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全體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千方百計優選教學方法,優化教學過程,狠抓教學常規落實,提高教育教學效率與質量,鼓勵優績優酬,全面落實學校各項工作,特制訂教師期末績效獎考核辦法。
(一)有下列嚴重違紀行為之一者,取消本學期工作績效獎:
1、因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刑事拘留、判刑者;
2、在師生中,特別是在課堂上,惡意攻擊黨和政府;或參加非法組織危害社會與國家安全不聽勸阻的;
3、參與嫖娼、吸毒、賭博,售賣、傳閲黃色書刊、音像製品和非法印刷品,性侵學生等;
4、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拒不執行學校決定,滋生事端,聚眾鬧事;或在校內有打、砸、搶行為;或蓄意誣告他人或學校,嚴重影響他人與學校聲譽的;或與同事打架相罵,不聽勸阻的;
5、從事第二職業;或在校從事有償家教被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或未經請假曠工一週(五天)以上者;
6、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因工作馬虎讓學生處於危險境地,導致學生傷亡者;或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7、擅自向學生攤派或暗示到指定商店購買各類教學輔導資料被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的;
8、對學生及家長明示、暗示吃、拿、索、要影響惡劣被投訴兩次或兩次以上的;
9、個人辦公桌髒、亂、差,不履行教師辦公室值日職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10、命題、制卷、審題、監考、閲卷、統分過程中故意泄漏信息、弄虛作假,導致教學成績失真,影響公平競爭的;
11、未經請示並批准,隨意停課、私自調換課、轉讓課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12、未履行正常的入學程序,私自接收學生行為的;
13、上課、自習、早晚讀就寢前相關老師不清點人數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4、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巧立名目,或假借學校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多收費)、亂罰款(多罰款)、私自截留學生費用、私設小金庫的;
15、不按勞動合同要求履職,未與用人單位事先協商一致並按要求在一個月之前提出書面辭職申請而提前離崗的。
16、一學期因病因事雖已請假,但未上班超過90天(含節假日)的。(女教師產假期間待遇按集團有關規定。)
17、經校長會研究認定的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二)有下列違紀行為, 初犯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經批評教育能寫出書面檢查, 肯認錯改正的,扣除1000元工作績效獎:
1、在師生中,特別是課堂上,惡意散佈攻擊黨和政府言論;
2、參加非法組織(如”法輪功”等邪教組織);
3、在校工作期間,對學生進行有償家教;
4、主動向學生家長或明或暗索要財物,接受吃請;
5、擅自向學生攤派或暗示到指定商店購買學習資料;
6、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導致發生情節較輕的安全事故;
7、安排學生從事危險活動(如高空打掃衞生)等;
8、個人辦公桌髒、亂、差,不履行教師辦公室值日職責兩次以內的;
9、目無組織,拒不執行學校決定,對學校管理人員以語言或暴力相威脅的;
10、未經請示批准,隨意停課、私自調課、轉讓課兩次之內的;
11、經校長會研究認定的其他違紀行為。
(三)有下列輕微違紀行為的:
1、上課時接、打電話、玩手機、酒後上課、扣100元/次。
2、在校內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説髒話、不團結同事、甚至與人發生肢體衝突的,扣100元/次。
3、在校內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廁所等公共場所吸煙或亂丟煙頭的,扣100元/次。
4、對學生嘲諷挖苦、體罰;或未經批准停課以及歧視性安排座位的,扣100元/次。
二、教學常規執行獎(共40分)
1、備課
(1)無教案上課,未及時備課,扣1分/節;
(2)備課質量差,缺目標、方法、過程、作業佈置、教學反思之任一環節,扣0.5分;
(3)未辦理請假手續,未參與集體備課、教研活動扣1分/次;遲到、早退扣0.5分/次。
(4)中心發言人未提前作充分準備,未寫發言稿的,扣1分/次;
2、晚自習
(1)學生出現俯桌瞌睡、互相打鬧、紀律差,看有害書刊等不認真自習行為,輔導老師不理不睬或管教不到位,扣1分/次;
(2)規定學生只看輔導老師一學科或晚自習講大課的扣1分/次·節;
(3)輔導老師中途脱崗扣1分/節·次;
(4)坐班輔導曠課,扣2分/節·次。
(5)未關閉希沃系統電源;或通過希沃系統佈置作業,加重學生作業負擔,擠佔其他科目時間的,扣1分/節·次。
3、上課
(1)遲到、早退、提前(上“由”字課),拖堂(上“甲”字課),扣1分/節·次;
(2)曠課,未經教務處同意私自加課、換(代)課、轉讓課(如將體、美、音、微機課改上文化課的雙方)各扣2分/節;
(3)上下課無儀式,扣0.5分/次;
(4)學生隨意下座位、俯桌瞌睡、教室紀律吵鬧嘈雜,老師未及時制止的,扣1分/次;
(5)教研組長或教務處安排上公開課不接受任務的扣1分/次;
(6)民意測評被評為所任教班最受學生歡迎的老師,獎該任課老師2分X班次/所任教班級數。
4、作業
