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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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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調研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我是誰啊”為你整理了這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調研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調研報告

為推進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晉城、法治晉城,按照政協晉城市委員會2020年度協商計劃安排,2020年11月—12月,由市政協副主席崔守安帶隊,社會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市政協常委、委員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單位,對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進展情況

去年12月3日,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會議召開,部署啟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會後,我市對標一流,迅速行動,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中央、省委關於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第一期試點城市的決策部署,立足我市連續八年羣眾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名列全省第一,三獲全國綜治最高獎“長安杯”的優勢,提出創建試點城市目標。有關部門結合我市實際,積極申報,完成了各項前期準備工作。今年5月試點工作全面啟動。在市委堅強領導下,我市以“三零”單位創建為抓手,以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目標,緊盯治理難題,聚焦基層基礎,突出晉城特色,整合資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督導考核,形成了黨建聯片共建、矛盾聯調共治、信息聯通共享、部門聯手共創、城鄉聯動共贏的互聯共建態勢,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全省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暨“雪亮工程”建設工作推進會在我市召開,充分體現了省委對晉城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從進展情況看:

一是制定了明確細化的目標體系。堅持市委統一領導,出台了三個指導性文件:《中共晉城市委、晉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中共晉城市委平安晉城建設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2020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指引任務分解表》。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單位結合實際,認真對照各項目標任務,逐條細化工作措施,印發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目標評價體系。目前,市縣兩級已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納入“十四五”規劃、全市平安建設考評和市委目標責任考評體系,與各級表彰獎勵、幹部提拔使用、晉升晉級、文明單位創建掛鈎,以考核倒逼責任落實、工作落地。今年5月20日我市召開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動員部署大會。市委書記張志川作動員講話,要求“三年任務兩年基本完成”,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貢獻“晉城經驗”、提供“晉城樣板”。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石雲峯就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作安排部署。9月11日我市組織召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觀摩交流會和工作推進會,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抓好任務落實,完成工作進度。成立了市委黨校骨幹教師組成的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課題組,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納入了黨校教育。同時,還召開3次建言獻策座談會、7場“法學沙龍”。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就試點中的目標完成情況和存在問題深入研討、開展交流,提出工作建議。當前,全市目標導向明確,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二是形成了有效運轉的責任鏈條。按照市委關於試點城市創建和文明城市創建“雙輪驅動、雙創並重”的要求,我市把試點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市級統籌協調、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強基固本的市域社會治理鏈條。根據工作需要,我市成立了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組,在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試點工作組下設辦公室和黨建引領工作推進小組、法治工作推進小組、德治工作推進小組、自治工作推進小組、智能化工作推進小組。各縣(市、區)按照市委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目前市、縣“一辦五組”工作專班都已按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要求,發揮牽頭作用,加快組織實施。為推動各項任務落細、落小、落實,建立了試點工作聯絡員報告制度和督辦制度。同時注重宣傳推動,在主流新聞媒體和“一網兩微三號”晉城政法新媒體宣傳羣組開設市域社會治理專欄,反映工作進展,總結特色經驗,創造良好氛圍。

三是推出了具有特色的典型經驗。在自治方面,城區洞頭村、陵川縣小召村、沁水縣下沃泉村等,依託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式,廣泛開展村民議事、民情懇談等基層民主協商活動。在法治方面,積極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沁水縣龍港鎮派出所、城區白水街派出所、陽城縣鳳城鎮派出所、高平市城南派出所爭先進、創亮點,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陵川縣縣城老幹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發揮離退休幹部專業知識和經驗優勢,32年服務平安陵川建設,受到中組部表彰。沁水縣組建了以縣矛盾調解中心為龍頭、區域調委會為依託,鄉、村兩級調委會為前沿,有關調解室為補充的人民調解網絡,“司法確認”和“調援對接”機制調動了調解糾紛的主動性積極性。澤州縣川底法庭建立和事佬工作室,開展訴前調解,打造“川底模式”。在德治方面,陽城縣演禮鄉獻義村重視道德教化作用,堅持以德治村,堅守和諧之道。城區黃城社區挖掘中華優秀傳統道德文化精髓,打造陳廷敬文化品牌,為社區治理提供精神動力。在智能化建設方面,創新開發晉城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智能化工作平台。“雪亮工程”走在全省前列,已接入7720路一類監控視頻、4000路二、三類監控視頻,聯通了視聯網,具備省、市、縣、鄉視頻會議功能。市大數據局與阿里巴巴合作開發的智慧政務、智慧停車等16個集成建設項目,獲2019—2020年度數字政府建設卓越實踐獎。高平市以數字政府建設為支撐,打造出縣域社會治理“高平新樣本”。城區實行全科網格管理,劃分網格682個,為每個網格落實了每年6000元的績效補貼,提高了網格員的職業認同感和幸福感,有效提升了社會治理的精細化水平。在心治方面,澤州縣實施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示範工程,加強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實現一般人員不脱節、重點人員不失控兩個確保,社會心理健康水平整體提高,社會治安案件連年下降。

