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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揮黨員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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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揮黨員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

如何發揮黨員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

基層是社會治理的基礎,黨員是基層治理的先鋒,黨員在基層治理中是否發揮好的作用,直接決定着人民羣眾對社會治理、社會秩序的滿意度和信賴感。通過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我鄉黨員以支部為單位,利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時機,加強理論武裝,開展檢視整改,抓好學習教育,着力在辦好民生實事上下功夫、解難題,着力在抓好基層治理上出實招、求實效,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然而,伴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鄉村基層治理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新動向,部分黨員幹部原有的基層治理理念和模式出現了一些不適應之處。新老問題交織、新舊特徵並存,鄉基層治理面臨複雜又嚴峻的形勢。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依然存在。隨着社會經濟發展,鄉村人才流失,鄉村治理能人難尋、治理能力不足,基層治理後繼乏人。目前,xxx農村兩委成員中平均年齡xx歲,基層組織人員不足、年齡老化、知識水平低、缺乏主動性、示範帶動能力不強等問題仍然存在。一些基層黨組織黨管黨員、黨管幹部落實不經常、不徹底,存在能力不夠不會管、好人思想不願管、怕事擔責不敢管的現象,在對流動黨員、外出黨員和年老體弱黨員的教育管理仍然是薄弱環節。

二是民主意識不足未能根本改善。有的村“五議兩公開”制度宣貫不夠、執行打折,村務公開不徹底、不及時,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村監會、村支部會大都停留在會議記錄上,很少召集大家坐下談一談、議一議,村民無法有效參與村莊治理,重大事項村民無法參與決策,村委會經常代替村民主體地位,村兩委幹部管治意識大於服務意識,農村基層羣眾自治機制運行狀況欠佳。村兩委內部一言堂現象不同程度存在,村兩委幹部經常兼任村監會、財務監督負責人,村內治理組織疊牀架屋,一套班子多個名稱,自身難以監督自身,徒有其名不發揮實際作用,農村內部難以形成對村幹部的有效監督制約。

三是主動幹事盡頭有待加強。鄉村黨員幹部主人翁意識不強,工作上“等、靠、要”思想嚴重,對本村基礎建設、產業項目跟進督促不上心、不及時,上級推一推動一動,不推就不動,主動幹事創業盡頭不足。有的村黨員幹部身份意識不強,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只專注於小家的發展,不願去管羣眾和集體的事情,為羣眾服務的觀念較為淡薄;有的生活腐化,個別黨員存在賭博、封建迷信等問題。

四是基層治理體系不夠健全。有的基層羣眾組織名不副實,部分變成了對上負責的官僚化組織,行政化趨勢明顯,越來越脱離羣眾。同時,部分羣眾的正常呼聲得不到傾聽、正當利益得不到維護,因此而產生的信訪舉報、集訪上訪等也給社會和諧穩定帶來嚴重隱患。羣眾自治組織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載體,即使有也名不副實,作用發揮的並不好。

二、下步工作的對策

一是加強學習教育,強化黨員隊伍建設。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突出抓好支部班子的理論學習,持續加強 “兩書一章”等重點書目學習,對重要觀點和論斷要常學常新,做到真學習、真理解、真實踐,使一班人做到了工作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處處發揮表率作用。針對普通黨員、流動黨員和年老體弱黨員,持續推行“三步法”,通過抓在日常、嚴在經常的舉措,抓實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增強黨員服務羣眾的意識和本領,不斷強化黨員隊伍思想素質和能力水平。

二是嚴格落實制度,加大從嚴治黨力度。習近平指出,“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剷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針對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員幹部表率不強和作風不實等問題,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健全黨的組織生活,讓黨員幹部經常受教育,使人民羣眾長期得實惠;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真正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等民主權利,充分激發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堅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黨員宗旨意識、作風意識和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剖析,不斷提高個人覺悟和思想境界,自覺抵制的各種腐朽沒落的思想侵蝕,增強黨性觀念、品德修養和人品修養。

三是壓實工作責任,落實為民服務宗旨。古人説“任其職,盡其責;在其位,謀其政”。當前,老人養老服務、留守孩童教育、產業結構發展是我鄉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立足現有條件,破解三大民生實事難題是刻不容緩的使命責任。工作只有壓實責任,壓力才能層層傳導,工作才能落地見效。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檢查督導,要求各村書記對本村的建設和發展負起第一責任,成為鄉村振興“領頭雁”。要完善獎懲機制,堅持把工作落實與年底考核相結合,把年底考核考評成績與工資待遇相掛鈎,樹立起“幹好有待遇、幹不好要追責”導向。要創新管理方式,藉助信息化、網絡化手段變革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讓羣眾更好地監督基層權力行使,而且可以簡化服務流程,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標。

四是注重執紀監督,增強黨員規矩意識。以“村幹部整治立規創優年”行動為抓手,組織我村黨員幹部對《村級組織工作規則》《村幹部底線管理辦法》等法規學習,強化紀律和規矩教育;從嚴落實《西聯鄉村務監督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加強對村幹部管理監督。按照“五議兩公開”要求,對村級重大決策、招投標管理、財務管理、集體資產處置等重要事項,力求做到村級行政權力運行全覆蓋、透明化。在決策程序上符合規定,有效發揮村民代表大會、村監督會在權力授予、運行、監督中的作用,進一步改善了村幹部與村民的關係,減少越級上訪現象。同時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內,充分尊重和發揮人民羣眾的創造性,更好地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