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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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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區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一、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

2014年以來,我區的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人大、政協的關心和重視下,在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區共有列管的歸正人員486名(其中刑滿釋放人員435人,解除勞教人員51人),幫教率達98,安置率達

92,重新犯罪率連續二年控制在3以內,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歸正人員的重新違法犯罪,為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一)堅持組織協調一體化,着力夯實工作基礎

1、建立組織網絡。成立了以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為組長、政法委副書記、區府辦主任和司法局長為副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小組成員由綜治辦、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財税局、工商分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婦聯、團委等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局。同時,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8個街道、鎮,也相繼成立了黨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全區135個村(社區)也成立了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從而形成了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網絡。目前,全區共建立安置幫教小組164個,幫教人員980人。為全區搞好安置幫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組織保證。

2、健全工作制度。為了使安置幫教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我們制定了落實安置幫教工作的九項制度。即:報到登記制、司法所長首談制、檔案管理制、回訪談心制、瞭解考察制、工作目標責任制、例會分析制度、信息情況報告制、年終考核評比制度。為了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安置幫教工作的領導,把此項工作納入全區創建平安江北的一項工作內容,列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

3、深入開展對歸正人員的重點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對回籍的歸正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況,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歸正人員列入重點幫教對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區)幹部組成幫教小組,進行重點幫教,落實幫控措施。同時,每年對歸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分析對策,以便對今後的工作進行指導

(二)堅持幫助教育科學化,着力提高幫教質量

1、幫教工作社會化。根據市局的會議精神,要求建立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結合江北區實際情況,我們在四個城區街道開展了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建設的試點工作,把熱心社區幫教安置工作的離退休黨員、幹部等組織成幫教安置志願者隊伍,現有幫教志願者360人,積極開展“一幫一”、“二幫一”和重點對象“三幫一”的結對幫教活動。

2、關心生活、注重實效。每年的元旦、春節期間,各鎮、街道都開展了對重點幫教對象和生活困難的歸正人員進行走訪幫教送温暖活動。兩年來共走訪了237人,對82名有特殊困難的歸正人員發放了22800元救濟金和物品。2014年,孔浦街道歸正人員鮑某,由於年齡偏大,又無其他特長,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難,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還要供兒子上大學,情緒極度低落,司法所瞭解這些情況後,多次向有關部門聯繫,為他學習新技能提供便利條件,還減免學雜費2800元。

3、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實行司法所長對歸正人員首次談話制度。為使迴歸人員順利渡過從“大牆裏”走向社會的適應期,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在全區範圍內對歸正人員實行司法所長首次談話制度。對剛回歸的人員,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幫助他們重新樹立人生奮鬥目標,鼓勵、幫扶他們重新就業或引導自主創業。平時注重瞭解歸正人員生活近況,對確有困難的及時給予救助。通過對歸正人員定期的走訪、談心、慰問,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政府和社會的關懷,消除他們的顧慮,從而也消除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隱患。

4、開展“大牆內”的幫教活動。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幫教組,赴有關監獄、勞教所和少管所等,對江北籍罪犯開展幫教活動。向服刑勞教人員傳達家鄉政府和人民的問候,併發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時提出了要求他們正確把握自己,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的希望。促進了服刑人員的改造,併為歸正人員安置工作提前做好準備。

(三)堅持就業安置市場化,着力拓寬安置渠道

充分發揮各種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寬安置面,①引導、扶持歸正人員自謀職業,經有關安置幫教小組聯繫協調,儘量給予一定的優惠照顧,目前經商的共58人。我們根據兄弟單位的經驗,結合我區的實際,會同財税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企事業享受税收優惠的政策》的通知,對安置歸正人員,可按下崗待業職工享受税收優惠政策。②幫助回籍務農的歸正人員落實責任田。已落實187人;③創辦過渡性安置基地。全區8個街道、鎮依託現有的市場、企業建立過8個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發運輸公司被確定為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基地後,先後共安置了6人,並對他們進行幫教和管理,無一個重新犯罪;④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維

第二篇: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區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一、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

2014年以來,我區的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人大、政協的關心和重視下,在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區共有列管的歸正人員486名(其中刑滿釋放人員435人,解除勞教人員51人),幫教率達98%,安置率達92%,重新犯罪率連續二年控制在3%以內,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歸正人員的重新違法犯罪,為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