二、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我市在試點工作中激發了活力,取得明顯進展,但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1.黨建引領有待加強。有的黨組織黨建理念和工作方式陳舊,不適應從管理到治理的轉變,創新意識不強;有的弱化、虛化、邊緣化,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有的工作機制不適應治理需要,街道社區和農村統籌協調能力弱,共治共建未形成常態;有的工作行政化、停滯化、務虛化傾向嚴重,創建積極性不高,內生動力不強。

2.治理主體參與不夠。政府職能部門民主決策不夠到位,依法行政仍有差距,提供的公共產品不適應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行業監管存在失位缺位現象,齊抓共管矛盾風險機制未形成常態;羣團組織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羣眾、預防違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仍需進一步拓寬,助推社會治理現代化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全市1100多個社會組織整體上發育不健全,城鄉基層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專業調處類、治安維穩類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協同作用不夠明顯;青年參與缺乏支持。基層社會治理制度滯後於青年日益增長的參與熱情,還沒有為青年參與社會治理開闢足夠的空間,對青年參與社會治理支持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增強。相關部門對青年公益社會組織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在經費保障、業務培訓、孵化支持、聯繫對接等方面缺少有效舉措;互聯網時代羣眾工作機制不完善,尚未建成平行、互動、多樣的羣眾參與網絡平台,網絡問政剛剛起步。如何有效引導各界人士發揮自身優勢參與社會治理,也成為當前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3.多元解紛尚未形成。思想認識存在偏差。社會普遍關心、支持、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氛圍不濃,參與化解矛盾糾紛的志願者占人口比重較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信訪不信法”的社會心態依然存在;政策法規不夠完善。各部門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的定位和職責散見於各級各類文件中,糾紛解決的工作機制、程序設置及資源配置等具體規定多是基於各縣(市、區)實踐經驗的總結,針對多元糾紛化解途徑、化解流程、法律效力的確認、組織保障等缺乏具體的法律依據;調解工作發展不均衡。司法調解發展迅速且相對規範,行政調解較為被動且實效不強,人民調解專業化程度有待提升,社會組織調解尚在探索起步中。特別需要引起重視的是,人民調解員絕大多數都是兼職的,整體年齡偏大,政策法律素質不高,工資待遇低,人員流失現象明顯。調解經費保障落實難,有預算無經費的情況普遍存在;人案矛盾非常突出。全市法院員額法官人均結案173件,陽城法院人均結案276件,反映出訴前調解還有很大空間。潛在矛盾風險還很突出。我市房地產領域的違規預售和延遲交房風險、金融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處在集中爆發期,受疫情影響部分中小企業經營困難,信訪積案化解困難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站在更高層面完善多元解紛機制,提前佈局解決問題。

4.信息共享還有差距。多年來,相關部門都建有平台,但基礎數據信息共享共用難、相互流轉難,存在“信息孤島”“數據壁壘”“各自為政”現象,缺乏統一規劃、聯動協作,信息平台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如市法院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探索開展訴調對接和繁簡分流工作。市檢察院依託“12309”檢察服務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務。市公安系統正在推廣建立“立體化信息化治理防控平台、智慧大腦、晉治安APP、掌上派出所”為主的信息化大數據平台。司法系統建有統一的指揮平台。市大數據局也建立了“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但這些平台未執行統一標準,數據資源共享體系不完善,社會治理有關數據跨部門、跨區域共同維護和利用存在困難。在網格化管理中,許多訴求和問題上報到街道或縣級指揮中心後,因為事權問題無法及時處置,而指揮中心又無法聯動相關職能部門,導致事件流轉不暢通、羣眾不滿意。

