”。就是要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學習重要意義。《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是統計工作開展的法律依據,為統計工作開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見》《辦法》《規定》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統計體制要求的具體體現,有助於進一步深化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大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統計改革發展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執行。廣大統計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須高度重視,深刻領會《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發佈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出台的重要意義。

二是“學”。就是要做好兩個結合,堅持長期學習。一是抓好與黨史學習教育暨“牢記殷切囑託、忠誠乾淨擔當、喜迎建黨百年”專題教育相結合。通過學習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時關於“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指示。一方面要繼續嚴格遵守《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央《意見》《辦法》《規定》等統計法律法規,依法統計調查;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專業報表制度和調查方案,嚴格遵守數據生產流程,嚴格按照各調查專業的統計制度、調查方案及其中規定的方法、指標、口徑、範圍等去開展好各項調查活動,確保每一筆數據都源於一線、源清流潔。二是以依法治統相結合。以查處統計違紀案件為核心、強化“不敢造假”,以統計宣傳教育為基礎、強化“不想造假”,以統計機制建設為根本、強化“不能造假”,嚴格貫徹“雙隨機”檢查制度,嚴實築牢數據質量管控體系,有效防範統計調查數據造假、弄虛作假,確保統計調查資料的真實、準確、可靠。

三是“用”。就是要學以致用,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落實。結合現有的工作制度、方案與《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進行對照比較,查找不足、制定出修定、完善的方法,要落實到具體操作上。在數據管理上,要把好出口關,加強貫徹力度,開展業務同時要時刻對照《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規範調查行為。

四是“宣”。就是要大力宣傳,營造良好的統計工作氛圍。要將《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宣傳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一方面適時向省市縣鄉黨政領導及相關人員、基層調查員、輔助調查員開展宣傳;另一方面隨時向調查對象進行宣傳,進一步營造各級領導、幹部和調查對象學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五是“行”。就是要嚴格遵守執行《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各項要求和規定。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履行職權,切實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管理,規範調查,努力提升依法統計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