(一) 堅持組織協調一體化,着力夯實工作基礎

1、建立組織網絡。成立了以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為組長、政法委副書記、區府辦主任和司法局長為副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小組成員由綜治辦、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財税局、工商分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婦聯、團委等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局。同時,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8個街道、鎮,也相繼成立了黨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全區135個村(社區)也成立了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從而形成了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網絡。目前,全區共建立安置幫教小組164個,幫教人員980人。為全區搞好安置幫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組織保證。

2、健全工作制度。為了使安置幫教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我們制定了落實安置幫教工作的九項制度。即:報到登記制、司法所長首談制、檔案管理制、回訪談心制、瞭解考察制、工作目標責任制、例會分析制度、信息情況報告制、年終考核評比制度。為了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安置幫教工作的領導,把此項工作納入全區創建平安江北的一項工作內容,列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

3、深入開展對歸正人員的重點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對回籍的歸正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況,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歸正人員列入重點幫教對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區)幹部組成幫教小組,進行重點幫教,落實幫控措施。同時,每年對歸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分析對策,以便對今後的工作進行指導。

(二)堅持幫助教育科學化,着力提高幫教質量

1、幫教工作社會化。根據市局的會議精神,要求建立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結合江北區實際情況,我們在四個城區街道開展了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建設的試點工作,把熱心社區幫教安置工作的離退休黨員、幹部等組織成幫教安置志願者隊伍,現有幫教志願者360人,積極開展“一幫一”、“二幫一”和重點對象“三幫一”的結對幫教活動。

2、關心生活、注重實效。每年的元旦、春節期間,各鎮、街道都開展了對重點幫教對象和生活困難的歸正人員進行走訪幫教送温暖活動。兩年來共走訪了237人,對82名有特殊困難的歸正人員發放了22800元救濟金和物品。2014年,孔浦街道歸正人員鮑某,由於年齡偏大,又無其他特長,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難,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還要供兒子上大學,情緒極度低落,司法所瞭解這些情況後,多次向有關部門聯繫,為他學習新技能提供便利條件,還減免學雜費2800元。

3、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實行司法所長對歸正人員首次談話制度。為使迴歸人員順利渡過從“大牆裏”走向社會的適應期,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在全區範圍內對歸正人員實行司法所長首次談話制度。對剛回歸的人員,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幫助他們重新樹立人生奮鬥目標,鼓勵、幫扶他們重新就業或引導自主創業。平時注重瞭解歸正人員生活近況,對確有困難的及時給予救助。通過對歸正人員定期的走訪、談心、慰問,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政府和社會的關懷,消除他們的顧慮,從而也消除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隱患。

4、開展“大牆內”的幫教活動。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幫教組,赴有關監獄、勞教所和少管所等,對江北籍罪犯開展幫教活動。向服刑勞教人員傳達家鄉政府和人民的問候,併發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時提出了要求他們正確把握自己,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的希望。促進了服刑人員的改造,併為歸正人員安置工作提前做好準備。

(三)堅持就業安置市場化,着力拓寬安置渠道

充分發揮各種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寬安置面,①引導、扶持歸正人員自謀職業,經有關安置幫教小組聯繫協調,儘量給予一定的優惠照顧,目前經商的共58人。我們根據兄弟單位的經驗,結合我區的實際,會同財税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企事業享受税收優惠的政策》的通知,對安置歸正人員,可按下崗待業職工享受税收優惠政策。②幫助回籍務農的歸正人員落實責任田。已落實187人;③創辦過渡性安置基地。全區8個街道、鎮依託現有的市場、企業建立過8個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發運輸公司被確定為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基地後,先後共安置了6人,並對他們進行幫教和管理,無一個重新犯罪;④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歸正人員,與民政部門聯繫給予社會救濟,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標準的給予解決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歸正人員共有95人;⑤落實了安置幫教專項經費。2014、2014年,區政府財政分別下撥了安置幫教專項經費2萬元。2014年下撥了5萬。