5.保障機制仍需完善。在調研中,通過對社會治理組織體系、社會治理能力建設、社會治理配套設施、社會治理保障舉措指標的分析,反映最為強烈的是社會治理保障舉措,最需要的是資金和人才。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的支持,遠遠不能到位。市縣兩級財政緊張,費隨事轉的經費投入機制未有效建立,用於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資金有限。市級財政2019年安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經費82.8萬元,2020年安排專項經費85萬元,要完成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行動計劃所列項目還有很大困難。從對社區的支持力度看,城區財政每年列專項經費,而其他縣相對較差。在社會資金投入方面,由於相關支持政策不完善,目前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和農村服務嚴重不足。基層自身“造血”功能更是低下。人才制約較為突出。我市註冊志願服務組織2000餘個,志願者35萬餘人,我市也為所有在職黨員頒發了《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證》。但這兩支隊伍主要是在創文中組建的,如何以常態方式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需要從組織和制度上進一步完善。社區和農村骨幹人才隊伍選、育、管、用“成長鏈”不健全,特別是黨組織書記人難選、人難留問題突出。普遍面臨工作人員不足,很難抽出專人開展工作,加之薪酬待遇、職業發展所限,社會工作者青黃不接。

三、推進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意見建議

為推進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探索具有晉城特色、時代特徵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市域社會治理共同體,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堅持黨的統一領導,探索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新路子。一要搶抓機遇、乘勢而上,錨定目標、先行先試。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試點建設為牽引,以防範化解市域重大風險為着力點,以增強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落腳點,堅持統一性與創造性相結合、試點目標與階段性目標相統一、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相銜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使市域社會治理更好體現試點要求和晉城特色;二要按照市委黨建“四句話”要求,發揮黨組織的引領作用,厚植市域社會治理優勢。打破思想觀念、行政級別、行業分割籓籬,統籌兼顧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羣體之間的利益關係,把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單位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治理合力;三要以良好政治生態優化市域社會治理環境。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零”單位創建等重點工作,不斷促進政治生態、社會生態山清水秀;四要創新黨建模式,增強市域社會治理活力。在黨建引領方面,推進三級黨羣服務中心建設,包括縣級黨羣服務中心、街道社區商圈樓宇黨羣服務中心、黨羣服務驛站,構建“15分鐘黨建服務圈”,打通最後“一公里”,把黨羣服務中心打造成基層黨建引領社會治理的主陣地。在街道社區,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和兼職委員制。開展“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和“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參與社會治理活動。在鄉鎮農村,推進“村村聯建、村企聯建、產業聯建、城鄉聯建”大黨建格局,構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級治理體系。

(二)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構建市域社會治理共同體。一要健全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機制,完善政府社會治理考核問責機制。以人為本,解決好羣眾最關切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公平正義和發展短板等問題,集中做好基礎性、普惠性民生工作,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為民謀劃、為民辦事、為民解憂,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牢牢抓住基層基礎這一本源,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明確鄉鎮推動社會治理具體任務,最大限度將各類社會矛盾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加強全過程監管,健全社會矛盾排查預警機制,重點對道路交通、勞動爭議、婚姻家庭、土地、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旅遊、醫療等糾紛多發領域進行排查,及時發現不穩定風險隱患;三要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推動民主協商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完善黨建帶羣建制度機制,推動羣團組織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羣眾性,廣泛動員組織羣眾投身市域社會治理實踐。發揮基層社會組織的獨特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建立健全激勵補償機制,鼓勵社會組織積極依法參與社會治理。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展,讓社會組織的微治理釋放出大能量。還要發揮青年日益增長的參與積極性,為他們充分參與社會治理開闢足夠空間。發揮律師在協調解決社會矛盾、保護羣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發揮新媒體網絡人士在傳達公共意見和利益訴求、傳播正能量等方面的作用;四要堅持晉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説、大家幹,開展美好社區、美好鄉村示範創建活動。及時總結、廣泛宣傳基層社會治理的做法和經驗,以示範創建帶動社會治理現代化,以先行先試帶動各地普遍創新,形成爭創一流的良好氛圍。開展電視問政和網絡問政。加大羣眾意見在社會治理績效考評中的權重,讓人民羣眾成為市域社會治理的最終評判者。

