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鄉村治理自治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55W

【概述】

鄉村治理自治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yishi2009kk”為你整理了這篇鄉村治理自治建設情況調研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為進一步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自治法》的落實,瞭解和掌握我縣各農村近幾年來實施村民自治的情況,加快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步伐,促進我縣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今年4月,縣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對我縣村民自治工作情況進行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查看現場點、走訪村民、發調查問卷、填報調查統計表等,基本瞭解了我縣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對今後工作的意見建議,現將調研結果報告如下。

一、全縣村民自治工作基本情況

調研中,我們對全縣各村屯開展村民自治工作進行全面調查統計,統計結果為:全縣1423個自然屯,有1121個屯制定了村規民約,有959個屯的村規民約能嚴格執行,有927個屯成立了村民議事會,有984個屯成立了村民理事會,有749個屯制定了村民議事會工作制度,有762個屯制定了村民理事會工作制度,有972個屯有屯務公開欄,2019年共進行屯務公開4715次,共召開村民代表會議3046次,共召開村民議事會議2954次,共召開村民理事會議2384次。

從調研情況看,大部分村民委建立了“一約四會”,即村規民約、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落實了人員機構、制定了工作職責和章程,大部分自然屯或村民小組成立了村民理事會,在環境衞生、社會治安、糾紛調解、疫情防控、道路維修、水利清理、尊老愛幼、移風易俗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全縣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自我管理進一步加強。許多村委會在發展經濟、社會事務以及精神文明建設諸方面,都有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健全落實各項制度,實行民主管理並堅持做到村務公開,在羣眾關心的財務以及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方面,都能堅持公示和由村民代表會議商定,改變了過去幾個村幹部説了算的狀況,增強了民主、法制意識,充分發揮了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自我管理得到了加強,各村在對農村低保户的確定、農村危房改造的安排、貧困户的確定、村集體土地的流轉等方面,一改過去支書、主任説了算的局面,村委決定大都能做到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平公正合理。例如,大部分屯對屯內環境衞生能自覺治理,採取了形式多樣環境衞生自我管理辦法。一是在保潔員報酬低,每月只有200元,只能負責清掃公共場所和處理集中點垃圾的情況下,各户村民能自覺清掃自家門前屋後垃圾,並自覺送到垃圾集中點,並每月定期組織大清掃一次,如江城鎮大諾村大諾屯;二是按户輪流清掃,每户一個月,做好輪流安排表發給各户,規定後户負責監督前户的清掃情況,如作登鄉隴窮村隴板屯,更二屯;三是由保潔員負責全屯清掃和收集各户垃圾,屯裏從生態公益林補助金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給予保潔員補助,如思林鎮雙燕村龍雙屯;四是每户每月收取10-15元作為保潔員工資,由保潔員負責全屯的垃圾清掃和收集,如祥周鎮的九合村;五是年初每户收100元由村民委保管,按季度付給屯保潔員工資,如平馬鎮子安村。各自然屯通過不同的自我管理方式,自覺做好本屯的環境衞生。

(二)自我教育進一步加強。各村在村民自治活動過程中,通過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加強了教育引導,使廣大村民在普及科技知識、破除封建迷信、提高民主法制觀念方面得到了提高。不少村嚴格執行了“一約四會”機制,在解決糾紛和矛盾過程中,努力做好説服教育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較好地改變了過去細細小事找書記、主任,稍大事情找政府、找領導,甚至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現象,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如在村屯經濟發展、村屯道路硬化、公共活動場所、垃圾池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產生問題和矛盾時,村委會大都能發揮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的作用,開展自我教育、自我解決問題,從而較好地維護了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了一方的穩定,促進了村級經濟的發展和有效完成鄉鎮政府部署的各項中心工作。創新自我教育方式,效果顯著。如印茶鎮僚坤村大僚屯,自治與德治、法治教育相結合,在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重要節日,家家户户自覺在房頂升國旗,集中上黨課,宣傳法律,重温入黨誓言等,村民思想素質大為提升,年輕人踴躍捐贈參與屯內項目建設,無吸毒人員,無小偷,村民過着歡樂祥和的生活。又如利用廟會開展村民自治,在舉辦廟會祭祖的時候,全屯男女老少都踴躍參加,外地務工人員也大部分回來,在廟會上討論決定本屯事務有很好的效果,需要籌集資金的也能當場籌集到手,對本屯的不良行為,不良現象,可以讓相關人員在祖宗面前表態,達到震懾作用。如義圩鎮朔晚村龍或屯,在廟堂前讓吸毒人員站到一邊,有祖宗神靈看着,不老實會受到報應,結果有23個人承認吸毒,並當場作改正表態,達到很好效果。如江城鎮六僚屯,在舉辦廟會時屯長髮動集資硬化本屯的一段道路,每户交300元,當場就全部收上來。