二、存在的問題

依照中央綜治委等六部委《關於做好釋放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這幾年來的安置幫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對歸正人員的就業安置確實帶來更多的困難,但從市場經濟角度來看,就業渠道多也是一個有利的方面。要轉換概念,採取雙軌運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為轉變到社會行為為主,逐步過渡。一方面積極採取多種形式。如辦實體企業,依託現有企業建立安置基地等為歸正人員解決就業安置問題,另一方面鼓勵協助歸正人員積極參與勞動市場競爭,自謀職業。對歸正人員待業期間,確無生活來源的應予臨時性救助,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員,辦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幫教的實際效果。歸正人員的文化水平,知識結構,性格脾氣,追求目標及對生活的慾望,悔改的心態、決心、行為等不同,必須搞清對象的實際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採取多種形式實行分層次管理。對一時失足確已悔改的人員由家長、親屬、村(居)幹部幫教;對常有不良行為的人員由村,社區幫教小組進行幫教;對在服刑和勞教期間表現差,反覆多的;社會背景複雜,人際交往混亂的;個人經歷特殊、安置困難的;服刑和勞教後家庭情況變化大,表現不穩定以及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應列為重點。切實抓好重點對象的幫教工作。一是落實重點對象的幫教責任人。明確責任,加強工作,負責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幹部參加的重點幫教小組,對重點對象,實行重點幫教,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的發生。二是落實重點對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訪幫教,每季進行一次現實表現考察,並記錄入檔。三是落實重點對象的幫教措施。針對重點對象的實際情況有的放矢,對症下藥。在幫教工作中講究工作方法,堅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針,採取超前幫教、跟蹤幫教、引導幫教、聯合幫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進轉化,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3、建立信息網絡系統,加強對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管理。當今社會正處於信息高速發展時代,計算機應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歸正人員幫教安置管理數據庫,並組建網絡,便於查詢。使歸正人員出監所前,住地安置幫教組織機構能夠全面掌握情況,在他出監所時,及時銜接上,有針對性落實幫教措施,及時掌握歸正人員的現狀,行動去向,減少漏管失控。每年,對歸正人員開展一次全面調查摸底,並將情況輸入信息系統。

4、開展綜合治理,實行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是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也是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以及歸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單靠某個部門是不夠的,必須依靠各部門的齊抓共管,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在“打擊、防範、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幫教率和減少重新犯罪率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把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綜治政績的主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並同年度考核和獎金掛鈎。在就業安置、救濟補助方面要與其他公民一視同仁,不得歧視。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篇: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張官屯鄉安置幫教工作情況

調研彙報材料

一、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

我鄉的安置幫教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司法局指導下,在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4年至2014年全鄉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31人,截止2014年3月底,在三年幫教期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共有36人,幫教率達95%,安置率達77%,重新犯罪的1人,刑釋解教人員無脱管失控情況,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

(一)堅持組織協調一體化,着力夯實工作基礎

1、建立組織網絡。成立了以政法書記為組長,司法所長和派出所長為副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社保所、婦聯、團委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所。同時,依託司法所建立了安置幫教工作站,全面負責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員3人,3名工作人員均為30週歲以上,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全鄉35個村也成立了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從而形成了縣、鄉、村三級網絡。目前,全鄉共建立村級安置幫教小組35個,幫教人員70人。為全鄉搞好安置幫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組織保證。

2、健全工作制度。為了使安置幫教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我們制定並嚴格落實安置幫教工作的四項制度。即:排查登記工作制度、檔案管理工作制度、走訪幫教工作制度、統計報表工作制度。

3、深入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重點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對回籍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況,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人員列入重點幫教對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幹部組成幫教小組,進行重點幫教,落實幫控措施。同時,每年對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分析對策,以便對今後的工作進行指導。

(二)堅持幫助教育科學化,着力提高幫教質量

1、幫教工作社會化。結合本鄉實際,創新工作方法,把熱心幫教安置工作的離退休幹部、老黨員和知名人士充實到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隊伍中,積極開展“一幫一”、“二幫一”和重點對象“三幫一”的結對幫教活動。

2、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實行司法所長(安置幫教工作站長)對刑釋解教人員首次談話制度。為使其順利渡過從“大牆裏”走向社會的適應期,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在全鄉範圍內對刑釋解教人員實行司法所長首次談話制度。對他們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幫助他們重新樹立人生奮鬥目標,鼓勵、幫扶他們重新就業或引導自主創業。平時注重瞭解其生活近況,對確有困難的及時給予救助。通過對刑釋解教人員定期的走訪、談心、慰問,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政府和社會的關懷,消除他們的顧慮,從而也消除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隱患。