(三)建設多元解紛平台,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一要充分認識多元解紛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基礎性作用。廣泛宣傳多元解紛的典型案例和特點優勢,讓人民羣眾切身感受到非訴訟方式調解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提高羣眾認可度;二要完善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基層組織及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糾紛化解主體的職責任務。對多元解紛的資源配置、途徑渠道、程序設置、法律效力的確認、組織保障,以及多元主體參與調解的渠道、不同調解類型的銜接配合等作出總體設計。探索引入市場化運營模式,將調解、仲裁、公證等多元解紛服務納入政府採購目錄,加大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力度。重視引入“兩代表一委員”、心理專家、社區工作者、社會志願者等力量參與解紛工作;三要建立統一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推動地區、部門之間技術兼容、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探索提供線上諮詢、評估、調解、仲裁、訴訟等專業服務。當前應以各縣(市、區)為主體,推動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信訪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融合,建設集受理接待、協同指揮、分流轉辦、調處化解、司法確認、跟蹤督辦為一體的“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一個窗口”受理羣眾提出的各類糾紛化解訴求。採取常駐、輪駐、隨叫隨駐相結合的方式,安排或引導政法部門、行政部門、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法律諮詢、心理服務、仲裁、鑑定、公證、評估、保險等調解主體和社會力量入駐中心。建立受理窗口與入駐部門協調對接機制,對有非訴訟方式調解意願和可能的矛盾糾紛,依據糾紛性質分流至不同調解組織和主體予以化解。對調解成功的矛盾糾紛,及時出具調解協議書,如有必要可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請司法確認,提高調解協議履約率。對調解不成或不適合調解的矛盾,導入仲裁或訴訟程序,構建閉環化解流程,做到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四)注重科技創新支撐,助力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快速推進。一要有效運用以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把智能化建設上升為重要的治理方式,為市域社會治理提供新的工具;二要積極推進市域信息基礎設施聯通、網絡暢通、平台貫通、數據融通。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增強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科學性、風險防控的精準性和公共服務的便捷性。依託全市統一的“一雲”“一網”“一中心”整合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便民服務資源,突出在線政務服務、智能便民服務、智能決策指揮、智能政務辦公等重點應用,加快建設全市統一的門户網站、移動APP,推動實現“網上辦”“掌中辦”,增強廣大人民羣眾的大數據應用獲得感和幸福感。鞏固“雪亮工程”領先優勢,加強指揮機制、綜合平台和基層網絡建設,統一調配市縣兩級軟硬件資源,實現數據共享;三要發揮我市大數據優勢,加快智慧城市建設。在風險防控前置化、矛盾預警智能化、專業服務精細化上出成果。運用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廣泛匯聚社情、警情、案情、輿情,發掘和完善新的指標和評價體系,提高網絡安全態勢感知、事件分析、追蹤溯源能力,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五)加強資金人才保障,確保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任務落實落地。一要以“財政支撐+社會挖潛”強化社區、農村治理資金保障。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工作的要求,將基層組織活動和公共服務運行經費、社區工作者基本報酬、人民調解經費、社會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通過資金補助、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方式,支持更多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基層開展社會治理的資金。積極發展根植社區、農村的社會企業,補充資金來源;二要以註冊志願者和進社區報到的在職黨員為依託,組織開展各種社會治理志願活動。同時發揮新社會組織人員、流動人口、新媒體從業人員等參與社會治理;三要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隊伍建設。培育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加強對城鄉社區工作者和網格管理員隊伍的教育培訓、規範管理、職業保障、表彰獎勵,有效激發工作積極性;四要堅持統籌推進,重點攻堅。將創建工作與當前重點工作結合起來,在相互促進、相互推動中破難題、開新局、創特色,全力推進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為在新賽道上開創新時代美麗晉城高質量轉型發展新局面創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