(三)自我服務進一步加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公共衞生、 基礎設施、項目發展、科教文衞等公共事務、公益事業時,堅持由村民代表討論決定,自我決策,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完善。比如:對疾病的預防控制、對村屯級公路的建設、對種養產業的發展、對村級活動場所的建設、對文體、民族民間文化活動的舉辦等;二是在農業生產、產業結構調整中,村民在村委會的指導下開展結對互助,推廣新技術,加強了產前、產中、產後的各種服務,通過成立相關的合作社或協會有力推動產業經濟發展。比如:成立養牛、養豬合作社、芒果協會、鄉村商會等等。自我服務方式也不斷創新,如通過建立微信羣開展服務,微信羣在村民自治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村有村羣,屯有屯羣,組有組羣,家族有家族羣,要辦什麼事務,需要籌集多少錢,在羣裏動員、討論、籌集,效率很高。又如那拔鎮六魯村通過開辦愛心超市,村民參加村屯會議,衞生清掃,義務維修道路、水利等公益活動獲得積分,積分達到一定數量就可以兑換愛心超市裏很適用的小商品,激發了羣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促進了村民自我服務活動的開展。再如思林鎮雙燕村開辦初心飯堂,外出務工人員自願捐款,在家村幹、黨員自願輪流到飯堂買菜煮飯菜給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通過自主服務,減輕了政府、社會和家庭負擔。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村民自治發展不平衡。從總體來看,我縣各村屯村民自治工作發展不平衡,大部分村屯還自治能力很弱,缺少核心的組織,基層黨組織重視,村幹能力強的,各屯分佈較為集中的村,自治工作做得較好。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強,邊遠山村、缺少集體經濟積累、村屯較為分散的村自治基礎較差,管理鬆散無力甚至失序。部分基層黨組織缺乏強有力的領導和支持,對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對各村屯的自治工作,也存在任其發展的態度,沒有研究和思考下一步工作思路,缺乏規範指導和督促檢查。部分村屯上牆有一約四會,但基本形同虛設,部分村甚至沒有上牆內容。村規民約五花八門,有的太長,有的照搬照抄,內容空泛,不易學、不易記也不易執行,大多數村屯“有規沒約”。

(二)村民自治虛化,缺乏上級頂層設計。政府主動推進是村民自治由自發起到規範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是農村基層民主發展的一個重要特點。但從此次調研情況來看,目前,我縣大部分村屯還處於被動推動階段。縣民政部門和宣傳部門在2017年開展過一約四會的上牆要求,製作了通用的村規民約版本,但由於缺乏對村民自治組織的工作的指導和督促,使村民自治長期停留初始階段水平上。村民們對村民自治工作認識不到位,很多村屯沒有根據本村實際和現狀來制定自己的村規民約,只是粘貼了民政部門下發的通用版本,加上幾年的風吹日曬,通用模板早已不見蹤影。村民自治工作流於形式,自治組織形同虛設。

(三)村民自治主體能力弱化。近年來,隨着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青壯年農民大規模、頻繁地流動到城市或經濟發達地區務工,留守農村的人員大部分是文化水平低、年齡相對偏大、體力不支的老弱病殘,造成農村人口結構的“空心化”,同時,由於相對應的機制創新不足,村民選舉參選率低、候選人範圍小等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很多村在村民自治工作的民主推選環節中出現“選人難用人難”的問題。再加上脱貧攻堅任務艱鉅,大部分的村乾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脱貧攻堅工作,無法集中精力、放開手腳開展村民自治工作。現代鄉村治理遭遇了這樣的困境:農村黨員(特別是一些外出打工的年輕黨員)長期與黨組織分離,家庭成員與其主要勞動力長期分離,農村社會精英人才流失嚴重,後繼乏人。村民自治不僅面臨着自治主體虛化的問題,還面臨着加劇異化的危險。

(四)村民自治創新力度不足。由於村民文化程度低,民主觀念、主體意識不強,參與自治活動程度低,缺乏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加之村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村民委員會的工作能力都很有限,許多村民包括村幹部不能正確理解村民自治。導致村民自治工作簡化,未能真正體現自治。一些村基層幹部文化層次較低,能力有限,責任意識不強,對村民的困難和正當需求,不重視,不想方設法解決;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棘手問題,“新辦法不會用,老辦法不管用,硬辦法不敢用,軟辦法不頂用”。沒有結合本地的特色習慣,因地制宜地去探索有針對性、持續性的創新自治工作。