(三)堅持就業安置市場化,着力拓寬安置渠道

充分發揮各種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寬安置面,①引導、扶持刑釋解教人員自謀職業,經有關安置幫教小組聯繫協調,儘量給予一定的優惠照顧。②幫助回籍的刑釋解教人員落實責任田。③積極幫助刑釋解教人

員在本地就業,並對他們進行幫教和管理。④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刑釋解教人員,與民政部門聯繫給予社會救濟,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標準的給予解決低保金。

目前,全鄉三年幫教期內的36名刑釋解教人員,全部落實了責任田,在本地就業的有31人(其中待業務農的8人,從事個體經營、經商的5人,進廠企打工的18人),外出務工的5人。

(四)科學化使用安置幫教軟件,認真做好網絡化管理

按照市、縣安置幫教工作要求,我鄉率先安裝並使用了安置幫教軟件,有專人負責每天進入刑釋解教人員管理系統進行相關信息的查看,及時對服刑在教人員的信息進行核查,同時做好預釋放人員信息回執、下載、通知等,按時對季度工作報表進行認真填報,真正實現了安置幫教工作科學化、網絡化管理。

二、存在的問題

(一)銜接管理難。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理包括監獄、勞教所與其原籍街道、鄉鎮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的銜接等,環節較多,必須做到環環緊扣,而目前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理仍處在逐步完善的階段,加上刑釋解教人員外出務工經商增多,以及人户分離現象嚴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難度極大。

(二)安置幫教工作缺乏足夠的思想認識和社會大氣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潮中,人們的視角往往只盯在經濟工作上,肩上承擔的壓力大,對安置幫教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有的部門認為幫教機構設在司法行政部門,就由司法行政部門去管,放棄了自己應盡的職能和政治責任,形成了一個部門唱獨腳戲的局面。

(三)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安置難。刑釋解教人員一般都是青少年,他們犯罪時多數是待業或無業人員。當前企業改制、下崗待業職工增多,其本身再就業也存在困難,而作為原來就是待業或無業人員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工作就更難了。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這類人員始終被懷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們會不會成為包袱;其二,下崗待業的人員尚未安置,還優先安置刑釋解教人員,豈不是遵紀守法的人反不如違法亂紀的人。正是由於上述種種的原因,刑釋解教人員回籍後工作安置難是普遍現象。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沒有生活出路,遊手好閒,有可能影響社會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四)安置幫教工作的經費有待於進一步落實。基層工作本身就很繁瑣、複雜,要真正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就需要有良好的辦公設施(電腦等),另外,此項工作還需要經常深入到村、到家走訪和調查他們的思想情況,和在生產、生活中的情況等,及時的因人施教,落實幫教措施。這些工作的經常化就應解決車輛及車輛用油問題,才能有利於工作的紮實有效。

張官屯鄉司法所

張官屯鄉安置幫教工作站

2014年4月7日

第四篇:區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區安置幫教工作情況調研彙報材料

一、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

2014年以來,我區的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人大、政協的關心和重視下,在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區共有列管的歸正人員48xxxx(其中刑滿釋放人員43xxxx,解除勞教人員5xxxx),幫教率達9xxxx,安置率達9xxxx,重新犯罪率連續二年控制在xxxx以內,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歸正人員的重新違法犯罪,為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

(一) 堅持組織協調一體化,着力夯實工作基礎

1、建立組織網絡。成立了以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為組長、政法委副書記、區府辦主任和司法局長為副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小組成員由綜治辦、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財税局、工商分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婦聯、團委等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局。同時,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xxxx街道、鎮,也相繼成立了黨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的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全區13xxxx村(社區)也成立了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從而形成了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網絡。目前,全區共建立安置幫教小組16xxxx,幫教人員98xxxx。為全區搞好安置幫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組織保證。2、健全工作制度。為了使安置幫教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我們制定了落實安置幫教工作的九項制度。即:報到登記制、司法所長首談制、檔案管理制、回訪談心制、瞭解考察制、工作目標責任制、例會分析制度、信息情況報告制、年終考核評比制度。為了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安置幫教工作的領導,把此項工作納入全區創建平安江北的一項工作內容,列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

3、深入開展對歸正人員的重點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對回籍的歸正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況,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歸正人員列入重點幫教對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區)幹部組成幫教小組,進行重點幫教,落實幫控措施。同時,每年對歸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分析對策,以便對今後的工作進行指導。

