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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城區綠化亮化提升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住建城建房產 / 發佈於: / 人氣:2.69W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城區綠化亮化提升工作實施方案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城區綠化亮化提升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加強城區綠化亮化品質,改善人居環境,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實現園林特色更加鮮明,生態環境更加優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目標,根據調研報告提出的意見建議,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優化城市生態環境為核心,依託現有城市綠化亮化成果,按照“增綠、增彩、增亮”的思路,點、線、面有機結合,推動城市綠化亮化協調發展,實現景觀綠量明顯增加,亮化品位明顯提升,植物配置層次分明、色彩豐富,亮化效果特色鮮明、科學有序,打造“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綠化亮化景觀效果。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生態優先。更加註重民生需求,體現人文關懷,滿足審美、遊憩、休閒等多層次需求,讓綠地成為市民邁步而及的“第三空間”。以生態學原理為指導,以鄉土樹種為主,喬灌草多層次結合,構建綠量充分、佈局合理、植物多樣、層次豐富、管養成本低廉的城市綠化結構體系。

(二)科學規劃,合理搭配。以“服務半徑覆蓋率”為標準,科學佈局各類城市綠地,綠化亮化互相融合,推動“城市花園化、道路林蔭化、節點景觀化、庭院園林化”,打造“三季有花、四季有景”季相分明的綠化景觀。

(三)因地制宜,彰顯特色。遵循自然發展規律,減少對原生態系統的干擾和破壞。強化周邊環境、鄉土人情、歷史文化與綠化亮化建設有機融合,注重特色主題元素彰顯,提高市民對景觀建設文化親近感。

三、重點任務

(一)城區綠化工作

1、街道綠化。充分利用城市空間,見縫插綠,增添種植品種,開闊思路、優化設計、提升城市品位,在道路現有綠化的基礎上,進行科學補植補栽,豐富綠化形式,進一步提升綠化品位。

2、見縫插綠。充分利用城區內能綠化的閒置地、荒地,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庭院和居民小區,應綠盡綠、見縫插綠,廣泛開展義務植樹活動。

3、拆牆透綠。臨街的單位、企業以及生活區所有實體圍牆要求一律拆除透綠。

(二)城區亮化工作

1、道路亮化。針對新建道路亮化項目及老舊亮化設施,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着力體現特點,突出文化特色,美觀亮麗與經濟實用相結合,按照“高效、節能、環保、安全”的要求,儘可能使用先進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燈具與設備,使亮化效果與經濟實用相結合,力求做到一路一景,路路不同。

2、樓面亮化。沿街兩側建築物樓面亮化以產權單位為主,實行“誰的產權、誰投資、誰設計、誰建設”的原則,全面實施燈飾亮化,力求做到一樓一景,各具特色,節假日及大型慶典活動期間全面開放。

3、公園、廣場、橋樑的亮化。要形成規模宏大、點線結合、動靜適宜的整體亮化夜景,推進北湖公園、玉河公園等公園遊園和橋樑、廣場的燈光效果。

4、小區亮化。原則上對居住樓面不做大片照明,臨街住宅樓要勾勒主體輪廓線,小區內安裝草坪燈(庭院燈)、設置入口標識的局部照明以及內部道路照明,做到樣式新穎、風格各異,避免光污染,為居民創造舒適、幽美的視覺環境。

5、户外廣告、牌匾亮化。堅持整治與亮化相結合的原則,拆除未經審批設置、形式陳舊、影響觀瞻及與周邊環境不相協調的燈光設施,建設一批亮化功能好、標準檔次高的户外廣告、牌匾,着力實現審批規範化,設置藝術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觀化。

四、保障機制

(一)科學規劃、提升城市形象。借鑑先進地區經驗,科學規劃、統籌推進城區綠化亮化品質提升。邀請高端規劃團隊,編制城區綠化亮化發展規劃,明確綠化亮化提升工作的總體思路、空間佈局、重點項目等,實際突破我縣城區綠化亮化設施北重南輕的不均衡局面,結合文化特色,有效利用土地,方便羣眾生活,提高規劃建設品位,引領城區高質量健康發展。

(二)統籌協調、強化部門聯動。提升城市綠化亮化品質工作是一項民生工程。強化“一盤棋”思想,要求各責任單位統籌協調、密切合作,針對道路、公園、廣場、單位、小區、背街小巷等部位,做到綠化亮化協同推進,各元素相互呼應、融合。

(三)多元投入、引導社會參與。堅持以節約的理念引領綠化亮化建設與管理,增加財政資金投入,加大爭取上級資金力度,建立完善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鼓勵引導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合作性等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城市綠化亮化提升工程的支持。

(四)精細管養、建立長效機制。針對城區綠化亮化設施實行精細化養護管理,做到管理標準、範圍、養護責任精準定位,確保管養效果。城市門户節點等重點區域,可根據養護成本適當提高養護經費標準,確保高品質的景觀效果。積極培育引進優秀人才,提高綠化及亮化主管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同時加強宣傳,全民動員,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綠化亮化建設管理。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