(五)村民自治經費保障欠缺。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的提升離不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經濟發展不足或者嚴重滯後必然會嚴重製約農村基層治理水平的提升。調研中發現,對於村民自治工作,上級並沒有任何的經費保障,只有縣民政部門的村級規範化建設經費,每年60萬元。部分村屯有一定集體收入,得以一定的經費保障,從而村民參與積極性高,自治工作自然而然地規範運轉起來。大部分村屯受到村集體經濟薄弱的制約,缺乏凝聚羣眾的物質基礎,村委會辦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資出力,村民自治制度因無錢辦事而“制度空轉”,因缺乏集體經濟支撐而難以有效實施,村民自治運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參與自治的積極性不高。

(六)村民自治組織不夠健全。村兩委能力素質的高低,決定着自治工作的好壞,村兩委認真負責的,自治工作就略有成效。很多村屯特別是屯一級還沒有普遍成立規範的理事會,同時,也缺少屯內議事場所,無法集中議事。多數地方還是村“兩委”大包大攬村屯事務,制約了自治工作的開展。有理事會的,沒有制定相關的細則,村民理事會建設不夠規範。

三、進一步做好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見建議

加強村民自治建設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抓手,同時也是廣泛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廣大羣眾的根本利益和民主權利,推進依法治鎮、以法治村的重要舉措。為此,我們要以加強村民自治建設為契機,以法制道德教育為切入點,以保障村民民主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進一步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為核心的民主決策機制,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為基礎的民主管理機制,強化以村務、財務公開為重點的民主監督機制,努力實現村級工作五大轉變,從而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規範村級管理,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一)抓好試點建設,探索成功經驗堅持改革創新,加大村民自治工作模式和機制探索和創新,注重總結和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以“鄉村治理”建設為契機,選取部分村屯開展村民自治工作試點建設,通過試點重點突破、多點開花,儘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探索鄉村“微觀治理”結構,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重心下移,建設以扶貧移民社區為基本單位的村民自治試點和以村民小組或自然屯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繼續推行“屯事聯理”機制。縮小了村民自治的範圍和層級,使村民小組(自然屯)成為鄉村自治的主體,更貼近村級組織成員與村民的關係。同時,進一步健全村民自治體系,促進村級事務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把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建成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 、村民小組和村民羣眾之間的重要橋樑。

(二)抓好村規民約規範制定工作。按照因地制宜、易行易記易懂原則以及羣眾認可的原則,加強宣傳發動,多形式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修訂《村規民約》的內容、程序等,發動全體村民主動參與,徵集民意。加快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相對規範的村規民約樣板,科學引導各村屯制定完善新的村規民約。同時,開展經常性教育,通過村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等形式,開展村規民約宣傳教育活動。並設立固定學習專欄。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村屯醒目位置等地方長期固定張貼,統一規範標書,方便村民學習瞭解。

(三)抓好村幹部的選拔培育。民主選舉是實行村民自治、推進農村基層民主的首要環節,民主選舉中“民主”的程度如何,直接關係到村民自治制度能否順利運行。為此,要嚴格規範民主選舉程序,從而把羣眾普遍認可的熟悉市場經濟知識,有帶領羣眾調整經濟結構、共同致富的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素質,能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法制觀念,辦事公道;具有一定的領導和辦事能力,熱心為全村羣眾服務,熱心村公益事業,年富力強的同志選拔到村級領導班子中來。要進一步抓好村幹部的教育,使村幹部進一步提高能力,改進作風,做好羣眾致富的帶頭人。同時,要適時調整和優化村民小組長結構,把熱心羣眾工作、有較好素質的年輕同志充實到村民小組長行列中來。

(四)抓好村民自治體系建設。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自治法》,改進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要逐漸完善相關制度,通過制度促進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又要切合農村的特點和實際情況,按制度的本義進行實際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並落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幹部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制度、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村務財務公開制度、村情懇談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議事規則、檔案管理、村民教育制度等村民自治約束制度,並將《村民自治章程》印發到户,對村委會組織的性質、村民的權利和義務、村務管理、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都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從而有效地規範幹部羣眾的行為,保證政策、法規和各項工作的落實,使村級工作實現由人治到法治的轉變。

(五)要切實保障村民自治工作運轉經費。基於目前村集體經濟薄弱,自治能力弱的現狀,建議財政以村為單位,適當給予定額的村務管理經費補助。同時,各鄉鎮應多渠道籌集經費,保障村民自治工作運轉,才能調動好村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田東縣人大常委會調研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