(二)堅持幫助教育科學化,着力提高幫教質量

1、幫教工作社會化。根據市局的會議精神,要求建立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結合江北區實際情況,我們在四個城區街道開展了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建設的試點工作,把熱心社區幫教安置工作的離退休黨員、幹部等組織成幫教安置志願者隊伍,現有幫教志願者36xxxx,積極開展“一幫一”、“二幫一”和重點對象“三幫一”的結對幫教活動。

2、關心生活、注重實效。每年的元旦、春節期間,各鎮、街道都開展了對重點幫教對象和生活困難的歸正人員進行走訪幫教送温暖活動。兩年來共走訪了23xxxx,對8xxxx有特殊困難的歸正人員發放了2280xxxx救濟金和物品。2014年,孔浦街道歸正人員鮑某,由於年齡偏大,又無其他特長,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難,僅靠妻子退休金80xxxx還要供兒子上大學,情緒極度低落,司法所瞭解這些情況後,多次向有關部門聯繫,為他學習新技能提供便利條件,還減免學雜費280xxxx。

3、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實行司法所長對歸正人員首次談話制度。為使迴歸人員順利渡過從“大牆裏”走向社會的適應期,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在全區範圍內對歸正人員實行司法所長首次談話制度。對剛回歸的人員,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幫助他們重新樹立人生奮鬥目標,鼓勵、幫扶他們重新就業或引導自主創業。平時注重瞭解歸正人員生活近況,對確有困難的(推薦訪問範文網)及時給予救助。通過對歸正人員定期的走訪、談心、慰問,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政府和社會的關懷,消除他們的顧慮,從而也消除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隱患。

4、開展“大牆內”的幫教活動。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幫教組,赴有關監獄、勞教所和少管所等,對江北籍罪犯開展幫教活動。向服刑勞教人員傳達家鄉政府和人民的問候,併發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時提出了要求他們正確把握自己,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的希望。促

進了服刑人員的改造,併為歸正人員安置工作提前做好準備。

(三)堅持就業安置市場化,着力拓寬安置渠道

充分發揮各種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寬安置面,①引導、扶持歸正人員自謀職業,經有關安置幫教小組聯繫協調,儘量給予一定的優惠照顧,目前經商的共5xxxx。我們根據兄弟單位的經驗,結合我區的實際,會同財税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企事業享受税收優惠的政策》的通知,對安置歸正人員,可按下崗待業職工享受税收優惠政策。②幫助回籍務農的歸正人員落實責任田。已落實18xxxx;③創辦過渡性安置基地。全區xxxx街道、鎮依託現有的市場、企業建立過xxxx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xxxx。江北永發運輸公司被確定為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基地後,先後共安置了xxxx,並對他們進行幫教和管理,無一個重新犯罪;④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歸正人員,與民政部門聯繫給予社會救濟,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標準的給予解決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歸正人員共有9xxxx;⑤落實了安置幫教專項經費。2014、2014年,區政府財政分別下撥了安置幫教專項經費xxxx元。2014年下撥了xxxx。

二、存在的問題

依照中央綜治委等六部委《關於做好釋放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這幾年來的安置幫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許多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一)安置幫教工作政策、法規不夠完善。目前實施的《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主要着眼於歸正人員的按時報到、安排落户、落實幫教等內容,對安置工作如何銜接則顯得不夠;安置與幫教工作兩者是緊密聯繫、相互影響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時跟上,歸正人員工作無着落、生活無保障,將直接影響幫教效果,甚至導致重新犯罪。區司法局及下屬司法所由於職能所限,不可能成為安置工作的主導力量。這也給幫教工作的開展帶來難度。

(二)銜接管理難。歸正人員的銜接管理包括監獄、勞教所與歸正人員原籍街道、鎮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的銜接等,環節較多,必須做到環環緊扣,而目前對歸正人員的銜接管理仍處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階段,加上歸正人員外出務工經商增多,以及舊城改造、人户分離現象嚴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難度極大。

(三)安置幫教工作缺乏足夠的思想認識和社會大氣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潮中,人們的視角往往只盯在經濟工作上,肩上承擔的壓力大,對安置幫教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主要表現在:一是與已無關論,認為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職能部門的事與已無關;二是吃力不討好,認為只要把經濟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績,而抓歸正人員工作是要投入人、財、物的,是吃力不討好的事,從而放鬆了這項工作;三是有的部門認為幫教機構設在司法行政部門,就由司法行政部門去管,放棄了自己應盡的職能和政治責任,形成了一個部門唱獨腳戲的局面。