(1)每位教師必須按學科專業要求佈置和批改作業。問卷調查時所任教班50%以上的學生反映作業佈置過多或過少,扣5分/次;
(2)問卷調查50%學生反映該老師作業批改不及時或馬虎的,扣5分/次;
(3)作業批改不認真,無日期及等級評價,或讓學生批改,扣5分/次;
(4)教學檢查發現作業不及時佈置,及時批改,或跳躍式佈置作業,漏批漏改的,扣5分/次。
5、早晚讀
遲到、早退扣0.5分/次,缺一節扣1分/次,無早讀目標(內容)、檢查結果公佈扣0.5分/次;
6、聽課
(1)聽課遲到、早退的扣0.5分/節。
(2)未經請假未參與聽課或未參與評課扣0.5分/節;
(3)每位教師每學期須聽課20/節,未完成任務的,扣1分/節。
7、考務、閲卷、講評
考試含單元測試、經典詠誦檢測、月考、期中、期末考試
(1)不接受命題、監考任務安排,未經允許請人代監考、代命題的,扣1分/次;
(2)監考中遲到、早退、中途脱崗、看書報、玩手機、閲卷、備課,除按規定扣除工作量外,另扣1分/次;
(3)學生作弊,監考老師未及時制止,或未發現的,除按規定扣除工作量外,另扣1分/人.次;
(4)閲卷工作未按規定時間要求及時完成扣1分/次;
(5)考後未及時講評試卷扣1分/次;
(6)未認真完成試卷分析扣1分/次。
8、希沃系統的培訓與使用;
(1)未經請示批准未參加希沃系統操作培訓扣1分;
(2)不能使用希沃系統授課的扣5分/學期;
9、控留保學:
(1)凡流失學生,班主任計扣2分/人;
(2)該班科任老師扣分按1分X流生人數/其所任
教班級數計算。(語數英)
10、團隊協作力與任務執行力
(1)班主任認真、不折不扣地落實學校各部門佈置的每項工作(如組織或參與配合相關部門組織的跑操、大課間、升旗、集會、靜校、就寢、衞生、紀律、眼操、閲讀、靜心寫字、主題班會、就餐、違紀處理、節能、收費、貧困生資助、家長會,文藝晚會、家訪、運動會、文化節等興趣班等)的加5分,未落實其中任何之一項的,此項不計分。
(2)任課教師認真、不折不扣地落實學校各部門佈置的每項工作(如安排上對外交流課、縣教研室學科競賽,研究性學習課、學術講座、師徒結對、備課組中心發言、編寫初備教案、修改PPT、聽評試教教師課、代課、外出開會、培訓、參與行政值日等)的加5分,未落實其中任何之一項的,此項不計分。
11、在全校作班主任經驗和教學經驗介紹,加1分/人·次。
12、指導學生參加集團、縣、縣級以上競賽獲獎經校長會研究加1-6分。
13、教師參加各類優質課評比、技能大賽獲獎經校長會研究加1-6分。
三、教學業績獎(60分)
(一)、統考科目教學的業績獎由三部分組成:1.平均分績效2.及格率績效3.優秀率績效。教雙班教師取平均值。
1、平均分績效:(20分)
(1)目標值:一年級綜合平均分90分、二年級綜合平均分85分、三年級綜合平均分80分、四年級至六年級綜合平均分75分。計算方法:累計一學期教務處組織的考試總平均分÷次數=綜合平均分
(2)綜合平均分達到目標值得20分,超過目標值1--5分,每增加1分績效考核加2分;低於目標值1--5分,每減少1分績效考核扣1分;超過目標值5分以上(不含5分),每增加1分績效考核加5分;低於目標值5分以上(不含5分),每減少1分績效考核扣2分。
(3)綜合平均分低於目標值20分,扣除績效獎600元。
2、及格率績效:(20分)
(1)目標值:一年級及格率98%、二年級及格率98%、三年級及格率85%、四年級及格率80%、五、六年級及格率75%。
(2)及格率達到目標值得20分,超過目標值每增加1個百分點績效考核加2分;低於目標值每減少1百分點效考核扣1分;超過目標值5個百分點及以上(含5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績效考核加5分;低於目標值5分以上(不含5分),每減少1個百分點績效考核扣2分。
(3)及格率低於目標值15百分點,扣除績效獎400元。
3、優秀率績效:(20分)
(1)目標值:一年級優秀率90%、二年級優秀率80%、三年級優秀率75%、四年級優秀率65%、五、六年級優秀率60%。
(2)優秀率達到目標值得20分,超過目標值每增加1個百分點績效考核加2分;低於目標值每減少1百分點效考核扣1分;超過目標值5個百分點以上(不含5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績效考核加5分;低於目標值5分以上(不含5分),每減少1個百分點績效考核扣2分。
(3)優秀率低於目標值10百分點,扣除績效獎200元。
(二)、非統考科目(思品、科學、體育、音樂、美術、信息)專任教師教學績效。
1、考核內容:(教學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態度,質量檢測)總分100分(教學任務完成30分,工作態度20分,質量檢測50分)。
2、教學任務完成:通過學生調查瞭解學生該教師上課情況,全面完成教學任務,完成任務有特色的記30分,未完成任務的酌情扣分。方法是:問卷調查瞭解學生和考核組查閲教科書和教案。
3、工作態度考核:上課違紀一次扣5分;不按課表上課、不按課堂常規要求上課、室外教學未到教室組織學生排隊扣3分,組織不嚴密一次扣2分。積極完成學校臨時性安排的教學任務加5分/次。
4、質量檢測:期末由考核組隨意抽所任科目班級的學生20人,抽查上過的內容進行現場考核、考察學生所學知識掌握情況。方法是:學生答卷或學生實際技能操作,按學生掌握的情況將考核結果彙總取平均值作為該教師的該科平時教學得分。
5、按考核總分的60%計入教學業績個人得分。
(三)、附加獎勵: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以上各種競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加分,鎮級3、2、1,縣級5、 3、 2,省級8、 5、 3,國家級10、 8、 6.
2、教師參加鎮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武、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活動中獲獎,鎮級加2分、縣級加3分、市級加4分、省級加5分。
四、績效工資與個人得分計算公式:
個人績效工資=全校績效工資總和÷所有教師得分總數×個人得分。