(四)安置幫教工作缺乏過硬的措施。安置幫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業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決歸正人員的宅基地、住房問題、家庭問題等。而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比較單一,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協調眾多的部門和單位。一些單位和個人都知道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是促進社會治安和維護穩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關部門參與,要安置歸正人員,做好幫教工作,則過分強調自己的困難,不能積極支持和配合,難以形成多管齊下、綜合治理的局面,沒有過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關優惠政策和必要的經費支持。如何對安置幫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沒有很好的辦法。我們區的優惠政策制定是沒有吸引力的,優惠政策的力度不大,應該與民政企業的優惠同等對待。幫教活動經費問題逐漸成為幫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將直接影響幫教工作質量的提高,沒有經費事情辦不成、辦不好。區級歸正人員幫教經費列入區財政預算,2014、2014年專項經費分別為xxxx,而街道(鎮)級則幾乎沒有專項經費,平時以民政救助為主。

(六)城鎮歸正人員就業安置難。城鎮歸正人員一般都是青少年,他們犯罪時多數是待業或無業人員。當前企業改制、下崗待業職工增多,其本身再就業也存在困難,而作為原來就是待業或無業人員的歸正人員,安置工作就更難了。目前,我區各街道、鎮依託市場、企業建立的安置基地,由於優惠政策的力度不夠,有的形同虛設,發揮不了作用。目前,我區各街道、鎮依託市場建立的安置基地,由於優惠政策的力度不夠,有的形同虛設,發揮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歸正人員,無具體規定;另一方面,社會對歸正人員就業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這類人員始終被懷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們會不會成為包袱;其二,下崗待業的人員尚未安置,還優先安置歸正人員,豈不是遵紀守法的人反不如違法亂紀的人。正是由於上述種種的原因,歸正人員回籍後工作安置難是普遍現象。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沒有生活出路,遊手好閒,有可能影響社會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體對策

(一)明確指導思想,加強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區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網絡

1、要解決一個認識問題。只有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到安置幫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幫教各項工作的開展才有可能。各級黨委政府必須以hjt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為指針,緊緊圍繞預防、減少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充分認識做好安置幫教工作是落實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從維護穩定的戰略高度,切實做好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2、要突出兩項重點工作。兩項重點工作是指安置和幫教工作。這是工作的內涵和目標,必須規範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落實責任、規範管理。同時,要處理好安置和幫教的關係,不能只重幫教而輕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輕幫教。

3、要做到三項措施到位。一是組織建設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揮協調、部門配合、建章立制、檢查落實和考核獎懲等工作,落實責任制、建立健全區、街道(鎮)村(居)企事業單位三級安置幫教工作網絡。二是隊伍建設要到位。這裏的“隊伍”是指綜治辦、司法、公安、檢察、法院、工商、財政等主體的專業化隊伍,街道(鎮)村(居)幹部、共、青婦社會各界組成的羣眾性組織。三是經費要到位,這是開展安置幫教工作的基礎條件。

(二)加大力度、大膽實踐,把握好安置幫教工作中的各個環節,推動工作的全面開展

1、認真抓好歸正人員的安置工作。歸正人員迴歸後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幫教工作的首要條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業”,使他有事做,有飯吃。在目前下崗職工較多的情況下,對歸正人員的就業安置確實帶來更多的困難,但從市場經濟角度來看,就業渠道多也是一個有利的方面。要轉換概念,採取雙軌運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為轉變到社會行為為主,逐步過渡。一方面積極採取多種形式。如辦實體企業,依託現有企業建立安置基地等為歸正人員解決就業安置問題,另一方面鼓勵協助歸正人員積極參與勞動市場競爭,自謀職業。對歸正人員待業期間,確無生活來源的應予臨時性救助,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員,辦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幫教的實際效果。歸正人員的文化水平,知識結構,性格脾氣,追求目標及對生活的慾望,悔改的心態、決心、行為等不同,必須搞清對象的實際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採取多種形式實行分層次管理。對一時失足確已悔改的人員由家長、親屬、村(居)幹部幫教;對常有不良行為的人員由村,社區幫教小組進行幫教;對在服刑和勞教期間表現差,反覆多的;社會背景複雜,人際交往混亂的;個人經歷特殊、安置困難的;服刑和勞教後家庭情況變化大,表現不穩定以及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應列為重點。切實抓好重點對象的幫教工作。一是落實重點對象的幫教責任人。明確責任,加強工作,負責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幹部參加的重點幫教小組,對重點對象,實行重點幫教,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的發生。二是落實重點對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

走訪幫教,每季進行一次現實表現考察,並記錄入檔。三是落實重點對象的幫教措施。針對重點對象的實際情況有的放矢,對症下藥。在幫教工作中講究工作方法,堅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針,採取超前幫教、跟蹤幫教、引導幫教、聯合幫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進轉化,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3、建立信息網絡系統,加強對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管理。當今社會正處於信息高速發展時代,計算機應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歸正人員幫教安置管理數據庫,並組建網絡,便於查詢。使歸正人員出監所前,住地安置幫教組織機構能夠全面掌握情況,在他出監所時,及時銜接上,有針對性落實幫教措施,及時掌握歸正人員的現狀,行動去向,減少漏管失控。每年,對歸正人員開展一次全面調查摸底,並將情況輸入信息系統。

4、開展綜合治理,實行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是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也是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以及歸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單靠某個部門是不夠的,必須依靠各部門的齊抓共管,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在“打擊、防範、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幫教率和減少重新犯罪率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把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綜治政績的主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並同年度考核和獎金掛鈎。在就業安置、救濟補助方面要與其他公民一視同仁,不得歧視。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第五篇:安置幫教工作情況彙報

安置幫教工作情況彙報

我鄉安置幫教對象總數19人,社區矯正對象2人。 經過艱苦努力,在“6.06”特大山洪泥水流災害中斷一些時間後,我鄉司法所對縣局要求的安幫對象“一人一檔”工作已經完成,完成率10%。但是安幫對象8人外出務工,教育對接不上,檔案不夠完整,待繼續努力,目前對這些人我們在認真想辦法建立聯繫。社區矯正對象2人,其中1人矯正期限屆滿已經解除矯正,進入安置幫教中來,另一個屬於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目前在温州打工,已建立聯繫。 採取的幫教措施:一是充分開展心理教育,談心活動,解除其內心的困惑、痛苦、絕望甚至仇恨心理,做他們的知心朋友,充分聽取他們的訴求,維護好他們的個人尊嚴和隱私,重樹他們對生活的信心與勇氣為目的,當前這項工作正細水長流的開展着,已經取得了多數幫教對象的信任,他們能較好主動地跟司法所人員交流,為進一步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礎。二是對他們維權行動進行堅定支持。凡是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司法所第一時間出面給予支持,確保其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目前我們對二例歧視、排斥刑釋人員的現象進行嚴厲批評,責令改正,有效地維護了刑釋人員的自尊心。三是充分利用國家“集團幫扶”、危房改造、農低保、產業技

能培訓等強農惠農政策,對安幫對象適合條件的優先給予協調,使其得到到照顧和扶持。目前我們對二個對象符合危房改造的出面協調了名額,幫教對象對此反響強烈,對生活充滿了希望。

面臨的困難與問題:一是司法所一個人行動勢單力簿,需要派出所的管控,加強對外出人員的聯絡讓其接受司法所的幫教,二者協調行動效果更佳,特別是對一些惡性前科的刑釋人員需要派出所給予其有效管控,令其接受幫教。二是對剛刑釋人員一無所有的司法所與鄉民政協調給予了一些米、油等生活用品,解決眉燃之急,希望這項工作能形成一種制度保持下去,目前只屬於個案處理,力度彰顯不足。三是其他部門幹部對安置幫教工作、社矯工作認識不夠深刻,表現在對安幫對象的扶持上靈活應用政策不足,個別甚至對幫教對象存有疑慮,服務不到位,害怕擔責等現象,影響到本應達到的更好社會效益。四是村級組織對安幫和社矯對象的管教、關心、支持工作缺位,需要動員強化。五是目前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對象的資料完整度不夠,比如判決書、裁定等文書檔案相關部門未能及時全面完整地移交到司法所,造成矯正計劃、幫教方案等制定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對於全面瞭解和把握對象情況變得更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